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是绝世的情爱,是惊世的美丽,是携手笑傲红尘的誓言。关于爱,谁不渴望它来得再猛烈一些呢?然而,年少而英俊的林语堂,从东方的柔性中找到了情趣,从西方的爽朗中找到了典雅。于是他的爱丰满,甜美,年岁越长,越如一棵挺拔的梧桐,愈茂盛,愈繁华,愈香气四溢。
柳色人间柳树随便种在什么地方,都很容易生长起来,它常常是长在水岸边的。它是最美妙的女性的树。为了这个缘故,张潮认为柳树是宇宙间感人最深的四物之一,他也说柳树会使一个人多情起来。人们称中国女人的细腰为“柳腰”;中国的舞女穿着长袖子的长旗袍,是想模仿柳枝在风中摇曳的姿态的。柳最容易种植,所以在中国,有些地方满植着柳树,蔓延数英里之远;风吹过的时候,造成一片“柳浪”。不但如此,金莺喜欢栖息在柳枝上,因此无论在现实生活上或绘画上,柳树和金莺常常是在一起的。在西湖的十景之中,有一景被人叫做“柳浪闻莺”。
——林语堂《论树与石》
中国人好像都特别偏爱柳树,它不仅是林语堂先生笔下的美女,妙景,也是英俊挺拔的青年。到了饥荒或是珍馐美味吃腻了的时候,赶上早春二月的趟儿,捋几把柔嫩的细芽,就是道不错的野味。看来,柳树真是好处多多。
但是在我们心中,柳还是做美女的时候比较多。且不说那风光旖旎无限的“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还有那好细腰的楚王,整日和弱柳扶风的美女厮守在一起,导致无数宫女饿死的悲剧发生,这有力证明了柳之于女人,尤其是努力钻研如何成为美女的人,是何等重要了。
可见,女人要成为真正可爱的魅力女人,其实不只是要体态柔美,要有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风度,还需要有一种大美,这就是老子赞叹女性的柔静之美、处下之美。
这种美是来源于内心的,是一种强大的吸引人的力量。并且,无论你初生时姿质如何,都可以从后天的努力中修习拥有得到。它不是肤浅的观感的表层审美,而是站在一个哲学的、历史的、美学的高度来透视的,因为女性正是老子所说的“道”的体现者。
道是柔弱的,但又是刚强的,正如老子说的“守柔曰强”,“柔弱胜刚强”。
道是虚静的,但又是“静为躁君”,静是躁的主宰,躁要受静的支配;静能够阻止急躁,急躁要受静来控制。这真是太美妙了!
女性常常以静柔战胜男性,又以宁静居于男性之下。或认为,这是说天下雌柔的低位处,是天下交互汇合的地方,雌柔常以静下胜过雄强,就是因为静定而又能处下的缘故。
有一位女性曾经向伏尔泰谈论过女性的秘密:“女人在用柔弱武装自己时最强大。”这种柔弱、软弱,一旦为了爱,女人可以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女性、母性表现出天性中最坚强、坚韧的力量。人生之苦难与忧患在她们柔弱的肩膀上奇迹般地被承担起来,当然有时候也为了恨,这是爱的负面。但却也是一种美,一种柔若无骨,杨柳扶风的美。
美女是天地的精华,是山川自然的精灵。歌德赞颂:“伟大的女性,引领我们飞升!”
