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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辩论口才(1)

§§§第1节辩论前的准备

分析辩题

辩论赛中的辩题是不会对一方特别有利,而对另一方特别不利的。一般辩题都要考虑到辩论双方的原始均衡,和双方基本上的平等。只是由于双方对辩题的解释与分析角度不同,或许才会造成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辩论的成败。辩论中破题的好坏,直接关系甚至决定一场比赛的成败。不利的一方可以通过破题化不利为有利。在均衡的情况下,一方也可通过巧妙的破题占据优势。

那么,要破好题,第一步做的自然就是分析辩题,而分析辩题主旨就是辨清题意,找出分歧。辨清题意就是把握住辩题的含义,要把辩题中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都搞清楚,同时还要了解辩题提出的背景。因为辩题提出的背景正是其所使用的概念的语境,它直接影响这些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比如“贸易保护主义可以抑制”这个辩题,贸易保护主义的产生、发展、变化及抑制的可能性就有种种历史背景和社会背景。不了解这些背景情况,也就不可能准确全面地把握“贸易保护主义”这一概念的含义,也就无法确定对“可以抑制”是持肯定态度还是否定态度,所以了解背景有助于更好地理解题意。辨清题意才能分析它的共识点和争论点,然后才能准确地找到分歧,形成自己的论点。

搜集论据

虽然论点形成后,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论据,但为了能更好地论证己方的论点,在辩论中能应付自如,得心应手,还须搜集充分的论据,如事实、理论材料或比喻、类比材料。材料是证明命题、构成辩辞的依据。没有材料,命题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辩辞也就言之无物,怎能令人信服呢?

取材范围应尽可能广泛一些,宁可想到而不用,勿使有用而忽略。否则在构思辩辞时会感到捉襟见肘。凡是有助于对辩题内容做全面、深入了解的资料,以及能增强命题论证说服力的证据,均应广为搜集,以备临场之用。

搜集论据可以从必需、真实、典型、新颖四个方面着手。

必需。是指论证己方论点或反驳对方论点必不可少的论据材料。它是与己方论点相关的论据,即由此必然能推导出己方论点的论据,或由此必然能推倒对方论点的论据。

真实。真实是论据的生命,只有真实可靠的论据才能证实己方论点的正确。无论是事实论据还是理论论据,都要鉴别真伪,核实无误。论据如果失真,则很有可能反为对方所用,这种利害关系不言自明。

典型。论据能否有力地论证论点,关键在于是否典型。所谓典型的论据,是具有代表性的反映事物本质的论据。这样的论据说服力很强。

新颖。新颖的论据令人耳目一新,能吸引人,能收到出奇制胜之效。因此选用新颖的论据,在论证中肯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确定方略

确定方略是论辩较为关键的一环,主要是安排攻守策略。攻就是确定论证己方论点的方法与途径,反驳对方论点的方法与途径。守就是确定抵御对方批驳的方法与任务途径。要确定攻守策略,必须做到知己知彼。一方面要充分估计己方论点是否正确,论据是否充实可靠,论证是否充分严密,防守与进攻的方法是否得当,整体配合是否紧密,与辩题有关的资料准备是否充分,运用这些材料时能否做到随机应变等。这是“知己”。

另一方面,要充分了解对方,不仅了解他们的辩论观点与策略,甚至对方的个人条件,诸如心理素质、知识素养、兴趣爱好、生活经历、优缺点以及他们整体配合中的强弱环节等,都应了如指掌。这是“知彼”。做到知己知彼,方可以己之长,攻人之短。这样确定谋略,可望百战不殆。

