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只有日光在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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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冬夜罪孽殷红如血(4)

冬夜的街道冷清寂寞。路灯在寒风中发出惨淡的橙色光芒。

偶尔有车辆驶过,喇叭声像是哀鸣。

他们并排着,在街道上默默前行,也像是情侣。只是没有牵手没有挽胳膊,甚至都没有说什么话。

到了电影院,电影已经开场一半了,下一部还有一个多小时。秦小狐说:“不如先去吃点东西吧,吃了过来看通宵场。”

曾子歌也是一副随便的样子。

“吃啥呢?”秦小狐问。

“那就去吃干锅鸡杂吧。”

秦小狐不喜欢吃鸡肉,却对鸡杂情有独钟。电影院对面的老妈干锅鸡杂,是以前他们每次看完电影的夜宵必选项。但是学校离电影院很远,公交车要一个多小时,再加上曾子歌晚上常常有演出,所以在电影院里拉手吃爆米花喝可乐是就变成了偶尔才能实现的奢侈。

所以,所谓每次的总和,也屈指可数。

干锅很快端了上来,跟着又上了一份木耳肉丝。

曾子歌不吃鸡杂,不只是鸡杂,猪杂牛杂他都不吃,总之,凡是动物的内脏,他都不吃。而秦小狐呢,她不吃木耳。所以,每次她吃鸡杂,他就吃木耳。

他从来没往鸡杂里伸过筷子,她也没夹过一片木耳。

鸡杂麻辣鲜香,是她最爱的味道。但今天这一顿,却吃得她很伤感,也许,这就是他们今生最后的晚餐了。

木耳平和细腻,是他最爱的口感,但他好像也伤感了。

他夹起一筷子鸡杂,说:“我想知道,你最爱吃的菜,究竟是什么味道。”

她也吃了木耳。其实并不是无法接受,难以下咽,只是不喜欢,纯粹是不喜欢而已。但是,既然有最喜欢的,又何必勉强自己凑合吃不喜欢的呢?做人不能这么变态。

有时候,爱情,就是这样的。

他们买了通宵场。

通宵场都是老电影,没什么观众。有人已经睡着,发出了愉快的鼾声。

曾子歌无心看电影,他靠在椅子上,半闭着眼睛,其实也根本睡不着。

秦小狐也一样,既看不进电影又睡不着,但她浑身无力。她靠紧椅背,好使自己不要往他那一头栽。

他在想什么呢?她不清楚。只是她自己,想起了他们的第一次正式约会。

第一次正式约会是三年前,她上大一,那天是十月二十一号。

去赴约会之前,秦小狐一再提醒自己:要矜持啊要矜持。

可矜持不等于做作,不做作就要顺其自然,顺其自然地,她喜欢和他在一起,喜欢听他说话,听他哼歌,喜欢看他的眉眼。顺其自然地,他们在校园里散步,散步就顺其自然牵了手,牵了手就舍不得放开了。

于是,顺其自然地,约会持续到女生宿舍关了大门。

又于是,顺其自然地,约会继续。

曾子歌带她到后校门外的酒吧,为她唱歌。他架子鼓打得很棒,他一边敲鼓一边唱:把爱情留给我身边最真心的姑娘

你陪我歌唱,你陪我流浪,陪我两败俱伤

一直到现在,才突然明白

我梦寐以求,是真爱和自由

想带上你私奔,奔向最遥远城镇

想带上你私奔,去做最幸福的人

……

这是秦小狐第一次听到那首歌,她本身并不文艺,却还是像个文艺女青年那样感动得稀里哗啦,尤其他唱歌的时候还一直望着她,她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最幸福的人了。

酒吧也会打烊的,酒吧打烊时已经是凌晨两点。

两个人握着手站在冷清的街道上,思忖着同一个问题,去哪里?

对面就是旅馆,主要消费群体就是学生情侣,所以名字很隐晦:苹果之家。大堂里值夜的小妹想来已睡醒一觉,强打精神坐起来,开了大灯,以暗示他们,午夜街头别徘徊,快到苹果之家来。

何况,曾子歌和乐队也在外面租了房子,队友也时常带女友回去过夜。

但是初次约会嘛,怎么也不好往那些容易让人浮想联翩的暧昧地方去。何况,他们心里,也没那些暧昧想法。

曾子歌问她:“看过日出吗?”

