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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冷酷的丁爸爸(1)

“有一次,我们梦见大家都是陌生的。我们醒了,却发现我们原是相亲相爱的。”

——泰戈尔《飞鸟集》

绿茵河像一条扁长的海带,连接着小城的南北,将绿城一分为二。左边是市政近几年规划的重点项目,林立的高楼仿佛在一夜之间拔地而起,它属于有头脑的商人,属于各界精英,属于炒楼团口中的肥肉,却不属于城市右边日日盼着旧城房改的市井小民,而我,就住在绿茵河的右边。

不同于其它发展中的城市,这里没有旧城拆迁,没有市政补贴,它不是市井小民一夜暴富的香馍馍。旧城如同被放逐的野孩子,是市建领导眼中的毒瘤。生活在这里的人,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思考与交谈,幻想哪天中了五百万,就从这里走出去,无论走到哪里,只要离开这里就好。

旧城布满了田字格一样排得密密麻麻的房子,泛黄的夕阳拉长它们的倒影,蔓延至地平线的尽头。在这里,房子与房子之间的间隙便是交错的街巷,它们不宽敞,甚至像迷宫,却四通八达。

我住在恩宁街,如果说它是这个开放式迷宫的一部分,那么,我所居住的位置,大概临近其中一个出口。然而,这并不影响我对整条恩宁街的熟知程度,每天,我至少要在这个迷宫里穿梭两回。计算下来,一年至少是七百三十回,如果能够一辈子呆在这里,那将是一个更庞大的数字。

不过近一个星期,我一直在学校,忍受那该死的高一新生军训。在操场上扎帐篷,睡通铺,吃喝拉撒统统被限制,还要对付头顶上火辣辣的太阳,我感觉自己瘦了一圈,这还是其次。重点在于,我被晒黑了。

我讨厌这种感觉,似非洲难民,很怂。

一个小时前,看到连日折磨我们的教官坐着大巴离开了,那群被烈日烤得连他们爸妈都认不出的孩子,随着大巴离去的方向,往前涌。我站在队伍的最后,确信那辆大巴不会再掉头回来之后,终于,如释重负。可我始终搞不懂为什么除了我之外,其他女生都哭得一塌糊涂,男生也是死要面子,强忍住泪水,满脸忧伤的表情比吃了屎还难看。

要和这样的一群家伙呆上三年,我长叹一口气,转身打包回家。

此刻,我依然穿着七天没离身的迷彩服,身上时不时冒出一股怪味,我提着水桶,背着打包好的席子被褥,想快点回家洗个澡,回归恩宁街,熟悉感扑面而来。

沿街的两侧,短短一段路,便有好几家理发店像约好了似的立在那儿,它们只有在夜幕降临时,才会营业。所以便利了图口饭吃的游民。

不足三米宽的小巷子,白天是小商贩的天堂。

瘪了气的三轮车上面塞满了各种发黄的书籍,从过季的旧期刊到页码残缺的武侠小说,从盗版的俗文烂字到压箱底的成人小说,应有尽有。缺了大门牙的老板,说话漏风,却叫卖得最大声;挑着扁担的果农擅长缺斤少两的数字游戏,新鲜的水果永远比市场里实惠,却总不够分量;轻装上阵的碟片小贩,手里抱着个纸板箱往路边的石墩上一放,自称上至经典大片,下至世界禁片,货源充足,却一脸猥琐,贼眉鼠眼地盯着过往的人群,瞄准客源,见到老主顾连忙招呼“我弄到了一批新货,不刺激包退货,要不要来两张!”;提着鞋盒到处走的擦鞋女工没有固定摊位,在人群中不断穿梭,视线却总压得很低,关注着路人的大脚板,见到皮鞋,便几个人争先恐后地挤上前……这就是恩宁街,永远那么拥挤,那么肮脏,而我心甘情愿属于这里。作为一个孤儿,我大约感到幸运,这种感觉你们不懂。你们不会懂得这种热爱,离开一刻都觉得不舍。

我穿着脏兮兮的布鞋,自然不会成为擦鞋女工的目标,却依然有小贩在我身上寻找商机:“兵妹妹,要不要买件新衣服,我这全是外贸货!”

我循着声音,瞥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小贩,他的两只手上提着二十几件衣服,两手各半,对上我的眼睛,一脸堆笑。我看着他,想推销找错人了,我才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刚从火坑里爬出来,下辈子都不想再站军姿了!让你嘴臭!我恶狠狠地瞪了他,昂首挺胸,霸气十足地继续向前走。

按着时间点,已经有小贩准备收拾东西走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是他们事业的要领,他们要转移到商机更多的夜市。于是,傍晚时分,喧哗散市,作鸟兽散,留下狼狈的长巷,与肮脏为伴。恩宁街的路面似乎从来都是潮湿的,比我要年长的水泥路,坑坑洼洼,留有不少的水渍,但凡脑子里动过念头想搬到新城的家伙,都会矫情地踮着脚过去。我踏着泥泞大步往前走,脚步轻盈得像是要飞起来了,夕阳的余辉被我远远抛在身后。

待到华灯初上,这条街上又会是另一番景象,理发店门口清一色的红灯便会暧昧的点亮路人的视线。店里没有理发师,缺少理发工具,却有一群热爱低胸装的女人,坐在长长的旧沙发上,大半个奶子露在外面,无所事事地围在一起,看电视,聊天,磕瓜子,不时还会用高跟鞋敲打地面,发出咔咔的响声,引人注意。一双双被浓妆所包围的眼睛,还会轮番横扫过往的人。

