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喜形于色,一旁的芙蓉早就看出她在打什么主意,笑道:“怎么样,打定主意了?”
“是的,为了延长我的青春,好有更多的时间去完成我未竞的事业,我会舍身试毒的。”
“你有啥未竞的事业呀?”芙蓉笑问。
“她的事业就是睡遍天下有钱人呗,嘻嘻……”栀子道。
“错,有钱的女人可不包括在内,本人拒绝断臂行为。”
“其实事情都有正反两面,不可能所有的好事都被你得到。我听说半兽人的平均寿命只有四十八岁,而兽人更短,只有四十都不到。当然这跟他们好斗凶残和食生食的习性有关。而一个种族的生活习性又跟他信仰的宗教有密切联系。人类信仰的神很多,有真有假,但大都把善良仁慈、光明正义作为基本教义,所以人类的身上少了许多暴戾之气,寿命自然就比它们长些,当然人类身上的阴险狡诈这种品质很少在半兽人和兽人身上体现。”芙蓉一口气讲了一大通,发现另二女怔怔地望着自己不明所以的样子。“你们不明白我的意思吗?萨满是半兽人的牧师,他们中有一些驻颜有术,但这并没有让他们因此延长寿命,据历史书籍记载,除非是高级萨满,很少有活过五十岁的萨满。按照事物有正必有反的理论来说,你得到了驻颜有术的方法,说不定是以减短你的寿命为代价的。”芙蓉望着栀子道:“我知道你驻颜的目的和茉莉有所不同,你既想到‘大法师塔’去历练又想保持你现在的容颜,可是一个魔法师一定要到‘大法师塔’去历练才算晋级了吗?我看那只不过是形式上和荣誉上的概念吧。据我所知历史上有很多有名的高级魔法师都不是靠在‘大法师塔’历练而成就自己的,比如百年前最有名的精灵魔法师叶舤和黑魔法师燕雪川。他们都是在生活和战斗中不断积累成长自己的魔法技能和经验,最终成为著名的大法师。所以对我来说名誉不是最主要的,修炼才是更重要的。”
“哎,如果在我死的时候还是保持着现在这副容颜,我觉得很满足,你知道吗?我到现在还不敢去想我二十年后会是啥样,更何况是六十岁,我的脸皮会象山上的梯田般一层一层地叠着,我的眼袋象金鱼泡,我的牙齿每颗都在嘴里霹雳舞,天哪,那时我就是名副其实的老巫婆了。为了我的容貌,减寿——我可以。”茉莉道。
大衍山,位于金水城西北六百多里的雪河国国境内,“自古黔滇多险境,最险不过大衍山”,这里的大衍山指的是以大衍山主峰为中心,方圆八千多平方公里的热带雨林,一条摩兰河象条水蛇般蜿蜒盘旋着穿过大衍山森林,流经雪河国全境,从金水城流入南海。而进入金水城的那段河水就被当地人命名为“金水河”。
雪河国在半月洲大陆版图上算得上是个面积庞大的国家,但面积庞大并不能称大国,因为他也是半月洲大陆上最穷的国家之一,丰富的森林资源并没有给这个国家带来财富,相反,因为森林面积广阔,山脉连绵,各个种族都傍山而居,分散得很开,城市就没办法发展起来,交通的落后使得森林资源没法和外地进行交换,教育的落后使得科技和发展拖滞不前。再加上各部落、各种族连年争斗不息,人口数量始终保持在低位,使得这个国家连个像样的军队都没有。
因为大衍山森林动植物种类繁多,栀子经常到这里来采摘收集各种奇珍异草,对于森林边缘地形很熟悉,所以一路上倒也颇为平静,没遇到什么凶险。三女驾着马车沿着崎岖的山路渐渐靠近大衍山森林的边缘。这天她们在一个名为田家边寨的小村庄找了户人家借宿,栀子提议明天一早起弃车行走,茉莉立刻表示反
