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身体的原因,再摄于灵珊的淫威,秦小狐不得不停止了一切外事活动,每天输两次液,吃三次药,顿顿鸡汤鱼汤,没事就卧床休息,彻底地过了几天病号生活。
关于“舞美大赛”冠军缺席颁奖礼的原因,官方说:冠军同学患有低血糖症,但为了学校荣誉和自身使命,她废寝忘食刻苦排练,顽强坚持完比赛,最后累倒在后台。冠军同学是当代大学生的楷模,新时代女性的榜样。
秦小狐觉得发表这段言论的人,真是太可亲可敬了。
冠军自然是耀眼的,很快就有媒体跟踪过来要采访,还有模特公司的人打电话约她见面。秦小狐一概委婉回绝。
她的目的本来就不是为了冠军背后的光环,她想得到的,她已经得到了。
12月7号,哥哥的祭日。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日子。
她坐了6号晚上的火车回洞庭。
火车到站,正是清晨。清晨的洞庭,仍然是灰蒙蒙的。其实洞庭一年四季一天到晚都是灰蒙蒙的。灰尘减少了紫外线的辐射,所以洞庭城的姑娘,即使是徐娘,即使不擦防晒霜,皮肤都白白净净的。
秦小狐她直接去了哥哥的墓地,路上买了鲜花,大朵的非洲菊,还有粉红的月季,配着满天星和富贵竹,鲜艳欢喜,像是去看望老朋友。
她没有打电话给穆清秋。她不肯和他一起出现在哥哥的墓地,她总觉得,要是他们一起出现,去看哥哥,那种意味,会很暧昧,模糊,有点像带上那什么人去见家长的意思。
但这几年,每一年的这一天,他们都能在山上,或是山下遇到。
反而形成一种难言的默契。
上山了,她开始调整心情,她要用一颗蹦蹦跳跳的心去探望哥哥,要让他知道,她过得很好狠快乐不需要惦记不要担心。
墓碑前有一个女人。
走近些,秦小狐看清了,女人是李美然。
这么冷的天,她竟然穿着一件黑底绣满华丽牡丹花的旗袍。手上戴一只硕大的金手镯。如此强烈彰显的色彩,与她的气质不相称。尽管前几天,她才见过她,可今天这副样子,与前几天截然不同,仿佛两个人。
李美然回头冲她笑:“你来啦?身体好多了吧?”
“好多了。”
李美然扬起她的手腕给她看:“看,这是你哥哥送给我的,三十岁生日礼物,呵,我一向不喜欢戴金饰。但很喜欢这个镯子。”
秦小狐有点不知道怎么接话,她根本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她,如果遇到的人是林东,那还正常些。她还发现,有一种情感,从李美然的身体里浸透出来,洇开在眼角眉梢。
墓碑前是一束黄玫瑰,艳黄的花朵,跟那只黄灿灿的手镯相映生辉,灼灼耀眼。
“李姐,谢谢你来看哥哥。”虽然是客气话,但感谢还是由衷的。
“回来时就会来看看他,他一个人,也寂寞。对了,我回南湖了,开了家西式茶楼,有空来玩嘛。我一会打你的电话,告诉你我的新号码。”
“好的。”
“那我先走了。”
“嗯。拜拜。”
秦小狐看着李美然离去,心里有异样的疑惑,却不分明。
秦小狐在哥哥的墓碑前默默坐着,山风吹起来。这么多年,她从未真正相信他已离去。而再有更多的这么多年,他离去是在她心里留下巨大空洞,也不会愈合。
永远不会。
因为这世上,再也不会有有一份感情,与相依为命的兄妹感情想通。
穿过她的身体,胸膛,在那个巨大的空洞里呼啸,回荡。
一阵脚步声响起,她不用回头也知道,一定是穆清秋。
果然是他。他捧了鲜花,拎了酒杯和酒,走了过来。
秦小狐站起身:“两兄弟又要喝酒说私房话了,我主动自觉回避哈。车钥匙给我,我去车上等你。”
自从秦小狐知道这世上有个人叫秦冬的人是她的哥哥时,她就知道了,还有叫穆清秋的人,是他哥哥最好的兄弟,她小时候常常跟在他们后面,做跟班,做拖油瓶,被他们呵护,也被他们戏弄,还被他们故意地甩开。
以前,她对穆清秋,也不过是一个林家小妹对邻家大哥的感觉。而这几年,他对她的关爱,照顾,让她对他产生了一种亲切和依恋,他像亲人。
而她在他心里呢,她也像亲人,也只能是亲人吧,她想。
车里悬挂着一个平安符,平安符的中心有一祯小照片。童年时期的秦冬和穆清秋。两个小男孩,互相搂着肩,露出缺了门牙的笑容。她心里一暖,不由得又笑了。
穆清秋回来,眼睛微微发红。
他的手放在座位的一边,她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背,那只手迟疑了一下,想反握过来,她却躲开了。
秦小狐要穆清秋送她回她自己的家。
她每次回洞庭,或者临时回来,或者寒暑假,她都坚持要住自己家,一个人住。
她开了门,屋里有薄薄的灰,灰尘在旧时光里飞舞。客厅里的墙上,挂着爸妈和哥哥的照片。她又想起,上次回来,还是和曾子歌一起。噢,曾子歌。她心里刺痛。
她去阳台拿来拖把扫把,开始打扫。
穆清秋也来帮忙,他打来水,挽起袖子擦桌子擦沙发,她拿起拖把拖地。干活干到一半,穆清秋忽然说:“什么时候你才肯离开这旧房子呢?”
