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保护中应当防止以下几种形式出现的污染转嫁:
(1)通过技术转让将国家禁止使用或已被淘汰的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技术转移给没有防治污染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2)外国通过在我国销售或者大范围地使用,将会产生严重污染的产品。
(3)外国或境外地区将会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废弃物充作工业原料或产品转移到我国。这种情况就是大家经常所说的进口“洋垃圾”。
(4)外国或境外地区及我国发达地区以转让生产原料、废旧设备、工业生产设备为名,将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生产线变相地转让给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