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星星索
2007000000001

第1章 我的名字叫小米(1)

早晨六点半钟,摆在我爸妈房间五斗柜上的闹钟准时响起。不是“嘀铃铃”的像鸟叫那样的清脆声音,是鸭子一样的沙哑的“嘎嘎”声,仿佛发条的年纪太老了,胸闷气喘,带不动藏在钟摆里的同样年老的齿轮。

我妈妈好几次发狠,说要重买一只新的闹钟,换掉这只老掉牙的老爷货。她生怕老家伙有一天实在支撑不住,躺倒不干,拒绝工作,耽误了全家人上课、上班、上学。可是她每回都不过是说说而已,真的站到百货公司钟表柜台前,隔着玻璃板端详那些亮晶晶的铃声动听的闹钟时,她就改了主意,认为还可以再缓一缓花这笔钱。她指着标价签上的数字对我说:“看到没有?太贵了,要花去我五分之一的工资。”

我不太懂得“五分之一”是一个什么样的数字,可我知道我妈妈每月的工资是六十四块二毛,闹钟的标价是十二块四毛。我还知道我妈妈的工资比院里所有小朋友妈妈的工资都高,因为她们常常会用嫉妒的口吻对我说:“你妈妈有钱。”我回家问过我妈妈,她到底有没有钱?妈妈说:“千万不要相信别人。”

我爸爸很高兴家里有一只老掉牙的闹钟,因为它的存在满足了爸爸永无止境的探索欲望。每隔十天半个月,他就会借口给闹钟的发条上油,把它毫不手软地大卸八块,螺丝啦齿轮啦分针秒针啦摊满一桌子,而后他满怀欣喜地逐个拿起那些零件,端详,把玩,吹去表面看不见的灰尘,擦掉一点点有可能存在的锈迹,必要时用一把很小的锉刀改造和修正某个部位,最后再将他玩腻了的东西装配还原,搁回到五斗柜上。

“很好,还能再用十年!”他搓着手,把沾了机油的手指送到鼻子下面闻一闻,用劲地吸上一口气,很有成就感地说。

每天,闹钟一响,我就必须起床。我不喜欢等着我妈妈一边把左手伸到腋下扣她的衣服扣子,一边过来掀我的棉被。在她没有漱洗之前,她身上有一股热烘烘的隔宿被窝的气味,闻起来怪怪的。我在心里喊:“一二三,起!”然后我一个鲤鱼打挺,猛地坐起身,甩一甩有点迷糊的脑袋,手忙脚乱地穿衣服。先穿一件杂色斑驳的毛线衣,再穿棉袄。毛衣是套头的,可是棉袄和外面的罩衣都有扣子,一共十个,大约要花去我一分钟的时间。如果不小心扣错了,上下错开一个钮扣洞,就要解开重来,需要的时间会更长,两分钟,也许还不止。我总是穿着袜子睡觉,这样可以省去三十秒的穿袜子的时间。我妈妈给我做的棉裤非常宽大,腿伸进去轻轻一滑就穿上了身,缺点是肥大的裤管漏风,到晚上睡觉时,我的双腿和双脚总是冰冷,有时候大半夜都不能暖和过来。

棉鞋热乎乎的,因为我外婆帮我把鞋子绑在煤球炉的外壁上烤了一夜。煤球炉夜里要封火,余温恰好能把鞋底烤热。有时候我弟弟尿了裤子,夜里就要把湿裤子绑在煤炉上烤,我的棉鞋只好让开位置。这样,早晨我伸脚进鞋子时,鞋底冰凉,像踩在铁板上。

我下了床,站在床边,最后系上裤子的背带。外婆已经把炉火捅开,热一锅昨天晚上煮好的米粥。妈妈俯身在我弟弟床边,手脚利索地帮他穿衣服。我弟弟圈圈还小,才四岁,还不能独立照顾自己。他是个傻乎乎的家伙,妈妈凉凉的手一碰到他的胳肢窝,他就以为妈妈跟他逗着玩,会前仰后合笑得站不住脚,结果乐极生悲,被妈妈不耐烦地在他屁股上拍一巴掌,转眼间哇哇大哭。每天早晨,我们家里几乎都要上演这么一幕先喜后悲的闹剧,弄得外婆再也不能在厨房里装聋作哑,匆匆忙忙地从炉子上端下粥锅,坐一壶水烧着,赶回屋里接替我妈妈,把圈圈身上的事情做完。

我自己从水缸里舀半杯冷水,兑上一点热水瓶里的开水,往牙刷上挤一截花生米那么大的牙膏,到院子里刷牙。左边三下,右边三下,不多也不少。我喜欢一小口一小口地往地上吐牙膏沫,吐出我想要的图案来:圆的太阳,弯的月亮,也或者是方方正正的房子。吐泡沫不仅有趣,重要的是能够延长时间,让妈妈认为我的刷牙过程足够长久。尽管如此,妈妈还说我刷牙纯粹是做给她看的,因为我的两颗大门牙越刷越黄,嘴巴一张,像两扇旧漆斑驳的门板,很煞风景。可我觉得长牙齿就是为了能够咀嚼食物,白与不白无关紧要。

