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国际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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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战略贸易理论(2)

7.2.2战略进口政策

战略进口政策的创始人仍是布兰德和斯潘塞,他们提出了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一国政府利用关税向国外垄断厂商抽取租金或向本国厂商转移利润的可能性。与战略出口政策不同,战略进口政策考虑的是垄断厂商在本国市场上争夺市场份额,以及政府应当采取怎样的战略性措施来加以干预的情况。

这一理论之关键的前提假定是:本国市场与国外市场是分割的,即垄断企业分别就本国与国外市场进行生产决策,这意味着本国与国外市场上的价格就像在价格歧视的情况下一样,属于相互独立的变量,从而就不存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的一物一价定律。

基于这样的假设,就可以把本国市场理解为一个不完全竞争市场,而不完全市场的基本特征就是商品的价格可以超过其生产的边际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假如没有政府干预,那么作为进口国的本国居民就要向国外出口企业支付垄断租金。为了避免这样的福利损失,进口国政府就可以运用进口关税政策向国外垄断出口商抽取租金。进口国政府抽取租金的程度将取决于外国出口商在本国市场上的垄断程度。在一个产品市场出现本国完全不生产、从而完全由一个国外垄断厂商提供的极端情况下,国外垄断厂商的边际收益曲线必定要比本国居民的需求曲线更为陡峭,这时,由本国政府提高关税所带来的、由于进口价格上升而造成的消费者剩余的损失就会小于由于关税上升所造成的本国税收收入的增加,两者相减之后的净收益将为正,因此,本国政府通过提高关税而实施的抽租行为将有助于国民福利的提高,从而有利可图。

如果再进一步从动态的角度来加以考察,当本国企业存在潜在进入的可能性时,那么本国政府利用关税来抽取垄断租金的政策将会变得更加有利。

特别是当本国与外国都存在可以开展垄断竞争的生产商时,本国政府通过提高进口关税来提高国民福利的可能性就会变得更大。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从外国垄断厂商抽取租金的动机会进一步被从国外企业向国内企业转移利润的动机所加强。

最后,有必要指出的是,尽管战略进口政策模型与传统的最优关税理论有很大的相似之处,但在以下关键的一点上是截然不同的:最佳关税理论要求征收关税的国家必须是能影响世界市场价格和贸易条件的大国,而战略进口政策的实施却没有这一要求,即使是一个小国也可以利用进口关税来改善本国的国民福利。

7.2.3以进口保护来促进出口的政策

克鲁格曼关于“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的理论是对传统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发展。传统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并不考虑两国间的政策博弈以及外国企业对这种政策可能做出的反应。而“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则是一种从战略对立的角度来解释政府干预贸易的必要性的。

在传统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中,政府进行干预的原因来自本国市场的规模过小、资本市场的缺陷以及由于国内扭曲而造成的各种外部经济问题。纠正这些扭曲的最佳政策是政府向所谓的幼稚产业提供市场保护和贷款担保,对这类产业的培训计划提供支持,以及从研究开发等方面对它们提供补贴。

政府进行干预的目的是促使本国的幼稚产业沿着其学习曲线逐渐向着本国既定的生产可能性边界靠拢,以便使得本国的实际产出可以达到其潜在产出的水平。

为了达到这样的干预目标,就需要满足以下这些假设条件:第一,外国企业或外国政府的作用是不存在的,从而干预是内源的、没有外部性的;第二,采取干预政策的国家被假定为一个小国,从而价格是外生给定的;第三,当政府选择干预政策时,既不会发生国家间的利润转移,也不用考虑外国企业或政府的反应;第四,世界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其中存在着许多外国企业,它们已经完成了学习的过程,而本国产业尚处在发展初期,所以需要临时性的保护与支持以赶上外国企业的发展阶段。

但是,实际经验表明,以上这些条件是不可能同时得到满足的,因为世界经济中的实际情况与此大不相同。正因为此,所以基于保护国内幼稚产业的政府干预行动是一种成本十分昂贵的、效果很差的干预方法,所以在国际社会中这方面的成功案例十分鲜见,因此,算不上是最佳的政策选择。

