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古兰经》注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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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古兰经》注释的种类(7)

注释学界一致认为,就羸弱注释的本质来讲,无疑是传闻注释中的巨大瑕疵,尤其是那些假借先知穆罕默德和圣门弟子之口而肆意编造的伪注,没有任何教义和教法价值,是不被法理认可、接受,而且受贬责的注释。尽管如此,但在部分学者看来,作为一种客观存在,这些羸弱注释在学理层面上,也有其相应的学术价值,理由是“这些羸弱注释反映和说明着一个时代的各种文化和不同思想情况,以及各种文化之间的互相接触和彼此影响。因为羸弱注释家没有脱离环境和时代精神的范畴,而是既影响他者,也受他者影响”[95]。持此观点的人有艾哈迈德·艾敏教授,他在《阿拉伯-******文化史》之《黎明时期》和《近午时期》中就此做了阐释。当然,类似这样的观点,受到穆罕默德·本·穆罕默德·艾布·舍赫布等学者的极力反对和理论驳斥,理由是“羸弱注释侵蚀了正确的******思想,亵渎了《古兰经》注释和圣训,严重影响了一些******学科的文献资料,相对其利而言,其害有过之而无不及。”[96]显然,从理论和实践角度来讲,较之艾哈迈德·艾敏为代表的学者所持的羸弱注释具有相应学术价值观点而言,以舍赫布为代表的学者否定羸弱注释的观点,在注释学的法理和学理层面上,更具说服力,因此也更容易得到绝大部分学者的认同。

注释学界研究,传闻注释之所以出现羸弱注释,原因多样,但至关重要的因素是三个:

(一)伪造注释(Al-mawū‘āt)

1.伪注产生的时间

《古兰经》注释的发展历程呈渐进状态。早期阶段,注释作为圣训学的分支学科,从传述形式,到注释形式,再到注释内容,与圣训一脉相承,无法割裂。

了解传闻注释中伪注的产生,从“伪造”(Al-mawū‘āt)的术语角度来讲,首先需要明确圣训的相关术语。圣训在性质上分为“健全圣训”、“优良圣训”、“羸弱圣训”等。圣训在传述系统上有被认可的传述人,有被怀疑的传述人。因此,其中不乏伪造圣训(Mawū‘)——“假借穆圣的名义编造出来的话语或谎称穆圣的行为或默认的记载。也就是说,借穆圣的名义编造出来的谎言。”[97]根据学界对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言论的定性,穆罕默德·本·穆罕默德·艾布·舍赫布教授将“伪造圣训”的概念和宗旨作了广义的解释:“在圣训学家的术语定义中,‘伪造’就是为先知说谎,或者假借圣门弟子与再传弟子之语伪造言论。”[98]

由于以训注经和以先贤言论注经是传闻注释中的重要渊源,因此无论圣训还是先贤言论中出现的伪造情况,由此及彼地影响到了传闻注释,并在所难免地存在伪造注释。它以两种情况出现:其一,伪造者自我编造言论,然后将其归结于先知穆罕默德,或者某先贤。其二,伪造者采用部分先贤、教义学家、苏菲学家、以色列传闻中的言论,然后将其归结于先知穆罕默德,以使伪注借助“圣训”的权威性而广为流传,得到认可。[99]

鉴于传闻注释与圣训的直接关系和圣训之于注释整体的重要性,伪注的出现时间,无疑与伪造圣训的出现同步亦趋。根据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教授的研究,伪注产生的确切时间当在伊历41年后。彼时,******社会因哈里发继承等问题出现了政治分歧,分化为什叶派(Ahl al-shi‘ah)、哈瓦利吉派(Al-khawārij)和逊尼派(Al-jumhūr)。各派别中不乏新生异端者(Ahl al-bida‘)假借先知穆罕默德与先贤之言论,为其妄言邪说巧言令色,为其宗派主义花言巧语。尤其不乏阳奉阴违者在皈依******教后,不惜编造各种虚妄传说,伪造各种圣训,假借先贤言论来混淆视听,以假乱真,达到亵渎《古兰经》,破坏******,误导******之目的。

