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糖果的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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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他的吻,有一股清新的薄荷味(2)

2、我们开始约会

苏长信会呆一个月。

我们开始约会。是的,约会。像真正谈恋爱的人一样,这次分别时,就约好下次何时何地,不见不散。我们约在星期天下午,高三开放日,学校门口冷饮超市旁。

他会买好娃娃头或者香蕉船等着我。然后带我去吃饭,买零食,买日用品,以及带我去我从没去过的地方玩。他照顾我,就像母鸡照顾小鸡一样周到。尽管,他只比我大了10个月零8天。

他带我去游泳,带我去溜冰,带我玩街机,他说,只有一个下午啊,一个下午值千金,我们来欢乐一下!欢乐一下!于是我在欢乐中呛水,摔跤,忐忑不安地玩着《三国志》,我每次都扮赵云,拳打脚踢全无章法,却依然很带劲。有次我们玩联手,他扮赵云,我扮张飞,打着打着我就糊涂了,我看着赵云一路过关斩将,又单枪匹马救阿斗,我简直太惊叹了,我这只菜鸟怎么忽然这么厉害呀我!如有神助也!

我不禁深深为自己折服了。

苏长信忍不住大叫,干什么啊你,你一个人站在那儿手舞足蹈地做什么?你是张飞!

我仔细一看,果然,张飞站在角落里,一个人,正貌似金庸小说里的那个谁,自己跟自己,双手互搏!

苏长信他玩得很起劲,一脸的汗,他的汗水气息,在乌烟瘴气的游戏厅里,依然分明可辨。他的汗水气息,也许还有荷尔蒙的气息,在我学会了抱怨和指责的以后,成了他最有力的防御工具。只要一闻到他的气息,我就像被海浪席卷了一样,大脑一片空白,所有的怨念都烟消云散,我甚至还会感谢上苍。

苏长信要回去了,回去前的那个晚上,我们都不伤感。而且他还很鬼祟地怂恿我,想不想去酒吧?

酒吧?就是在电视里看到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酒吧?那里有痴男怨女,有逢场作戏,还有人宿醉。

我有点忐忑,又充满好奇,说,好!

那是县城的唯一一家酒吧。叫做“回到1886”。门口一排太阳花灯,蹲着一只大黑猫。我被苏长信牵在手里,不愿意显得像个被拐骗的少女,于是昂首挺胸,努力镇定自然,我还悄悄地,托了托文胸。

酒吧没我想的那样古怪迷离。人不多,音乐很好听,是后来我喜欢的王菲,她似乎就站在某一个灯光昏暗的角落,随意又真诚地唱,前面的路,也许真的看不太清楚,放心地走了以后,也许会觉得辛苦,也许会想停也停不住……

我们要了一扎啤酒。

我第一次喝啤酒。啤酒没我想的那样好喝,也没我想的那样难喝,于是我就一杯接一杯的喝下去了。苏长信以一种刮目相看的眼神看着我。我更来劲了,心里想,哼哼,你一定带女孩去过酒吧了,所以你显得轻车熟路的!

我看起来一点事也没有,我自己感觉也一点事都没有。但苏长信不让我喝了,他要了切成片的橙子来,一片一片递给我,我一片一片吃掉。就在我吃到第七八片时,他坐到我身边来,伸出手,拥住了我,然后,他吻了我,不是蜻蜓点水似的吻吻额头或者脸蛋,而是深深的用力地,吻了吻我的嘴唇。

他的吻,有一股清新的薄荷味,在迷离的灯光和靡靡的音乐中,沁人心脾。我仿佛在炎热的太阳底下,喝了一大口冰水。

我就那样靠在他的肩膀上,一直靠着,不动,不说话,我有点,眩晕,对,眩晕,幸福的眩晕。我听不见音乐,也看见灯光了,四周一片安静。只有苏长信留下的薄荷味。

我就那样睡了过去。

仿佛是苏长信,一直背着我,走下台阶,沿着街道,然后穿过马路,送我到宿舍大门,他才把放下来,摇醒了我。我睁开眼睛,看见他的脸,仿佛他才从天边跑到我眼前来一样,我跳起来,一下子,抱紧了他。

我抱得紧紧的,我不肯放手,我也不管有没有人看见,我就是不肯放手。有句话,像一朵小蘑菇,在我心里用力地,一点点地冒出来,我说,今天晚上我不回去,我要跟你一起睡。

苏长信也紧紧地抱着我,他抱得那么紧那么用力,仿佛要把我镶嵌进他的身体里去。他的气息凛冽而清新,让我又陷入眩晕。

片刻之后,他用力推开我,按住我的肩膀,一字一句地说,听着,亲爱的,我也很想,但是,不行。至少现在不行。

我几乎要哭了,为什么?

他重重地,斩钉截铁地说,就是不行,没有为什么。

然后,苏长信,他抿起嘴,故做轻松地一笑,嘴角边又泛起那两个小小的酒窝来。他可爱极了,有男人味极了。

他把我塞进大门的缝隙,说,你进去,我看着你进去。

我钻进去了,却又立刻钻出来,又一次抱紧了他。他没有推开我没,没有说话。我们就那样抱着,很久,很久。

我终于还是钻了大门,跑向宿舍,再没有跑回来,只是跑到一半,我往外一望,苏长信,这个傻瓜,他还在那里,只是路灯昏暗,我怎么也看不清他的脸。

他依旧不说承诺,不和我约定未来。尽管那些我期待和承诺和约定,已经闪现在他的眼睛里,他的臂膀间,已经蔓延在他唇齿间,但是他,就是不说出来。

我很想,问问他,为什么?

可我想了想,终究还是像他的承诺一样,未曾讲出口。

他回湖南了。

他回去了我才静下来心来想起,他来的这几天,我快乐,满足,开心,心里全都满满当当的。我忘记了我的雀斑,我的体重,纸条事件,有一个人,他不远千里,为我奔赴而来,我开始知道,我在他心里,很重要。我走在路上,信心满满,旁若无人,就算人家当面喊我死胖子或者小雀斑,我都不会介意了,苏长信,只要他喜欢我,这就够了。我不再需要别人对我的身材肤色的认可。是的,就是这样。

而且,这与虚荣,一点关系也没有。

但我又多么粗心,自私,我只顾着自己快乐开心,却忽视了苏长信的变化。他的声音,已不似当年的稚气响亮,而是另一种低沉大气;他的手臂,已不似当年的圆润结实,而是肌肉凸现的有力;他的嘴角,除了小酒窝,还看到分明硬朗的男人味;他也开始抽烟,左手臂上还有两个烟花烫疤痕……在他身上,少年的天真已渐渐逝去,男人的血液开始沸腾澎湃,他逐渐知道,身为男人。该如何充满血性地,把生活当成一场战斗。

不谙世事的我,又怎么想得到呢。苏长信,才刚刚成年,只是一个小男人,他勇气有余,智慧不足,他血气方刚,他会莽撞会冲动,会栽跟头,会碰钉子,会像很多的小男人一样,在逐渐走向独立的路上,会有现实,给他们上一堂残酷而惊险的课。

我不愿像个祥林嫂,唠唠叨叨,何况,这都是后话了。

这时的我,还没从他的气息中回过神来。我单手托着脑袋,望着窗外缀满枝头的槐花,眯缝起眼睛想,我要考到湖南去!我要考到湖南去!我要与苏长信在一起,与我的爱情在一起!

高考一天天在逼近,似乎,幸福在一点点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