由克鲁格曼提出的“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的理论放松了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中的许多不切实际的前提假定,而是根据对实际市场环境的观察,提出了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前提假定:第一,市场为寡头垄断竞争型的;第二,市场是可以被分割的;第三,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具有报酬递增的规模经济。

根据以上这些假定,我们可以设想这样一种情况:一个寡占行业存在两个企业;其中一个是本国企业,另一个是外国企业;它们生产近似的替代产品;每个企业都在包括本国市场在内的多个市场上销售产品;这些市场是相互分割的,从而不存在一物一价定律;存在规模经济效应,规模经济可以采取以下三种不同的形式:静态的规模经济、学习曲线形式的动态规模经济,以及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带来的成本下降。

毫无疑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存在国际市场占有份额的竞争和利润的国际转移。于是,对本国市场加以保护,在保证本国企业获得国内市场上的稳固地位的基础上,使其获得一种相对于外国企业的规模优势,便可达到促使本国企业在出口市场上提高其占有份额、增加其利润所得之政策目标。

7.3若干拓展

7.3.1企业竞争行为的变化

(1)从战略替代变为战略互补。在战略出口政策与战略进口政策的基本模型中均假定企业只进行产量竞争,每个企业的边际收益随其他企业产量的上升而下降,作为战略变量的两国企业的产量具有战略替代的关系,两国企业的最佳反应曲线是向下倾斜的。如果相反,变两国战略替代的关系为战略互补的关系,两国企业的最佳反应曲线向上倾斜,这样上述基本模型中的结论就会发生相反的变化。

(2)从古诺竞争到伯川德竞争。在战略出口的情况下,寡占企业相互之间若是采用古诺方式竞争,那么一个出口补贴就可以用来向本国企业转移利润,但若用伯川德竞争来代替古诺竞争,即变产量竞争为价格竞争,那么最佳贸易干预就应当由进口关税变为出口税。

同样,在战略进口政策模型中,如果变古诺竞争为伯川德竞争,那么进口关税也未必会使本国获益,此时本国企业的反应甚至有可能导致外国企业利润的增加,以致本国的关税对外国企业来说可能成为一种收益而不是成本。

7.3.2企业数目的变化

在布兰德和斯潘塞的模型中假定国内外各存在一个寡头垄断企业,如果本国企业数目大于1,在确定干预政策时就会出现相互矛盾的倾向。只有本国的企业数目不太大时,出口补贴才是合理的。

7.3.3两国政府同时干预

利用适当的贸易政策从外国企业转移利润的动机不会只存在于一国政府。假如两个相关国家的政府同时采取出口补贴的干预政策,那么就可以得到一个类似于“囚徒困境”的结果,即两国政府同时对出口进行补贴的做法只能造成双方国民福利的恶化。为了避免陷入“囚徒困境”,就应当选择共同征收出口税的做法。这就类似于一场军备竞赛,从单方面来看是做的越多越好,但从博弈双方来看则是做的越少越好,为此,就需要一个合作解来走出“囚徒困境”。但是这样的合作解很难达成和维持,相反,稳定的均衡将是一种非合作解,即两个国家的政府同时对本国企业给予补贴,其结果将是这两个当事国家的福利同时受损。造成这种非合作解的根源就在于,当一个国家采取干预政策时,另一个国家无论是做出反应还是不做出反应的结果几乎是一样的。同样的情况在战略出口政策的模型中也会发生,两国政府单边干预的动机如果导致关税战的爆发,那么就会给这两个当事国家都带来不利的后果。

7.3.4政府与企业决策的时序

战略性贸易政策能否取得成效,除了与以上各种因素有关之外,还与企业和政府决策的时间顺序高度相关。在上述的基本模型中,总是假定政府在企业决策前率先采取行动。但是,假如现在出现了与此相反的情形,那么这又会产生怎样的结果呢?假定本国和外国寡头厂商在第三国市场上出售差异产品,企业间进行伯川德(价格)竞争,并且在政府决定补贴或税率之前制定价格,这时如果给定外国企业制定的价格,那么对本国而言只有一个价格能使企业利润和国民福利最大化。但是,假如本国企业制定的价格高于该价格,那么政府就一定会给予企业以补贴。在这里,补贴本身并没有多大意义,而政府之所以会采取补贴是因为企业预期到政府会这样做,所以在博弈的第一阶段总是会把价格确定在最佳水平之上。结果,与政府比企业先采取行动的情况不同,在伯川德竞争方式下的最佳政策将由出口税变为出口补贴。