模拟演练

分析好辩题,确立谋略后,最好进行一次临战演习,实地模拟即将展开的辩论。演习,是对实际论辩的模拟,是论辩前知己知彼的一条重要途径。通过演习,可以充分暴露出自己在准备工作中的漏洞,可以比较出哪一种方法和技巧更适合于即将到来的论辩,从而可以进一步修正和完善自己的论辩方案,使之更充分,更有针对性。同时,演习也是对论辩者临场实辩的锻炼。因此,可以说演习本身既是论辩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又是对以前准备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在演习中,检查一下已确定的谋略是否切实可行,是否还有漏洞,是否还需修订或补充,以便进一步完善这些谋略。这种演习可以锻炼辩者,提高其参辩的自觉性,强化临场适应能力。更为重要的是在演练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因而临战演习不失为检验并完善辩论前准备工作的一种好方法。

§§§第2节如何确立自己的论点

在辩论中,确立论点的必备条件是针对性、鲜明性、科学性和创见性。

针对性

辩论是具有对立面的社会语言的互动,所以论点的提出,首先必须与对立方的观点、主张针锋相对,要紧紧扣住争论的焦点。对方是正,我方必反,对方是反,我方必正。这就是论点的针对性。

具有针对性,要求论点必须集中。辩论是针对一定的辩题展开的,辩题总有一定的复杂性,不然,就不必辩论了。复杂的辩题都有各种矛盾。矛盾的各个方面,存在着内部的和外部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具有各种属性和规律。辩者提出论点不可能也不必要面面俱到,应该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本质和核心问题去确立论点。

这样有利于集中论题,促使辩论更深入地展开。具备针对性,要求提出的论点,必须切中对立方要害。这样才能集中力量,驳倒对方,使我方处于有利地位,最终摘取胜利的桂冠。

鲜明性

论点的鲜明性,是强化针对性的需要。因为要与对立方展开攻守,这就必须丁是丁、卯是卯,来不得半点含糊,也不能闪烁其词。我们所说的鲜明性,是指提出论点必须做到:清楚明确,不含糊其辞,不产生歧义;论点中的概念、判断应始终保持同一;态度明朗,该肯定就肯定,该否定就否定,不模棱两可。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时遇到说这类话的人,他们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肯定什么否定什么,连他们自己也不清楚。作为一般的议论,什么也没有议论清楚。如果是辩论,对立方肯定不知其所云,怎么展开“辩论”呢?因此,论点的鲜明性是展开辩论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

科学性

辩论是一种以辩明真理为最终目的的社会语言的互动,决不能凭着海阔天空的主观臆断去随意宣泄。因此辩论的论点必须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全面的反映和阐发。论点必须符合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切忌主观、片面、形而上学。要使论点具有科学性,最根本的在于辩者要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因为它是关于自然、社会、人类意识活动的本质与规律的最正确、最科学的概括和反映。只有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才能在辩论中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增强自觉性,减少盲目性,从而提出并坚持正确的论点。

科学性,首先表现为论点正确,即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如果论点不正确,在辩论中就失去了取得胜利的基础。即使用尽技法,侥幸取胜,亦会造成不良影响,出现负效应。其次表现在知识运用和材料选取的准确上。如果是专业型辩题的辩论,这一点更为突出。如果出现差错,小则贻笑大方,大则将辩论引向歧途,甚至阻碍辩论的顺利进行。如果是专业型以外的其他类辩题的辩论,有关的生活知识、社会知识等也应力求准确,才能使辩论正常进行。再次表现在表述论点的语言上。语言要准确地、恰如其分地将论点表述清楚,使论点不生歧义,一目了然。

刨见性

创见性是指论点要新颖,有独创的见解,不人云亦云,不拘泥前说,也不主观臆断,能提出新主张、新观点,解决新问题,表现出远见卓识。创见性,主要表现为提出新论点,即能提出别人没有提出过的见解和主张。当然,提出新论点,并不是臆想妄断、随意的标新立异,而必须是在继承前人正确观点的基础上,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创新。

