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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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我们还是喝多了,一喝多我脑子里就不断地翻滚人名,熟悉的,陌生的,让我越来越想吐,我期待这个旋转的齿轮停下来,但它往往越转越快。

苏夕打电话给周觅,“周公子你快来接我们。啊?你老婆在,和她离婚吧!没结婚?那算个鸟老婆。狗崽在?你家养狗狗了呀?狗仔队?我肏,你别把自己当盘菜,都几点了,你又不是梁朝伟,谁在你家门口蹲点啊!”

我恍恍惚惚听到的,想去制止苏夕说这种傻话,却无奈地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睡着了,意识也随之妥协,“扑通”摔在了俗媚的紫色沙发上。

三点钟醒来,周觅睡在我身边。我想这不会是做梦吧?我问他为什么会在我旁边,问了他好久他都没有醒过来。

这大概是梦境。我翻身刚想接着睡,周觅说:“苏夕打电话让我来接你们。”

我又转身:“那你怎么不睡苏夕那里?”

“因为你以前是我女人,她不是。”

“这是我和林天的床。”

“我不嫌弃他,接着睡吧。我很困。”

周觅在我十八岁那年说他梦想同我做爱,春梦里常常有我。那时他已与吴雨交往一年,两人关系已成定局。

那年他们订婚,出国之前,周觅家里全额把他们送出国。我和他没吃散伙饭,我拖着旅行箱走去沈念家。头顶上很电视剧地恰好飞过一架飞机,我想咒它爆炸,我不爱周觅更不爱吴雨。但最终还是祝愿周觅和吴雨生活幸福。

在美国,吴雨因为周觅做了一次人流,他们的关系更加糟糕却更无法分开。他从国外回来,打电话让我去机场接他。当时是冬天,我找各种理由推脱他,最后周觅说:“你不来我就一直在机场等,我活不下去了。”

我还是去了。我没有一次放弃过周觅。他像失魂落魄的影子,一路跟着我默不吭声。我说,周觅你别这样,我特害怕你拿把刀砍了我。他走到我身边,和我并排走,说他过得很不好。其实我知道吴雨人流的事,但我一点也不想提,这是他们的私事,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我和周觅站在我家小区门口的便利店里喝咖啡,一杯接一杯,收银员不断让我们吃白眼。

我想起十六岁那年和周觅恋爱。为了帮我收集C-store(喜士多)公仔,周觅跑进Allday打听附近哪里有C-store便利店。收银员的白眼和现在一样,这种白眼很上海,万古不变。

我们两个人一共喝了十三罐咖啡,我说:“我不行了,我要尿尿,我们回家吧!”

周觅说:“我去你那里。”

我说:“我爸妈都在。”

“他们不是离婚了吗?”

“离婚了也是我爸和我妈啊,我们好不容易过个团圆年,你就来搅和。”

“正好,我也想他们。”

周觅趴在我家马桶上吐,吐完了坐在地上小声抽泣。我爸问我们是不是喝酒了,我说没有,喝了十三罐咖啡。“扯淡,喝咖啡还有喝吐的?”我说:“他本来就想吐,咖啡是幌子。”我和我爸爸两人憋着尿很无奈地站在厕所门口看他吐。

我抚摸周觅的后背,周觅转过身来抱我。我们就在厕所的地板上坐了很久,直到腿麻得站也站不起来。我爸妈时常在门口搞点动静,他们在电视上见过周觅,当然周觅上电视之前他们也见过,现在岁数大了八卦指数随之飙升,搞得我很不好意思。

周觅是个十分脆弱的男人,是我这辈子见过最脆弱的男人。大多数人不会这么觉得。他是三流演员,脸皮比城墙厚,他是小开,常在家里举行糜烂的丝袜派对,他有固定女友,也有不断更迭的情人。他有绯闻没演技,有情趣没爱情。小报拍到过他打电话给楼下的便利商店订购套子。陈冠希的事情曝光,林天很警觉地问我,你和周觅拍过这种照片吗?我说我们当年才十六岁,接个吻也要心跳加速。他说,真想不到周觅还有这种时候。

