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春天很短,光阴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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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世界那么大,我也想看看

我是一只两个月大的西藏梗。

今天出摊前,你们人类称做狗贩子,也就是我们的狗鸨,用个烧红的铁棍给我弄了一身的卷毛,把我原本有型微卷的毛发弄得跟羊肉卷一样,还把我四只小蹄子上的毛给剪秃噜了,他们管这丑爆了的新造型叫“贵宾犬”,如果贵宾犬就长这样,那我替它悲哀。

我跟其他被“整容”成名贵犬种的兄弟姐妹们一起被运到街头的小笼子里等着买家,兄弟姐妹们都很悲观,怕始乱终弃怕朝不保夕,我不怕,我的梦想就是仗剑执马,浪迹天涯。

很快就有位胖大叔被我桀骜不驯放荡不羁的性格吸引过来,站在笼子前,摸摸我的丑羊卷,碰碰我的凉鼻头。

“这是什么狗?”

“贵宾”

“纯吗?”

“纯!”

这位眼神有问题的胖大叔跟狗鸨讨价还价后,竟然乖乖掏钱,把我当贵宾买走了。

我跟着他,回到一间位于二楼的三房一厅里,在那我看到了新妈妈和新爷爷奶奶,他们全都围过来摸我的假羊肉卷,嘴里还大惊小怪的喊着:“好可爱!”

在狗界里,怂包才卖萌装可爱,像我这种专走高冷路线的浪子,跟可爱沾边那都是奇耻大辱,我奋力躲开他们,钻进了厕所,藏在门后面,任他们怎么叫也不出来。

大家各自散去,我刚想小憩,从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门被“砰”一下撞开,我猝不及防,连滚带爬的被门扫到了墙边。

一愣头青火急火燎的冲进来,看都没看就一屁股坐在马桶上,一阵狂风暴雨过后,才看到门后卷成一团的我。

那小子很是吃惊,朝客厅大喊:“快来看,厕所里有只狗!”

新妈妈在厕所外介绍我:“那是你爸刚买回来的贵宾,从今天开始,它就是咱家的一员了。”

愣头青似乎很高兴,提上裤子,把我抱出厕所,把一撮白色的东西放在手里,递到我面前:“吃点白糖吧”。

我没吃过白糖,闻着挺香,说实话,我很鄙视他这种打一棍子给勺糖的作法,但我饿了,跟面子比起来,肚子更重要。

我舔了一口,甜甜的味道不错,我很喜欢,三舔两舔的就吃没了,我看看那小子,示意他再加点,他看看我,很没眼色的站着不动。

白糖回味无穷,我的口水都流下来了,这愣头青还站着看我,我心一横,只能无耻的开始卖萌耍贱,我摇头摆尾又晃爪,学着怂包的样子,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愣头青乐了,终于又抓了一把白糖放手里让我舔,我狼吞虎咽的吃完,我虽然想不明白愚蠢的人类为什么总喜欢这种低级无聊的游戏,但他们给的奖励真合我意。

愣头青被我来来回回的骗了四五次白糖,在我觉得这小子的智商堪忧时,他竟然盯着我的眼睛说:“你绝对不是贵宾犬。”

我顿时有种被破案的感觉,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大智若愚?

然而让我意外的是,在这个家里,愣头青的真话竟然没人相信,果然,真理只会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我成了家里的一员,大家执意给我起个名字,看我一身黑毛卷,一致决定叫我“黑仔”。

我不知道我身上如此明显的倜傥气质,为何会让他们想到这么个乡土气息浓重的名字,对于他们苍白空洞的想象力我已经无力吐槽,黑仔是什么鬼?怂包听起来都比它有气势好吗。

我很生气,决定以后谁叫我名字,我就咬谁。

家里只有愣头青识穿了我的伪装身份,可惜没人相信,我很得意,愣头青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正确,天天想逼我现出原形。我虽然只有两三个月大,但按人类的寿命来换算的话,现在的我也是十来岁的青少年了,跟这愣头青一般大,智力和岁数相当的我俩天天斗智斗勇,每天的生活也算是鸡飞狗跳丰富多彩。

有了名字的我成了愣头青的弟弟,他们吃饭睡觉看电视,我也吃饭睡觉看电视,他们在家干什么我就干什么,甚至我比他们还高级,他们吃完拉完要自己收拾,我吃完抹嘴就走,拉完抬腚就溜,总有专门的保姆和铲屎官在后面尽职服务。

除此之外,我每天还有火腿肠的零食,白砂糖的甜点,如果心情不好,还能呲牙咧嘴的尝尝人肉,在这小家庭里我过得快活安逸,只是偶尔在阳台上看到外面造型犀利的流浪狗,依旧会想起深藏心底的浪迹天涯。

家里的其它人都很忙,白天基本就我一人在家,只有等愣头青每天放学回来跟我玩。说得好听是玩,其实他每次都仗着他体块大比我大,让我捡球,把我的脸当篮球筐,扯我后腿旋转,假装让我以为自己在坐旋转飞机,把我前蹄和后腿分别两手握着端在胸口抖动,以为他自己正架了把AK47……

我是会用脑子思考问题的狗,忍辱负重,体力上打不过他,我就智取。方式方法无非就是等他走了以后,我把骨头和吃剩的火腿肠藏在他的床底下和衣柜里,等着给他招蚂蚁。家里的浴缸常年蓄水以防停水,我看愣头青经常用里面的水来洗头,我就趁他们不在家,爬上去往缸里尿尿,不过经常用来洗头的人除了愣头青,还有妈妈……