于是,我们看到本来灰暗一片的街头向我们迎面走来一位又一位绝代佳人,让人真正地感受到生在盛世。
但是美女时刻面临变质,少女时刻面临失贞,美是脆弱的,如随风而摆的柳树。
所幸的是,人世间的女孩子一批又一批成长了起来,永远有超凡脱俗的西施出现,安慰世间所有热爱美女的人。
也许,对有些人来说,只有多一份性情,人生才有快乐。
深情美好的爱情让人感叹。古今情圣都是先知先觉者,其不朽的传奇将继续鼓舞人们为追求至臻至美的圣洁爱情去奋斗。而孔子的性情主张与快乐主义将沐浴更多的人,使我们的人性全面复苏。
李白曾经赋诗句揭示最美是天然。孔子当然也深知此理,他在与弟子子夏论诗礼时说“绘事后素”,用绘画(“绘事”)打比方,说白描(“素”)最美,由此揭示最美是天然、没有天然不可能美的真谛。
孔子说:“食色,性也。”这句话是说好色是人的本性,应该固持。人不近色,则人性无有;人性无有,则不能为人。孔子说过人要“戒色”,但并没有说禁色。
“戒色”是无为,不是不为;同时,孔子更提倡与“色”相关的一个字“德”,即提醒做人的道德。
孔子说“好德如好色”,肯定了好色是为善。同时,好色也是好美,“美”引领世人向善。并且美可以使死者复活,美是一种大善。
吴王夫差的小女名为紫玉,私下恋爱着一个童子名韩重的,并且想嫁给他。
但客观条件不允许,她便为情气结而死。韩重后来去凭吊她,紫玉现出形来,韩重想去抱她,她却化作了一阵飞烟。不管怎么样,这韩重算是得到了紫玉的心意了,但却终究不能得到她的人。
越国的西施美艳绝伦,倾国倾城,为了挽救越国的命运消灭吴王夫差,被范蠡寻来献给了吴王夫差。夫差对她是言听计从,宠爱有加,结果误国荒政,反被越国给消灭了。但是,夫差虽然得到了西施的人身,却得不到她的心,所以吴王夫差被灭之后,她又随着范蠡一起去泛槎西湖了。西施死后葬在了西湖边,令多少文人墨客凭吊赞叹。但她终究还是化为了尘土,只能留在诗人的遐想中。
不论是得到了人,还是得了心,对于今天的人来看,无非都是那飞烟与尘土。
那最美的吴女与越艳都化作了飞烟与尘土,那么其他的女人还能够永葆青春美貌吗?既然青春与美貌不可能永远常驻,那我们又怎么能够去执着呢?从理论上讲,青春年华最多也只有一二十年的光景,而花开最盛的也会最早凋谢。而花开花落,周而复始,花落为的是花开。但是,人类如果从群体的角度来说,一个人死了也是为了一个新生命的诞生,这也是很伟大的事情。只是人类的个体往往都贪婪于自我生命的延长,执着于青春与美貌,便违背了自然的客观规律。违背规律的结果,便是自寻烦恼,无限痛苦。
情爱的真相原本是飞烟与尘土,一时风吹起,烟尘便乱飞;忽然风儿静,烟散尘落地。但在烟尘弥漫的时候,人们却总要去追寻不已,等到所追求的东西已经变成枯骨髑髅的时候,或者等到我们自己也将成为飞烟与尘土的时候,我们才会真正明白这人生的真理。
就像古道边那几条垂柳,袅袅娜娜,却不知送走了多少人儿,也不知被多少的人儿所折赠。折柳赠别是一种风俗,就是要挽留住行人的心意,不让他在外边拈花惹草。但这杨柳却年年新绿,任凭人间悲欢离合,又何必执着“年年柳色,霸陵伤别”!
享受家庭之乐
一个人如不能在这个自然的团体生活中获得成功,则他在以外的团体生活中,大概也难于期望有所成就。
——林语堂《独身主义——文明的畸形产物》
家庭,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人生第一要义,它不仅是感受人生最真实幸福的起始,也是它的结束。人不能没有家庭,就像鸟儿不能失掉翅膀,兽儿不能丢弃利爪,关乎的是存在的意义,生命的价值问题。
在人生的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享受中,家庭之乐是林语堂格外重视的。在他的生活哲学中,曾说过“半粗半雅器具,半华半实庭轩。……童仆半能半拙,妻儿半朴半贤”。由此几句在全歌中所占的分量,就知道家庭是多么尊贵的了。早在1936年,林语堂就在一篇散文中直言其对一种好家庭的憧憬:“我要一个可以依然故我不必拘牵的家庭。我要在楼下工作时听到楼上妻子言笑的声音,而在楼上工作时,听到楼下妻子言笑的声音。我要未失赤子之心的儿女,能同我在雨中追跑,能像我一样喜欢浇水浴。我要一小块园地,不要遍铺绿草,只要有泥土,可让小孩搬砖弄瓦、浇花种草,喂几只家禽。我要在清晨时闻见雄鸡喔喔啼的声音。我要房宅附近有几棵参天的乔木。”
林语堂是家庭制度的坚决维护者,在他看来,家庭满足了人们最基本也最重要的生理需求和精神需求。他的《生活的艺术》在比较了各种社会组织以后指出:
