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以和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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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说文解“和”(2)

其实在晏婴的“和同之辩”之前,就有人从世界宇宙的根本法则的角度谈到过“和”与“同”的道理。《国语·郑语》中记载了史伯的一段论述:

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夫如是,和之至也。于是乎先王聘后与异姓,求财于有方,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务和同也。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王将弃是类也而与同,天夺之明,欲无弊,得乎?

史伯指出“和”是不同事物,不同因素的结合,是差异的统一,就是文中所说的“以他平他”;而“同”则是同一种事物或因素的重复,排斥差异,即所谓“以同裨同”。只有不同的东西融合在一起才能产生和谐,才能产生新的事物,而如果总是在同样的事物上一味地重复,就无助于事物的发展。即所谓“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史伯进一步打比方说,只有调五味才能制成美食,调配好五色才能绘成美丽的图画,协调好五音才能演奏出美妙的音乐,假如只是一味、一色、一音,那就过于单调而难于出新,也就不会有和谐而美好的事物了。饮食、绘画、音乐等艺术要讲求和谐,一个国家处理政事也强调和谐,而周幽王的错误在于“去和而取同”,那么周朝的政务怎么可能不出现弊端呢?

孔子后来也接受和发展了史伯和晏婴关于和与同的观点,并把它运用在人际关系、为人处世上。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在做人上,孔子认为真正的君子是懂得什么是和谐的,他既知道发表不同的意见,又保持人与人之间和顺的关系,从不人云亦云,一味求同,压抑不同的声音。而小人则正好相反,他们只知道和上级、领导保持一致,随声附和,没有不同的意见。君子的态度有利于民主氛围的形成,集合不同人的智慧把事情办好,而小人的态度则常常无助于事情的进展,甚至起到相反的作用。可见,和与同的道理就在我们日常的点滴生活中,它既是深刻的哲理,又是生活的智慧。

其实我们现代人从“和”字的读音也能看到它丰富的含义。“和”是个多音字,它除了读hé,还可以读huò和huó,意思是掺和、混杂,表示将固体的东西与液体的东西搅拌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正是对“和”的意思的一种恰到好处的诠释。和就是将多种不同物质综合在一起,使之融为一体,而创造出一种人们需要的新东西。而相同的东西一般是没必要经过“和”(huò)的。通过对“和”与“同”两个字内涵的比较,相信我们会更加理解“和”的意义了。我们于是知道,“和而不同”的人是“君子”,“和而不同”的国家则是君子之国,“和而不同”的社会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而“和而不同”的美才是真正的和谐之美。

在中国传统艺术领域,更多地体现出来“和而不同”之美。在尊重不同、承认差异、包容多样的基础上,中国传统书法、绘画、文学艺术都追求气韵的和谐生动,强调比例的协调匀称,讲究节奏的张弛有度。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对“和”的一种深层次理解,并将“和”的精神运用于艺术创作的各个领域,使中国传统艺术从具体作品到整体意境都浸染了“和”的鲜明特点。

“和”与“国”

“和”是古代中国人心目中最美好、最理想的生存状态,而人的生存又离不开“国”,国家要和平安定、和睦团结,人才能实现和谐生活的愿望。因此,在古代的语言文化中,“和”与“国”是有着深刻联系的。《左传·成公十三年》中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在古代,国家大事除了祭祀之外就是战争,而祭祀和战争无不与“和”有紧密联系。大约在几万年以前,我们的祖先开始进入以渔猎为生的母系氏族社会,可想而知,当时的生存环境是十分恶劣的,狩猎中也充满着艰辛与危险,而先民们征服野兽的一种有效手段就是带有蒙昧色彩的祭祀,在祭祀中通过原始歌舞的形式再现狩猎时手持武器与野兽搏斗的情景,象征着以后狩猎顺利,多多收获猎物。同时,这种原始歌舞也可以缓解劳动疲劳和精神压力,是一种抒发情感的艺术形式。另一方面,在原始社会,人们对于自然界的许多现象,如生死、风雨、雷电等,都不能理解。为了更好地生存,他们常常在一定的季节举行各种原始宗教祭祀活动——唱歌跳舞,祈求祖先、天地、图腾保佑他们,免除灾难,更希望能够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牲畜兴旺。因此,祭祀实际上是先民们寄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美好愿望的一种仪式。对于古代国家来说,祭祀是至关重要的大事,是国事和谐的保障。而在祭祀仪式中担当重要角色,代表着“和”的就是音乐。

