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以和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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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书法之和(1)

正者,冲和之谓也。

——虞世南《笔髓论》

我国的书法艺术,以笔、墨、纸、砚为书写工具,以汉字为表现对象,以象征写意为艺术特点,创造出独具魅力的审美风格,从而在百花齐放的艺术殿堂中独树一帜。不仅如此,凝结着中国古典美学智慧的书法艺术早已远播海外,传教四方,影响世界,成为整个东方艺术的典型代表。

与中国其他艺术形式一样,书法艺术之美也在于变化,在于多种因素的和谐统一。由于书法是以汉字这种表意符号为基础的一种表现性造型艺术,因此是一个充满线条矛盾的有机统一的和谐世界。而这种由线条组合关系造就的整体和谐,是人类和谐意识的必然反映。可以说,和谐美是中国书法艺术的最高美感追求,和谐也是中国书法艺术审美的最高境界。

中国书法文化源远流长,它始终伴随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而进步,将中华文化丰富的内涵融于一身。书法中有绘画的影子、有文学的意蕴、有哲学的奥妙。历代涌现出的杰出书法家,往往也是文学家、画家、思想家、哲学家。王羲之、颜真卿、柳公权、欧阳询、米芾、苏轼、黄庭坚、董其昌等等,这些耳熟能详的名字代表着中国书法的伟大成就,他们为我们讲述着中国书法的辉煌历史,将我们引向书法艺术的审美境界。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国书法,呈现出不同的艺术形式和审美风格:三代甲骨的质朴,金文的率意而朴厚,秦汉篆书的雄浑与稚拙,魏碑的博大与雄强,晋人书法的潇洒与飘逸,唐代楷书和狂草的谨严与豪放,宋人的重意,明人的尚态,清中晚期的碑学复兴,民国时期至今的碑帖结合,表现出中国书法的千姿百态、博大精深。从历史上所呈现出的书法发展规律来看,书法自始至终体现并贯穿着我们民族的文化和艺术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文明的优秀遗产,更是今天我们建设和谐文化的宝贵财富。细而品之,书法艺术之美集中体现在线条、结构、章法等几个方面,但这些因素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一个完整的、协调的统一体,它们相互顾盼、遥相呼应,才能形成和谐的整体美。一幅优秀的书法作品总是字与字、行与行的合理布局,字体大小的匀称、协调,同时整个作品体现出书写者的气质、修养,也体现出作者精神情感的变化。

书法外在形体的创造,是状物的过程,也是再现美的过程。书法的线条、结构、章法是对自然形象和内在韵味的抽象模仿,是人的情感与自然万物相融合的结果。这也是书法作品能引起人美的联想,产生美的感受的原因。应该说,书法与绘画对自然物象的描摹有很大不同,它不能再现客观世界的有形之象,如绘画的山川河流、花鸟虫鱼,而是侧重于“无形”之“象”,“无物”之“形”,通过对自然物象的气势、韵律、情态等的模仿,创造出抽象的联想符号。无论在单体组合(结构)和整体组合(章法)中,书法作品都存在着极为复杂的矛盾关系。如曲直、方圆、刚柔、疾涩、长短、粗细、疏密主次、虚实等。虽然它们都属于对立范畴,但在书法形式美的总体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基本规律却是“多样的统一”。书法中的所谓“多样”,即指整体(结构或章法)中所包含的各种线条形式上的区别和差异性;“统一”则是指各种线条在形式上的某些共同的特征及彼此间的某些关联、呼应和衬托关系。“多样的统一”就是和谐。书法艺术的和谐美感正是来源于此。

线条之美

书法艺术是文字书写的艺术,文字依赖于线条而生存。线条是构成书法的语言和主要物质材料。但显而易见的是,并非有线条、有文字就算是书法。用单纯的、僵直的线条随意书写出来的文字并无多少美感,诚如我们日常生活中书写的那样。只有当线条文字按照美的一定规律组合起来,并形成某种美的造型时,才称得上是书法艺术。

