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了心理准备,但当这事儿实实在在发生的时候,邹飞还是难以接受。
第二天,邹飞又找到了小时候要去春游的那种感觉,早早就醒了,按捺不住喜悦和兴奋,不仅叠了自己的被子,还把宿舍收拾了一遍,并准时出现在教室里,做了笔记。在落下那么多课后,居然听懂了老师在讲什么,甚至发现了老师讲课时的口误。邹飞不禁感叹:爱情的力量太他妈伟大了!
与此同时,他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那些成绩还过得去的学生,往往是有女朋友或男朋友的。由此看来,谈恋爱影响学习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只能说影响的是没有自制力的学生,这种学生即使不谈恋爱,学习也不会好到哪儿去。当然尚清华除外,他是那种学习超好并且生活中只有学习这一件事情的人。还有一些学习较好的学生,不仅学好得心应手,学坏也手到擒来,比如早恋、贪污、包二奶。日后邹飞走上社会,观察到同学毕业几年后的现状,更印证了这一点,当年学校里的好同学,往往会有一份比差生像样的工作,他们无论是拿学分还是混社会,都比差生上道。
上了一上午课,中午邹飞竟然不饿,去食堂买了一份饭,吃一口就觉得撑了,回到宿舍,早上起那么早,中午也一点儿不困,以往都要睡个午觉,现在看见床都觉得碍事儿,一分一秒地看着时间到了下午,别的同学去吃晚饭了,他仍丝毫没有吃饭的需要,传说中一些得道高僧不吃不喝不睡觉也能健康生活的现象似乎在他身上出现了。
六点一过,邹飞再也坐不住了,早早守候在礼堂门口,出门前还特意洗了手——盼着一会儿看电影的时候就把佟玥的手拉上,如果手里黏糊糊的,那跟气氛就太不搭了。
邹飞站在礼堂最高一层台阶上,以便佟玥来了就能看见自己。六点二十一过,陆续有学生进场了,邹飞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应该先上个厕所,以免电影中途为了这事儿还得离场。
上完出来,从后门绕到礼堂正门,邹飞突然看见了极不和谐的一幕:佟玥走在一个男生身旁,两人进了礼堂。
邹飞尾随他们进去,看见两人有说有笑地坐在一起。
毫无疑问,佟玥因为这个男生而把邹飞否定了,并跟他一起出现,让邹飞看到这个画面,然后自己无须再向邹飞解释什么了。
邹飞对此极其愤慨——你可以不跟我好,但不应该带个男的在我面前刺激我吧!没错,电影院不是我家开的,可是你们非得今天看电影吗,非得让客人以为是菜上来了,拿起筷子就准备吃,结果又端到别的桌去了吗?
邹飞的注意力全在生气上,以至于都没看清这个男的有多高,帅不帅,戴眼镜还是戴耳钉,现在那个男生只留给邹飞一个黑糊糊的、不大不小的后脑勺——真想找块儿石头照着它扔过去!
去……电影吧,本来今天放的电影是喜剧片,结果还没开演,就看到了自己的悲剧。厕所也白提前上了,手也白洗了——那个男生是不是也是洗了手来的呢?想到这里,邹飞转身出了礼堂,路过食堂,想起自己已经一天没怎么吃饭了,现在更不饿了。
估计自然灾害那几年,如果全国人民都失着恋,除了情感上不满足外,也不会感觉生活有多苦吧。邹飞这样想着,回了宿舍,钻进被窝,委靡起来。
此后,当邹飞以打发时间为目的再次坐在教室里的时候,发现课又听不懂了,很难相信自己上周还听懂过。就像服用过兴奋剂的人,在回想自己把世界纪录破了的时候,跟做梦似的。
一个人因某事的出现,从消极到积极,那么当这件事消失时,他只能更懈怠。邹飞被佟玥唤醒的对大学的热情,刚被点燃又熄灭了,他只好被动地将自己置身于现成的生活中,像一只想自己行驶却辨别不清方向的船,在茫然的海洋中挣扎。
没上大学的人,都以为考上大学,四年后拿到毕业证,就可以找一份说得过去的工作,然后不用过度劳累地度过一生,可从来没有人提到这四年里学生的苦闷,就像光看见妓女们如何购买名贵商品了,却对她们挣钱的辛酸和心灵痛苦视而不见。
多数学生的活动空间,除去睡觉外,按所待时间长短依次是教室、图书馆、宿舍、食堂。对邹飞而言,空间只有一个,就是宿舍。宿舍外,是他不满意的现实,宿舍里,他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宿舍于他,并不是蜗牛的壳,为他提供逃避现实的空间,而是为他提供了积蓄能量的空间,让他去挑战现实。
