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使用小明王的龙凤年号时代,朱元璋已经开始在自己的势力辖区设置税收机构,对市场上的各种交易征收商税。当时,设在首府应天(南京)的税收机构成名叫宣课司,设在地方府州县的税收机构称为通课司。大明帝国成立之后,首都应天的税收机构维持原称,各府的税收机构改称税课司,各州、县的税收机构改称税课局,继续执行龙凤十年(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三十税一”的税率规定。此间,另设立竹木抽分场,对上市交易的竹木及其制品按照一定的比例征收实物充税。
当然,朱元璋的朝廷在收取商税的同时,也担负起了管理市场的职责。早在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就曾诏令中书省——“命在京兵马指挥司并管市司,三日一次校勘市斛、斗、秤、尺,稽考牙侩(即经纪人)姓名,平其物价。在外府州各城门兵马,一体兼领市司。”为了加强对商人的监管,明廷规定,商人外出经商,必须提前报请官府批准并领取“关券”,方才合法。所谓“关券”,又叫“商引”或“物引”,性质等同于普通“路引”,其上注明该商人随身所携带的金钱、货物以及所欲前往的地方。倘无商引,所有人皆有权力将其拿赴官府,治以“游食”之罪,重则处死,轻则黥面后流放于荒蛮边地。为规范市场,官府严禁商人和牙侩私造斛、斗、秤、尺等度量工具,凡欺行霸市、哄抬物价者,皆要治罪。
朱元璋治国有一个朴素的理念,即欲努力使“农尽力畎亩,士笃于仁义,商贾以通有无,工技专于艺业”,为此,他在严格监管商人、规范市场秩序的同时,也十分注重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据史料记载,洪武年间的商税一直很低,始终维持着龙凤十年“三十税一”的税率,倘有官吏胆敢超额征课,他一概严惩不贷。不仅税率定得较低,而且许多物品的交易不在征税之列,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在敕谕户部大臣时,曾如此骂道:“曩者奸臣聚敛,深为民害,税及天下纤悉之物,朕甚耻焉!”命令“自今如军民嫁娶、丧祭之物,舟车、丝布之类,皆勿税”,这是除以前所规定的农具、书籍之外的又一批免税物品类系。彰德税课司因征收蔬菜瓜果和农牧六畜之税,被朱元璋严厉惩办,将相关官吏治罪不说,就连该税课司也给撤掉了。还是在洪武十三年,朱元璋采纳吏部的建议,下令裁撤了三百六十四个岁收额米不足五百石的税课司、局,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商人的负担。
在明初商税征收史上,有件事情颇值一提:洪武初年,全国各税课司征税数额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即以该司设置首年所征收的税额作为固定标准,若某年不足此额,则令当地商民赔纳补齐。明初著名才子解缙上书朱元璋,对这种固定税额的硬性办法提出异议,建议各处税课“随时多少,从实征收”。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朱元璋采纳解缙的意见,下令将商税的征收由定额制改为实征制,他特地针对此事晓谕户部大臣:“商税之征,岁有不同。若以往年概为定额,苟有不足,岂不病民?宜随其多寡,从实征之。”
为切实保护商人的正当利益,朱元璋的朝廷还规定:官府机构如果在市镇铺行采购物品,“比之民间交易价钱每多一分”,从根本上杜绝了官府仗势欺人、压价贱买的现象。此外,朱元璋还要求在各个城镇设立官、私客店,以方便过往商人住宿和生活。不过,商人投宿,必须在店簿上详细登记姓名、人数以及起止日期,以便官府有关部门随时查验。
