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动画艺术论
19611300000011

第11章 动画思维论——“全能性”的运动系统(2)

4、习惯与思想文化传统:

在人类历史上,由社会各种复杂因素凝聚而成,内化于人们头脑中的思维习惯、定势,沉积着一个国家或民族以往的意识形态,即政治、法律、道德、艺术、宗教和哲学等等思想观念、社会心理以及社会风尚、民族习俗等等,构成了该民族的思想文化传统。

马克思说:“人类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象梦魇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一卷第603页)习惯思维定势和思想文化传统具有两重性,既有促使新思维活动成长的良性因子,又有束缚新思维生成发展的阻滞作用。因而,只有在旧思维传统和新思维方式的矛盾冲突中,推陈出新,才能出现新的创造。

动画思维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活动,因此,应该不断地打破固有的思维习惯和定势,才可能不断地创造新的形象、新的故事及其新的表现形态。但不论如何创新,都应该继承和发扬优秀的民族思想文化传统,摒弃封建的、落后的成分,对于有益的因素也不是简单机械地沿袭,而应该赋予新时代的新意义。即使改编古典名著也必须以全新的动画思维选择新视角,用现代意识来诠释,而不能固守传统文化的思维定势。

5、情感和意志:

情感和意志完全属于思维主体固有的精神素质,人作为认识主体是一个知、情、意统一的系统,在思维的发生、发展过程中情感和意志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它直接影响着思维的选择和指向与思维能力的发挥。它可以转化思维的动机并激发力量,有助于培养个体的独立性和自我意识。这种精神品质对青少年格外重要。在动画创作的思维过程中不仅需要情感的冲动,同时也需要理智和意志的控制,才能把各种要素既能充分调动起来,又能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使之各得其所,恰如其分,都达到最佳状态,达到感染观众的艺术效果。

动画画面的每一根线条,每一种色彩,每一个构图都出自画家之手,都表现作者的主观意图,都明显地体现着创作者的个人品格,包括思想境界、情操修养、审美意识和趣味以及业务技能和水平。因此,动画思维主体的精神素质对动画创作具有直接的决定性影响。动画形象都是画在纸上的图画,动画家必须有顽强的意志和高昂的激情才能赋予这些图画有了意志和情感,从而有了生命。动画家与现实的情感沟通并产生共鸣是通过动画形象实现的。

三、动画思维的客体对象:

思维方式的客观方面主要指思维客体,即思维对象、思维内容,可分为自然对象、社会对象和精神对象三大类。自然对象包括纯自然(第一自然)和人化自然(即第二自然);社会对象包括人及其行为、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以及其他社会现象;精神对象包括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主观精神即人脑中的感觉、知觉、表象、记忆、情感、思维等心理现象;客观精神即是主观精神的外化,也就是借助某种思维工具表达出来的思维观念、情感态度等。

动画思维的对象即思维内容,实际就是动画创作的题材。可以说,思维的三大类客体对象无一不可摄入动画思维活动之中。非但如此,动画思维还可以将纯自然中的日月星辰、风雨雷电等等拟人化为动画形象;还可以创造出自然与社会中根本不存在的神魔鬼怪之类的幻影;甚至可以将人的主观精神中的愿望、理想、幻想物化为具体的形象,构成一个完全虚幻的世界。动画思维对象的自由性和无限性是任何艺术门类无法比拟的。

第二节动画思维的互动形式

一、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的互动形式

1、两种基本思维形式:

最基本的思维形式只有两种:逻辑思维亦称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衡量思维形式的标准只有两条:一条是思维活动所凭借的思维材料;另一条,是表述思维成果的形式。思维材料也只有两种,一种是抽象的概念;另一种是具体的形象;表述思维成果的形式也是两种,一种是语言构成式,或符号构成式;另一种是图景式,或感性具象式。

逻辑思维活动的思维材料是抽象概念,表述思维成果的形式是符号式的;形象思维的思维材料是具体形象,表述思维成果的形式是图景式的。

从可感性和非可感性角度说,思维形式可分为思维外在形式和内在形式:外在形式即是可以看到、听到的色彩、图像和形象化的语言;内在形式则是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在头脑中思考事物的内在联系和逻辑规则。内在形式经过外化、物化便成为外在形式。

抽象思维活动在头脑里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作为思维材料,对事物进行分析、归纳、综合、概括,即内在形式,产生思维成果之后用外在形式即词、句、段、篇进行理论性表述;形象思维活动在头脑里运用线条、色彩、图形、声音等作为思维材料寻求对人物或事物进行完美的表现即外在形式,思维成果一旦成熟即产生了完整形象,便外化为具体的造型形象或形象化的语言描述,即外在形式。

其他各种思维形式凭借的思维材料和表述思维成果的形式都离不开上述的两条标准,只是具体的思维过程、阶段和形态有所不同。

由此看来,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作为人类认识和把握客观世界的两种最基本的思维形式决定着思维活动的性质、功能及其成果的质量。因此,全面而深刻地认识这两种最基本的思维形式对动画思维形式的研究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2、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的脑科学依据。

诺贝尔奖金获得者、美国学者斯佩里在对“裂脑人”的研究中揭示出:人脑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物质,它的左右两半球有着不同的分工。大脑的左半球主管人体的右半部,偏重于思维中语言的、概念的、分析的、连续的和计算的能力,还具有比右半球强得多的控制能力。而右半球则与知觉和空间有关,偏重于对音乐的、绘画的、空间的形象感受和认识能力。大脑两半球各司其职又互相协作,通常把大脑左半球称为“逻辑半球”,把右半球称为“情感半球”。

