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天命的注定·朱元璋帝王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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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废相揽权 —— “胡惟庸党案”始末(4)

早在洪武四年(1371年)正月初二,朱元璋就下诏罢免了李善长的丞相之职,令其致仕回乡。为了安慰这位开国丞相,朱元璋同时宣布将临濠地区的一大片土地赐予他,并为其配置佃户一千五百家,守冢户一百五十家和仪仗户七十二家。公道地说,这种退休待遇其实相当不错,但是,李善长是个权力欲望极强的人,在他看来,自己的权势和尊荣刚刚开始便草草结束,心中实在不甘。

洪武五年(1372年)二月,朱元璋回乡扫墓。李善长抓住这个机会,鞍前马后,恭敬侍候,令朱元璋颇为动情,回想起这位老伙计当年的勤恳忠诚,心里还有几分愧疚。当时正值兴建凤阳中都,数万工匠民夫云集工地,加之大批江南富户被陆续迁发到此地,千头万绪,局面十分混乱。朱元璋灵机一动,索性委派李善长督建中都,如此,既能利用他为工程出力,又可安慰这位老伙计的情绪,一举两得。李善长也未辜负皇帝的恩遇,连续数年,督工甚力,把整个工程调度得井井有条,令朱元璋颇感满意,多次遣使前往凤阳对其慰劳。

洪武七年(1374年)七月,朱元璋提拔李善长之弟李存义担任太仆寺丞,总理全国马政。洪武九年(1376年)七月,朱元璋又将自己的长女临安公主下嫁给李善长的长子李祺,此乃朱元璋第一次招驸马,其排场可想而知。皇帝此举,使李善长的心里升起了被亲家翁重新起用的希望。可是,万没料到临安公主嫁到李家才刚刚一月,御史大夫汪广洋、陈宁等人就上表弹劾“善长狎宠自恣,陛下病不视朝几及旬,不问候。驸马都尉祺六日不朝,宣至殿前,又不引罪,大不敬”。朱元璋览表,心中十分不爽,下令将李善长的岁禄削减一千八百石。这个处罚决定好比被人兜头泼了一盆冷水,李善长自此“意忽忽不自得”。

从此以后,朱元璋也不再特别重用这位老臣:洪武七年(1374年)十月,曾派李善长到北平查点树木;洪武八年(1375年)春天又打发他到陕西汉中清理茶政……总之,都是些临时性的跑腿差事,弄得李善长牢骚满腹,愈发心灰意冷。

洪武十年(1377年)五月,朱元璋曾诏令李善长和李文忠“总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议军国大事”。这个差事听起来大得吓人,实际上,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这些衙门都有各自的主官,李文忠其时还以大都督府左都督的身份一手把持着大都督府,而无职无权的李善长充其量不过是一位荣誉顾问而已。设身处地,我们不难想像李善长深藏于心的抑郁和怨恨。

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胡惟庸谋逆案发,满朝文武都知道他们之间非同一般的亲密关系,并且还有很多口供直指李善长参与该谋逆事件。然而,当群臣“请诛善长”时,朱元璋说了一番感人肺腑的话:“朕初起兵时,善长来谒军门曰:‘有天有日矣!’是时,朕年二十七,善长年四十一,所言多合吾意,遂命掌薄书,赞计画,功成爵以上公,以女与其子……此吾初起时腹心股肱,吾不忍罪之!”

其实,纵观朱元璋平生之所为,他可不是那种情义至上的人,之所以暂且先放李善长一马,道理与对待陆仲亨等武将一样,个中涉及到朱元璋处置胡案的计划和层次: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李善长虽已下野,但他德高望重,故交党徒众多,尤其是在淮西武臣集团有着深厚的根基和颇高的威望。如若此时给李善长治罪,则“胡惟庸党案”势必将会演变成“李善长党案”,届时,整个淮西勋臣集团将会产生强烈震荡,从而影响政局乃至国体的稳定。朱元璋素来谨慎持重,绝非意气用事之人,断不会去为这等不靠谱之事。

