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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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至于在阳朔的时光,一半奔跑一半思考,一半昏迷一半清醒。也有很多时候是无间道,我常常无缘无故地微笑,偶尔莫名地哭泣。很快我便熟悉了这里的每条街道,它们的过去与现在,以及那些令它们欢愉或痛苦的足迹。我在无所事事地混日子,漫无目的地游荡,从一条街道到另一条街道。我想起林天所说的马路故事,有那么多的姑娘是他的马路天使。我大多数时候并不记得林天是谁。我和很多人聊天,聊格格不入的话题。我常去一家光碟店,老板是瘦高的广东人,大家叫他辉哥,他常常卖些奇奇怪怪的电影与唱片,我喜欢和他聊天。他是个不正经的人,正经起来不是人。

他知道了我的职业,说我这样荒废生命是必须的,我需要体验生活。

我说,生活是就是要活生生地来活,并非用来体验,这太浮躁。

他说,人是需要体验的,超越自己,得到生命的体验。

他正经起来果然不是人。

近日来能让我尽全力做的事情就是在岩壁上多攀爬一米,而这种超越却是瞬间的,等到下一米就灰飞烟灭了。超越是不够的,人是需要超脱的。

阳朔没有寿百年,我的寿百年就快抽完了。

我窝在辉哥的店里看电影,用他破烂的投影机,和来来往往的客人聊天。有时候爱搭不理,有时候带着挑起别人叙述兴趣的目的,喋喋不休着。很多人来到阳朔,厌倦都市生活,他们觉得人在这里可以松懈自己,放纵欲望。其实在哪里都可以,但人们还是需要一个集中的目的地。喜子下了晚班常过来接我,我带着黑眼圈拉着他的手去吃甜品。我在阳朔是没有历史的,没有纯洁和肮脏,仅仅是个黑户。辉哥的名言,做爱做的事。我要做我爱的我。

辉哥喜欢晚上搬桌子到店门口请我们喝酒、讲黄段子、玩游戏、问黄色问题。常常因为问题辛辣吓走姑娘。辉哥说,这是生命的体验,很健康。有次辉哥问牛哥,你和小白一晚上最多几次,牛哥特别实在,说两次。后来那个妞儿跑了,当天晚上没回来,之后就彻底消失了。辉哥说她常标榜自己是处女,现在估计跑去丽江接着诈骗去了。我说处女有什么好,又不会多领钱。他们总这样,总有小姑娘愤然离席。他们不喜欢小白,但没想到小白就这样被气走了,很意外。

小白喜欢赖在岩壁上叽叽歪歪,她其实能力不差肯定能登顶,但总制造恐慌,叫得下面男人全软了。猛姐常叼根烟,说我靠,你给我滚下来,要么我把绳儿给你点了。小白就哭,趴在岩壁上哭。我在下面看着特别心酸,爬在岩壁上哭是特费体力一事儿,为了装屄都能做到这个份儿上,就跟有些小孩儿打肿脸充胖子买个LV心力交瘁似的。做保护的牛哥总要不忍心,说没关系,慢慢来,不要怕。有次我讲一个黄笑话,坐我对面的小白一脸茫然地盯着我,说她听不懂。我很尴尬地看四周。要不是她说她是八四年的我还以为她是九四年的。喜子说她那样的姑娘和我这样的姑娘他都是略懂一二的。

我并不讨厌和所有男人都暧昧的小白,她叫小白不一定就要白,就像爱李不一定要甜,阿牛不一定要强壮,最多也只有两次而已。我们没有权力规定别人恪守自己的原则,更不能限制那些莫须有的标榜。

小白消失了,此时我感觉到她的脸皮还是薄的。我也后知后觉,原来我们的失踪和出走都是因为无地自容。其实我们都不是坦荡的人。

菲林喝了酒就喜欢去江边睡觉,醒来发现周围都是游客。有一次他脱了内裤,游客疯狂拍照。菲林很美,男人不该拥有的阴柔的美。游客都以为他演印象刘三姐掉水里了被江水给冲过来了。内裤顺着漓江的水流走了,一条蓝色的超人三角内裤,曾经窥视了一个美艳男人的秘密,现在暴露于光天化日,并顺着江水流浪。喜子和猛姐去接他,喜子打电话给我,让我快带条浴巾过去。我去的时候看见喜子抱着菲林的正面,看他们的人比看刘三姐的都多。我说快捂住脸,别上县日报了。我笑得差点摔到江里。我说菲林,你香艳得如同外星人。菲林清醒之后却是一点儿也不记得了。

我趁菲林喝醉的时候问过他,你还是处男嘛。菲林说不是。我和喜子都很吃惊。然后我又问,那是男人还是女人。他说是女人。我拍拍喜子的肩膀,你安全了。

菲林总是骂追他的姑娘神经病,但还是喜欢女人的。

菲林和我说了很多很多话,他们说从来没见过菲林说这么多话。

他说他二十岁之前都是砍着人过来的,某年春节从初一砍到初七。我听过之后只问他一句,你很累吧!他点点头,砍人是个体力活。我捏着他的胳膊,怪不得现在瘦成这样,真可怜,多吃点,路还很远。

