书城管理安全生产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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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16)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禁止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司机室应备灭火器。

29.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有哪些?

(1)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起重吊运方面的国家标准是进行起重吊运管理和保证安全作业的依据。现行的国家标准主要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等。要保证起重吊运工作的安全,减少或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就必须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2)人员要求。根据《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的规定,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个方面。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施工方案和现场管理。对于较大的工程应有施工方案,包括人员配置、起重机的选择、吊装技术方法、运行线路、构件的运输及堆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起重吊运指挥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能进行指挥。

(4)定期维护检查。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经常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并按规定向所在地区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起重机械的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对检验中发现的缺陷,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做到及早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0.锅炉安全运行要注意哪些方面?

(1)锅炉一般应装在单独建造的锅炉房内,不得装在人口密集的房间内或其上面、下面及主要疏散口的两旁。

(2)对锅炉的安全管理有以下几点要求:使用定点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锅炉使用单位应建立锅炉的设备档案;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设备实行专责管理;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照章运行,定期进行检验;严格监督、控制锅炉给水及锅水水质等。

(3)蒸汽锅炉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最低可见边缘;不断向锅炉进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见水位;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发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4)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保证锅炉经济运行。

31.锅炉在运行时常见的重大故障有哪几种?

锅炉的重大事故指锅炉无法维持正常运行而被迫停炉的事故。这类事故虽不像锅炉爆炸事故那样严重,但也常常造成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并使锅炉被迫停运,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这类事故又分为以下几种类别:

(1)缺水事故。当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安全水位刻度线时,即形成了锅炉缺水事故。严重的缺水会使锅炉管子过热变形甚至破裂,胀口渗漏以致脱落。造成缺水的原因主要是司炉工对水位监视不严;水位表故障造成假水位而司炉人员未及时发现;排污后忘记关排污阀,或者排污阀泄漏等。

(2)炉管爆破。锅炉蒸发受热面管子在运行中爆破,此时蒸汽和给水压力下降,炉膛和烟道中有汽水喷出,燃烧不稳定。炉管爆破时,通常必须紧急停炉。导致炉管爆破的原因主要有:水质不良、管子结垢、管壁因腐蚀而减薄。

(3)水击事故。发生水击时,管道承受的压力骤然升高,发生猛烈振动并发出巨大声响,常常造成管道、法兰、阀门等的损坏。

(4)炉膛爆炸。燃气、燃油锅炉或煤粉炉,当炉膛内的可燃物质与空气混合物的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遇明火就会爆燃,甚至引起炉膛爆炸。炉膛爆炸会损坏受热面、炉墙及构架,造成锅炉停炉,有时还会造成人身伤亡。

(5)满水事故。锅炉水位高于水位表最高安全水位刻度线时,叫做锅炉满水。造成满水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司炉人员对水位监视不严;水位表故障造成假水位而司炉人员未及时发现;给水自动调节器失灵而司炉人员未及时发现。

(6)汽水共腾。锅炉蒸发面表面汽、水共同升起,产生大量泡沫并上下波动翻腾,其后果会使蒸汽带水,降低蒸汽品质,造成过热器结垢及水击振动。形成汽水共腾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锅水品质太差,锅水中悬浮物或含盐量太大、碱度过高,使锅水黏度很大,气泡被粘阻在锅水表面层附近来不及分离出去;二是负荷增加和压力降低过快。

此外,锅炉的重大事故还有锅炉结渣、尾部烟道二次燃烧、省煤器损坏等。

32.压力容器断裂形式有哪几种?分别是什么原因?

(1)脆性断裂。发生脆性断裂的主要原因是因制造容器的材料在低温情况下韧性降低和容器存在缺口产生应力集中而引起的。

(2)疲劳断裂。疲劳断裂是材料经过长期的反复载荷以后,由于疲劳而在比较低的应力状态下,没有经过明显的塑性变形突然发生的断裂。

(3)塑性断裂。塑性断裂是压力容器在内部压力作用下,器壁上产生的应力达到材料的强度极限而发生的。

(4)应力腐蚀断裂。应力腐蚀断裂是容器在腐蚀性介质和拉伸应力的共同作用下产生的一种断裂。

3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要求有哪些?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要求通常指压力容器本体安全技术要求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安全技术要求。

压力容器本体安全技术要求:①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不得低于最高工作压力;②制造压力容器的金属材料,应是专用的碳素钢或低合金钢,以保证容器在使用条件下具有规定的力学性能和耐腐蚀性能;③压力容器的壳体和封头的厚度,应按现行的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计算,并根据容器的使用寿命和介质的腐蚀速率有足够的腐蚀裕量;④压力容器的结构设计应符合如下原则:防止结构上的形状突变;引起应力集中或削弱强度的结构应相互错开;避免产生较大的焊接应力或附加应力的刚性结构;防止部件的热胀冷缩受约束;⑤焊缝的布置和焊接质量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⑥压力容器制成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必要时还应进行气密试验。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安全技术要求:①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装设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面计和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②对易燃、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在安全阀或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③安全阀、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必须大于或等于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④安全附件应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检验一次;爆破片应定期更换,更换期限由使用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⑤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得超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爆破片标定爆破压力不得超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⑥液面计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的位置;⑦压力表的选用必须与容器内的装设相适应,装设位置应便于操作人员观察和清洗。

34.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要注意哪些问题?

(1)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到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压力容器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贯彻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制定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压力容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撰写报告;对检验、焊接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立压力容器技术资料档案。

(3)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要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4)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以下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方法;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报告程序。

(5)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过量充装;压力容器液位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等。

(6)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7)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认真安排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并将压力容器年度检验计划报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察机构。

35.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技术要求有哪些?

危险化学品是指凡具有爆炸、燃烧、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物质,在运输、装卸、储存和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害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技术主要有:

(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的方式、方法与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和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禁止使用明火。

(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火、防爆、泄压、防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和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36.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的安全技术要求有哪些?

(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和运输人员,应该按照装运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拖拉、倾倒、重压和摩擦。

(2)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不得客货混装。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吋,不宜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在温度较高的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严禁超车、超速。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少于两人。通过市区时,应当遵守所在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并悬挂“危险品”标志,中途不得随意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