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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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我忘记多久没有见过林天了。我知道这并不漫长,比起我们之前任何一次分别,这次分开旅行没有什么大不了。如果我们愿意,我们甚至可以再去买条狗,继续手牵手地共创美好未来。我不清楚林天到底去了哪里,经历了些什么,有没有遇见这样一个人,让他想再尝试一下不要漂泊。我面对林天已经感到了乏力。我觉得我所做的一切努力已经在离开上海的时候付诸东流。

林天就站在栏杆外面,抱着胳膊,手里握着车钥匙。他穿正经的衬衫,站得却有些漫不经心。这是曾经带我浮夸度日的林天。我曾经觉得离开他会活不下去,而我现在好好地回来了,冷静地看着他。

感情并非一尘不变,我可以爱他,也可以爱别人。

我感谢自己的有所保留,不至于一次性失血过多而死亡。我留下来一点儿,可以继续欢快地爱别人,或者沉重地爱别人。

林天看见我,对我微笑,说:“你回来了。”

我说:“是的,我回来了。”

他说:“我知道你会回来的。”

“是的,我一定会回来的。”

“我在等你。”

“你在等着有人撕心裂肺地爱你。”讲完这句话,我嘲笑自己。

林天拉着我的箱子,把它放进后备厢,说我们去吃饭。我说好的。

我们在车上闲聊,他的CD没有换,还是我的MLA(一支香港乐团,全称为My Little Airport)《在动物园散步才是正经事》。林天说这些粤语是香港人都听不懂的粤语。我本来就不需要听得懂,只是觉得愉悦,我不去看歌词,单单猜测。猜测命运与宇宙之间神秘的联系,会把我推向一个怎样的彼岸。

周觅的婚礼放在上海。我说我们吃完饭直接开过去。林天说你觉得累不死就行。我说一起累死多发克、多罗曼。他只是笑。我们一如既往的,不像恋人。

我们溜回了多年以前。肆无忌惮地躺在床上,我们不做爱,只听对方心跳,再多一秒我就会崩溃。

我应该回来,却不应该留下。

多年前苏夕说,她的男人一定要爱她爱她爱死她,要有持续的耐力来爱她。

这很像白日做梦,但我们都需要这个。

爱我吧!像太阳一样源源不断地爱死我吧!

我和林天开长途车的惯例是一人两小时,当初是因为林天才考的驾照,到现在我还没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我在他酒后昏昏欲睡的电话中得知他的地点,去接他;或者陪他开长途车,两人驾驶。我明明可以先回上海,但是我要在机场见到林天,我要在林天的地盘上见到他。北京是林天的世界,每次我都要奋不顾身地投入他的世界里。万变不离其宗,我的奔波就是为了逃离林天的星球;万变不离其宗,我像只哈巴狗,摇着尾巴乞求他,“让我回来吧,回到你的世界里。”我只能爱他,而他却可以爱很多猫猫狗狗。

林天说,再这样开下去,他的肾也要亏了。

我说那换我来,他说你亏还不如我亏。

“我不在,你上了多少妞儿,现在开会儿车就亏了。”他不说话,打开车窗,点着了一支烟。我注意力一直集中在他车窗外的左手上,总有种一辆卡车开过把他左胳膊给撞断的幻觉。我脑子已经自觉上演恐怖片。我开始笑,自己快完蛋了。

后来我们开始换班开,结果导致彼此都难以入眠。所以我们不停地说话、找茬儿、讽刺,于是我们再次恋爱了、求婚了、拒绝了、后悔了、推倒了。车是高速公路上的一个造梦工厂。因为飞速行驶,我们再也无法逃脱。仿佛被窗外那个黑色空间孤立了,我们不断行驶,就要不断面对这些无理取闹的傻问题。我们再也没有力气推开车门开始夜奔,这种混乱的感情已经让我们精疲力竭。

林天说,上海的房价又他妈涨了,我奋斗终身只能买茅厕!

我说,苹果吃了伟哥之后阳痿了!

林天说,阿斯匹林现在当春药卖了!

我说,三流歌手私奔了!

林天说,是我烧的圆明园!

我说,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

林天说,我们结婚吧!

车里的空调冻得我哆嗦,夜里的路灯晃得我眼晕。林天的眼睛是红的,声音是哑的,像只慌张的兔子。我抚摸他的胳膊,昨天还躺在喜子的床上,今天林天向我一遍又一遍地求婚,明天周觅就要结婚了。我特想哭,觉得自己把日子过成了狗屎。我对林天说,我真的特别困了,A.我们撞车死掉,B.让我睡觉吧!他说你去后座睡吧!我说没事,就睡副驾驶。

我们都哭了。他边开车边哭,我觉得这样特别不安全,但我懒的睁眼。我想要真撞了,那就这样死了算了。我不想睁开眼,害怕让一只兔子看见另一只兔子。如果让我看见他,看见我的林天手足无措,我肯定就嫁给他了,现在就去领证。但是,我的林天从来不会手足无措,哪怕和我最好的朋友在419(For One Night谐音,一夜情)之后还能冷静地在我旁边抽烟。这才是我永远都爱的林天。林天不能结婚,不能承担责任,不能出现小腹,不能柴米油盐。花花公子林天,只有风花雪月和折腾的爱情才是属于他的真正魅力。

我是个勇于面对惨淡事实的人,也总制造惨淡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