2.伪注产生的原因

诚然,注释作为一项严肃、严谨的学术工作,理论上不应该出现伪注情况。但是,从******教和社会发展必然催生新问题、产生新情况的角度来讲,各种伪造注释的出现也就成为不容置疑的事实。学术界研究定论,伪注产生主要源于以下原因:

(1)宗教派别诞生

伊历41年后,统一的******“乌玛”(Al-’ummah)因就哈里发继承问题政见不合,三个影响深远的宗派主义初见端倪,终成宗教派别(Al-mazhab)。

632年,先知穆罕默德去世后,麦地那政权就哈里发问题引发政治意见分歧,导致分裂。先知穆罕默德女婿、阿里追随者认为只有阿里及其后裔(圣裔)才有资格任哈里发。他们否认前任哈里发艾布·伯克尔、欧麦尔和奥斯曼的合法性,遂另立社团,形成“什叶派”。

然而,绝大多数承认阿里在内的前四任哈里发合法地位的******,由于效忠并接受他们的领导,自然形成“逊尼派”(全称“逊奈与大众派”),成为******教的主流教派。其政治和思想长期居主导地位,建有伍麦叶王朝(661-750)、阿拔斯王朝(750-1258)、奥斯曼帝国(1299-1922)等幅员辽阔的******国家及世界各地的地方******教政权,影响广泛而深远。[100]

657年,拒不承认哈里发阿里地位的叙利亚总督穆阿维叶(Mu‘āwiyah,600-680)举兵反抗阿里。双方在幼发拉底河畔的隋芬平原发生激战,穆阿维叶于战况失利情况下提出“《古兰经》裁判”的停战要求。阿里方主战派由于对裁判结果——罢免双方领导人职务,将穆阿维叶置于和正统哈里发阿里平等地位——极为不满,于是大约有1.2万人走出阿里阵营,与其为敌,遂产生了“哈瓦利吉派”(Al-khawārij,意为出走)。

以上派别,都竭尽全力寻找经文依据支持各自派别,以证明其合法性。在逊尼派看来,什叶派和哈瓦利吉派通过伪造圣训注释经文——什叶派将大量注释言论追溯于先知穆罕默德或圣门弟子阿里及其后裔,哈瓦利吉也伪造大量注释,以便为各自派别寻求证据的做法[101],旨在以假圣训乱真圣训,达到派别目的。

(2)政治促生伪注

彼时,******内部的政治分歧,已经深深影响到了圣训和注释的真伪和传述。诸如传自阿里和伊本·阿拔斯的大量圣训与注释,仅在数量上的逾越,就令圣训学家和注释学家根据圣训学和注释学原理原则产生质疑。他们断言,伪造者假借这两位圣门弟子伪造的注释,远远多于假借其他圣门弟子。究其原因,阿里和伊本·阿拔斯的圣裔地位,促使伪造者假借此二人之言伪造注释,给人造成权威而被认可,神圣得以流传的假象。反之,如果假借其他圣门弟子的言论,就不一定收到如此良好效果。是故,什叶派归结于阿里的伪注,远胜于归结于其他圣门弟子。他们将那些能够提高阿里宗教声誉和政治地位,符合什叶派主张的伪注悉数归结于阿里。同样,阿拔斯王朝的哈里发们在血统上属于圣门弟子伊本·阿拔斯的后裔,故该时期不乏谄媚阿拔斯朝的当权者,假借阿拔斯人的先祖伊本·阿拔斯之口,凭借伪造圣训和注释来接近权贵,迎合哈里发。诸如,正在放飞鸽子的法官艾布·拜赫塔里(Abūal-bakhtarī)谄媚哈里发哈伦·拉希德(ārūn al-rashid,约766-809):“您背记过有关先知放鸽子的圣训吗?”然后就给哈里发传述伪造圣训:“确实,先知曾经放飞鸽子。”明智的哈伦·拉希德断定艾布·拜赫塔里在伪造圣训,就严厉地贬责了他:“如若你不是古来氏族人,我肯定要革你的职。”[102]诸如此等谄媚之举,都使注释明显烙上了政治影响的深刻印迹。