由于朱元璋所采取的轻税和保护政策,加之战后各行各业的蓬勃兴起,越来越多的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开始投放市场,因长期战乱而陷入停滞状态的商业经济逐渐复苏并繁荣起来,各地的城市也日益发挥出商品集散中心的功能。比如帝国的首都应天(南京),它于洪武十一年(1378年)被改称为京师,这座有着建城二千多年悠久历史的古城,因为长期战乱,到明朝开国初年之际,全城人口包括驻军在内,满打满算也不会超过二十五万人。经过一段繁荣的商业发展时期以后,加之朱元璋实施的几次徙民入京方略,到洪武朝末期,南京城的常住人口已达八十万人以上。京城之中,各种专业街市分门别类,星罗棋布,商家店铺鳞次栉比。官府在京师的长安街口、通济街西、竹桥北以及江东门内南北街,均开办有客栈,以方便各地客商往来。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官府还在南京城内建有十六座歌妓酒楼,以“待四方工商贾士大夫”。当然,这些酒楼专供商贾文人娱乐,严格禁止文武官员及舍人出入。总之,洪武末期的南京城,其商业已经十分繁荣和兴旺,真正堪称“市列珠玑,户盈罗绮”,到处皆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盛世景象。
除却首都之外,全国各地的行省首府、交通要冲及物资集散地,如北平、武昌、南昌、福州、杭州、广州、太原、成都、济南、开封、重庆、苏州、松江、镇江、淮安、常州、扬州、嘉兴、湖州、建宁、襄阳、荆州、吉安、临江、德州、济宁、临清、桂林、平阳、泸州等传统城镇,皆已恢复生机,成为繁华一时的工商业城市。
商业政策的成功实施令各地的城市蓬勃兴盛起来,不过,与之配套的一个问题却凸现出来,这就是货币形式问题。原来,早在明朝建国之前的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朱元璋就命令在南京设置宝源局,铸造“大中通宝”铜钱,与历代旧币并用,以代替不断贬值的元朝纸钞。帝国成立以后,朝廷在各个行省均设置宝泉局,与宝源局一同铸造“洪武通宝”,流通全国。朝廷为了能够分辨和掌握各省的铸币情况,给出一个规定,令各地所铸铜钱,均须在背面铸标产地,如京师的宝源局所铸铜钱须铸标“京”字,福建行省宝泉局所铸铜钱须铸标“福”字等等,以此类推。但是后来,京师宝源局因某种考量,铸钱不再铸标“京”字,遂造成一个问题:民间误认为这种没有铸标产地的钱是私铸的钱,拒绝使用,这便给“洪武通宝”的继续流通埋下了隐患。加之铜钱价值低、分量重、不便携带以及少数不法分子私自铸钱扰乱金融秩序等问题,于是,朱元璋决定进行货币改革,发行钞币。
这次货币改革从洪武七年(1374年)九月开始准备,先是朝廷设立宝钞提举司,稽考和研究过往朝代钞币的纸料、印制技术和发行办法,第二年三月,正式启印钞币。新钞币名曰“大明宝钞”,它以桑穰为纸料,纸质呈青色,长一尺,宽六寸,是中国历史上最大张幅的钞票。它的周边饰有龙纹花栏,上方横额印有“大明通行宝钞”六字,右旁竖向印有“大明通宝”四字,左旁竖向印有“天下通行”四字,正中绘有钱贯图案,下栏印有“中书省奉准印造大明宝钞,与铜钱通行使用。伪造者斩,告捕者赏银二百五十两,仍给犯人财产”字样,正反两面均盖有大印。
大明宝钞共有六种面额,分别为一贯、五百文、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钞面正中绘有对应的钱贯图案,当时法令规定,一贯可折合白银一两或铜钱一千文,四贯可折合黄金一两,面额相对较大。与此同时,朝廷下令停止铸造铜钱,单一使用钞币。洪武十年(1377年),朝廷考虑到钞币面额较大,不便于百姓使用,遂又下令铸小钱与钞币兼行,并规定百文以下只许使用铜钱。经过十余年的流通实践之后,朱元璋考虑到缺乏小额宝钞,仍旧于民不便,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他下令增印发行面额从十文到五十文等五种小额面值的宝钞。