“为什么要弃车行走,我看了这条路还有很长一段呢。”
“现在我们已经到达森林的边缘地带了,接下去即将进入枭族人的地界,大衍山之所以险,就是险在枭族人、半兽人和兽人地界里。知道枭族人吗,他们属于半身人,但是比住在山里的半兽人和兽人还要凶残,更兼具狡诈恶毒,在当地人们避之不及。幸好这些枭族人有极强的地域概念,不太跑到他们疆界以外的地方去,所以才能与周围的人类居民相安无事。”
“听说这些枭族人有扒人皮做鼓,吸食人的脑浆的爱好是吗?”芙蓉问道。
“人皮鼓我见过,吸食人脑我没亲眼见到,但听这里的山民讲确有其事。枭族最可怕的就是下毒和种蛊。你不当心让那些奇奇怪怪的蛊毒下到身体里,最好的办法就是马上寻死,否则被那些蛊控制了,教你死活都难。”
“啊!那你还拖着我们到这鬼地方来干吗?你要捉那什么金丝猫银丝猫,尽管去请当地的山民帮你捉就是,反正在他们身上也化不了几个钱。”茉莉叫道。
“要靠当地山民来捉金丝猫肯定没办法捉,因为当地人把金丝猫当吉祥物看待,认为杀金丝猫必会招来学光之灾。再说金丝猫那么狡猾灵敏,只怕再多的山民也捉不住它。”
“那你叫我们来有什么用?我和芙蓉都手无缚鸡之力。”
“因为我们是魔法师,而且还是召唤师和幻术师。捕捉金丝猫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而这些不可能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全部凑齐,所以只有积你的幻术创造环境,我的召唤术布下诱饵,再加上茉莉的魔法药剂,才有可能捉住它。”芙蓉道。
“是的亲爱的。我从没有捉过金丝猫,也没有见过。我甚至都不知道在哪里可以碰到这东西,但我知道有你俩帮忙,成功的机会会更大,即使没机缘碰到,但在这一路上,有你们陪着,我不会感觉寂寞。”栀子搂住茉莉的肩,道:“知道吗,以前我孤身一人旅行,虽然无牵无挂,但心里却一直很害怕,这个世界不太平,随时都有人觊觎着你。可和你们在一起,我从没有感觉到害怕。”
“只要在这一带确实有金丝猫,那我们就一定能捉得到,谁叫我们是个女巫组合呢!一个法师的力量也许仅够推倒一棵大树,但仨个法师加在一起就可以把整个大衍山森林掀个底朝天。”芙蓉靠近她们俩人,搂肩道。一向孤独的栀子感觉心头一暖。
现在有个很现实的问题摆在她们的面前,那就是到底到哪里才能找到这种十分稀少的动物呢。这一路来她们也向许多山民打听过,所有的山民对这种动物的知识都是基于道听途说,没有人真正见过。她们也专程去拜访过当地的一些见多识广的猎户,得到的答案同样让她们感到失望。
“听着,咱们这样漫无目的地瞎找总不是个办法,这座森林地域如此广阔,越往里走越是凶险,我们象这样无头苍蝇般闯进去,恐怕会有去无回。”芙蓉道,“现在最关键的就是要弄到一张完整的地形图,或者就干脆去找个对森林熟悉的人做向导。”芙蓉道。
“可是当地猎户对金丝猫这东西奉若神明,知道咱们的意图后是断不肯为我们做向导的。”茉莉道。
“我没说一定要找猎户,”芙蓉道,她指着手里拿的一张羊皮地图,“栀子的这张地图我看过了,对森林周边地形标示得还算比较清晰精确的,可除此外我看不到任何有关森林腹地的信息。”
