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甘肃省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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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通渭县张湾人饮工程所在的阳坳村生产队一户农民修建了专用的浴房、安装了太阳能,不仅他一家人洗澡,邻居也可方便使用,更影响了一村人。现在很多农户都有装建太阳能淋浴的想法。有了充足的用水,很多农户在房前屋后栽树种花,甘谷县每家都有一座十几平方米的小花园,美化了环境,提高了生活质量,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

3.减少了疾病的发生,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

农村饮水解困项目实施前,群众吃水不仅困难又不卫生。由于水质不好,含氟含砷含重金属、大肠杆菌超标等现象严重,很多农民都有氟斑牙、拉肚子等疾病。氟砷改水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群众彻底摆脱了长期以来因饮用高氟水源而产生的黄斑牙、骨质疏松以至智力下降等疾病的困扰,同时还大大改善了农村饮水不卫生、不安全的状况,农户都喝上了洁净卫生的饮用水,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

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实施后,经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区单户水窖工程和集中供水水源取样送卫生防疫部门化验,各项指标均符合人畜卫生饮水标准。饮用水质的改善,减少了疾病,村民健康水平得到提高,按每人每年减少医疗费用15元计,仅天水市秦城区人饮解困和氟砷改水项目,一年可节省医疗费用106.87万元。

在甘谷县大石乡贯寺村人户调查中,一户姓杨的老汉家中共有6口人。他说由于当地的水含氟高(4rag以上),原来每天天不亮就要去5公里以外的沟里去担水,有时候去晚了就没有水。每天至少要去两次,每次来回约花费两个小时,老汉夫妻二人和两个大孩子都有氟斑牙,每年到了秋季全家人都常常拉肚子,全家每年用手肠炎、感冒头痛等支出的药费在500元左右。人饮工程修建后,他家建了40㎡的水窖和集雨场,不但用水方便,水量充足,卫生条件也得到了改善,疾病明显减少。在我们调查过程中,经常有人(特别是老年人)主动跟着不断向我们叙述他们生活改善的情况和真挚的感谢话语,充分验证农村饮水工程是一项“民心”和“德政”工程。

4.增进了农村干群关系,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

农村人饮解困项目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执政为民的宗旨。在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过程中,乡村干部工作热情高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成为群众得实惠的桥梁和纽带,增进了群众感情和干群关系,促进了邻里和睦,改变了村风民情,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落到了实处。

天水市秦城区汪川镇的朱家山村,全村137户684人。长期以来,由于土地瘠薄、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原因,该村群众生活非常困难,特别是吃水难的问题,长期制约着经济发展。近几年来,干群矛盾突出,村委会班子处于瘫痪状态,各项工作难以开展。汪川镇党委利用二期人饮解困项目建设这一契机,组成工作组,深入该村解决问题,成立了由新当选的村干部和六位群众代表共同组成的人饮解困领导小组,用五六个月时间完成了单户水窖137眼,安装手压泵137台,解决了全村群众一直悬而未决的吃水问题。该村60多岁的朱老汉压了压手动泵,看到清澈的窖水不一会便盛满了水桶,高兴地嘴都合不拢,连声说:“好!好!还是人饮解困好,共产党的干部好。”

5.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保护了农村生态环境

农村人饮解困和氟砷改水项目单户水窖工程建成后,每眼水窖蓄水40立方米,除了保证人畜饮水外,还能节余10—15立方米,村民可利用这部分窖水在房前屋后种植西红柿、辣椒、茄子等蔬菜,不但可以改变群众副食品单一的现状,提高饮食水平,而且可以节省用于买菜的费用。每户每天按节省1元买菜钱计算,仅每年的5~9月蔬菜生长旺季,每户可节约买菜支出150元,一个县的项目区水窖受益农户每年共可节约150.825万元。

甘肃省陇东农村大都处于山高沟深的山区,雨季较为集中,每年6~9月份降水约占全年的60%以上,每逢暴雨,径流下泄,冲刷道路、村庄,使村庄地形破碎。通过农村人饮解困项目单户水窖工程集流场硬化、水窖拦蓄,使村庄坡面70%以上径流得到有效利用,从而不致冲刷村庄、陡崖、道路、农田,稳定了沟坡,减轻了崩塌、滑坡等水土流失现象发生,保护了生态环境和居住安全。

四、甘肃农村公共饮水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甘肃农村公共饮用水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农民生活用水质量和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全省还有近20%左右的农村人口的吃水问题还存在程度不同的困难。过去实施饮水解困工程主要是解决没水吃的问题,解决远距离提水、驮水、挑水吃的问题,饮用水大多是自然界的原水,水质普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特别是高氟(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等饮水安全问题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直接威胁。目前,甘肃省农村饮用水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比较突出

甘肃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一直比较突出,饮用水的水质普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高氟(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等饮水安全问题对农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直接威胁。

1.高氟水问题严重

氟是最活泼的化学元素之一,广泛分布于自然界和生物体内,并参与机体代谢,长期处于富氟环境(主要是饮水环境)的人和牲畜,皆因过量摄取氟离子引起氟中毒。水源型氟中毒是甘肃农村人畜共患的严重地方病之一。据卫生部门普查和水利部门的调查结果,甘肃全省中、重程度氟病区农村人口约167.34万人,主要分布在河西走廊各内陆河流域的中下游地区、中部丘陵和南部山区以及陇东黄土原区的周边地区。据病区调查,氟中毒给病区人民造成极大的痛苦,氟斑牙患者很普遍,不少七八岁的小孩牙齿出现黄锈。氟骨症患者腰弯背驼,四肢变形,有手不能拿,有腿不能走。因此,尽快解决氟病区的饮水安全是病区人民的夙愿。高砷水在甘肃省并不多,全省仅在3个市(州)的个别县局部发现,病区总人数5.2万人,其中定西市1.8万人,甘南自治州1.2万人,陇南市2.2万人。

