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中国电影民俗学”的争鸣
在建构“电影民俗学”的过程中,我曾与多位学者探讨此事,从反馈来看,既有热诚首肯,也不乏冷静质疑。应当说,后者同样可贵,它能促使这门学问更臻严谨、完善。尤其令我感动的是,《电影艺术》杂志主编吴冠平博士不仅与我进行了电话交流,而且随后还为此特意发来电子邮件,详细阐述了他的观点,其严谨的学风、诚恳的态度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在此谨向冠平博士致以由衷敬意。下面选录的是我们讨论本书第一章“建构中国电影民俗学”时的两封邮件,或许,这有助于进一步延伸读者的思考空间。
博公兄:
您好!
大作拜读,很受启发。特别是对于以往中国电影“民族化”研究的批评更是畅快、精彩。在我看来,这是您这篇大作的核心也是我感兴趣的地方。
至于“电影民俗学”的问题,我认为可商榷的地方颇多。
首先,电影民俗学显然是从民俗学角度的研究,而非电影角度。以故事电影的创作来看,民俗肯定不会是创作的核心,它只是细节、场景、气氛或者道具,除非是以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的电影。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电影只是发挥它的记录功能,把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下来而已,人类文化学纪录片一直是这类电影的主要形式,在国外一直是重要的影像类型之一。最近几年,云南的一批纪录片工作者(比如,张以庆)也在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包括新影的孙曾田也拍过很多这方面的东西,你应该找来看看。
其次,关于所谓“软民俗”的问题。实际上,思想精神是随着时代而变化的,我们不能简单说过去的思想就是应该保留的,就像说今天的东西都是好东西一样。随着物质文化的变化,精神层面上的东西一定是变化的,那么表现今天中国人生活的电影就一定要以过去中国人生活的方式为参照吗?这显然很机械。如若不然,那么所谓软民俗只能适用于表现过去年代的故事,而无法统括今天时代的作品。
第三,民俗和民族的相关性是什么呢?对于一个一点都不了解藏族风俗的观众,他看藏族题材的影片和看外国电影有区别吗?或者更偏远陌生的一些少数民族,可能对于大多数电影观众来说都有理解的障碍。这里面存在一个悖论,如果我们无法了解这些少数民族风俗,又怎么能创作符合他们民族的“软民俗”的作品呢?因此,民俗与民族的辨析,是一个复杂的政治与文化问题,不如就谈汉族的好,至少清楚。
以上一点看法,供参考。
祝一切安好!
吴冠平
2007-6-28
冠平兄: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拙作的点评。我完全能体会到写出这样的批评文字需要花费怎样的脑力和时间,因此,无论如何我都要谢谢您。
或许是我表达得不够清晰完善,或许是我们看问题的立场、角度不同,就您的点评来看,显然您总体上并不认同《建构中国电影民俗学》这一章的主要观点,并且在“电影民俗学”这个概念及学科是否成立上,我们似乎也大有分歧。
我在反复研读您的点评后,对拙文作了仔细修改,但仍然认为:“电影民俗学”作为一个新学科,它的提出与建构,对于中国电影理论的丰富与发展的确是有价值的。
在此,就您所质疑的一些问题,我尝试从三个方面做进一步的说明与商榷。
一、对“电影民俗学”理解的不同,是我们分歧的关键所在
您认为“电影民俗学显然是从民俗学角度的研究,而非电影角度。”关于这一点,我在修改后的文章中已有专门论述,在此不再赘言。
此外,文化人类学方面的“纪录片”我一向很喜欢,也看过国内外不少作品(包括孙曾田、张以庆的片子),但它们属于“影视人类学”的研究对象,基本上不属于“电影民俗学”的研究范畴。“运用”和“怎样运用”民俗元素去创作出更有意味的“剧情片”——这才是“电影民俗学”的研究重点所在。
事实上,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研究电影,只要言之有物、言之成理,都是有意义的研究,本质上都是“对电影的研究”,都是对“电影学”的有价值的探索与延伸,您说呢?
“电影学”的构成,离不开其他学科的滋养,其中包括:物理、化学、摄影、戏剧、文学、历史、政治、社会、经济、市场/营销、心理、美术、音乐、CG技术与艺术等。设想,如果失去这诸多学科的支撑,所谓“电影学”或曰“电影的角度”,除了那点有限的“视听语言”之外,还能剩下什么呢?