外国的小说里,大学生都打个工什么的,挣点儿零花钱,减轻家里的负担,同时还能结识姑娘。但中国的大学,至少邹飞所在的这所大学,就没有打工的风气。不是说这儿的每个学生都家庭富裕,无须孩子打工,可以让他们专心学习、专心恋爱或专心虚度光阴,主要原因是时间不够用(如果不缺课的话),从早到晚都是课,必修的、选修的、辅修的,课后还得写作业或抄作业。像邹飞这种经常不去上课的,时间倒是够多,但如果说出来,旷课就是为了打工,那太滑稽了,有多大的物欲以至于需要旷课去打工挣钱来满足,这得给父母造成多大的压力啊,况且他也不是工作狂。所以,即使时间溢了,邹飞也只有把本该去上课的时间用于在宿舍里干耗着,才说得过去。
说是干耗着,其实脑子里在想东西。有时候坐着,有时候靠着,有时候躺被窝里,还有时候打着呼噜(这种时候是走神儿了)。到底在思考什么,无法用语言准确描述,反正肯定不是在想课本里的东西,这种状态一天下来,往往比那些白天去教室上课晚上又去自习室写作业的人还累脑子。
人的脑子一定得被一些东西填满,不同的人,不同年龄,被填的东西不一样。有些人填的是改造人类的伟大使命,有些人填的是养家糊口,有些人填的是吃喝嫖赌。以前邹飞的脑子被“好好学习,将来考大学”占着,现在考上了大学,空了,必须出现一些新的东西来弥补空缺,于是一些诸如生命的意义、人生的理想等玩意儿趁虚而入。
在思考这些难以描述的东西时,有时候邹飞会戴着耳机,听着音乐。这时候他听到了摇滚乐,以前也听,图个热闹,但这次是听到心里去了。他觉得有了那些音乐,像找到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两人对世界的态度基本一致,平时自己不用说话,光听着他出声就很满足了。
摇滚乐标榜的是自由和民主。十八九岁的少年对民主没有太多概念,自由则是他们唯一向往的。一天邹飞在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里看到一句话:我不希望被什么东西所束缚。看到这里,他放下书,点上一根烟——这种被人说出自己内心所想的感受,无形中强调了他所追求的东西的价值。
这个世界遍布渴望自由的少年的心灵,这些心灵在现实中煎熬着、反抗着、拧巴着、扭曲着,于是一出出以少年为主角的新闻事件发生着:美国校园枪击案、少女校园跳楼案、少男校园袭击老师案、残杀宿舍室友案……邹飞觉得,以他目前的这点儿痛苦,远不足以让他做出这些事儿,所以,那些事件的主角,一定是承受着莫大的痛苦,看来这个世界上痛苦的少年,远不止他一人。想到这里,他就觉得有股莫大的力量在支撑着他。
学校的生活,用两个字概括就是:束缚。学不想学的东西,是束缚;吃不想吃的饭是束缚;想干什么干不了什么,是束缚。那么自由究竟是什么呢,说得具体点儿,是吃饭可以不花钱吗?是坐车可以不买票吗?是可以喜欢谁就跟谁好吗?是想得到什么东西就能拥有吗?如果不是,那又是什么呢?或者暂且不说自由是什么,一旦真给了你自由,你又能拿自由干什么呢?有了自由,会不会又因太自由了而继续痛苦呢?
邹飞被这些问题困扰着,他觉得自己病了,得了少年病。这病跟社会的文明程度无关,只跟年龄有关,过了这岁数就自然好了——这是邹飞过了多少年到了一定岁数的时候,才得出的结论——而现阶段,他只能继续病着,除了时间,没有大夫和药能治好这病。
每到周日晚上,邹飞竟然有了中学时代的那种对新一周即将来临的恐惧。那时候他恐惧的是又要面对学校、老师、作业、测验、家长签字,现在他可以不用面对这些了,但面对现在这种生活的恐惧(是对生活状态而不是某一具体事物的恐惧)比前一种恐惧更让他心惊胆战。他知道,自己这回病得不轻。
在邹飞病着的时候,别人的大学生活则过得有声有色。
老谢不仅是全宿舍起得最早的人,很可能也是全校除清洁工外起得最早的人。每天天还没亮,他就从床上爬起来,安静地坐在窗前,揉着核桃,望着窗外。这时候窗外还是黑的,也不知道他在看什么,抑或虽然睁着眼睛,其实什么都没有看,是心里在想着什么。邹飞问过老谢:“你每天起这么早,坐在窗口干什么呢?”