她说:“电视里看过。”

他说:“那带你去现实里看。”

C大后面有一片小山,山上有一个最高点,最高点上有一块大石头,半个小时之后,他们坐在这块大石头上。这是一块不平凡的石头,C大多少情侣,曾坐在它上面,说肉麻情话,行亲密事件,它见证了多少分分合合,合合分分,修为都快赶上《红楼梦》里的通灵宝玉了。

等待日出的过程是漫长的,再加上深秋的夜晚有点冷,所以两人就抱在一起了,情侣间的拥抱通常会以亲吻为辅助动作。于是顺其自然地,就亲吻了。

秦小狐想,自己都十九岁的人了,只跟蓝小龙有过蜻蜓点水的那种吻,还没真正吻过。但曾子歌这么出众,他肯定恋过了吻过了经验丰富了,自己要生涩紧张,那这场亲吻,就会像地主恶少调戏良家妇女。嗯,不要。

不就是吻么,能有多难?一不做二不休,她干脆大胆奔放,激情狂吻。反正,爱都爱了,索性淋漓尽致,痛痛快快。

完毕,曾子歌却把头埋在她的脖子里,羞涩地说:“这是我的初吻。”

第二天是阴天,没有出太阳。

但她仍然很兴奋,她靠在曾子歌的怀里,美美地想:太好了,我有了你,从此以后,漫漫人生路,有他陪伴,再也不会孤单害怕了,从此,他就是她的亲人了。

秦小狐想着想着,扭头看他,他也正看着他。

在电影的微光里,她看到他眼里有泪光闪烁。他忽然说:“即使离开了你,这一辈子,我都不会再爱别人。”

她垂下眼眸,不答言。

两个人继续呆坐。后来实在困了,秦小狐不得不借用了曾子歌的肩膀。她感觉到他的手,环过腰,紧紧搂住她,温和又坚定;她还感觉到他吻了她,吻了眉毛又吻了脸颊;她还感觉到自己也往他身上靠,靠得更紧一些,更近一些……

她没有去抗拒,也许是迷糊的幻觉,也许是情不自禁,总之后来醒了,天亮了,电影散场了,她站起来,伸伸胳膊伸伸腿,说:“你别动,也别说话,再见都不要说,让我先走。”

说完她看也不看他一眼,转身“咚咚”走出电影院。

走在清晨湿冷的大街上,秦小狐想,她既爱他,又恨他。没看到他的时候,四处寻找都找不到他的时候,对他的恨,大于爱。而他在身边时,听到他的声音,看到他的眉眼,她那些恨,都奇迹般地被爱漫过了,掩盖了。

她以为她会很恨他,其实她还是很爱他。但她知道,他们终于分手了,不再是情侣了,也不再是亲人了。无论他的未来如何,都与他,再没有关联了。

她又想,曾子歌若是去自首,学业怎么办,前途怎么办?但罪孽已犯下,只能任命运的风暴碾过青春的躯体。而她自己,又何尝不是罪孽之下的受害者?

而且,唯其如此,他才能真正解脱,她希望他解脱,心灵澄净,不再受折磨。

秦小狐回到宿舍,坐在从教室偷回来的椅子上。美女舍友们都围过来关切的询问,递上热水和零食,她身体里紧绷的着一根肋骨,支撑着她做出坚强姿态的那根肋骨,“嘣”地一下,软掉了,整个身体的重心,轰然倒塌。

她倒床上,重重地吐出一口气,说:“好累,我好像死过一回。”其实,她不是死过一回,她只是爱过一回。然而,死比爱容易百倍。她的爱,比死痛过百倍。如今,她真的该放下了。

她蜷缩着,好半天不想动弹,只幽幽地问:“你们说,生活,生活究竟是什么呢?”

其实她这不是求知型疑问句,而是感叹型自问句。这种类似天问的问题,她根本不指望有人解答。

灵珊抢答了,她说:“问得好,秦小狐同学。我来告诉你,生活就是,生出来,活下去。”

这是如此浅显简单的答案。既然不能死,那就好好活。只有好好活,才对得起生命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