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次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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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今天画海,下一天画蓝

我穿着绣了细密繁华的牛仔裙,走在秋天的阳光里。我一路走着,一路走着,忽然感觉到了一种熟悉透顶的,古旧的气息,那气息里,有初开的桂花,薄薄的阳光,刚刚收割的稻田,还有有隐隐的歌声。同今天一样,甘香明亮。是哪一年的秋天?关于哪一个人的气息?2001?1999?骆鸣蝉?路萧声?是1995年,关羽鹏。1995年,秋天,关羽鹏。在狭窄的阁楼上,我翻出当时的日记。关羽鹏,你的名字,被我一笔一划写在粉色的纸上。而如今,它已泛黄,还有点点霉迹。可你的气息,它还是在这个午后,穿越灰尘,朝我奔赴而来。哦,我忘了,其实,我不久前才见过你。在那个挂满干辣椒的酒吧,我说,关羽鹏,我还是爱你。

我们只呆了5个小时。在那5个小时里。吧台里的乐手,反复唱着同一支歌,再见,我爱你。再见,我爱你。1995年,你22岁,我17岁。我爱上了你。你不爱我。每一次见过你,我的泪水就要落下来。于是我总把自己倒挂在秋千上。像一只睡着的蝙蝠。泪水于是倒流回去,从喉咙滑向心脏。那时,我是一名复读生,文科补习班。我的座位靠窗,扭头望出去,目光越过槐树,电线杆,鸽子,就是你的红房子了,还有大大的木头门。上面写着:真水无香。推开门,满墙满墙的,全是碟片和盒带。还有一堆一堆地,打口的CD。你就坐在矮矮的柜台后面,懒懒地听歌,画画。我总在黄昏踢踢踏踏地跑过来,买一张CD然后借故逗留。直到晚自习的预备铃响起,才一阵风似地跑回去。你总说,小丫头,要好好读书,考好大学。我总笑,我就考你的学校。你是不当真的。你也笑,一笑了之。很多个周末的午后,我总赖在你的店里,和你一起听歌,u2。恩雅。酸草莓。平克弗罗伊德。我的青春,被他们音乐一点点烙上印记。一同烙上的,还有你洁净的眼神,浅浅的胡须,还有袖口上扣得整整齐齐的小木扣子。我们也常常猜想,那些因打了口而听不了的歌,会是什么样子。最让我们牵挂的,是一首这样的歌,今天画海,下一天画蓝。我固执地认为,这是世界上最美的歌名。补习班的生活无疑是惨淡清苦的。然后,这条青石板街,街边的槐树,槐树下碟屋,碟屋里的你,却让我的状态,一直那么好。大家都以为我会考到北京去,可我不偏不倚的,考入你的学校。你毕业了,继续读研。我们成了校友。我常常故意绕着弯儿,从研究生宿舍楼下经过。幻想着三楼的某个窗口。淡蓝色的窗帘后面,你会脉脉注视我。我还没说过我爱你,因为我想你一定知道。冬天里,我们共用一个小火炉,腿上搭同一条绣花的毛毯,夏天里,我们吃一样的薄荷超冰。可有一天,我抱了超冰回来。看见你的藤椅里,坐着一个女人。她那么从容,以至于,你的紧张显而易见,你对她的用心,一望而知。我抱着冰棒,不知所措。最后,我把冰棒放在柜台上,匆匆走开。我一转身,就立刻想找一架秋千,把自己倒挂起来。后来,你问我,小丫头,你觉得那位姐姐怎么样?我说,很好看,很有气质。你拍拍我的头,对了,你懂吗?那就叫知性美。不过,你不会懂的,你才18岁呢,她可是已经28岁了。第二次,我见到那女人,是在酒吧。你和一个男人拼酒,那淡黄色的液体,一杯接一杯被你大口吞下。那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此刻也已经斯文扫地。那个女人,和她的女同伴,在旁边的桌子上,饶有兴味而又不失优雅地,看你们为了她而拼命。

她根本不在乎。你却红着眼睛,举着杯子,大声说,漱漱,我爱你!比这个男人更爱你。你年轻的声音,显得还有几分稚气。那夜,是我把你连拖带扯,送回了家。而那夜,我在秋千上,倒挂到半夜。我还戴着耳机,听着那张我们都喜欢的碟,我想,那首听不了歌,一定是最好听的。可任凭我怎么努力,还是听不了。后来,我们都不曾提起那一夜,仿佛有默契一般。当然,你也就不曾提起,那夜,你紧紧抓住我的手,不让我走。还有,那夜,有萤火虫不断在我们的肩上,起起落落。