在祭祀时,由主持者祈祷,祭祀者则对着神灵唱歌、跳舞,这就是所谓诗、乐、舞三位一体。既然祭祀时要有音乐,那自然少不了乐器,我们前面讲的“龠”(“”)就常常被用在这种祭祀仪式中。《周礼》中记载:“师掌教国子舞羽吹。祭祀则鼓羽之舞。”师负责教国中年幼的人持羽吹龠而跳舞。举行祭祀时就击鼓作为跳这种舞蹈的节奏。可见“龠”是原始宗教祭祀活动中最为常见的乐器。《礼记·乐记》中有:“乐以和其声。”意思是靠音乐使人的声音和谐。荀子则说:“调和,乐也。”由此可知,古人认为音乐有调和作用,并认为宗教祭祀要有音乐歌舞才能“和”。国之大事离不开祭祀,祭祀离不开音乐,可见和谐的音乐对国家大事之“和”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从前文《说文解字》中的解释知道,“和”的本义就是指音乐和谐。要歌唱必然要讲求“和”,不然就是对神的大不敬。在古人看来,唯有乐“和”,才能显示祭祀者的诚,神才会显灵,祭祀者才能得到庇护,国家才能安定,社会生产才能得到保障。《尚书·尧典》中有“八音克谐,神人以和”,说的就是在祭祀中要通过音乐的和谐来求得神与人的和谐。

音乐对于和谐的象征自然重要,但国家和谐安定的一个更重要的基础就是人民要丰衣足食,因此在祭祀活动中祈求粮食丰收是一个主要目的。因此在祭祀仪式中为神灵献上“禾”,即各种谷物就必不可少了。就像用音乐舞蹈来表达美好的愿望,对一些劳动行为进行重演和模拟一样,用“禾”来献祭是对各种谷物来年丰收的盼望或者对已有丰收的庆祝。总之是和谐生存的一种祈求赞美。《诗经》中就有对这种以“禾”献祭的描写:“丰年多黍多,亦有高廪,万亿及秭。为酒为醴,畀祖妣,以洽百礼。降福孔皆。”这是一首表现秋天丰收后祭祀祖先场面的诗。意思是丰收年谷物多得车载斗量,谷场边有高耸的粮仓,数以万计的粮食,用一些酿成美酒在祖先的灵前献上。各种庆典仪式和谐配合,等待齐天洪福的普遍施降。

“国之大事,在祀在戎”,因此除了祭祀神灵与祖先保佑国之和平,另一件与国家之和相关的大事就是战争。《说文解字》中这样说:“戎,兵也。从戈从甲。”段玉裁进一步解释:“甲亦兵之类。”“戎”的本义是指兵器,引申为兵车、兵士、军队、战争等等。兵器、兵车是由人来操作的,军队本身也是由人组成的。因此战争取胜的根本因素是“人和”,对这一点古人们早有认识。《左传》说:“师克在和,不在众也。”军队能否打胜仗在于人心和谐、力量凝聚,而不只在于人数的多少。孟子也有一段著名的论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戈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人是战争中的关键因素,“人和”当然重要,而“人和”之所以可贵,还在于它能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应,使得士兵以一抵十,军队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就理所当然了。

“人和”能保证国家的和谐,国家和则万事兴。古人在祭祀与战争中都非常重视“和”,因为只有这两件事和谐了,国家的和谐才有保证。我们从中能看到自古以来“和”与“国”的内在联系,事实上在当代社会又何尝不是如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