因此,即便是从“民俗学角度”来研究电影(剧情片),显然也是有价值的。况且,站在电影——主要指“剧情片”创作——的立场上,适当借助“民俗学”的成就,去深入研讨在电影创作中,“民俗元素”究竟发挥了或能够发挥怎样的作用——这不正是“电影民俗学”的研究方向吗?!
具体而言,民俗元素的有机介入,不仅能够在“细节、场景、气氛或者道具”等很多方面,极大地强化影片的时空质感、凸现影片的地域特色和民族气质,以及提升影片的观赏兴味等,而且还能通过隐喻、象征等手法,含蓄地呈现出多元的人文意蕴。例如:影片《活着》中对“皮影”的贯穿性运用,便绝妙地隐喻了“人如傀儡”这样一个意象。想想看,在我们看过的所有关于那个“荒唐岁月”的影片里,在对时代悲剧的反思、人物命运的剖析上,还有什么比《活着》中的“皮影”更言简意赅、更犀利深刻、更含蓄隽永的表现方式吗?
显然,在剧情片创作中,如果找到了一种能够寓意影片主题的民俗意象,那么它便会像神来之笔一样,发挥出四两拨千斤的神奇功效!
类似的例子还有许多。例如:影片《神女》虽然没有交代主人公沦落的缘由,但在首次表现她站街拉客时,却极为精当地用她身后那个巨大的“当铺”灯箱,隐喻了神女卖身的被迫与无奈;再如:影片《春蚕》如果舍弃了对艰辛的“养蚕”过程的展示,恐怕也很难在呈现“丰收成灾”这一残酷事实时,能够对观众产生那么强烈的思想与情感的冲击;又如:影片《乌鸦与麻雀》通过那幢小楼在民众手中的失与得,巧妙地隐喻了时代风云的变幻,于是那幢小楼便具有了“人民江山”的象征意味;此外,影片《大红灯笼高高挂》用深宅大院暗示了封闭、压抑、冷酷的封建夫权制度;《我的父亲母亲》则用“碎碗”与“锔碗”的细节,形象地比喻了那对挚爱的恋人历经劫波而痴情不改的心路历程……
尽管受文化程度与观影心态的影响,并非每个观众都能体悟到上述影片中那些“民俗元素”的言外之意,但由于在这些作品中对“民俗元素”的运用并非生拉硬拽,而是极为有机地把它们契合到了叙事情境当中——兼有叙事与表意的双重功能,因此,这些影片便可以收到“懂的看门道,不懂的看热闹”的独特的审美效应。当然,能够达成这样的效果并非易事,我们常常只有在那些堪称经典的影片中,才能感受到这种雅俗共赏的品格。
由此看来,剧情片对“民俗元素”的运用效果,显然绝不只是“发挥它的记录功能,把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下来而已”。事实上,对“民俗元素”的巧妙运用,实在是可以成为放飞编导艺术构思的一双双翅膀、延伸观众解码空间的一粒粒种子啊……
此外,特别需要提到的是,缺乏“有意味的叙事”——“直、露、多、粗、假”——几乎一向是中国电影的痼疾。可惜长期以来,在此问题上从来是批评者众多、建构者甚少。而今,“电影民俗学”的创建犹如雾霭中的一点星光,尽管还有些朦胧,但它至少让我们看到了些许晨曦与希望……
二、关于“软民俗”问题
您关于“软民俗”的那段批评恐怕很难成立,因为我在文章中已明确指出民俗文化是一个“动态范畴”——其主体部分是那些形成于过去的民族传统文化,但其流脉会一直延伸到当下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伴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演进。因此,民俗文化既具有历史属性,同时也不乏现实生机。
作为民俗文化的一种,“软民俗”当然也具有与时俱进的特征,把它有机地运用、穿插在剧情片中,同样可以发挥相应的功能。并且,“软民俗”既包括历史的记忆,也包括现实的存在,尽管历史对现实有影响,但在具体影片中的运用和表现,还是要吻合“规定时空”的背景与内容才能行之有效。
显然,“电影民俗学”并不存在您所批评的“机械论”问题。相反,这一学科所强调与追求的,恰恰是要尽量用影片规定时空中的那些“鲜活的”民俗元素,来“能动地”强化影片的时空质感和地域特色。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恰恰是对那些缺乏时代感、地域感的“假大空”式的作品的反拨。
您对“软民俗”的误解,或许是源于一种在社会上带有普遍性的认知误区——把所有与“民俗”有关的问题或理念都想当然地冠以“过去时态”。