7.3.5信息不对称

战略贸易政策的实施需要政府掌握有关行业成本、需求和企业行为等方面的大量信息,而实际上政府对这些情况可能比企业了解的更少。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出口补贴,总是试图使政府相信它具有一个比实际成本更高的成本。当然,政府对于企业的这种动机也会有预期,在制定政策时会将其考虑在内。在这种情况下均衡是怎样实现的呢?假定本国企业可以分为高成本与低成本两类,所有企业都知道自己属于哪类,但本国政府和外国企业并不知道,而外国企业的成本是共知的。或者,我们也可以换成另外一种情况,假定外国企业对本国企业的成本很了解,只有本国政府对外国企业的成本一无所知。以上两种不同的假定导致了两种不同的均衡解:在前一种情况下,如果本国企业认为向外国企业显示自己的真实成本是有利可图的,补贴就可以对本国企业的这种动机提供一种可信的实行方式;在后一种情况下,由于外国企业清楚地掌握本国企业的成本状况,所以通过补贴向外国企业解释本国企业成本状况的作用就不存在,从而政府在不完全信息下使用补贴的动机就会减弱,而且最佳补贴的数值项对于完全信息下的情况也要更低一些。最后,还可以假设这样一种情况,只有外国企业不知道本国企业成本,而本国企业和本国政府都知道本国企业的实际成本。很显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确定本国政府将会非常乐于对本国企业的出口施加补贴,因为出口补贴可以向外国企业表明本国企业将会因为得到政府的补贴而变成一个低成本企业,从而起到抑制外国企业竞争、向本国企业转移利润的作用。由此可见,信息不对称下的市场与完全信息市场是截然不同的,从而将会对政府的战略性贸易政策产生很不相同的影响。

本章小结

1.由不完全竞争假设条件导致的寡头垄断竞争引发了贸易理论的创新——战略贸易理论。通过引进政府政策干预这一因素,改变了原来企业之间贸易博弈的结果。

2.由布兰德和斯潘塞提出的战略出口政策,通过引进政府补贴这个因素,充分说明了政府采取适当的出口促进政策对于促进本国的国民福利的有益性。由于政府的行为能够对企业间的博弈产生重大影响,从而使得竞争格局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

3.同样由布兰德和斯潘塞提出的战略进口政策,考虑到本国市场与国外市场分割的实际情况,国际市场并不存在一物一价定律,这样政府便可通过提高关税实施对外国出口商的抽租行为,这一举措将有利于提高国民福利,尤其是在本国企业存在潜在进入的情况下,抽租行为就将更加可取。

4.克鲁格曼提出的以进口保护来促进出口的理论是对传统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发展。通过放松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假设条件,该理论说明了以进口保护来促进出口的政策能提高本国企业占有国际市场的占有份额,增加利润。

5.战略贸易理论的拓展方向是:企业竞争行为的变化、企业数目的变化、两国政府同时干预、政府与企业决策的时序,以及信息不对称等。

本章关键词

战略贸易、战略出口政策、战略进口政策、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的政策、政府干预、古诺-纳什均衡、斯塔克伯格领导者、斯塔克伯格追随者、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古诺竞争、伯川德竞争、信息不对称

本章思考题

1.战略贸易理论的发展原因是什么?为什么各国明明知道贸易自由化最为有利,却仍然要实施战略贸易政策?

2.战略贸易政策具体包括哪些政策措施?简要阐述这些政策措施的基本内容。

3.如何用数学方法推导战略出口政策的实际效果?

4.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的贸易理论与传统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有什么区别?

5.战略贸易理论未来的发展方向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