这种创新的论点,是符合客观规律与本质的真知灼见。它是对真理的发展,是人类认识的进步,是能够解决随着客观世界的发展而出现的新问题的观点。

客观世界不断发展变化,真理长河永无尽头。任何一种主张和见解,不论它曾闪烁过多么灿烂的光辉,它总是在一定客观条件下产生的,总不免带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人类认识的发展,总是需要后人对前人已有的认识加以继承并不断创新去推动。

在辩论中,作为探寻和宣传真理的论点,必须体现出人类认识的发展,要随着客观世界的发展而有所创新。

诱其说“是”

§§§第3节巧辩七法

日本近代史上的军事家大村益次郎是一位很善辩的人,甚至因此而养成了一种习惯。有一次,邻人跟他寒暄:“您好,今天天气很热,是不是?”他不说“是”,而是答道:“夏天本来就是热的。”假若他顺着问题答道“是的,的确很热”,他就失去了自我防卫的态势。这已成为他惯常的思维模式。

在辩论中诱使对方说“是”,即指在论辩的开头切勿涉及有争议的观点,而应顺应对方的思路,强调彼此有共同语言的一面,从对方的角度提出问题,诱使对方承认你的立场,让对方连连说“是”,与此同时,一定要避免让对方说“不”,慢慢就能将对方引入“陷阱”。

预设埋伏

商人威尔斯向皮箱行订购3000只皮箱,取货时却说,皮箱内层有木材,不能算是皮箱,并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15%的损失。在威尔斯强词夺理、法官偏袒威尔斯的情况下,律师罗文锦出庭为被告辩护。罗文锦取出一只金怀表问法官:“法官先生,这是什么表?”法官说:“这是伦敦名牌金表。可是,这与本案没有关系。”罗文锦坚持说与本案有关,并继续问:“这是金表,事实上没有人怀疑。但是,请问内部机件都是(黄)金制的吗?”法官知道中了“埋伏”,只好哑口无言。

预设埋伏,既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又简洁明了,使对方无话可说,无辞可辩。

借题发挥

借题发挥指的是在论辩中受到攻击时,可以不直接从正面答辩,而借助论敌提供的话题进行还击,从而改变论辩的局势。

釜底抽薪

古人说:“以汤止沸,沸愈不止,去其火则止矣。”锅里的水沸腾,是靠火的力量,而柴草则是产生火的原料。釜即锅,薪即柴草。止沸的办法有两种:一是扬汤止沸,二是釜底抽薪。论辩时,论辩双方所持的论题,都是由一定的论据支持的,如果将论题的根据——论据抽掉,那么,论题这座大厦就会像釜底抽薪,其论点必然不攻自破。

以退为进

在论辩中,有时不急于以眼还眼,针锋相对地直言对抗,而是先承认对方的分析和指责是对的,让对方认为自己似乎同意了他论据的合理性,然后出其不意,或指出对方的矛盾,或说出事实的真相,或做出另外的分析,最终达到证明自己论点正确性的目的。

顺水推舟

顺水推舟即顺着对方的思维逻辑推下去,最后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以证明对方的观点站不住脚。

加拿大前外交官切斯特·朗宁出生于中国,当时他父亲是美国来华的传教士。小朗宁出生后喝的是中国奶妈的乳汁。后来他三十岁时参加了议员竞选,遭到了反对派的攻击。反对派的逻辑是:“朗宁曾喝中国人的奶长大,身上一定有中国人的血统,因而不能参加加拿大竞选。”朗宁反击道:“你们中有没有人喝过加拿大牛奶呢?如果有,你们身上不是也有着加拿大牛的血统了吗?当然,你们可能喝过加拿大的人乳,又难免喝过一些加拿大的牛乳,你们岂不成了人牛血统的混血儿了?也许你们长大了,不仅靠喝,自然还得吃,吃鸡脯、吃牛排、吃羊腿……这样一来,你们的血统一定是很难认定了。”

逼其亮底

在论辩中,你可想办法逼对方把你想了解的东西尽快说出来,以便早点对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