书法艺术总是通过用笔的藏与露、快与慢、提与按、中锋与侧锋等技巧形成丰富多变的线条形态。因此,线条是带给人们美感的关键因素。书法的线条有粗细疏密、藏露疾涩、直曲正、长短虚实之分。粗的、直的、实的、密的线条显示出雄浑之势,给人以阳刚之美;细的、曲的、虚的、疏的线条则显示出妩媚之态,给人以阴柔之美。线条的刚柔相济,便形成了各种不同的书法风格。唐代大书法家颜真卿的作品有雄秀端庄、气势开张、丰腴雄浑的特点,在当时影响很大,可谓领一代之风骚;而唐代另一位大书法家柳公权却在风格上反其道而行之,开创了骨骼清瘦、骨力劲健的风格,可与颜体相媲美,因此世有“颜筋柳骨”之称。

书法中的线条书写,指的就是基本笔画的书写。基本笔画就如工业生产中的产品零部件一样,它的好坏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高低。而美的形态也只有以富有力度、质感的点画才能得到完美的表现。书法要求笔画的外形曲与直、方与圆、断与连、枯与润、平与侧、长与短、轻与重的对立统一,取万物之美,中和为其貌,做到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轻而不浮,重而不浊,枯而不燥,润而不湿,平而不板,侧而不危。如《明赵宦光论书》所说:“笔法尚圆,过圆则弱而无骨;体截尚方,过方则刚而无韵。笔圆而用方,谓之遒;体方而用圆,谓之逸。”著名美学家宗白华先生也在《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一文中谈道:“书法是反映人的生命艺术,书法的线条、结构应当体现出人的骨、肉、精、气、血这样生机勃勃的形象。”

历代书法家们通过不断的实践摸索和对自然万物的体察感悟,使书法的点画线条形成了一定的构型规律,如整齐、参差、主次、对称、均衡、节奏、虚实等。汉字成形的基本特征在书法家那里得到艺术化的表现:上宽下窄,如雨字头、宝盖头之类;下宽上窄,如杰字、孟字之类;左宽右窄,如数字之类;右宽左窄,如胡字之类。中宫紧缩,如繁体的门字、闻字、斑字之类,书写者会根据汉字造型笔画的多少,巧妙地组成一个结构紧束、搭配合理而颇具美感的方正图形。

此外,为了呈现出精致多变的线条美,在书写时,不能简单地平拖,横来直去。书法行笔无非起、行、收三个环节。对这三个环节的细微变化需十分仔细地体察。比如下笔的方向、轻重,是正锋入纸还是侧锋入纸,是露锋还是藏锋,尤其是中间行笔的粗细、曲折变化不能一滑而过。例如颜真卿的楷书应规入矩,堪称艺术典范。他书写的线条,常以藏锋入笔,顿以圆形,表现出雄浑厚重的风格。又如米芾《多景楼诗》中的“洲”字,由于其线条用渴笔写成,涩意特别浓重,两根竖线条的中部明显表现出时行时留、时疾时涩、时轻时重的复杂微妙变化。张旭的狂草也是疾中带涩、行中有留的。从他的《古诗四帖》中可以看出,线条看似流畅,实带涩意,其中犹如骏马下山,疾驰如飞,但涩笔甚浓,笔笔有力。

书法艺术是用黑色的线条在白色纸上组成的空间视觉艺术,黑白相得益彰,会给人赏心悦目的美感。线条的长与短、粗与细、疏与密,所占空间位置不同,就出现了实与虚的艺术效果。例如柳公权《玄秘塔》中的“国”字,四周线条多合,内部用粗细、长短、大小的线条交叉组合,参差相映,互为照应,出现了灵变的空间灵感。还有苏东坡的《黄州寒食帖》,整篇作品看来较为“实”,但他在作品密处济以疏,其中“纸”字一长竖,则是在茂密处抽出延伸的线条,做到了“以虚补实”。但书法作品中的线条,又不一味地求“虚”或求“实”,而是有疏有密,有远有近,实中有虚,虚中有实,虚实错落有致。因此,线条的虚实和疏密的不同运用形成了不同的艺术风格。虚为实魂,实为虚体,二者互补和谐地统一在书法艺术作品中。