事实上,只要对民俗学稍加了解,便能够认识到:除了“过去完成时”的民俗之外,民俗事象本身以及民俗研究的对象也不乏“现在时”乃至“进行时”的内容。例如:“春节晚会”、“网络聊天”等就是新民俗,而“权/钱/色交易”等潜规则,显然既是一种“过去时”的,更是一种“现在进行时”的“软民俗”……
综上可见,任何一位从事民俗学或与民俗问题相关研究的学者,都不会幼稚地主张“过去的思想就是应该保留的”,或者褊狭地认为“表现今天中国人生活的电影,就一定要以过去中国人生活的方式为参照”。坦率讲,我为此反复检查了我的文稿,实在是没有找到一处会给人以这样的误导或印象的地方。
三、关于“民族与民俗”等问题
我认为,民族与民俗是一对密切相关的范畴,但融会其间的政治与文化问题,似乎并没有您认为的那样复杂、深奥。
事实上,所谓某个“民族”不过是个称号而已,真正能让一个民族血肉丰满并让外界确认一个民族之所以是这个民族的依据,应当说,正是这个民族所特有的“民俗文化”。
很多民族都有自身的民俗,这些民俗既是该民族生活习惯与族群传统的浓缩,也是凝聚该民族的精神纽带。并且,在属于该民族的众多民俗中,那些最具个性的民俗事象,往往能成为这个民族的“标志”(我在文稿中对此已有详细论述)。
其次,您担忧的那个“悖论”似乎也并不存在。
一方面,少数民族毕竟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组成部分,用电影去关注、表现他们的生活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事实上,如果一个异族乃至异国的优秀编导真要去创作一部其他民族题材的剧情片的话,他经过体验生活、细致研究之后,只要客观条件许可,是完全能够做到的,这样的例子可谓不胜枚举,如:我国的《黑骏马》、《五朵金花》、《刘三姐》等,外国的《末代皇帝》、《套马杆》、《勇敢的心》、《断臂山》、《理智与情感》等。
所以说,假使因为我们以往不能或不完全能理解少数民族的一些民俗现象,便无须或不应当触及此类研究,甚至不必尝试拍摄此类影片的话,这不免有些过于武断了。试想,在“九天揽月、五洋捉鳖”都不成问题的今天,难道某个少数民族的风俗反倒成了“无法了解”的难题了吗?事实上,所谓“不了解”,是因为压根儿就没有或不想去认真了解。既然是可以了解的,那么创作出符合少数民族“软民俗”的作品以及对这类影片进行研究,当然也是切实可行的。况且,少数民族的那些民俗现象,也并非令人困惑到了像天书一样不可捉摸啊……
另一方面,在欣赏那些纯粹的少数民族题材电影时,普通观众的确会有某些理解上的障碍,但这种“障碍”再大,难道还能在总体上大过那些外国电影吗?事实上,文化上的各种“障碍”,并没有丝毫妨碍外国电影尤其是好莱坞影片在我国长年大行其道啊。
您的“障碍说”难以成立的另外一个因素在于:观众在看剧情片时,所欣赏的主要还是影片的故事及其视听魅力,至于是否能真正理解其中的“民俗元素”,一般并不妨碍观众从情节、人物、思想、情感等方面去理解整部影片。
毋庸讳言,“民俗元素”在少数民族电影和外国电影中的运用,有时仅仅是为了用某些仪式性、奇观化的异域文化,去激发观众的某种陌生化的审美感受,以便用一种稍感新鲜的包装,去兜售银幕上那些早已司空见惯的故事、大同小异的情感罢了。但不容置疑的是,这类影片在客观上也传播了异域文化,就拿影片中那些方言俚语、衣食住行、宗教仪式等民俗现象来说,即便观众无法切实理解隐含其中的人文内涵,但至少可以因此而了解到世界上还有那样一个民族,还存在那样一种生活方式,并约略地记住那个民族的一些外部特征吧。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涉及、呈现了“民俗现象”的剧情片,在文化传播、族群沟通等方面,都是有积极意义的,都值得电影文化工作者去给予认真的关注和研讨。
冠平兄,以上是我对你的“点评”所作的“答辩”,固执、褊狭之处在所难免,望您在百忙中给予进一步批评指正。
谨祝:
夏安!
史博公
20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