胡案初起之际,李善长相当紧张,简直惶惶不可终日。可是,年复一年,大祸始终没有降临到自己身上,李善长也就渐渐放下心来。洪武十八年(1385年),李善长之弟李存义父子再度被人检举为胡党,朱元璋诏免其死,流放崇明。这事表面看起来是朱元璋顾及李善长的情分,实则是时机尚未成熟,眼下还不宜对李氏家族下手。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四月,征虏大将军蓝玉率领明军在捕鱼儿海(今贝加尔湖)捣毁北元政权的大本营,北元国主脱古思帖木儿仅以数十骑逃脱。同年十月,脱古思帖木儿被也速迭儿缢杀。至此,明朝的宿敌北元政权已是名存实亡,再也无法对中原构成威胁。在这种大背景之下,朱元璋或许已经在考虑动手解决淮西勋臣集团尾大不掉的问题,而恰在此时,李善长又自动将口实授予朱元璋。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初,时年已七十七岁的李善长,不顾年事已高,扩建自家府第,指望为儿孙多置一些产业,为此,他私下向信国公汤和借三百名卫卒,准备作为劳力之用。孰料汤和竟然对这位过气老丞相发飚,当场责问道:“非奉命,太师敢擅发兵邪?”尔后,汤和又在第一时间向皇帝作了密报,朱元璋暗骂这老头儿太不识相。

当年四月,李善长有位名叫丁斌的亲信牵连到“胡党案”,被判流放边疆,他亲自出面找皇帝说情。朱元璋派人一查,原来这个丁斌曾在胡惟庸家做事,其义姐经胡惟庸做媒嫁给了李善长的另一个弟弟李存贤之子李神舍。朱元璋大怒,下令严刑审讯丁斌,丁斌又再度供出当年胡惟庸曾勾结李善长之弟李存义共同谋反之事。

有了丁斌的口供,朱元璋决定起网捕鱼。他下令将李存义父子从流放之地取回京师,严刑拷问。期间,李善长的家奴卢仲谦也站出来指控主人有谋反之事,并且讲得有鼻子有眼。同时,陆仲亨的家奴封帖木也揭发称自家主人曾与韩国公李善长、延安侯唐胜宗、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等人,勾结胡惟庸谋反……所有证词的指控都对李善长不利。恰在此时,老天也赶来凑热闹——职掌天文的钦天监向皇帝奏报,说星象有变,须杀大臣应灾。如此一来,李善长注定是在劫难逃!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五月,朱元璋下令将李善长及其弟侄妻女满门共计七十余口斩杀正法。当然,也有诸如《明太祖实录》、《国榷》等史料,称李善长系自杀而死。总之,李善长是因“胡惟庸党案”才非正常死亡的。至于李善长的长子李祺,因为是附马的缘故,被流放到江浦,并在那里了却残生。李祺的两个儿子李芳和李茂——也是朱元璋的亲外孙,朱元璋看在女儿的情分上未将他们坐法,算是给老李家留下两条根苗。

李善长被判定的罪名是——“知逆谋不发举,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明太祖实录》综合诸多案犯的供词,归纳了李善长谋反的前后过程。说胡惟庸谋反之初,曾让李存义前去劝说其兄一同举事。李善长听后大惊,训斥道:“尔言何为者?若尔,九族皆灭!”李存义挨了一通责骂,灰溜溜地往告胡惟庸。胡惟庸清楚李善长素来贪婪、“可以利动”的禀性,过了十几天,又让李存义前去做工作,并许诺:“事若成,当以淮西地封公为王!”在如此巨利的诱惑之下,“善长虽有才能,然本文吏,计深巧,虽佯惊不许,然心颇以为然,又见以淮西之地王己,终不失富贵,且欲居中观望,为子孙后计,乃叹息起曰:‘吾老矣,由尔等所为’”,终于默许了这件谋逆大事。胡惟庸得知李善长的态度转变过来,亲自到李府拜谒,商谈具体事宜,当时“惟庸西面坐,善长东面坐,屏左右,款语良久,人不得闻,但遥见颔首而已”。 得到老首长的支持之后,胡惟庸更有底气,“使指挥林贤下海招倭军,约期来会;又遣元臣封绩致书称臣于元,请兵为外应”,同时,胡惟庸还将御史大夫陈宁、御史中丞涂节以及因受皇帝斥责而心怀怨恨的陆仲亨、费聚等带兵武将也拉了进来。正当胡惟庸为谋反之举积极筹划和准备阶段,发生了“占城使者朝贡不报”之事,胡惟庸入狱,涂节反水,导致谋反之事东窗事发。

以上就是永乐皇帝朱棣所钦定的关于李善长卷入“胡惟庸谋逆事件”的经过。李善长被杀之后,为其鸣冤者不在少数。就在李善长死后的第二年,文人解缙伙同工部郎中王国用,两人出于邀名之目的向朱元璋呈递了一篇替李善长辩护的奏折。因其文辞机辩,现照录如下:

善长与陛下同心,出万死以取天下,勋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亲戚拜官,人臣之分极矣,富贵无复加矣。籍令欲自图不轨未可知,而今谓其欲佐胡惟庸者,则大谬不然。夫人情爱其子,必甚于兄弟之子,安享万全之富贵者,必不侥幸万一之富贵。善长于胡惟庸则犹子耳,于陛下则亲子女也。使善长佐胡惟庸成,不过勋臣第一而已矣,太师、国公、封王而已矣,尚主纳妃而已矣,宁复有加于今日?且善长岂不知天下之不可幸取,取天下之百危?当元之季,欲为此者,必有深仇激变,大不得已,父子之间或至相挟以求脱祸。今善长之子祺备陛下骨肉亲,无纤芥之嫌,何苦而忽为此?若谓天象,大臣当灾,则尤不可,天下闻之,孰不解体?臣亦知善长已死,言之无益,所愿陛下作戒将来耳。

这份貌似雄辩的奏折一经面世,立即博得普天下民众的情感认同,甚至直到今日,绝大多数所谓明史专家和研究者,仍以它为蓝本在文章中替李善长鸣冤辩护。

笔者对上述观点颇不以为然。诚然,若以理性的眼光来看,李善长的确没有必要去参与谋反,奏折对个中道理已分析得十分透彻。但是,从实践经验来看,绝大多数的违法犯罪活动,却往往是不曾通过当事人的理性思维的,比如:片刻的淫欲、细碎的口角,皆可导致人们做出强奸、杀人等犯罪之举,然后遭受牢狱之灾,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就是所谓的利令智昏。此类案件,古往今来,多如牛毛,何止一个李善长!

再说了,李善长也并非完全没有谋反的理由。读者想想看,李善长很早就追随朱元璋打天下,论年龄和资历,差不多能算是老大哥。革命成功之际,小弟朱元璋称王称帝,他自己也入相封公,位极人臣,好不得意!开国以后,作为淮西勋臣的老大哥,李善长不过才五十几岁,真正尊崇的生活才刚刚开始,丞相的宝座也刚刚焐热,孰料当了皇帝的小弟就勒令他退休回乡养老!这个打击对“外宽和,内多忮刻”的李善长而言,不啻是一种“敝帚乱抛”式的羞辱!在这种心境之下,其亲弟弟和心腹亲信等人主动找上门来图谋皇帝——其实也是替他雪耻,难道他能在理性考量之后将其告发?换了谁都不会这样做!一句“吾老矣,由尔等所为”,乃是最符合情理的选择。

最后再强调一下,解缙以文人的机锋,择其一端写奏折为李善长诡辩,尔后再托王国用呈递给皇帝。行动之前,二人就曾评估,此乃买名之举,事后他们果然达到目的。可叹后世一些所谓专家学者,读史不透,视野狭隘,著述立传全凭寻章摘句,一味拾人牙慧,人云亦云,误人子弟众矣!

自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始,“胡惟庸党案”前后析连了十四年之久,依据《明史》的记载,此案前后共计诛杀案犯三万余人,公、侯级别的勋臣多达二十二名!其中,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延安侯唐胜宗、河南侯陆聚、宜春侯黄彬、荥阳侯郑遇春等开国大将,在韩国公李善长案发期间被同时处死;另有申国公邓镇(邓愈之子)、淮安侯华中(华云龙之子)、宣德侯金朝兴、营阳侯杨璟、济宁侯顾时、永城侯薛显、靖海侯吴祯、六安侯王志、巩昌侯郭兴、永嘉侯朱亮祖、南安侯俞通源、汝南侯梅思祖、临江侯陈德等,这些公侯死因不一,但皆在死后被追坐“胡党”,革除爵位。此外,陈德之子陈镛、顾时之子顾敬、朱亮祖之子朱昱、大将李伯昇、毛骧等人也是被论坐“胡党”处死。

“胡党”死亡簿上这一连串熠熠闪光的名字,令人十分感慨。虽然笔者并不认同“胡惟庸、李善长谋反案为冤案”的说法,但是,却不得不承认这桩惊天血案源自于朱元璋的有意纵容。换个说法,它是朱元璋利用人性的弱点而提前设置的一个巨大阴谋。看来,“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这句老话不仅只是对开国君主功成见弃的谴责,而且还是对创业君臣相互关系的一种趋势性概括。从这个意义来说,朱元璋是无可指责的,因为人性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