大明宝钞自印行之后,一直是洪武朝流通的主要货币。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六月,工部尚书秦逵建言:“鼓铸铜钱本与宝钞相参行使,不宜停罢,请仍收废铜铸造,以便民用。”朱元璋采纳这个建议,再度正常发行铜钱,并制定每斤生铜铸造铜钱的数量。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因铸钱扰民现象十益严重,朱元璋下诏关闭各行省的宝泉局,只保留京师宝源局这一个铸钱机构。
照理来说,大明宝钞的发行顺应了历史朝流,适应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它应当拥有长久和旺盛的生命力,然而,事实正好相反。大明宝钞在发行之初,由于发行量不大,尚能基本与物价保持一定的比例,可是,时间一长,宝钞的发行就渐渐失控,造成通货膨胀现象,又由于钞币的印制不够精致,容易被不法之徒仿造,屡屡出现伪钞,如此一来,大明宝钞的信用日益下降,到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时,每贯宝钞只能折钱一百六十文,竟然贬值了百分之八十四!在这种情况下,广大人民纷纷抵触使用大明宝钞。
为了保障大明宝钞的正常流通,朱元璋决定停止钞钱并行的货币政策,诏令全国臣民在半月将所有铜钱送到官府更换钞币,然后禁止使用铜钱——“敢有私自行使及埋藏弃毁者罪之”,专一流通宝钞。尽管如此,宝钞仍旧不断贬值,到洪武三十年时,杭州诸郡的行商坐贾索性弃用宝钞,一律以金银定价商品。朱元璋于是年三月再次下诏,“禁民间无以金银交易”,却收效甚微,钞值照旧日跌。次年,耗尽心力的朱元璋撒手人寰,堪称硬通货的白银日渐取代钞币,成为明帝国的主要流通货币,洪武时代不甚成功的货币改革就此落下帷幕。
这次货币改革的最终失败,终其原因,主要是决策者们未能真正理解货币发行的经济规律,随意印发钞币以致造成与准备金的比例失衡,这与朱元璋在经济方面知识的欠缺有很大的关系。好在朱元璋成功实施了厚本抑末的基本国策,人民得以休养生息,农业和手工业蓬勃兴起,商业经济也得以迅速复苏,使得明初社会经济非但没有受到货币改革失败的影响,整个国家反而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能做到这些,对一位由农民出身的开国皇帝来说,殊为难能可贵!
§§§第三节 兴办教育,广开才路
说到朱元璋,今人最直观的印象就是一位出身草莽、以辣手治国著称的凶狠皇帝,却很少有人知道他在国民教育领域所做出的伟大历史功绩。朱元璋平生特别重视两个方面,一是农桑,一是学校,终其一生都将这二者作为立国之本。关于农桑,前面已作介绍,本节就为大家讲讲朱元璋兴办教育、广开才路这方面的情况。
明朝以前,中国的教育体系一般包括官府举办的官学和民间举办私学两部分。然而,由于执政者认识程度的差异和政局的动荡等因素,官学总是时兴时废,并且,即使是官学兴盛时期,也往往是仅局限于京师,至于地方郡县,多半是民间力量举办的私塾和书院唱主角,用以传承祖先文化,历史驶入朱元璋时代,局面开始发生根本性转变,朝廷将教育作为立国之本,除京师之外,全国各地的府、州、县和军队卫所皆广设学校,甚至地方乡村也置办学校,其全民教育的普及程度超过以前的任何一个时代。
由于出身贫贱,朱元璋从未入学堂读过书,对学校的感情无从谈起,成为明朝开国帝王之后,他之所以如此重视国民教育,主要源自对历代王朝兴亡盛衰的由衷感悟。
建国之前,他曾对群臣如此评判元朝的治政得失——“元本胡人,起自沙漠,一旦据有中国,混一海内。建国之初,辅弼之臣,率皆贤达,进用者又皆君子,是以政治翕然可观。及其后也,小人擅权,奸邪竞进,举用亲旧,结为朋党,中外百司,贪婪无话。由是,法度日弛,纪纲不振,至于土崩瓦解,卒不可救。”一针见血地指出,元朝是因任贤才而兴、因用奸佞而亡。