我早晨从来不上厕所。我们院里的厕所只有四个蹲坑,几十口人要在门外排队,里面出来一个,外面再进去一个,弄不好排十几分钟都轮不上。我爸爸起床之后的头一桩事就是提着裤子往厕所跑,争分夺秒地占一个位子。厕所的窗户很小,为了隐秘起见又造得很高,里面终日黑古隆冬,四个男人齐唰唰地蹲着,像一排沉默的乌鸦。我很不喜欢那种压抑而又微妙的气氛,所以我总是憋着一泡热尿,在上学的路上痛痛快快撒到路边的油菜地里。我妈妈很反对我这么做,她说憋尿会引出尿毒症,还会让膀胱和尿道发炎。我不相信。我知道尿是好东西,每次我被家里的桌子腿或者门槛绊伤脚趾头时,外婆就会说:“快撒泡尿浇上去,消消毒。”既然尿水能够消毒,它自身怎么可能带着毒,让我的相关器官发炎呢?

我们家里的早饭千篇一律:米粥加萝卜干。偶尔萝卜干换成酱窝苣,或者五香大头菜,一锅粥就不够了,因为大家都要加添半碗粥,就那一碟子难得见到的小菜。外婆说,有米粥喝就不错了,三年困难时期,我出生前后的那段日子,只能喝到照见人影子的麦糁粥,两碗粥灌下肚,转头一泡尿,肚子就唱空城计,真正叫“吃了上顿想下顿”。外婆老了,话多,喜欢做这样的“忆苦思甜”。不过妈妈不让她多说这些,妈妈说,都是新社会,比什么比?要比也得跟旧社会比。旧社会卖儿卖女,那才叫“民不聊生”。

匆匆地吃完早饭,匆匆地背书包上学。从我们家出门,沿河边走一段碎石子路,穿过一个菜市场,从烈士陵园的围墙外插过去,再走一段空旷的黄泥巴路,才能到我们学校。即便我埋着头一路小跑,也需要花费十五到二十分钟的时间。为了不让我迟到,家里人总是轮流催我:“快点洗脸!”“你是吃饭啊还是数米粒啊?”“背个书包还要磨蹭?”“走快点,跑起来!”我把书包斜背在肩上,神色紧张地奔跑上学。如果我迟到,老师会让我罚站。碰到教算术的唐老师上早读课,她干脆不准我进教室,我得狼狈地在走廊上站到下课铃响。

一年级结束,我考了两个九十五分。我妈妈不满意,说这个成绩太差,她和爸爸上小学的时候,成绩都在九十八分以上。她还说,一年级就考九十五分,上了初中最多能考八十分,到高中大概只剩七十分,那样的话,我就不可能考上大学。

我觉得她应该这么想:我还是个孩子,我会一天天地进步,小学考九十五,初中考九十八,到高中全部满分。难道没有这样的可能性吗?大人的缺点就是遇事过于悲观。

还好,一年级的暑假还没有过完,红卫兵们就造了老师的反:大学不再招生,中小学校统统停课闹革命。我已经有大半年的时间没有上学。妈妈闭口不再提我的可耻的九十五分。我的课本和作业本被我弟弟圈圈一张一张地撕了下来,折成了纸飞机,扔得床顶上柜子底下到处都是。我的铅笔成了他的多功能的工具,他用它挖泥巴,撬墙缝,刺杀毛毛虫的肚皮和死蛤蟆的嘴巴。他每干一样坏事,就得意地跑过来告诉我,还把沾着令人恶心的污秽物的铅笔举起来给我看。有时候,他像狗一样地闻那笔尖上的气味,吐唾沫,一个人无缘无故地咯咯笑。他一点都不怕我向妈妈告状,就好像完全明白妈妈这半年来自顾不暇,没有心思为了这些小事训斥他,打他的屁股。

尽管如此,爸妈房里的闹钟每天早晨还是照常闹响。六点半起床已经是我们家的习惯,习惯轻易不可以改变。

我妈妈是中学老师,教语文,兼做班主任。她的班上有一个学生,十五岁,家在农村,住学校宿舍。这个学生有尿床的毛病,每次尿了床,他怕同学笑话,就不迭被子,早晨把被子铺在湿处,夜里再钻进去睡觉。有一回我妈去宿舍检查卫生,看见一张床上被子没迭,以为是学生早晨走得匆忙,就好心上前帮忙整理,这才发现了学生的秘密。我妈当时很是心疼,怕学生捂湿被子捂出毛病,赶快抱着臊烘烘的被褥出门晾晒。此后,每个星期天我妈都去学校,替那个学生拆洗被单,晾晒干净之后,再缝好,铺好,比人家的亲生母亲还要尽责尽力。有一段时间,妈甚至动了念头,要把学生领回家里睡觉,好在半夜里用闹钟喊醒他上厕所,彻底改掉他尿床的毛病。因为外婆坚持反对,我妈的计划才没有付诸实施。

文革开始后,尿床的学生当了造反派。他是学校里最早写我妈大字报的人,也是最早拿绳子捆了我妈的手,勒令她跪在黑板前接受批判的人。那一个班的五十个学生,他的态度最激烈,用词也最恶毒,一心一意要把我妈置之死地,踏上一只脚,让她永世都不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