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只有日光在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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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向日葵的孤单芭蕾(1)

秦小狐揽镜自照,悠然总结道:“看来,我是生命意志相当顽强的人。”

灵珊正在做六级卷子,扭头晃了她一眼,说:“切,你不是人。”

她对着镜子嘟嘟嘴:“不是人?难道是仙人掌?草莓蛋糕?”

“杂草。你是杂草。你就是那首古诗的形象代言人,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灵珊继续做卷子,诗句信手拈来,很是从容。

“灵珊你竟然能一字不差背出半首古诗!你太了不起了!”天地良心,她的称赞可是非常有诚意的。

灵珊“咳”了一声,轻飘飘答:“小学课本里有啊,李白的诗我就最喜欢这一首。”

呃……她默哀了一番,喃喃说:“杂草命贱,确实像我。但我,还是想做向日葵,向日葵很好,明朗,充满阳光,我想像那样。”

灵珊是化学系系花,却对国学由衷热爱,时不时就要吐露几句惊人之语。也不知道她这些知识是从哪里得来的,总之她从来不看书,除了《瑞丽》和《故事会》这两本杂志。她认为这两本书能帮助她提升时尚品味,拓展国际视野。

她从来不纠正她,也不笑话她,她这些惊人之语,每每都会令她无言微笑,很开心。说起来,她的笑点还真低。

手机在桌子上,秦小狐抓过来,指导老师在那头说;“秦小狐吧?下周就是总决赛了,咋还不见你来排练?”

她愣头愣脑地说:“排练?什么排练?”

指导老师又气又笑:“你脑子里漂着拖鞋啊?我是王老师!限你二十分钟之内赶到排练厅!急急如律令!”

她扯扯自己的头发,仔细看看日历,承前启后地想了想,哦,是的是的,下周三晚七点,“舞美之星”大赛总决赛。她真的完全忘记了!

这是多所高校联合举办的舞蹈比赛。海选时,她正和曾子歌花前月下你侬我侬,根本猜不到今天这结局。曾子歌一鼓动,她一冲动,就蹦蹦跳跳去报了名。

很显然,她是为了他才去比赛的。在此之前,将近五年的时间,她不曾完整地跳过一曲舞,而在五年以前,她是芭蕾舞团的小花旦,和她的男舞伴蓝小龙,并称金童玉女。那时的她,更加不会预料到日后的人生。那时的她,在哥哥的呵护下,在华美的舞台上,翩翩起舞,宛如天鹅。

哥哥死的那天,地上堆积着厚厚白雪,她在雪地里长跪不起,冻伤了双脚。伤好后,她再也不想跳舞。没有了英雄,她又能是谁的公主?

她以小花旦的身份离开芭蕾舞团,连团长都亲自挽留。她却说得坚决;“我再也不会跳舞了。”沉重的悲伤像铅一样,灌注在身体的各个关节,她又如何能轻灵地翩翩起舞?

后来她爱上了曾子歌。

后来她关节里的那些悲伤被爱情融化,身体重新变得轻灵柔软。她知道,自己又一次获得新的生命。

后来在曾子歌二十岁生日的晚上,她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是一段精心准备的芭蕾舞。

她比赛的初衷很单纯,她要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跳给他一个人看。冠军不冠军的,倒是无所谓。

可现在而今眼目下,形势却成了这样。她她浑身酸软,毫无动力,像某种恶心的披绿毛的软体昆虫,她几乎想要对指导老师说,我弃权吧。

“秦小狐你支支吾吾的,想临阵逃脱啊?我跟你说我可不干哈,我在我们系当庄家赌冠军是你,好多男生都来下注了呢!你要是撂挑子不干了,我拿什么去赔给他们呀,我不能卖身吧我。”灵珊开始抗议了。

“没想到,你还有这样的经济头脑。”这也是褒奖,由衷地。

灵珊嘿嘿一笑,说:“去嘛去嘛,情场失意,赛场得意,冠军非你莫属,非你莫属哈!”

她哑然失笑,说:“你说得很有道理。”

灵珊得意地笑:“那是,俗话说,有事没事,插朋友两刀。”

她默默叹息了一番,决定插着这两把朋友之刀,去排练,去比赛,去拿冠军。

这次,不为曾子歌,纯粹只为比赛,为冠军。她要利用这个冲刺,把这段时间的压抑和悲愤,良性释放一下。毕竟,整天想着找一个躲着你的人,比较枯燥乏味。而生活,总得继续下去,而既然继续下去,那不如活得好看一些,体面一些。

这是成长之后,她渐渐悟出来的。

秦小狐这种直奔结果的心理,很勇猛,很决绝。就像当初她决定要考大学一样。她想的是,要么就考上大学,要么就去死。当时她还为自己这种心理状态很担忧,以为自己太偏激了太鲁莽了。她有幸遇到灵珊,灵珊听了她的高考传奇,赞赏地说:“你那就叫,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置之死地而后生。”

大概是仅有的一次,化学系学子灵珊,对典故正确运用。

她换好练功服,抖擞抖擞了精神,笑着说:“李宁告诉我,一切皆有可能。”

她没日没夜地排练,物我两忘,视死如归。

灵珊端着饭盒来找她,她正踮起脚尖,单脚旋转,一圈一圈,又一圈,灵珊被她转晕了,一屁股坐在地上,说;“我求求你了,被转了,吃点吧,喝点吧,总不至于我插了你两刀,你还真的连命都不要了吧。”

她被灵珊逗笑,笑眯眯的停下来,问:“今天什么菜?”