后来,不见了那女子。却有来了别的女子。断断续续的,从saly到mar到every,却始终没有我的名字。我们还是常常一起,听歌,烤火,吃冰棒。我还是穿着半旧的球鞋,踢踢踏踏地走,你却撇撇嘴,拜托,有点淑女样,好不好;我还是爱在马路边买了烤红薯一边走一边啃,你却飞步在前方走,不屑走在我身边;我还是爱在看肥皂剧的时候一边狠狠地批判一边大哭大笑兴致勃勃;你不再安慰说那是假的你正经地说你已经过了青春期了小姐,不要再相信一套骗人的把戏。终于有一天,你说,唉,你什么时候能有个女人样啊。我像忽然被点金棒点了一样,我觉得自己矛塞顿开。关羽鹏,我为你改变,好不好?你愣了,随即摇头。不要。不必,用不着。可我不信,我倔强地认为你不喜欢我只是因为我的旧球鞋我的红头发我的肥皂剧。那天,在马路中央,阳光倾泻在你我脸上,我望着你微微渗汗的额头,一字一句地说,关羽鹏,你等我,等我回来爱我。那是1999年的初夏,槐花开满了整条街道,那么繁华而葱茏,像我21岁的青春。一副桀骜不驯,永不凋落的样子。我去了南方。独自一个人。我拼了命地挤进外资企业,为的就是它所在的高档写字楼,做一名传说中的白领,那样离你喜欢的知性美,又近了一步。我每年烫两次离子烫,以保证头发的柔顺,尽管发质越来越差。我再不吃烤红薯烤玉米,我吃快餐都去“上岛”。为的,只是学习那一份优雅。我穿高跟鞋,尽管它们总让我的大拇指往前倾斜,半天就把新买的袜子戳破。我要为你,从头到脚,焕然一新。所以,我毫不畏惧。难过的是,南方的冬天很暖和,早晨起床,玻璃窗里不会有细细密密的水汽。没有这密不透风的水汽,我怎么写你的名字呢。我多怀念那些冬天的清晨,我还在床上,便从被窝里,伸出手去,一笔一画的,在水汽上写,关,羽,鹏。然后我会再缩回被窝里,望着这三个字,傻笑很久。如果中午回来,它们还没有化掉,那么,我就奖励自己,多吃半碗米饭。与此同时,有那么多次,你捏捏我的胳膊,小姑娘,你可真是过分珠圆玉润了啊,要减肥!我该怎么办呢。关羽鹏,爱你让我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

像一个闭关修炼的武士,我为你,修炼了整整5年。我回来了。2005,立夏。正是江南的梅雨季节。我白色的高跟鞋踩过积水的街道,去找你的真水无香。可它,不见了。早就关了。现在和同学合伙开了一家小公司。你还好吧。是回来休假的吗?你的声音,透过电话传来,夹杂着一股梅子的潮湿和腥香。意外地,我竟感到有些陌生。终于见到了你。也许是酒吧的灯光不够明亮,你的面孔,比我的记忆要模糊一些。我们说了好多话,其间你的电话响了好多次,一直到酒吧打佯,你说,感谢你为我做的一切,可是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能接受。对不起,对不起。你的语速逐渐加快,最后终于迫不及待。你说,她在门口等我她已经等了我半夜外面那么冷只有她一个人她等了那么久。我看见了她。路灯的映照下,一张年轻到青涩的脸,干燥的唇还有短而薄的裙子。以及手臂上的鸡皮疙瘩。仿佛十年前的我。你说,那是我的女朋友。我很爱她。谁想得到呢,十年前,我像一枚青涩的果子等待你垂青的时候,你为了成熟优雅的女子而甘肠寸断。而十年后,逐渐老去的你,却被另一个青涩女孩的容颜俘获。命运多像一个魔方啊,我说,我总不能在合适的年华遇上你的爱。不是的,是我本来,就不爱你。关羽鹏,这是你最勇敢的一句话。你费了好的劲才说出来。你终于说了出来。那夜,我把高跟鞋拎在手里,赤脚走了回去。呃,忘了告诉你。我已经知道了那首歌,到底是什么样子。后来,互联网上出现了一个叫做google的东西,我输入了那几个字。后来,我听到了清凉的吉他缓缓响起,还有女孩子的轻声吟唱,那么认真又随意的。她唱的,是一些失爱的心语,是爱到深处,无怨无悔,是冷暖自处,继续前行。还忘了告诉你。我又穿起了球鞋,和牛仔。但不是为你。我把青春最美好的十年都献给了你,如今,我得为自己穿衣吃饭,唱歌走路。我想画海就画海,想画蓝就画蓝。但我不会忘记,你曾参与我的青春,再见,我爱你。我穿起绣着细密繁花的牛仔裙,继续走在秋阳里。也许是一份幸福,也许是一个真正属于我的男子,它就在前方,前方的某一个路口,等着我。虽然我看不见,但我确定,它在的,就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