她扶着拖把,很自然的答:“当然是出嫁的时候嘛。”
他“咳咳”两声,像是为自己壮胆,像是要说出什么铿锵之言,却又收了气势,转而说:“女大当嫁,应该的,应该的。”
穆清秋有事先走,说等下过来接她吃午饭。
穆清秋走后,秦小狐走进哥哥的房间。房间空空的,阴冷潮湿,有股霉味,很多属于哥哥的东西都已经烧掉了。
她一眼就望到那个绿色的,锈迹模糊的铁盒子,它摆在书架的中间层。铁盒子里面是情书,是哥哥死后,她在哥哥的衣柜里找到的。是一叠无主情书,写给他“爱的女孩”的。找到的时候,白色的信封和信纸,都已微微发黄。
她再次打开,再次阅读那些情书。
哥哥这样写道:“我爱的女孩,第一次见到你,你穿着白色的衬衣,绿色的裙子,美好得如同五月的清晨。当时的我,只有一个念头,要么与你在一起,要么死去。”
一共有十二封。都没有寄出去。都是写给同一个人,都是写给那个“我爱的女孩”。从时间上推测,写信时哥哥应该十七岁。
她常常回忆哥哥十七岁的样子。那是什么样子呢?
十七岁的他,又高又瘦,手臂开始长出肌肉,他已是独立支撑家庭的小男人,已在这炎凉冷暖的社会上闯荡了三年。那时他已经是林东的小弟了,学打架,在酒吧看场子,骑着破烂摩托满街飞奔。剪贴着头皮的寸发,走路横冲直撞,对谁说话都高声武气,唯独对妹妹温柔呵护。
他粗枝大叶,性情粗糙。她从来没想到,他竟有如此细腻的表达。从情书的内容看,他对那个女孩,是暗恋。并且,她是他身边某个亲近的人的女朋友,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把爱埋藏在心底。
在最后一封情书里,他写到:“我爱的女孩,我将不会再给你写信了。虽然这些信我也没有寄给你。我不会告诉你我爱你,也许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爱你。”
他说:“今天是冬至,我的生日,我剃了个光头。剃了光头感觉很冷。我顶着光头在郊外的雪地里不停地跑,我一边一边大声喊你的名字。我是多么爱你啊!”
他还说:“我可以为你去做一切事情,包括去死。如果哪天我真的死了,我倒希望你能看到这些信,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想让你知道我爱你。”
秦小狐也一直想找到情书里的女孩。不过,女孩现在肯定都变成女人,甚至少妇了。
她一直没线索。她也找穆清秋林东他们打听过,他们知道的,也不比她多,无非就是有过两次恋爱。哥哥认识的异性就多了,总不能找着她们,一个个问:“喂,你好,我是秦冬的妹妹,我哥哥是不是暗恋过你?”
人家定会打个哆嗦,鄙视她说:“你是火星来的吗?既然是暗恋,我又怎么会晓得!要是我晓得了,还能叫暗恋吗?”
接下来,她恐怕只能掩面泪奔了。
所以,多年来,她一直多方暗暗打听,但是,没啥效果。
想起今天在墓地碰到李美然,想起她的神情,打扮,她豁然开朗,会不会就是她?这个猜测虽然过于大胆奔放,但也不是没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