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村民委员会建设
1804000000018

第18章 村民自治制度建设(4)

村务公开制度体系的第二个层面,是省、地(市)、县(市)、乡(镇)党委或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研究制定的村务公开宏观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主要包括村务公开的条例、规定、施办法、实施意见、工作方案、操作细则、验收检查办法等。从各地制定的制度来看,都从普遍性要求上规定了本地区村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和村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的办法。这些制度把法律、法规要求与本地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对村务公开的重要环节和遇到的突出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是村务公开制度体系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是一个地区村务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的主要根据。

村务公开制度体系第三个层面的制度,是村级组织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省、地(市)、县(市)、乡(镇)规定,研究制定的本村村务公开的具体操作制度。这个制度又包括四个方面:

(1)村务公开责任制度。把村务公开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村务公开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干部、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并将评议、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评选先进和实施奖惩的依据。

(2)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制度和与之配套的相关村务的办事制度。比如村务公开方面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或者具体实施制度,财务管理方面的民主理财、干部亲属回避、会计员凭证上岗、承包项目公开招标等制度,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的预算审批审核、集资管理、农民负担明白卡、专项审计、举报查处制度,宅基地审批方面的民主评议、群众监督、收费审核制度,计划生育方面的准生证报批发放、超生罚款审核、计生款返还账目审查制度,电费收缴方面的群众代表参与抄电表制度等。

(3)村民组织的办事制度,主要是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民主议政日制度、民主理财制度以及村民委员会所属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等。

(4)村务公开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制度,重点是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作制度。规定监督小组的职责有利于审查财务公开的各项内容,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征求并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出答复。同时,明确村民对村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等问题,有权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有及其主管部门反映、举报。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从各地村务公开的调查材料可以看到,近年来有些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换届选举中落选或者任职期间被罢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坚持村务公开制度。

安徽省凤台县张巷村村务公开成效显著。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因此,村级财务管理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长期以来,凤台县丁集乡张巷村两委班子在村务公开中坚持“八不”,即:不搞半公开,不搞假公开,不搞花架子,不做假帐,不做两本帐,不设小金库,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赢得了全村群众的信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如今,张巷村群众勤劳致富的多了,游手好闲的少了;遵纪守法的多了,违法乱纪的少了;团结互助的多了,民事纠纷少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面貌一新。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首先,建章立制,完善公开办事制度。1978年,张巷村成立了由村民代表组成的算帐小组,坚持村务、财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形成了良好的风气。1998牟,中办、国办《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下发和《安徽省村务公开暂行办法》实施以后,建立健全了党员评议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等26项规章制度。村务、财务实行一季度一公开,特殊情况随时公开,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本村的重大事项和财务。

其次,接受监督,严格实行财务公开。长期以来,张巷村一直实行民主理财,凡是衬里的现金收入,如企业管理费、承包费等,以及各种资金的筹集和各项大小支出,每季度由村务监督小组清算一次,逐张审核发票,并签字盖章后入账。然后,与上季度对照,核对余额,分类造表,发给村民小组、村两委成员和监督小组人手一份,最终在财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村财务严格审批制度,规定开支500元以下由村主任审批,500元以上由村两委研究决定,5000以上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全村除在村部大门两侧设立高标准公开栏外,9个自然村均设立了公开栏,方便了群众监督。

再次,建立档案,保证村务公开质量。张巷村设立了村档案室,建立了规范的村务公开档案,按规定统一规格,统一模式,编号登记,装订咸册。档案记载了历届村干部三年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个人述职、年度考核、村务财务公开内容、村民代表和村务监督组会议记录等十几项内容,做到村务公开的历史资料有据可查。村档案室达到省二级档案室的标准。

张巷村两委班子认识到,实行村务公开是新形势下的安民之策,落实民主管理是促进自我发展的治村之本。由于扎实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开展村民自治,全村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2003年,村级集体收入21万元,累计达到223万元。村农业科技示范园已经县政府验收合格,“菜篮子”科技园通过了市级验收:经济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全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张巷村先后被国家、省、市、县授予村民自治示范村、文明村、农科教示范村、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五、村民自治制度建设案例

自村民自治实行以来,各地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自治形式,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广东省英德市在实践中根据当地村民自治的现实,建章立制,制定了《英德市村民会议、村务公决、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英德市村民会议、村务公决、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主体内容包括三大部分,即村民会议议事规则、村务公决规则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每一部分又包含若干节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是村民会议议事规则,共三节15条。第一条规定了村民会议在村级民主中的性质和地位:第一节是村民会议的设立(第二条到第五条),主要内容包括村民会议的组成、形式、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职权、村民会议召开注意事项。第二节是村民会议的议事内容(第六条),规定了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办理的16项事项,即“一事一议”:村内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式,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计划生育落实方案,村级经济、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和村财务收支报告,审查和监督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村级财务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第三节是村民会议的召集和议事程序(第七条到第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村民会议由谁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每年召开的次数及召开条件,村民会议的议题,村民会议召开程序(清点到会人数、提出会议议题或方案、讨论和审议、表决与通过、宣布会议的决定或决议、会议主持人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会议资料的立卷归档,公布村民会议的决定和决议,列席村民会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村民会议决定的遵守执行,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会议决定时的责任和分工等等。