栀子面孔一红,羞赧道:“说实话,我前面吹牛了。我平时来大衍山森林最深的就是到这里了,再里面,就接近枭族人,半兽人和兽人地界,我没敢进去。这张图是我花重金在当地一个资深的老猎户手里买的,有的内容还是我自己添上去的呢。你说想弄张完整的地形图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哪个人敢深涉森林腹地。”
“从你掌握的信息里就看得出你这人还是孤僻惯了,不善与人打交道,掌握的信息面过于狭窄了,据我所知,我们的茉莉妹妹这一路走来,就已经掌握了许多有用的信息,茉莉,别躲在后面嘛,我们是一个整体,你也得发表你的意见。”
“嗯,我这一路过来,听得最多的就是一个叫莫学贤的游侠,兴许和你捉半兽人的故事里提到的莫大侠是同一个人,在当地人的传说中这个姓莫的游侠简直就是个神秘莫测的人物,很难碰到,为什么呢?因为他常年都在森林腹地活动,而一个喜爱在森林里出没的游侠,讲得精确一点,应该是巡林客——大自然的亲近者和保卫者。”
“你看我们的茉莉妹妹还是挺有专长的,特别是在打听消息和打听男人方面。”芙蓉笑道。
“如果是巡林客,那他就更不会帮助咱们捉金丝猫了,相反他还会阻止我们的行动,因为他的职业就是保护森林。”栀子道。
茉莉坐在一边修剪着她那修长的指甲,白了栀子一眼,“我看你是把巡林客和德鲁伊两个职业搞混了,以亲近和保护大自然为职业的只有巡林客和德鲁伊两种,虽然他们都是以维持森林的秩序和安全为宗旨,但二者还是有点区别的。德鲁伊是以保护森林的动植物为主,而巡林客却是以保护生活在森林里的人为主,这里所指的人也包括了半身人、半兽人和一些亚种族。”
“如果这个莫学贤真是个巡林客,若能找到他帮忙,那我们此行的任务岂不更轻松了,可是这种人神龙见首不见尾,可遇不可求,怎么才能找到他呢?”栀子问芙蓉道,她知道在仨人中芙蓉的主意最多,如果去问茉莉,她只会咕噜咕噜翻着她那双漂亮的大眼睛做出一副无辜状。
“在咱仨人中,若论找男人么,还是叫茉莉出马最合适。”芙蓉道。
距离田家边寨七十里有座“回雁峰”,此峰三面是削直陡峭的悬崖,只有一面连着高耸入云的大衍山主峰,六十年前当这一片地盘还是半兽人的地盘的时候,半兽人按照人类的做法在这座陡峭的峰顶建立起了一个巨大的瞭望台作为他们监视山下人类活动的前哨,后来出现的枭族人把半兽人赶离了这块地界,这些枭族人对瞭望哨不感兴趣,所以这个巨大的哨台就此荒废。
今晚这个巨大的瞭望台将成为芙蓉等仨女进山的头一站,沿着匍匐逶迤向上延伸的山道,栀子穿着一件剪去衣袖,露出肩膀的短小衣衫,手握一把折头砍刀,一路劈荆斩麻走在最前面,茉莉和芙蓉背着轻便的行囊跟在她的身后。雨季刚过,山路泥泞滑腻,有些地方甚至被泥石流冲跨,碰到这种地方仨女只好绕开,用手中的砍刀另辟蹊径。那栀子对这种艰苦的旅程是司空见惯的,芙蓉是那种任劳任怨,苦中求乐的人,唯独茉莉,在栀子那里尽捡穿着舒适,用料考究的衣鞋要,可到了这种环境,漂亮的衣衫被刺棘勾得变成叫化子装,时髦的小莽靴此时特别硌脚,痛得小丫头直叫唤。
当她们攀上“回雁峰”顶,黑黝黝的高大的瞭望台呈现在她们面前,这是座用巨块的灰岩搭起的建筑,做工极为粗糙,半兽人虽有蛮力却缺乏建筑的艺术和技巧,地面用凹凸不平的石块铺就,墙壁就用一些巨大的石块竖立起来,露天无顶,为了便于监视峰下的动静,临崖的三面都豁开几个很宽阔的口子。