旁边还有同伴在排练。

这位同学跳的是民族舞。当然不是绝对传统的民族舞,而是融入了个性化的时尚元素。“舞美之星”本来就是娱乐性比赛,卫视台也要转播。如今这年头,不娱乐,不成活。

民族舞女生望了望秦小狐,发言了:“秦小狐,你多吃点哦,你看你,这么瘦,又受到打击,可别把身体弄坏了哟。”

秦小狐不理她。她是叶雯雯的朋友,骄傲自诩,以为冠军非我莫属。所以,从比赛开始,她处处针对秦小狐。现在两人双双进入总决赛,她就更加视秦小狐为劲敌了。

灵珊却走到她面前,说:“如果你不马上闭嘴,我就端了硫酸来让你闭嘴!”

本来就是民族舞女生多嘴,再看灵珊气势汹汹的模样,民族舞女生难免心虚,抛下一个白眼,扭着屁股出去了。

换衣服的时候,秦小狐觉得有点头晕,她一直有低血糖,曾经因为训练强度太大在舞台上晕倒过。但自从不跳舞,她又觉得还好。这次,应该不会有事吧?

她端着饭盒坐在舞蹈室外的草地上,大口大口地扒拉,自从她不再跳芭蕾舞,她就有副好得出奇的胃口,不管什么破事,不管那破事让心情多恶劣,都不能破坏她的胃口,以至于她自己都怀疑,我这还是胃吗?玻璃铁钉能消化吗?

只是她始终胖不起来。

舞蹈室紧邻音乐楼。正是下课时间,一拨一拨的人往外涌。她下意识地,在人群里搜索曾子歌。搜索了半分钟,她心里打个哈哈,嘲笑自己。他怎么会出现?他说不定正和叶雯雯卿卿我呢。

以前,有多少次啊,当他还在上课,她就坐在这块草坪上,看书,听歌,发信息,等他下课。当他大步穿过人群,朝她走来时,她的整个世界都明亮起来,又温暖又耀眼。

她多么骄傲。

她将饭菜吃光,把空饭盒伸给灵珊,说:“晚上我想吃青椒炒猪肝,多放点猪肝。另外,我发现今天的饭盒里,还残留着昨天的土豆丝。洗饭盒时注意点。”

灵珊把饭盒重重一拍,严肃地说:“秦小狐,做人别太灰太狼了!”

秦小狐眼神一闪,浑身僵住,她看到,泡桐树后面,站着一个男生,灰色风衣,黑色裤子,白色帆布鞋,他玉树临风地站着,满眼风起云涌,曾子歌!秦小狐刹那间产生错觉,亲爱的,你是来接我的吗?

曾子歌发现她看到他了,立刻冲进人群,像一只鱼游进鱼群。

可人群里,却找不出他的身影。

秦小狐不由得怀疑,刚才并不是曾子歌,而是她的幻觉。

她又问灵珊:“刚才我好像看到曾子歌了,你看到没有?”

灵珊拍拍她的肩膀:“孩子,醒醒吧,我想你是夜有所思,白日做梦了,不如想想穆大叔吧,他才是真是MR.RIGHT。”

她猛然一阵心寒,与曾子歌相爱的三年,会不会也只是一场白日梦?

按照秦小狐的吩咐,晚饭真的是青椒炒猪肝。也许学院餐厅的老板心情好,所以今天的猪肝有点多,她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奋力吃完,吃完她很撑,肚子鼓起一块,她很难受。

难受的时候,人的记性就最好。

她记起哥哥。

哥哥最喜欢的菜,就是青椒炒猪肝。有一年哥哥的生日,是在监狱里过的。那天一早,她炒了一大盘青椒猪肝,用保温饭盒装好,抱在怀里,坐了三个小时的车去探望他。狱警不准哥哥把猪肝带回监舍,他就坐在探监室里,在她的注视下,一口口地,把满饭盒的猪肝吃完,没有酒,没有米饭,他低头吃着,一筷子青椒,一筷子猪肝。

秦小狐记得哥哥的神情,专注,享受,忧伤。

像是一个长长的慢镜头,那么哀婉动人。

哥哥对这个世界的要求,加起来,不过只是一盘青椒炒猪肝,那么简单。而为什么,上天要将他这个权利剥夺?

她是真的很难受了,她决定出去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