千真万确,我和他的恋爱仅仅如此。他每天早上拿一盒牛奶站在走廊尽头等我。每次都是他把脑袋凑到我脸前面,我主动吻他。他勾引,我行动。

吴雨之后,他迷恋性爱。周觅出国前半年没来学校,我在忙着高考。没有吴雨的夜晚,他揣着一包烟来找我,坐在我家楼下,有时候还带一本词汇手册。唯一能让周觅生不如死的就是空虚,他一直是个空虚的人,所以他一直都感觉自己要死了。

我从没和吴雨说过话,我上学的时候从不正眼看她,我觉得她就是一个傍小开的婊子。这些年下来我却觉得她其实才是损失惨重的人,周觅是个没数的少爷,总是把生活过得好像很乐和,其实他低沉无趣没有安全感,也阻止他人欢腾。他的气质是不快乐,也让人不快乐。

六点我们再次醒来,互相看了对方一眼,继续睡觉。

九点醒来,他从背后抱住我,继续睡觉。

十一点我饿得不行,从床上爬起来。问周觅吃什么。他说什么都好。

我做了西红柿打卤面,面食里面我只会下面条和速冻水饺,做各种面,吃各种面,这是我的爱好之一。做法十有八九是在林天家劳动时候学来的。

周觅磨磨蹭蹭走到餐桌前说:“你家真乱。”

我说:“还行吧。你是不是又和吴雨闹了?”

“我们是要彻底完了。”

“哦。我还以为你们马上结婚了。”

“是要结婚,也要完了。你是不是觉得离开我特别明智?”

“是的。”我都没抬头看他,专心地吹着面条。

“真让我伤心。林天比我强很多吗?”

“强的不是一点点。他是情圣,你是淫棍。”说的同时我笑着,我想让他以为我在开玩笑。

我知道周觅是善良又脆弱的男人。他看书会哭,看电影会哭,看电视剧也会哭,他惧怕生离死别,除了不怕自己死,他怕失去身边任何一个人。所以他总哭着跑到我身边,他害怕失去我。

我对周觅说,你是我的初恋,这无法改变。你也是我的朋友,无论我多讨厌你我也不会把你扔在那里不管。

周觅曾经养了十二只流浪猫,摸透每一只猫的秉性,他给每只猫起或高雅或风骚的名字。他家的猫喝高档咖啡,搽名贵香水。我见这种场面,完全有种投错胎没变成猫的感受。我坐在沙发上啃肉包子,看猫吃哈根达斯。有一刻我很诚恳地诅咒他的猫全死光光。

周觅旅行结束,宠物店老板说他的猫感染猫瘟全死光了。周觅晕倒在宠物店,口吐白沫,伴随着轻微的抽搐。老板吓得要死,以为他也猫瘟了。

周觅又一次打电话给我,说猫全死了,他也不想活了。这之后我发现自己是乌鸦嘴,什么都不敢说,害怕周觅找个施工队来砍死我。

这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他现在看见长毛的动物都会呕吐,他开始吃素和海鲜。周觅常常感觉自己没有力气,没有控制生活和爱情的力气。越爱的东西越远离,越珍惜的东西越失去。

他永远停留在无可奈何的少年时期。

“你可以继续待在我家,如果回家帮我关好门。我要去北京找林天。我的东西可以随便动,但别动林天的东西,别用他的牙刷和毛巾。”我挥挥手和周觅拜拜。

我想念林天,非常想念。

睡醒后一睁眼,仿佛就可以看到他没吃饭,不停疯狂地剪胶片的狼狈样子。

临走前我又跑到卫生间拿走林天的剃须刀。周觅啧啧:“至于嘛,我又不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