2.苦咸水普遍存在

苦咸水在甘肃分布很广。高矿化水则重点分布在各内陆河流域中、下游,黄河流域的渭河、泾河、祖历河、宛川河、庄浪河等流域,以及部分排水不畅的山间盆地。例如疏勒河下游的敦煌、玉门、安西、酒泉;黑河流域的甘州、高台、金塔;石羊河流域的民勤、凉州;黄河流域的环县、庆城、庄浪、安定、会宁、靖远、景泰、陇西、通渭、永登、皋兰等市、县都是重点高矿化水分布区,其他县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分布。甘肃一些地方之所以收集雨水(水窖)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就是区域性的缺乏淡水资源不得不采取的工程措施。造成高矿化水的主要原因,一是土壤母质所致,这些地区无论是地表水、地下水,矿化度都较高,如环县、庆城、定西等地。二是河流中、下游和部分山区盆地因排水不畅造成区域性高矿化度地下水。这些地方因地表水缺乏,只得靠苦咸水或咸淡掺和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目前全省约有198.79万人饮用的是苦咸水。

3.污染水影响较重

水质污染已经成为甘肃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工业的发展(包括大工业和乡镇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特别是水质污染非常普遍。一些骨干工矿企业虽然对污水排放有所限制,但由于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对污水的排放时好时坏;市(州)、县兴建的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造成的水质污染更是普遍。一些严重的污染源虽已关闭,但已经造成的污染短期内无法恢复。重点污染行业为矿山开采、冶炼、畜产品加工、化工、纺织等。城市排水污染主要在市级城市下游,特别是兰州对下游黄河水质的污染十分严重。兰州下游沿黄两岸灌区广大群众全部吃的是未经任何处理的黄河水。受害区的群众明知水质有问题也还得吃。前几年有的人大、政协代表通过提案、建议反映这些问题,但仍然很难治理解决。基层政府由于经济利益和缺乏投资等原因,对这些问题也只能听之任之,无力解决。

污染水体的有害物质很多,其中危害较大的有镉、铅、铬、汞、砷、氰化物、酸、游离氯、氨等。据水利部门调查,甘肃全省饮用不同程度污染水的农村人口约328.67万人。

(二)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缺乏饮用水问题

截至2004年底(包括二期项目预期完成的),甘肃省共解决和改善了农村1600万人的饮水困难,占全省农村总人口的80%,其中2000年前解决1100万人,“十五”期间解决480万人。全省还有近20%的农村人口约400万人吃水存在一定的困难。导致这近400万农村人口存在缺少饮用水的主要因素有:

一是20世纪80年代(1984年)制定的农村饮水困难标准,已经不适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农村奔小康的要求,如果仍把农村饮水困难的标准限定在1Km,显然是不合适的。就甘肃省来讲,由于农村饮水困难面很大,省上的经济承受能力又有限,2000年以前,甘肃省的解困标准定为1.5Km,因而在2000年前解决的1120万人中,有一部分农村人口饮用水问题解决的并不彻底。

二是由于2000年前所建的工程,由于省上的经济能力有限,补助标准很低,一般平均每人补助50—100元,所以建设标准很低,饮水工程设施过于简单。一些工程经过十几、二十年的运行,工程老化失修十分严重,有的接近报废。

三是由于气候变化和水资源开采方面的问题,一些农村地方的水源发生变化,原来水源丰富的地方,出现了水源断流或不再出水的情况,农村饮水问题本已经解决的又出现重新返困的现象。

四是“十五”期间建设的农村饮水解困项目的建设标准较高,体现了与时俱进和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多数集中供水工程实现了初级自来水化,这和2000年前建成的工程,特别是按原解困标准不属于困难但又接近1Km的这部分农村,形成了较大的反差,这部分群众的吃水实际上也很困难。

以上四种情况,造成甘肃全省仍有约400万农村人口吃水继续困难,属于不能实现供水安全的范畴。

(三)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十五规划期间,甘肃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进行得比较顺利,农村群众对饮水项目建设和效果都比较满意,但仍然存在个别问题需要各级有关部门关注:

1.地方配套资金所占比例过大

甘肃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投资比重是中央财政投入66%,地方投入占33%。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安排甘肃省三年人饮解困工程专项资金7521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45300万元,要求地方配套及受益区群众自筹29913万元;同时安排氟病改水投资2541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7080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8335万元。由于甘肃地方经济相对落后,财政收入十分有限,完成对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分担的投资额存在很大难度。

2.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

《农村人饮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中规定,“地方配套资金由省、地县、乡财政在地方年度计划中落实。”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地方资金按省、地县、群众自筹各占1/3的比例。但是,在甘肃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地方配套资金中,群众自筹的近1.25亿元能筹到位,省、地、县的2.6亿元难以落实,这必然会影响到工程的建设标准。在对甘肃省的会宁、甘谷、通渭三个县的调查中发现,由于这三个县都属于国家重点扶贫县,财政资金解决能力有限,对配套资金难以真正落实。除天水市及甘谷县的财政在集中供水工程中分别投入了30万元和10万元的地方配套资金及会宁县桃花山集中供水工程中省、市均答应投入部分资金外,其他的配套资金均采取按当地受益农户投工投劳折资计算。如通渭县,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第一期项目,计划配套资金为1154万元,在实施中需要的配套资金为1569.3万元,均由受益农户承担,其中农户投工投劳为1154万元,自筹资金415.30万元;而会宁县第一期人饮工程所需的配套资金1298万元,实际上也全部由群众采取出资或是投工投劳的方式筹措。

3.水质检测还有待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