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无情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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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出东门(1)

九月底的广东应该还是盛夏天气,北京却已秋意深重。

子歆坐在青年旅馆的露台上吃早餐。万里无云,朝阳光照,刺得她眼睛微微眯起。可是她不想进屋里去,只觉得从来没有见过如此高远的蓝天,如此明透的阳光。露台旁边有几棵枝叶繁茂的大树,还没有开始落叶。北方的绿色总不及南方的来得润泽,干干的带点风尘色,可是富含蜡质的细碎叶子光彩熠熠,在秋风中闪得十分俏皮。

Jason上来,见她一个人笑吟吟的样子,不禁大感意外,连“Good morning”都没顾得上说,直接便问道:“什么事那么高兴?”

子歆放下橙汁杯子,靠在椅子上,偏着头看着他笑,轻声念道:

“Season of mists and mellow fruitfulness,Close bosom-friend of the maturing sun……”

Jason在她对面坐下,说:“你心情很好啊,都开始做诗了。”

“不是我,是Keats。”

“Ah Keats.Hes good.”他一面撕开果酱,一面毫无兴趣地说,对伟大的诗人冷淡得不应该。

子歆想,如果是在言情小说或文艺电影里,此刻他就应该深深凝视她的眼睛,用低沉的嗓音缓缓接完整首诗。然后两人相视一笑,心有灵犀地扯一番诸如“writ in water”的典故。一定电光火闪,一桩浪漫故事、一段伟大恋情就此展开。

然而现实是比较生活化的,生活是比较现实性的,不常上演此类需要暗号接头的剧情。对于Jason漠然的敷衍,子歆已经习惯了。他不是个读书人。从前他在邮件里也会引用些漂亮的韵文来安慰——或者勾引——她,但都是些歌词和卡片上的分行文字,“my best friend”,“forever love”一类的直白,绝对没有什么不朽的文学作品。

子歆倒不在乎这个,因为她自己也不是什么正牌的文学爱好者。不过上了几节西方文化、英美文学,装模作样地“学贯中西”,自以为交流无碍。她知道,如果外国人向中国人掉文,那是决不肯引“床前明月光”这样通俗的,一定要向三百首外去寻,才显本事——她自己不小心拣了几句“经典”,说不定人家听起来就是故意卖弄为难。其实要跟普通人有共同语言,还不如去网上多下载点电影电视剧来看。

她隔着两盘早餐看着Jason浅淡飘忽的蓝眼睛,思忖着他们之间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她看得到,他们是多么漂亮的两个人,不用上妆拍出来都亮丽动人,可是他们却演不了爱情故事偶像剧。

我怎么会喜欢他?她抓起黄油刀,心神不宁地划着面包。她不敢坦言她爱他,因为她觉得没有理由。可是爱一个人,本来就是一本糊涂账。

“我有一个惊喜给你,”Jason兴奋而郑重地抖出他的秘密安排,“Jack租了一辆车,等一下我们就去长城!”

“哦。”她有几分惊讶,却没有如何欢喜:他真的以为去不去长城对她来说那么重要?

他似乎有点失望,觉得这个反应不够热烈:“嘿,farmer,你终于要去长城了,这下总该高兴了吧?”

子歆对他的头脑简单感到无语。转念一想,原来他一直记得长城,一直记得她的不开心——只要他记得她,她就知足了。思及此,立刻朝他绽开一个撕嘴裂腮的大笑容:

“是的,我好高兴啊——谢谢你,垃圾!”

去长城——或者任何地方——其实都一样。只要和Jason在一起,只要不和Helen在一起。

谁知,他还是叫上了Helen。

Helen现在跟他是非常熟络了,竟然可以不用子歆翻译而自行和他耳语不断。子歆十分不解,一个人的英语怎么可以进步得如此神速?殊不知,Helen既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Jason也并不明白她想表达什么——Helen只是为了表演自己的娇媚之态,而对Jason来说,一个无聊女人聒噪些无聊话,是不必去懂的。外人看来,两人聊得火热;其实他们和相识之初并无分别,不过还是傻傻地笑来笑去罢了。

到了长城,Jack和Eva自在一处相扶相携。子歆开始还和Jason,Helen走在一起,可是一路攀登,只听得Helen娇嗔不绝于耳,要Jason拉她推她——只差没叫他背她抱她了。子歆记得在苍山和梅里雪山的时候,Jason常常笑话她体力不济,每每幸灾乐祸,袖手旁观不肯施援——此刻对Helen却仿佛有无限耐心。人一生气便有力气。子歆看得憋气,反倒力大无穷,一个人冲在了前面,趁着等他们的工夫饱览祖国的大好河山——反正这群人的目的也不在长城景致。

子歆虽然极其厌烦Helen,也不得不承认她是个厉害的角色。她年纪小是小,却已深谙待人接物之巧,笑里藏刀,口蜜腹剑;前来向Jason搭讪的女人们自知难敌,无不溃退。子歆自己难过,也忍不住在心里暗笑:Jason故意与Helen亲密,却不知令他自己错失了多少机会!