第二部分是村务公决规则,共两节6条。第一条规定了村务公决的性质。第二条规定了村务公决议案的提出。第三条规定了村务公决的组织和参加人员。第四条(即第一节)规定了村务公决的主要内容,即村民会议的议事内容中凡涉及村民利益,需要由村民通过投票做出决定的有关事项,都需要进行村务公决。第五条(即第二节)规定了村务公决的程序,具体内容包括:村“两委”联席会议对公决议案进行研究,村党支部和村委民会员分别召开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初步讨论,利用村务公开栏、广播等把要公决的事项或议案向群众宣传,制定公决表决卡(票),分送表决卡(票),村民以户为单位填写表决卡(票)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投票处把表决卡(票)投入票箱,公开唱票和计票,唱票和计票现场监督,当场公布计票结果,通过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投票结果,表决卡(票)存档,将村民投票公决结果报镇人民政府备案。第六条规定了村务公决的组织实施。

第三部分是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共三节16条。第一条规定了村民代表会议的性质及其在村级民主决策体系中的地位:第一节是村民代表会议的设立(第二条到第七条),主要内容包括村民代表的产生、村民代表会议的人员组成、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范围、村民代表联系农户制度、村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节即第八条,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内容是村民会议议事内容中的第一至第十一项涉及的事项。第三节是村民代表会议的召集和议事程序(第九条到第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村民代表会议由谁召集和主持,村民代表会议的有效人数,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次数及召开条件,村民代表会议的议题,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程序,村民代表会议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存档,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或决议的公布和宣传。

§§§第四节 村民自治知识问答

村民自治属于农村居民以村为自治区域、实行村民自己管理自己的自治,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村民自治是指在农村由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务,自主行使管理村级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权利的民主形式。它包括由广大村民实行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干部,民主决策村中大事,民主管理村内事务,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和村民委员会干部等等。

一、什么是村民自治?

村民自治属于农村居民以村为自治区域、实行村民自己管理自己的自治,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特点:

1.自治组织的成员是农村的村民,是以农民为主的自治。

2.自治的决策内容是村民根据国家法律自己管理本村事务,其范围是与本村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务。

3.自治组织本身不是政权机关,只行使单一的自治职能。自治组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使自治权,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4.村民自治组织的领导人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不经过政府机关的任命程序,而是从本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中直接选举产生。

二、村民自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村民自治是指在农村由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务,自主行使管理村级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权利的民主形式。它包括由广大村民实行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干部,民主决策村中大事,民主管理村内事务,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和村民委员会干部等等。正确理解和实行村民自治,需要把握好几点:一是村民自治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的,是依法自治,不能认为自治就可以为所欲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二是村民委员会在组织村民的过程中,要自觉接受乡镇政府的指导,并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不能认为实行自治,乡镇政府就指导不了了,对乡镇政府布置的工作就可以不协助了;三是村民自治是全体村民自治,不是少数几个村干部自治。因此,村民委员会要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情都要由村民民主决策,不能搞强迫命令,搞少数人说了算。

三、村民自治应该搞好哪些制度建设?

村民自治的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制度;二是民主决策制度,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实行民主议事、集体决策,充分发挥村民的聪明才智;三是民主管理制度,依靠和发动村民,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让村民和村干部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四是民主监督制度,以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和民主评议村干部等为主要形式,监督和约束村干部的行为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当前应把扩大基层民主,保障农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民主选举制度、民主议事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作为村级民主制度建设的重点,使村民自治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四、村民委员会如何行使好自治权利?

村民委员会要行使好自治权利,一定要切实把握好这样几个问题:第一,村民委员会实行的自治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自治,是依法自治。一切自治活动都不能超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二,村民委员会开展自治活动时,要正确处理好与其他组织的关系。既要自觉接受乡镇政府的指导,协助政府开展各项工作,接受和维护党支部在村中的领导,又要坚持向村民负责的原则,依法行使自己的自治权利。第三,村民委员会在开展自治活动时,要积极发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主动引导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通过村务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工作中要坚持认真讨论、民主协商、共同决定原则。

五、哪些事项是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那么,哪些事项是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呢?概括起来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