登基之后,他仍旧经常以历史教训来诫勉群臣,指出历代王朝的兴废道理。洪武八年(1375年)七月,他曾对身边的侍臣如是说道:“举大器者,不可以独运;居大业者,不能以独成。故择贤任能,列布庶位,安危协心,盛衰同德。昔殷、周之兴也,用伊尹、周公诸贤,故卜世永久,历祚灵长;秦、隋之季,弃群策于汉高,委英雄于唐主,独任其智,未几而亡。盖根疏者易拔,源浅者易涸,人君欲弘其德,惟当广览兼听,博达群情,则治益盛隆,道亦光大矣!”最后,他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为天下者譬如作大厦,非一木所成,必聚材而后成;天下非一人独理,必选贤而后治。”
就朱元璋而言,纵使心中明白贤才对一个新生帝国如此重要,然而,现实的情况却不容乐观。他像汉高祖刘邦一样,率领将士攻城略地,于马背上夺取天下,随着中原平定、闽广归附、秦晋荡平……天下之地尽入其手,可是,天下贤人却未尽入其彀。元朝旧政权被推翻,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重建官府、赈济贫困、招抚流亡、恢复生产、征敛赋役……样样都急待新生政权委派官吏去做。有两类人倒是现成的,一是元朝旧官吏,可是,在朱元璋眼中,这类人多是那种贪婪奸邪成性、惯于鱼肉百姓的虎狼之徒,除非万不得已,朱元璋是万万不愿继续使用他们的;另一类是自己军队中的将领,但他们大多是不通文墨的纠纠武夫,征战沙场是其强项,如若让其于公堂之上承流宣化、抚民理讼,则实在是勉为其难。思来想去,最佳的办法就是搜罗起用散落民间的那些贤才儒生。
前面章节讲过,早在元末群雄逐鹿时代,朱元璋就令各路将领在征伐之际注意搜罗和荐举贤才,刘基、宋濂等人就是用这种方式搜罗到的杰出人才的代表。洪武元年(1368年)四月,孔子的五十五代嫡孙孔克坚前往应天进见朱元璋,这位世袭衍圣公与大明帝国开国皇帝的合作,象征着新王朝开始步入文治的轨道。九月,亦即徐达大军攻下大都(北京)不久,朱元璋向天下发布了一道措辞真诚的《求贤诏》,内容如下:
朕惟天下之广,固非一人所能治,必得天下之贤共理之。向以干戈扰攘,疆宇彼此,致贤养民之道,未之深讲,虽赖一时辅佐,匡定大业,然怀材抱德之士尚多隐于岩穴,岂有司之失于敦劝欤?朝廷之疏于礼待欤?抑朕寡昧,不足以致贤欤?将在位者壅蔽,使贤者不上达欤?不然,贤士大夫幼学壮行,思欲尧、舜君民者,岂固没世而已哉?今天下甫定,愿与诸儒讲明治道,启沃朕心,以臻至治,岩穴之士,有能以贤辅我,以德济民者,有司礼遣之,朕将擢用焉。
两月之后,朱元璋又派起居注詹同、魏观,侍御史文原吉等人,携带金银,分行天下,访求贤才。临行之前,朱元璋特地授予他们一些识别人才的方法,说:“天生人材,必为世用。然人之材器有不同,明锐者质或剽轻,敦厚者性或迂缓,辨给者行或不逮,沉默者德或有余,卿等宜加精鉴。”最后告诫道:“人才不绝于世,朕非患天下无贤,患知人之难耳。苟所举非所用,为害甚大,卿等慎之!”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曾两次命令各级官府访求贤良之士,然后礼送京城,以备六部选任官职。洪武六年(1373年)四月,朱元璋再次命令吏部访求天下贤才,他叮咛吏部臣道:“世有贤才,国之宝也。古之圣王,恒汲汲于求贤,若高宗之于傅说,文王之于吕尚。二君者,岂其智之不足也,而遑遑于版筑、鼓刀之徒?盖贤才不备,不足以为治。鸿鹄之能远举者为其有羽翼也;蛟龙之能腾跃者,为其有鳞鬣也;人君之能致治者,为其有贤人而为之辅也。今山林之士,岂无德行、文艺之有称者?宜令有司采举备礼,遣送至京,朕将任用之,以图至治。”其殷切之情,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