实验还表明:科学家和艺术家在工作时,其脑中的亮点和黑影的位置是不同的。当一位科学家正在进行紧张的研究工作时,其大脑的左半球是明亮的,表示其逻辑思维异常活跃,与此同时,右半球也稍有一些亮点,但大片区域是暗淡的,表明在逻辑思维亢奋的时候,尽管也有形象思维穿插其中,但不起主要作用。相反,当一位艺术家正处于艺术创作的高潮之中时,其大脑的右半球是明亮的,这表示其形象思维十分活跃,与此同时,左半球也有一些亮点,但大部分区域是暗淡的,表明形象思维亢奋时只伴有少量的逻辑思维。人脑的两半球,就好比两套不同类型的信息加工系统一样,从相辅相成和互相配合中达到协调一致,成为完整的思维能力和思维活动。(参见李维春等著《现代思维方式和领导活动》求实出版社1987年版第118页)这项研究证明:第一,人脑的两半球各司其职,各有侧重,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为思维活动提供了物质基础;第二,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不是各自孤立的、分割的,而是互相配合、相辅相成的,两者的关系更深刻地表现在他们之间的互相渗透和互相促进,构成完整统一的思维活动中。

3、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在动画中的互动形式:

在讨论动画思维的互动形式之前,有必要对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作一些新的探讨。别林斯基说:“哲学家用三段论式说话,诗人则以形象和图画说话,然而他们说的却是同一件事情。”(《别林斯基选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63年版第96页)那么,三段论式的逻辑思维和具体图景的形象思维有何异同,有何关系呢?

李泽厚在《浅论形象思维》一文中,以巴甫洛夫高级神经活动学说为依据指出:“思维不管是形象思维或逻辑思维,都是认识的一种深化,是人的认识的理性阶段才达到的对事物的本质的把握。形象思维的过程在实质上与逻辑思维相同,也是从现象到本质,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过程。但这过程又有与逻辑思维不同的、本身独有的一些规律和特点,这就是在整个过程中思维永远离不开感性形象的活动和想象。”(《美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第230——231页)其实,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在感性认识阶段的表现形式是相同的,均为:感觉——知觉——表象,而在理性认识阶段两者就分道扬镳了:

逻辑思维表现为概念——判断——推理;

形象思维表现为表象——联想——想象。

逻辑思维“经过思考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功夫”,从感性到知性到理性的三个阶段中抛弃形象,抽取本质,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而形象思维始终“离不开感性形象的活动和想象”,那么,形象思维又如何从现象到本质呢?形象思维理性阶段中的表象、联想和想象如何达到本质呢?

有人说,形象思维是“把感官所获得并储备于大脑中的客观事物的形象信息,运用比较、分析、抽象等方法,加工成为反映事物典型特征或本质属性的一系列意象,以这些意象为基本单元通过联想、类比、想象等形式,形象地反映客观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规律。”(黄顺基等《逻辑与知识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29页)这里的“比较、分析、抽象等方法”是不是逻辑思维呢?怎样判断形象是否具有典型特征呢?怎样判断这些联想、类比和想象能够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呢?这种判断是不是逻辑思维呢?答案是肯定的。是逻辑思维在起作用。具体表现为:

(1)斯佩里的“裂脑人”研究证明了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都不是各自孤立的,科学家以逻辑思维为主,形象思维为辅;相反,艺术家以形象思维为主,逻辑思维为辅。在艺术家形象思维的理性阶段伴有“逻辑半球”的分析、类比等思维活动。这两种思维活动是同时在大脑中发生作用的。

(2)在具体的思维过程中,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往往是交替进行的。科学家在思考某一科学问题过程中也或有联想、想象穿插其间;艺术家在创作某一艺术形象的过程中,也常常用某些学科的理论来分析,鉴别其形象的真实性、思想性和审美价值。这两种思维活动是在不同时间发生作用的。

(3)科学家在进行逻辑思维时,根据需要会调动已有的储存的感性材料。科学家的头脑中储存着许多感性表象和艺术形象。同样,艺术家的头脑中也储存着许多学科的理论知识。因此,在艺术家构思某一艺术形象的过程中,会随时调用自己头脑中储存的理论知识来分析、评价这一艺术形象是否具有典型性和社会思想价值。这是已有的逻辑思维即时地发挥作用。

上述三点表明,形象思维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是依靠逻辑思维达到的,离开逻辑思维的深化,形象思维的产物很难具有深刻的思想意义。这样的探讨无非在于论证: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的关系更深刻地表现在它们之间互相依存、互相渗透和互相促进。逻辑思维可以使形象思维明确其方向、目标、深度和广度,加快思维的进程,深入到事物的本质中去;形象思维以想象的形式促进逻辑思维去开拓新的领域。人们对未知事物和未来情景的想象和幻想,往往会构成最初的科学思维的冲动,从而促使人们探索未知事物的奥秘,产生新的发现、发明和创造。

探讨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的互动关系对动画思维具有更重要、更直接的意义,因为:

(1)动画形象原本是无思想、无情感、无生命的图画,是创作者赋予了他们以思想、情感和动作等。因而,形象(即图画)与创作者是完全分离的,动画形象所获得的人的各种功能都是创作者外加的、理性的东西,是逻辑思维成果的形象化。

(2)动画创作不但可以以客观现实为题材,而且还可以以主观愿望和理想为题材,并将其直接外化为具体形象表现出来。这种主观愿望和理想是在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理性的、逻辑思维的产物,也可以说是一种思想意识的具象化。

由此可见,动画思维是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密切结合、相互推动的思维活动过程,因此,可称之为动画思维的互动形式。

对于动画思维互动形式的研究即是认识和探讨其本质和规律。

列宁说:“规律就是关系”,“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161页)实际上,动画思维的互动形式的实质就是在思维过程中各思维要素之间的关系,即内在的、必然的、本质的联系。概括起来,动画思维的互动形式有三条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