猛姐说她在鬼节晚上梦到被人砍了一刀脖子。我说那是菲林干的。

菲林青春的主要内容是,收情书和砍人。苍白血腥而又乏力。

伦伦最后煲的是冬瓜汤,她的假期结束回家准备筹备婚礼,留下一些煲汤的材料,亲吻我的额头,说姑娘祝你好运。我说伦伦我没什么好送给你的,包个红包给你吧!她把红包推到我面前,不必,只要真心祝我幸福。

她和刘总同一航班回北京。那时我正蜷缩在辉哥店里看电影《出埃及记》。那天特别燥热我闭上眼睛有些想哭。我知道我百感交集的想念。伦伦离开我,苏夕也没回去。

我讨厌我们的自我放逐。《出埃及记》里的女一号每杀一个男人就送自己一个精致的木头娃娃。我用手敲打着桌子,如果生活真是如此就美好了。

我抚摸喜子的后背,我们做爱吧!

我不想像个孤魂野鬼一样活在阳朔。我需要有爱人爱我,让我停止猜火车的游戏,对自己的生活有所谓。我需要有人拖着我的手走过那些长长短短扁扁窄窄的街道。然后再买一个西瓜告诉我说,我是爱你的。我需要让我的身体充斥着别人的味道,这令我感到安全。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爱我吧!

跳楼大甩卖,爱我吧!

给你大钻戒,爱我吧!

不要嗑药,珍爱生命,爱我吧!

送你一家麦当劳,爱我吧!

猛姐找到个喝酒桌球k歌色盅的搭子,Sam是个在阳朔扎根的生意人。我和他喝酒从来不知道是谁买单的。我色盅一直输,走着S形被喜子拖回家,之后做爱。我感觉空洞和幸福。我带着黑眼圈生活。我在消遣生活,玩弄自己。猛姐说,Sam,老王的儿子长得和你真像。Sam冷静地说,当然,我是他舅!

我在KTV的包间亲吻喜子拥抱菲林,我说菲林是多么香艳的男人。唱歌的时候他们把我抱在中间,我想樱桃原来也能有这么黄金的瞬间。我说菲林是地球上最帅的外星人,之后从沙发上摔了下来。

稀稀拉拉的游客走在大街上。我对喜子大声喊“我爱你”。

他说,我们都这么大年纪的人了。

我痴痴地笑,横躺在马路中间。

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了,每条街道都唱一首老歌。唱首老歌给你生命中的那些姑娘。只有石板的坚硬和刺骨才让我感觉生活的真实。

我喊我爱你。心里叫着林天的名字。

喜子把我抱进奶白色浴缸里,像放生一条人鱼。他用莲蓬头冲洗我的脖子、胳膊、大腿、肌肤。他揉搓我的头发,我从小学五年级便开始固定一个发型,我的齐刘海帮我保守眉毛的秘密。我所做的不是追赶流行,而是坚持令我安全的习惯,我是胆小谨慎的人。他揉搓我的头发,让它们开满晶莹透明的花。我得到了爱抚,宠幸,喜子善待着我的感情和身体。泡沫从我的脸上顺流直下,我甚至感觉不到它们是苦的,我闭着眼睛抓他的手拉到我的嘴唇上。我故意在喜子身上制造伤痕,自私地挤进他心里。

我想到我的奶奶,在严冬带我去公共澡堂,满目赤裸的身体,现在想来是不堪入目的。但在记忆模糊的幼年,那是一场盛宴。白色的烟雾缭绕着那些参差不齐的裸体,开诚布公没有秘密,生锈的水龙头唱颓唐的歌曲。我的身体掩埋在银色的铁盆里,奶奶的手不断地抚摸我的身体,脖子、胳膊、大腿、肌肤细节。我迷恋那些晶莹的泡沫,满足着我幼稚可笑的占有欲,生产它、掌握它、毁灭它。她们赤裸着身体聊天,说他人的闲话。就像我无法意识到肉体裸露的不堪一样,我无法意识到那些低劣粗俗的语言。奶奶抚摸着我,她的腹部像一块松弛的海绵,像她给予我的一切,柔软而温暖。奶奶是慈祥温柔的老人,阻挡着世界可能带来的所有不堪。我身体里所有善良的因素都来自我的奶奶,她教给我做善良的人,相信世界笼罩着我的美好。我本性并非温和,又爱冷嘲热讽,她让我知道适当的隐忍。她给我穿棉布背心,放我在大院里疯跑,吃饭时唤我回家。她爱放酱油,我这辈子都爱的酱油。她教给我要用淘米的水浇花,院子里开满粉色紫色的牵牛,它们是欢快的,无论绽放与枯萎。她让我成为自然的人,不加修饰也能活得很好。就像我与喜子十指紧扣,素面朝天地走在大街上,走得太过嚣张,鞋子偶尔甩出去。何喜说,你现在在阳朔真是横着走啊!我说那是当然,有你罩嘛!我们乐不可支。