书法的线条之美往往还在于它所透露出来的率意和天性的自然之趣。古代经典之作中常常出现涂抹和复笔的现象,可是非但不会觉得难看,反而表现出自然天成的趣味,这是因为在书法创作时,书写者没有任何功利之心,笔端线条任情挥洒,错露涂抹之处也是真实情感的写照。即使是技法纯熟的大师,也会偶有错露,然而这却是瑕不掩瑜,增添了不少自然妙趣,诚所谓“书肇于自然,发于心源”。自然是内心的真情流露。理解了这一点,便可体会出书法线条所构建出的自然和谐之美。

结构之美

线条的美是书法美的基础,而散乱无组织的线条是不能构成书法之美的。汉字的书写讲究结构的完整和谐,以汉字为表现对象的书法艺术,自然需要用和谐的结构将线条组合起来,从而产生整体结构上的美感。事实上,书法的结构就是线条的空间运用和搭配。

“结构”是指由一定数量的笔画、线条在一定的空间内,按照一定的规则摆放而形成的一种笔画线条动态张力关系,以表现一定结构格局中的点画之间的拉扯、抗衡。实际上,它是一种通过空间体现出来的书法语言,从另一个角度强化表现点画仪态的顾盼有姿,是一种形态语言的艺术诉说。它和笔画线条的点画仪态一样,也是书家表现情感的一种手段。

由于字的结构受汉字特定规范的组织形式制约,线条的空间艺术要靠人的形象思维去经营,每个人不同的用笔写出不同的点画形态,这些点画按照个人审美趣味安排组合起来,便产生千姿百态的结构风貌。书法的结构为历代名家所重视和研究,如唐朝欧阳询所著《结字三十六法》、宋代姜夔的《续书谱》、明代项穆的《书法雅言》等,都从各个不同角度分析书法结构的种种关系。书法中的“结构”讲究局部之间的主次、疏密、纵横、斜正、向背、俯仰等的对比,形成音乐般的起伏,有强烈的激动人心的节奏感与和谐美。

书法具有“结构之美”,是因为书写者在书写时并不是简单地把线条堆砌在一起,而是按照美的造型去创造。古人所说“四满方正”“八边具备”,就要求在动笔之前,书写者需要心中有数,计其大小、思其长短、量其轻重。在挥毫中,也要左顾右盼,上下斟酌,以求完美。如写“助”“郎”等字,便把左半部抬高些;遇到“峙”“短”等字,又要把右半部抬高些;遇到“鼓”“创”等字,往往是左边大、笔画细和右边小笔画粗;遇到“腾”“海”等字,又得考虑左边宽些和右边瘦些。启功先生一生对书法结构的研究可谓至深,很多字的结构不仅有新意,而且让人感到合理可人。

汉字主要是靠点、横、竖、撇、捺等笔画组合而成的方块文字,重复笔画较多。因此书法的结构追求“平中求变”,即打破平直相似、状如算子的呆板形态,追求变化之美。如写全包围的字,外框就不能四面平直,过于方正,而常用各种方法去改变。或上宽下窄,或左短右长,并且通过轻重曲直表现出不同的形态。所谓“笔笔不同,三字三画异”就是要求对同一多变的自觉追求。以斜反正,平中见奇,相互渗透,互为融合,表现出和谐统一的结构美。当然这种求变应当恰到好处,否则貌似飞动,却落于狂怪庸俗之态。

孙过庭在《书谱》中说道:

至若数画并施,其形各异;众点齐列,为体互乖。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违而不犯,和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