“在这许多团体中,只有家庭是自然的,具有生物性的实在的,可以使人人满意而有意义的生存单位。”家庭还维系着世界的健全。试想没有了家庭,人伦结构瓦解,母子之情兄弟之爱等美好的人类天性彻底失落,人生将变得多么冷酷。家庭的主体为夫妻父母,他们的质量决定了家庭的质量和生活的质量。“所以能产生优良夫妻父母的文明,实造成一个较快乐的人类生活,因此也就是一种较高级的文明。”“不论哪一种文明,它的最后测验即是它能产生何种形式的夫妻父母。”
看,在林语堂先生眼里,家庭简直可以与人类发展之历史相媲美了。
家庭给人安全感、稳定感,给人身心提供一个可靠的安顿和恢复的处所。但最重要的是,它给人一种无法取代的天伦之乐,一种亲情的甜蜜和抚慰,人活着因此显得有味道,人因此发展出同情、感恩和对天下万物的爱心。正是从维护人性的健全和人类的幸福出发,林语堂反对独身主义和不育主义。他称独身主义是人类文明的畸形产物,说:“凡是男女不遗留子女而离开这个世界,实在是犯了一件对于自身的大罪。”在正常的家庭中,男女结成夫妇,彼此通过对方获得人格的补充。“女人是水,男人是泥土。水渗入泥土而使之成形,泥土盛了这水而使之有质,水即流动生活于这当中而有了具体。”人还通过为人父母、为人子女、为人兄弟姐妹而达到进一步的自我完善。人伦关系和人伦情感中最基本的这些部分缺少哪一方面,人的心灵都将受到伤害,减损幸福。
林语堂先生特别强调结婚生子对于女子的意义。他说女人只有做了妻子和母亲,才走上成熟和进入女性美的第二阶段:“其容光焕发有如盛秋森林,格外通达人情,格外辉煌耀眼。”他竭力渲染生子给女人带来的慰藉,说它比之写一部最伟大的着作尤为不可思议,她所蒙受的幸福,比之她在舞台上获得隆盛的荣誉时尤为真实。在他眼中:“一个女人最美丽的时候,是在她站在摇篮面前的时候;最恳切最庄严的时候,是她怀抱婴儿或扶着四五岁小孩行走的时候;最快乐的时候,则如我所看见的一幅西洋画中一般,是在拥抱一个婴儿睡于枕上逗弄的时候。”他又极力渲染女子来往于客室和厨房之间的风姿,说她们在家庭主妇的位置上放射出“一种灿烂的光芒”。他的结论:“女人居家,正如鱼得水。”正因为女人的快乐、尊严、价值都体现在母亲和妻子的角色之中,所以林语堂不客气地指出:“我认为一个女人,不论在法律上的身份如何,只要有了子女,便可视为妻,而如若没有子女,则即便是妻,也只能视作姘妇。”又调侃道:“美国容忍那么许多很可爱的女人无辜地失去嫁人的机会,如果有人向我称赞美国的文明对于女子是怎样仁慈,我简直不相信。”
然而,在现代社会里,有许许多多的青年男女选择“丁克”生活。他们认为,这样的夫妻活着自由快乐。还有,生了孩子,女人就会衰老,变得没有魅力,这其中既有男性的不愿负责任,也有女性认识上的误区。
现代女性有的不愿意生孩子,特别是那些知识水平高薪金丰厚的白领女性,她们说,看生了孩子多麻烦啊,受生产的痛苦,受喂养的累赘,受孩子成长的烦恼,孩子从小到大有操不完的心,等孩子长大了,不服管,拍拍翅膀就跑了,诸如此类,琐碎的事情太多了,自个儿不自由了。还有啊,一生孩子身体发胖了不美了;还有啊,好不容易挣来的那一个公司里、单位里的位子地位,说不定就因为生孩子就没有了,如此等等,所以决定不要孩子。看多可惜啊!因为并不知道,有了孩子,会享受到一个女性独有的幸福,做母亲的那种独有的爱和被爱,当然,因为有了孩子,在家庭里的地位也变了,也可以享受“管家级”待遇了,也有“多年媳妇可以熬成婆”的预留地位了,人生这才开始有了丰富的表情,是不是呢?
除了生儿育女,享受与子同乐的教养趣味外,中国家庭最具人性本质和人情味的特征之一,是老人得到尊崇和充分的关爱,而不仅仅指老有所养。子曰:“至于犬马,亦能有养。”因此在中国人的伦理道德中,“百善孝为先”就成了最值得崇敬的标准之一。中国多白须飘飘的老者,他们的风度构成生动的人文景观。相反,西方人怕老。林语堂在美国几乎连白须老者的影子也看不到,他们好像结了伴躲避着他似的。享乐的人生应该是完整的,人生不应该在老年时留下遗憾,中国家庭对此提供了较为可靠的保证。人生的整个过程就像自然中的季节交替,少年、青年、中年、老年没有好坏之分,各有其美丽,各有其享受。在中国家庭里,老年人还能从后代身上看见自己生命的延续和再放光华,从中获得快慰。至于老年人本身,林语堂说则要有“早秋精神”,要有在安然轻松之下进入老境的情调儿。他自己就做到了。因为他有许多孩子,可谓儿孙绕膝,他们都孝顺而相亲相爱,聪明解事,善尽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