“什么都没干,我在等食堂开门,好去吃早饭。”老谢说。
“那你可以等食堂快开门了再起,为什么要起那么早呢?”邹飞问。
“睡不着了,就起来坐会儿。”老谢的所想所做,很少有人能理解。
老谢不像有些人只要自己一起就叮铃咣当弄得全屋人睡不好,他起床后比睡着的时候都安静,像个幽灵,就那么悄无声息地看着窗外坐着。有时候同屋的人起夜撒完尿回来,都没注意到那儿坐了一个人。这一点也验证了老谢的成熟,干自己事儿的同时,不影响别人。而不成熟的人,是自己没高兴上,还弄得别人倍儿痛苦。
尚清华依然在通往学习的路上狂奔着,邹飞只能在中午吃饭和睡觉前见到他片刻。当问起他的理想是什么的时候,尚清华说,其实他没有什么理想,也不想成为科学家和工程师,只不过他觉得除了学习,没有其他事儿可做,不学习就空虚。所以,为了心灵充实,他只能打开书坐在教室里。
罗西精力充沛,对一切都有着莫大的热情。逃课,他有热情,可以一个礼拜不去;上课,他也有热情,时常先于老师出现在教室里;写作业,他有热情,经常赶在尚清华前面写完,还借给邹飞抄;抄作业,他也有热情,经常利用周日用一整天把下周要交的作业全部抄完;踢球他有热情,在操场上一跑就是一下午;玩游戏,他有热情,玩得都顾不上下楼吃饭;睡觉他有热情,在床上一躺就是一天。罗西对所有人和事都是友善的,他不排斥任何东西,所有在别人看来难以接受的事物,在他那儿都被他以无形的力量化解掉。他活得一点儿不难受,让人羡慕。
范文强则依然用“傻子”的认知感受着世界,凡是他看着别扭的,都觉得傻子。他觉得《读者》傻子,觉得《青年文摘》和卡耐基傻子,觉得四大天王傻子,觉得金童玉女傻子,觉得流行文化傻子,觉得电视台傻子,觉得报纸傻子,觉得社会傻子,觉得学校傻子,觉得楼长总检查卫生傻子,觉得老师总留作业傻子,觉得父母傻子,觉得一些同学傻子,觉得人民傻子,就是不觉得自己傻子。
学期中的时候,很多不喜欢本专业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想换专业,学校没同意,学生们就联合写了请愿书,范文强也在上面签了字。当在调查问卷上填写想换成什么专业的时候,范文强写的是他也不知道,反正就得给他换一个。请愿书被送到了教务主任的桌上,一个礼拜杳无音信,于是签字的学生们决定采取行动,给学校点儿颜色看看。那段时间范文强每天要做的事儿就是起床后拿瓶水去教务处门口静坐,然后等着下午没课的学生来换班。就这样坐了半个月,能按时去那儿坐着的人渐渐少了,直到有一天,范文强坐了一上午,发现只剩他自己了。他很费解,就找到当初那些号召大家签名和静坐的人,问怎么不坐了,学校到底同没同意,结果问谁谁都说不知道,又问那还换不换专业了,得到的回答是:再说吧!范文强听完说,那再需要人静坐的时候告诉我,然后拿着水瓶回宿舍了。
学校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挣钱的机会,宿舍里空着的那张床,开学不久后睡上了一个外系走读的学生。这个学生待在宿舍楼道的时间要远远多于待在宿舍里的时间。只要他一回宿舍,就一只手举着一个手机——那时候手机还是模拟信号的,虽然没有砖头那么大了,但也没小到哪儿去,翻盖儿的,通话时还拉出一根儿天线——另一只手在空中挥舞着,嘴里说着跟学生身份极不相符的词汇和术语,还动不动就冲电话里发火。听过他打电话的人(差不多邻近几个宿舍的人都听过,因为他的声音太大了,大得让人以为是他故意要让别人听到,)都对他充满好奇,想知道他每天在为什么事儿给什么人打电话。当别人问到他的时候,他总是摆摆手,摇摇头,叹口气:“咳,没什么事儿!”
有一次范文强问他:“你爸是干什么的?”他特扭捏地说:“我爸是企业家。”好像他爸的这一职业给他丢了多大人似的。后来范文强逢人就介绍他爸:“他爸是企业家,在家晚上总起夜。”
这个企业家的儿子和冯艾艾高中是一个学校的,当得知跟自己同处一屋的是冯艾艾的大学同学时,他俨然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前辈,传播了很多冯艾艾的往事。他说冯艾艾曾经和自己的一个哥们儿好过,后来这个哥们儿把冯艾艾甩了,理由是:冯艾艾不是处女了。本来这哥们儿打算和冯艾艾白头偕老的,但是发现了这一真相后,对冯艾艾的人品有了猜疑,他问冯艾艾怎么回事儿,冯艾艾的回答是:我怎么知道怎么回事儿。不久后,他就将打算和冯艾艾白头到老的愿望改成到此为止吧。那一年他们高二。
这是冯艾艾的前史,耳听为虚,不足以确定对冯艾艾的真实了解,现在冯艾艾是大家的同学了,眼见为实,现在的她,才是真实的她。冯艾艾是班里第一个在大学谈恋爱的人,他的男朋友就是那个大四的男生。该男生开始在单位实习了,有工资,两人便在外面租了房。每天早上上课,冯艾艾都是风风火火地从校外跑进教室,让班里很多男生对她和大四男生租房的生活充满幻想。他们觉得,那间房子里,一定留下了诸多美好和超越他们想象的浪漫。这个大四男生的行为激励了大家,一定要坚持到大四,挣了钱,也找个师妹在校外住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