每天早上,妈妈总会一边做早饭一边对我说:“去,把你哥叫起来。”这时候我就会很高兴,因为可以光明正大的去尿愣头青。

愣头青长脑袋只是为了增高,被我尿了这么多次,还是忘记关房门睡觉。只要愣头青忘记关房门,我就兴奋得一宿睡不着觉,攒一晚上的黄浆,只等着第二天跳上他床使劲撒野。就算他记得关门,我依旧有法办他,把宿便平铺在他门口,让他一出门就走狗屎运。

经常中招的愣头青总会手忙脚乱气急败坏,当然少不了又跟我一番龙争虎斗,我俩越发的像亲兄弟: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一晃两年,在跟愣头青的斗争中,我已经混成了狗精,我爪利胆肥,脾气暴得不要不要的,我发起疯来连我自己都怕,谁惹到我算谁倒霉。说来也怪,虽然愣头青老是跟我作对,但在这个家里,我唯一没咬过的人就是他,这样的情况,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英雄惜英雄。

或许是我气焰太嚣张,胖爸爸又抱回一只博美,那狗尖嘴猴腮,我从它的尿味里就知道它不是个善茬。果然,博美在大家面前温顺得像只怂包,等人一走,就龇牙咧嘴的朝我扑来。

自从来到这个家,我从未接触过别的犬类,我已经把自己当成了人,所以我也怕狗。加上这狗一身的流氓习气,我平日只欺负家里人,哪里见过流氓狗?三两下就被这无赖给打了,它耀虎扬威,用它的尿把我之前尿过的地方全尿了个遍,得意洋洋的警告我:要夹着尾巴做人。

我很气愤,这本是我的地盘,在这家里我平时横惯了,竟然没人看出我才是被欺负的那一个,我很伤心,心想好日子是到头了。

就在博美想要取而代之逼走我时,我的宿敌愣头青竟然挺身而出,让博美滚蛋。

大家都惊呆了,最呆的是博美,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娴熟的演技哪点露出了马脚,其实我也不知道愣头青怎么看出来的,哦,他总是大智若愚。

愣头青有很多烦恼,但大家都不听他说,他只能跟我说,因此我知道他很多秘密,我和他也算扯平了,只要他不出卖我,我也会替他保守早恋的秘密。

愣头天天像风一样的奔出去,回来时就跟二傻子似的发呆傻笑,他不再欺负我,其实是没时间理我,一回来就鬼鬼祟祟的躲进房间里,我很寂寞,我开始迫切希望他欺负我。

很快我的愿望就实现了,愣头青失恋了,他又开始欺负我,我跟二傻子似的,屁颠屁颠的跟在他后面,希望他永远失恋。

那时的愣头青正读高三,天天在书海里被淹得够呛,也就回家那点时间能跟我玩会,这一会要是超过了十分钟,马上就会被其他人轮番教育,在这点上,我觉得愣头青其实活得不如我。

苦逼高三过后,愣头青要去远方上大学了,一走就是四年,一年才回来两次。他每次回来,我都跟疯了似的围着他,我有好多话想跟他说,我想告诉他,他不在家跟我争食,我吃饭都没食欲,他不在家踩我的便便,我总觉得少了最后一步程序,他不躺在床上等我叫他起床,我憋尿都没了意思……

愣头青又匆匆走了, 我替他陪着爷爷奶奶解闷,我替他缓解老爸老妈的思念,我还能看家护院,两次把贼吓得去转偷隔壁家,我想告诉他我是个合格的弟弟,也不知道愣头青会不会想我。

我越长越大,已经超出了贵宾的体型,胖爸爸终于相信了愣头青的话,虽然知道我是假冒伪劣,但这时的他已经不可能再赶我走。愣头青工作了,他回家越来越少,我成了家里名副其实的“儿子”,替愣头青陪着日渐苍老的大家,跟大家一起想念远在千里的愣头青。

过年的时候,愣头青要结婚了,带回来一个女孩,我应该叫她嫂子,嫂子长得矮,家里除了我就数她最矮了,我本想给她一个下马威,但是看愣头青这么护着她,我只能作罢,我年纪也不小了,不能再干这些幼稚的事情。

愣头青跟着媳妇走了,我继续在家留守,我替他照顾大家,我的体力也渐渐不行了,体力不行胆子就小,晚上我也怕黑,没开灯没有人的地方我也不敢去,我睡觉开始打呼噜,早上开始睡不醒,我养成了出门大小便的习惯,彻底把这十来年拉在愣头青床上的习惯改了,因为他不在,尿在那也没意思,我心里有种空落落的感觉。

好在,出去闯荡了七八年的愣头青又回来了,带着媳妇和孩子。我真的老了,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跳起来扑他,他抱着我,摸摸我那快脱落的黄牙,我很欣慰,因为他说,他不走了。

从他走了以后,我已经好久没吃过甜白糖了,愣头青又拿出了一勺白糖,我们又像当年一样,他喂我舔,合作无间。

我老了以后,能出门的次数也多了,这让我又想起了当年浪迹天涯的梦想,只要有梦,什么时候都不晚。

在这个家里,我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老爸老妈和奶奶,现在愣头青回来了,我也可以安心的走了。一个下雨天,趁胖爸爸带我出去大小便,我用尽最后的力气,撒腿跑了。

我这一生都在幻想着自己桀骜不驯放荡不羁的浪迹天涯,现在,终于美梦成真。

我很幸运,这一生都过得很好,尤其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