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立辉口中温柔贤惠、一向被他标榜为贤妻良母楷模的母亲,还练了一手九阴白骨爪。我忽然有点想笑,不管多糟糕的母亲,在自己儿子心里,都是完美的。
同立辉道别后,我独自拖着行李箱走在暮春的街头,忽然觉得有些冷。
永远都是这样——在立辉心中,我永远排第二位。任何人、任何事情同我一比,都变得更为重要。
整整一天,我都辗转在各个房屋中介,看了不下三十套房子。
稍微装修齐整一点、转个身都嫌吃力的小套间,就算远到三环路以外,租价也要三四千一个月。这不是活生生要吃人吗?毕竟那些房子大多陈旧不堪,楼上动静大一点,天花板就会簌簌掉白灰。而那些装修精致一点、格局宽敞一点的,更是贵得离谱,交了房租,正值失业的我便没钱吃饭了。
没想到,租一套干净整齐点的小房子,居然成了我无法完成的任务。
难道我要露宿街头了?
太阳微微下沉,我的心情也越来越低落。
至今我仍记得,那一刻的彷徨、焦灼和失望。
一间房,足以憋死英雄好汉啊。
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跟在面色不善的房屋中介后面。
这是个环境优美的花园式公寓,我要看的房子在一楼。
“这是最后一套了。”中介王小姐在领我看了六套房子以后,脸色已经很难看了,“如果你还看不中,我也帮不上忙了。”
我点点头,暗自做好换中介的准备。
那时候,我还没意识到,下一刻我将爱上这套房子。后来我无数次回忆王小姐打开房门的每个细节。
那只一天要开数十扇门的右手,娴熟地用兰花指捏着钥匙,向前一送,准确地插进锁孔,轻轻旋转,拔出,然后顺势一推。
我的命运之门,就被这样一个轻飘飘的动作——
打开了。
我和它,就这样,在彼此都还没有意识到对方的重要性的时候,突如其来地相遇了。
只看了一眼,我便被它迷住了。
地上铺的居然是红木地板,我疑心它涂了上等的钢琴漆,在夕阳的余晖里闪闪发亮。我几乎不忍心踩上去。
绕过玄关,我差点惊呼。客厅宽敞明亮,落日刚好照进来,雪白墙壁上波光荡漾,折射出一派绮丽的暖金色。房间里的每一处细节,都被这夕照笼上一层梦幻的珠光。
卧室很大,书房雅致,厨房足够三四个人在里面忙活,厨具一应俱全,一看就是贵价货,连卫生间都十分雅致。
整套房子里,摆放的全是欧式白家具,十分清爽简约,房子意外的整洁干净,一尘不染,仿佛刚刚才被人擦拭过。
最令人吃惊的是,推开客厅的落地玻璃门,外面居然是一个足足有十几平方米大的小花园,蔷薇粉色的花蕾迫不及待地爬了满满一篱架,漂亮得几乎失真。
花园里,还有一口小小的石井,虽然只做装饰用,但下面居然真的有清澈透亮的流水。
蔷薇花架下,搁了把白色的藤编椅子,坐在上面打个盹儿,梦也是粉的吧?
即便那时,这所梦幻般的房子还没有让我看到它的奇诡之处,我也不得不承认,这就是我梦想中的家,我已经被它迷住。
愿意为它,赴汤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