(3)他者刻意伪注

先知穆罕默德去世后,哈里发开疆拓土,******教版图日益扩大,被征服的波斯、罗马和埃及等民族中信奉******教的人数激增。在新皈依的信众中,既有对******教忠心耿耿者,也不乏阳奉阴违者(Al-munāfiqūn);既有包括摩尼教徒在内的二元神教信徒(Al-zanādīq)——他们伪造了14000段圣训和各种妄言邪说、迷信故事[103],致力于采取各种手段破坏******教,引发******怀疑******教的真实性;也有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他们仍旧心系原信奉宗教。这些表面皈依实为阳奉阴违者、二元神教信徒,以及伪信的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利用各种机会瓦解******,蛊惑******。诸如,伊本·赛拜厄(Ibn saba’)利用哈里发奥斯曼性格温和的特点,游走四方散布谣言,挑拨离间******,煽动******反对******教。伊本·赛拜厄以什叶派喜悦阿里及其后裔的心态为幌子,掩盖其不良用心。他认为,阿里是先知的遗嘱继承人,比艾布·伯克尔和欧麦尔更有权利任职哈里发,故伪造了圣训:“但凡先知都有遗嘱继承人,我遗嘱的继承人就是阿里。”伊本·赛拜厄不仅如此,还肆无忌惮地妄称阿里具有神性,遂被奥斯曼驱逐外逃。阿里任哈里发时,因反感这种破坏******教与引发******内部纷争的恶意宣传和挑拨离间,遂下令将其绳之以法。[104]

综上,就******内部而言,******教黎明时期的政治异见和派别分歧的出现,促使各种伪注借机而生。继逊尼派、什叶派、哈瓦利吉派后,又先后诞生的穆尔太齐赖派(Mu‘tazilah)、穆尔吉埃派(Murji’ah,意为暂缓派)、贾卜利耶派(Jabriyyah,即宿命论派)、内学派(Biniyyah)等各种思想学说,都深深影响到了注释。那些信仰薄弱、意识淡薄的人企图以圣训支持他们的宗教派别和思想学说,故以伪造圣训来注释经文,以达目的。就******外部而言,他者在运用一些方法没能达到瓦解******教,破坏******团结,干扰******文化学术目的的情况下,遂采取伪造圣训和注释的手段以假乱真,混淆视听,制造纷争。

3.伪注的甄别及其学术价值

毋庸置疑,传闻注释渊源应具备的苛刻性和严谨性,决定了传闻注释不能产生丝毫瑕疵。尤其运用圣训、圣门弟子与再传弟子的言论注经,更要通过严密的传述系统来严格考究传述的内容,是否符合法理和学理,以便注释家们运用绝对确凿的圣训和先贤的正确言论注释经文大义。反之一错百错,后果也就不得而知。

然而,现实与理想往往事与愿违。从注释学角度讲,上述伪注情况的出现,一度突破了法理和学理的范畴乃至禁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传闻注释的绝对权威和整体效果。尤其相对缺乏学术严谨的一些注释家,不加考究地“拿来主义”,致使伪注以假乱真,其结果是以讹传讹,殃及了确凿注释。对此,需要学界的研究和定论。

首先,历代学者,尤其是圣训学家和教法学家,从教法角度,“严格禁止以任何形式和任何分类来传述伪造圣训和先贤言论,除非是为了阐明伪造内容而不得不引述范例,无论是涉及合法与非法事物,还是各种赏赐之说、鼓励之说、恐吓之说,抑或是故事和历史。这是因为******在《******圣训实录全集》中传述的圣训断定:‘谁以他认为是谎言之语来谈及我,那他就是一个撒谎者’”[105],更有“许多圣训学家判定,凡没有警告并提醒人们谨防伪造圣训而传述伪造圣训者,当受教训。甚至部分学者认为要将传述伪造圣训者绳之以法。诸如穆罕默德·本·伊斯迈尔(Muhammad ben ’ismā‘īl)接到一封请教圣训的信件,其中他就此段圣训‘信仰既不增加也不减损’回复:‘谁言及此,谁就当遭受严厉的皮肉之苦和长期监禁。’”[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