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甘肃省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研究
18814800000062

第62章

我们认为,公共事业管理最重要的职能和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向占总人口多数的社会民众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来充分体现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原则。目前,中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60%,向他们提供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的主要目标。

一是要加大对农村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的村一级附属设施的投资。根据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的公共性原则,各级政府必须加大对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投资比重,尤其是扩大对农村公共事业的村一级附属设施的投资是十分必要的。长期以来,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中的水利网、电力网和公路网的主干线,而对进入行政村、农户家庭,农民可以直接使用的村一级基础设施的支线、附线却很少投资建设,使很多农民无法使用或享受这些农村公共设施带来的便利条件。如农村的村级道路和村级电网要村委会投资建设,让农民自己负担,而很多农村的农民收入太低,村委会无法集资到筹建所需要的经费。这样,一些农村公共设施,农民仍然不能使用。因此,各级政府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必须是全面的,尤其要满足收入偏低的大多数农民的需要,不能让农民负担建设村级公共基础设施。

二是要解决农村的生产性公共基础设施和生活性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的不平衡问题。近几年,国家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主要用于农村的电网、水利、道路和退耕还林等生产和生态建设项目上,而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投资并不多,使广大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没有明显改善,如饮用水、厕所、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农村公共生活设施很少投资建设,严重影响了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应该适当调整对农村的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的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财政投资领域,使农村的公共设施直接服务于农民生活,以推动农村小康社会的发展。

(二)改变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投资主体

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应该只有一个投资主体,那就是国家政府。在西部地区,应该对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投资主体进行重大调整,由现行的政府和村民两个投资主体调整为国家政府单一投资主体。这样更有利于农村公共事业的建设与管理,也有利于农村公共事业的长远发展。

从我们调查掌握的有关资料来看,目前,高台县农村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多是实行两个投资建设主体,即国家和村民。按照省交通部门2003年提出的乡村公共道路的投资建设方案:通乡公路的每公里建设政府投资5万元(2004年调整为8万元),村级道路的每公里建设政府投资3万元(2004年调整为5万元),而实际上,通乡公路的每公里建设费用最少需要投资15万元,通村道路每公里建设资金最少需要投资10万元。这样,乡镇政府和行政村村民承担的投资份额要占到投资总额的70%以上,乡政府和村民都没有财力和能力承担如此巨额的乡村公路建设费用,乡村干部和群众也就失去了建设乡村公共道路的热情。

2002年和2003年,高台县实施建设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先后投资1597.5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975.45万元,占总投资的61%;地方自筹资金622.0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9%。而在地方自筹资金投资的622.07万元中,受益村民的自筹资金占90%,地县财政投入只占10%。但是,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完工后,却移交给了高台县农村供水公司统一管理经营。这就事实上存在高台县农村供水公司无偿侵占村民资产的嫌疑问题,以后有可能与村民发生资产纠纷问题。

因此,我们认为,在经济落后的西部地区,非常有必要对现行的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投资主体进行调整,把政府和村民两个投资主体调整为国家政府单一投资主体。这种做法有三大好处:一是可以减轻西部广大农民的经济负担;二是可以真正落实国际社会通用的公共事业建设和管理的基本原则;三是可以避免以后发生公共设施资产所有权的纠纷事件;四是可以加快发展农村各项公共事业建设进程。

目前在高台县进行的农村各项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各种因素,农民群众自筹资金仍然很难及时到位,从而严重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所以,在我们调查的过程中,很多乡村干部群众就希望像进行农村电网改造那样,对农村各项公共事业设施建设投资,应该由国家全部承担下来。

(三)把农民进城务工培训作为现阶段乡村公共事业的重要内容来抓

在现阶段,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扩大农民外出务工的数量,加快农村城市化的进程。因此,各级政府必须把农民进城务工培训作为现阶段乡村公共事业的重要内容来抓,作为农村公共义务教育来对待。

高台县作为一个农业经济区,县、乡两级政府非常重视对农民的农业技术培训,每年组织各种各样的农业科技知识普及活动,这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从思想意识上还缺少对农民进城务工培训的重视,造成农村成人公共教育体系不完善,从而影响了农民进城打工的积极性,也影响了农民外出打工的质量和收入。

从我们的调查来看,在南华镇、骆驼城乡、巷道乡三乡镇,外出打工农民的数量,都已占到当地农村劳动力总量的40%左右。通过进城务工培训,提高这些农村劳动力在城市的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是各级政府应有的职责。把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纳人到农村公共义务教育的序列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非常合理的。

据我们了解,在甘肃省,只有省级有关部门对一些外出打工农民进行有组织的培训,而市、县、乡三级政府有关部门都没有对农民工进行有组织的培训活动或设立专项培训资金。在东南沿海地区,每年都拨出专项资金对外出打工农民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培训,从而提高了他们在城市的工作能力和收入水平。

因此,我们认为,应该把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技能培训,作为现阶段乡村公共事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农村公共义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划拨专项财政资金或者从国家扶贫资金划出一部分扶贫款,实施对农民工培训的长远战略。对一些经济落后的县乡或特别困难的农民进行免费培训,为农民离开土地与进城寻找工作创造条件,以此实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和提高农民城市生存能力的战略目标。

(四)尽快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事业管理模式

在21世纪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进程中,既要重视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建设,也要重视乡村公共事业单位的科学管理。在西部地区,尤其是面向比较贫穷、落后的农民群众的农村公共事业运作,更应该突出对公众的服务性,淡化市场操作的经营性。在农村公共事业管理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等三大原则。

在农村公共事业管理中,坚持公平原则,就是各级政府或公共事业单位向农民群众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要实现城乡价格统一;坚持公正原则,就是各级政府或公共事业单位向农民群众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要针对乡村的实际情况和农民的具体情况,服务要到位,管理要合理;坚持公开原则,就是各级政府或公共事业单位向农民群众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其运作过程要有透明度,凡是涉及农民利益的成本、价格、管理、效益等各种要素都要公开,要保障农民对农村公共事业运作的知情权,并应该适当邀请农民代表参与公共事业的管理。

在西部地区,农村公共事业正处在建设过程中,农村公共管理也在探索过程中,目前存在的某些管理问题,如管理不到位、不规范、不合理等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但应尽早解决、尽早规范,以利于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

在农村公共事业经营管理中,要尽量避免公共事业出现垄断现象。实行低价高效原则,通过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来增加公共事业管理的效益;坚决防止和杜绝农村公共事业单位通过垄断高价行为或不断提高服务价格来增加收益的做法。有条件的地方,在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过程中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利益为导向,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农村公共事业管理要向企业化管理的方向发展:一是要讲成本。在农村公共事业管理中,要注重成本与效益、投入与效率的统一,坚持低成本和高效益的企业化管理原则。二是要讲廉政。在农村公共事业管理中,要杜绝官僚作风,提倡管理人员廉洁行政,为民行政,为民服务。三是要讲利益。在农村公共事业管理中,要树立顾客意识,要视服务对象为上帝,把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共利益时刻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的利益。在农村公共事业的企业化运作过程中,要制止对农民利益的侵害,对农民利益的掠夺,时刻要把为农民服务,保护农民利益,放在农村公共事业管理的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