“哇,这还算人住的地方吗,到处都是没有遮蔽的豁口,如果刮风下雨了怎么办?”芙蓉叹道。
“半兽人可都是露宿惯的,再说这里本来就是观察哨,怎允许睡觉。”栀子道。她掏出一些药粉涂抹在裸露的手臂上,那双手臂满是被草齿个荆棘刮破的血痕。
茉莉扔下肩上的包囊,脱下脚上的小蛮靴,叫道:“哎呀,都是血泡了,我说呢,刚才走路就跟个天使似地飘啊飘的,这双鞋害死我了。”
“谁叫你尽捡好的拿,还带跟的,这些东西在城里是好东西,到这里可就成了害人的东西了。你看我和芙蓉全穿的轻便的鹿皮轻靴,这才是野外的好伙伴。当初我就警告你了,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了吧。”
“那怎么办,穿都穿过来了,总不至于扔了光脚吧。”茉莉苦脸道。
“也只有这样了,光脚挺凉快的,而且有个性。”
“我不要啦!我不管,明天我罢走。”茉莉耍赖道。
“不走拉倒,等明天枭族人来了看到有这么美貌的眉眉光着脚板待在这,准保把你带回去做压寨夫人,到时候吃香的喝辣的,又有那么多野男人侍侯你,美死你。”
“芙蓉姐你看这死丫头片子在欺负我。”
芙蓉笑着俯下身子看了看茉莉的脚,对栀子道:“你有药粉就给她敷点吧,否则发炎就麻烦了。待会儿把她那鞋的鞋跟削了,我去找些干柴点火。”
“点火?哦不要,你不怕把那些虫兽都引过来?”茉莉阻止道。
“没问题,咱们把火生得旺旺的,那些兽虫不敢过来的。”芙蓉说话间人已走出瞭望台。
“可是那些枭族人呢?他们难道也视而不见吗?”
栀子掏出一些褐色药粉,和进一点清水调成糊状抹在茉莉的脚底,“你知道枭族人部落里谁讲话最有分量吗?——祭司。接下来才是酋长。枭族人是个极端敬畏魔法的种族,所以除非侵犯到他们的利益,否则他们对会使用魔法的人都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回避开的。”
“你知道我当初为何去学魔法吗?”茉莉问。
“以你的脾性,肯定是觉得好玩才去学的吧。”
“唔,有一半,另一半是我看那些法师特神气,走到哪里人们都得让三分。”茉莉神往道,“可惜学魔法是个很苦的差事,我曾看见有个魔导师施法,你也没见到她如何动作,周围的所有东西都凌空飞了起来,包括我们这些站在一边的学生。哎,想学到她那个境界我这辈子想都不要想了。就说幻术这门学科吧,听说到高级境界你能让周围所有的人都按你的意志行动,你可以幻化出比金水城大一倍的城市来。我呢,现在想控制一个人都很困难,而且施魔法也太耗神了,老得快。我可不想三十岁就变成个老太婆。”
“那你吃了可以驻颜的魔药后还愿不愿意再进修魔法了呢?”芙蓉手里抱了一大捆干柴走了过来。
“暂时不会考虑,我还没玩够呢。”
栀子帮着芙蓉把篝火点了起来,还洒上一把药粉,火势“哗”地窜得老高,芙蓉道:“对,就是要把动静弄得越大越好。这样才能引起人们的注意。”转头望着茉莉道:“接下来轮到你的精彩表演了。”
茉莉从行囊里找出那根她从栀子那里得来的银色魔杖走到瞭望台中央,表演前先清清嗓子,对芙蓉和栀子道:“我今天就拿这根魔杖试试它能否提升我的魔咒威力。”说罢凝神静气,嘴里念念有词,突然大喝道:“驹法——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