喜子的手让我想到奶奶。我把他的手贴在嘴唇上,终于感到我还是自然的人,我的脚底踩着泥土,头上是明朗的蓝天。我付出理应付出的,就会得到理应得到的,我得不到爱但至少得到了兴宠。我相信这是多年真心付出的回报。我想起我的生活将会无比美好,如果我足够的善良。

我拖着行李去了喜子的住所,我不必再依赖旅馆。他住在府前街,那里因为在县政府门前而得名。我把行李扔得满地都是,我问喜子,你崩溃嘛。他说没关系,他收拾得来。他牵我的手走路,一同看书入眠,喝醉回家做爱赖床。我们躺在床上讲我们所经历的和渴望了解的。我的生理期来临,在床上滚来滚去,每天都换新的床单,晾晒出去的白色被单还带着浅浅的水红色,透明得不堪一击的印记。我一边肚子疼一边喝香蕉奶昔,喜子不停地抽走我的奶昔换上热水,我再换回来。他说我无耻,我就咬他,他说他不痛。我说在我的高中时代,我是固执的少女,学校里没有喜欢我的女生,我却没有因此痛苦。我知道爱人将是我毕生的事业。他抱我很紧,我迷恋如此。

我不吃米饭,每次到饭店他都对服务员说不要给她米饭,她已经戒米了。

我肆无忌惮地在喜子面前抽烟、喝酒,绽露劣迹斑斑的性格。我本是这样的人,他说我喜欢你这样,做你自己就好了。

他带我去县政府的大院打球。很古老的篮球场,头顶拉着歪歪扭扭的电线,挂着牛奶瓶一样的透明灯泡,篮球框的后面是斑驳的木板,这才是阳朔生活的真面目。我安坐在场边,每次在晚饭的时间总能闻到厨房饭菜的飘香。何时熟何时糊,我一清二楚。就像我度过的童年,每天被这种味道诱惑着回家。我想念生命中最爱的酱油。

阳朔是旅游城市,没有工厂和企业。阳朔本地人注定闲散着,我没见过世界上哪个地方的人比阳朔人更爱打牌。而在阳朔的大多数人并非阳朔人,各种颜色的肌肤和眼睛,他们只是来寻找一种生活。他们需要休息。

喜子说,没人能为生活定性,生活或许本应如此。喜子在Nike上班,在阳朔混日子已有一年。我从来不问他何时走又会去做什么。虽然我在无数个醒来的清晨看着他的脸幻想过我的生活就会这样下去,但我还是觉得,他并非必定是日后与我息息相关的那个人。

我应该找让我快乐的人,过心无城府的生活,这就是我现在所有的愿望。喜子洞悉我所经历过的感情和我来到这里的目的,但这并无关系。他放瓶装的浓郁酸奶在我床头,在我假装沉睡的无数个早晨亲吻我的额头,然后跑去上班。我习惯于更晚睡觉,喝个木瓜牛奶,吃个香蕉船,再吃份米粉之后睡觉,不用担心发胖,不用化妆,也不觉得对谁怠慢。离开了北京、上海,离开了林天、沈念、周觅、苏夕,我的物质欲望和危机意识逐渐消退,开始温吞度日。有时候梦到高三的情景,冬天跑去北京考试,遇见林天。我穿高领毛衣,他却穿T恤,没有人冷更没有人热。

喜子说梦到带我回家,坐在颠簸的汽车上,他希望那条颠簸的路是没有尽头的,之后他却苏醒了。我说尽头是你家呀!

喜子在路灯下送我缩小一百倍的ATC(攀岩保护器的牌子),一个攀岩保护器。我把他挂在脖子上,问他这是什么。银色的明晃晃。他说是ATC。这么小,送我干什么。他笑得特别贱,用来保护我家樱桃的安全。我看着他笑那贱样,哭得噼里啪啦。我从来没有因为一样礼物流眼泪,我没收到过精心策划的礼物,所以它们好像从来不是本应属于我的。现在我哭了,我收到了比ATM(自动柜员机)还珍贵的ATC。

他们说傍晚看见小白和牛哥在漓江边手牵手散步,不是见鬼。小白从来没走过,不是处女的小白,在阳朔的大街小巷躲躲藏藏。败露并不可怕,只不过是要表明自己脸皮薄的立场。我一点儿不意外,还约了她吃饭。在一家泰国餐馆,说好久不见,欢迎回归。牛肉千层面里放了好多咖喱。

她在我和喜子的床上哭了一天,反锁房门,猛姐说,装屄被雷劈,要再不出来就放火烧了房子。我从窗户爬进去,摸摸她的胳膊说,不要哭了,我带你去吃东西,吃什么随便你。

她需要体贴和舆论。像我和周觅,我与周觅相处多年,成为奇怪的朋友,见怪不怪。

我拉屎的时候翻到小白从桂林带回来的娱乐杂志,我这才知道,周觅仿佛要结婚了。

周觅要结婚了。我裤子都没提,拎着杂志跑到厨房,指着周觅的照片对喜子说,他是我的初恋男友。喜子笑,说你醒醒吧!我说是真的,他要结婚了。喜子瞥了一眼周觅的照片,很英俊,那么你打个电话祝贺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