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法律基础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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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何确定?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指公司营业活动的具体领域。公司的经营范围确定了公司营业活动的范围,也就明确了公司行为的有效性。一般而言,公司行为不能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否则无效(称为“越权规则”)。《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但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的国家也规定公司对超出经营范围的公司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如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等都规定,公司董事的行为,即使超出了公司所营事业的范围,对公司也有约束力,除非公司能够证明他人明知公司的营业范围或证明他人不可能不知道公司的营业范围。也就是说,越权规则对于善意第三人没有效力。

(1)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具有法人资格,应当允许其对经营活动的领域,在公司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具有选择权和决策权,在公司的章程中对经营范围作出决定。这样,有利于发挥公司的优势,主动地根据市场需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

(2)公司的经营范围须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虽然可以由公司决定,但还应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所以规定要对经营范围依法登记。这种登记的主要目的在于审查监督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是符合的,则以登记的形式确认其合法性,并将其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登记意味着是进行监督检查,而不是也不应该代替公司去作决策,指定公司生产什么、经营什么,或者对公司的经营范围任意进行限制。

(3)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是对已经依法登记确认的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由于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公司的名称、住所一样属于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因此,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而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司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可以变更其经营范围。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是允许公司变更其经营范围的,但是必须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