这里子歆认为Helen讨好献媚过分卖力,简直让人看不过眼——那边Helen可从未觉得是自己在勾引Jason,在她眼里,倒是Jason拜倒自己石榴裙下。她以为从她出现以后,令Jason惊鸿一瞥,和子歆虽然尚未反目,也早已离心离德——即使子歆从来也没觉得他们几时同心同德过;因此洋洋得意,更是放出倾倒众生的风流手腕来。

Jason看到子歆醋意妒色渐浓,竟然像个猜对了题目的小孩子一样有成就感,对Helen更是百倍殷勤。子歆对自己的迷恋,他是拿得稳的,总要逼她有一天亲口吐露。然而男人的粗心本来难解女人的细腻,外国人的直接更不懂中国人的曲折。他没有意识到这样做的不妥和危险。

这三人只沉浸在各自的逻辑里,都自以为掌控全局,全然不费心去弄明白旁人在想什么。

从长城回到市区,已是薄暮时分。一群人又累又饿,恹恹无语,在心里盘算着赶紧回住处洗漱叫外卖。可是途中Jack接了朋友的朋友一个电话,倒又驱车赶到三里屯一间Irish Pub,会齐了更多身份不明行状可疑的中外人士,吵吵嚷嚷地喝酒调情。

Helen亦步亦趋地跟着Jason,俨然他的女朋友——至少也是情人——的样子。蒙她恩宠,一直亲亲热热地拉着“姐姐”的手;可是一跟人说起话来,她便悄悄收紧圈子,不引人注目地将子歆挤了出去。

子歆知道自己的不善言辞跟自来熟的Helen比起来很不利。她生性有保守、刻板的一面,倒并不因此看清了别人说笑应酬的功夫。她知道这也不容易:哪怕把Helen说的话写成台词呈给她,她也念不出来的。既然自己无能为力,又怎么能怪别人鹊巢鸠占呢?

Helen体恤下情地探出头来,关切地问:“姐姐,你不闷吧?”

子歆震惊过度,没有办法还给她同样温柔甜蜜的笑容。本来也懒怠说话,便抽出手,自去找了个角落填肚子。她头疼得厉害,吃了两盘烤鸡薯条也不能确定自己饱了没有,只有点想吐的感觉。

正在这时,感觉手机振动。拿出来一看,原来是Bunny,她连忙走到外面去接。她没有告诉珊珊和Bunny自己的行踪,所以明知是漫游,也硬着头皮接,不敢以俭省为由推托。等她再回去的时候,Jason突然拦在她面前:

“你去哪里了?”

“只是接个电话。”她举起还没有放进包里的手机给他看。

“什么电话讲这么久?”他故作随意,可一脸狐疑。

子歆一愣,往手机上看看时间,这才意识到,自己讲电话讲了将近一个小时——如果Bunny知道这是长途漫游,一定会骂她脑子进水。可是Bunny的电话就是这样的啊:哪怕她没有什么话来回应,Bunny也会兴致勃勃、自顾自地说下去;哪怕她没有什么耐心来倾听,也不敢贸然挂断。她是习惯的了,觉得没有必要向他解释。再说,他不是一向和“她的生活”泾渭分明地划清界限的吗?怎么倒管起她的电话来?

“只是一个旧同学,随便聊聊近况。”她轻描淡写地说。

“啊!那你一定跟她说起我了!”

子歆觉得好笑:“我为什么要跟她说起你?”Bunny打电话来是说新居交房装修的事,根本容不得她插嘴。

“你们女人不就是这样的吗?自己的事自己不能做决定,非要跟姐姐妹妹商量……”

“黐线!”他话音未落,子歆先用广东话低低骂了一句,拨开他,找了个空位坐下来。Jason跟过来,她也不理。

她明白Jason说这话的意思——真想不到,外国人会也有心机这般旁敲侧击。不过还是做得明显了点儿,落了痕迹。她知道,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一直很不喜欢她跟闺密们聊QQ、MSN或者讲电话。因为他看不懂、听不懂,无端生出被排斥的焦躁。如果子歆无意间抬头笑看了他一眼,他更觉得她们是在当面戏说自己。逢到他们闹完矛盾吵完架,子歆若埋头电脑,手指翻飞,他简直能百分百肯定她是在宣泄讨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