我对丁舟说,她们就像是恩宁街的看门狗。

丁舟专注地吸烟,忧郁深深地融入他的血液,他总是那么沉默,我却觉得好酷,深深着迷。多事的陆江生把嘴巴凑到我耳边说,小艾,那好歹是母狗。然后,我跟着他一起没心没肺的笑了。

过了好一会儿,丁舟踩灭了扔在地上的烟头,他扭头看着我,像一位严厉的兄长那样,警告我,蒋艾,这不是女孩子该说的话。

脸上的神采瞬间黯淡了。我想他大概没有听到陆江生的话,可我没有辩驳,低下头,像个犯错的孩子。你们听到了吗,丁舟他叫我蒋艾,他一直那么叫我的名字,连名带姓,不像陆江生。我真希望他们可以换一换。

走到恩宁街的尽头,我微微仰起头,眼前这栋被爬山虎紧紧包裹着的红房子显得格外不同,这就是我的家,我和丁舟的家,当然,还有一个忽略不掉的讨厌鬼陆江生。你们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去想象我们三个人组成的家庭,这里没有爸爸妈妈,也没有任何长辈,只有我们三个人——我,丁舟,陆江生,没有血缘关系,却住在一起。

丁舟说我们是一个团体,不离不弃。

然而,在我不在家的这个星期,不知道丁舟和陆江生过得好不好。我把视线定在二楼的窗口,窗户紧闭,意味着家里没有人,这是我们的暗号。没有钥匙,我没法进门。我记得我刚搬进来的时候,跟丁舟讨过钥匙,让他配一把给我,可是,他拒绝了。他说他这人有个职业习惯,不相信任何人。

除了丁舟,没有第二个人拥有这个家的钥匙,我想我必须等他们回来。

时间是未知的悬河,无深无浅,水在流,时光就在逝去。

我把手上的水桶放下,将背上的东西一卸,慵懒地靠在门外的水槽上。跟了我七天的军帽总算可以摘下来了,乱糟糟的头发回来之前特地洗过了,因为没有干透,现在卷卷的落在肩上。天气闷得很,我解开了迷彩服上扣得整齐的两颗扣子,脖颈以下的皮肤依然雪白亮透,总算没有折煞我为了保住它,在酷热的九月,三十四度的高温下,严严实实的将所有的扣子都扣得牢牢的,被人归为保守派不要紧,重要的是,差点就中暑了。回想起这七天的魔鬼训练,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算是真正活过来了。

弯腰从水桶里捞出一个小包,我在里面藏了一支烟,是军训前的那个晚上,从丁舟的烟盒里偷偷拿的。现在看来,它已经功成身退了,我把它举到鼻尖,深深地吸了一口,烟草中有丁舟的味道,在学校鼾声四起、梦话包围的帐篷里,睡觉之前嗅嗅它,是每日必不可少的一件事。

拿出打火机,“啪嗒”一声点燃,我温柔地吸了一口,这一瞬间,烟嘴是我脑海中假想的丁舟的性感嘴唇,这个想法是不是很变态?想到这儿,我笑了。

如果丁舟看到的话,非骂我不可,就像当初我笨拙地躲在阳台上模仿他抽烟,陆江生无意间发现,狠狠地嘲笑了我一番,笑完了,他认真地教我抽烟,我学会了,到丁舟面前卖弄,害得陆江生与我一起受罚。

听上去很惨吧,丁舟是我们的老大,他喜欢立下各种规矩:不能带朋友回家,不能浪费粮食,不能夜不归宿,不能向任何人泄露属于我们三个人的秘密……不过,当他发现我学会抽烟的时候,又加了一条,女孩子不准抽烟。在他面前,我们就是孩子,尤其是我,这是丁舟自己承认的,他说,蒋艾,你就是个长不大的小孩子。于是,我们单独相处的时候,趁他心情好,我会叫他丁爸爸,这个称呼让他头疼并享受着。

那么,现在时间不早了,我也许该给丁爸爸打个电话,告诉他,我快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我从口袋里摸出手机,丁舟的号码,我熟稔于心,手指在按键上飞舞,就像此时的心情。

听筒里传来熟悉的彩铃,我侧身将手里的烟灰小心地弹在水槽里,打开水龙头,哗啦啦的水流带走了我抽过烟的证据,还剩下半截烟夹在指间,趁着电话还没接通,我又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对着暗沉的暮色,吐出白色的烟圈,它们在空气中悠扬地盘旋,我出神地看着,眼睛渐渐眯成一条缝。

视线有意瞥到不远处的另一栋房子,它陈旧的无异于这街上的其它房屋,温黄的灯光在室内亮起,而我的目光却不敢在它身上久留,因为那一缕温暖并不属于我。

如果我说那栋房子曾是我的家,我是指一般人口中的家——爸爸妈妈和孩子,你们信吗?当我鼓起勇气向大家提问的时候,有一种奇怪的感情在胸腔窜动,还来不及辨别这种情感的根源,我就听见了丁舟的声音:“蒋艾,跟你说过多少回了,不要抽烟,快把烟灭掉。”

语气中透出一丝冷漠,后味中又带着淡淡的关怀。

我诧异地扭过头,丁舟颀长的身影陷在夜色中,他不胖不瘦,夏天在家里赤裸着上身来回走动,肌肉使他看起来挺健壮,此刻,恩宁街上亮起的暧昧红是他的背景色。眼前的场景像梦一般飘渺。明知道他已经看到了我手中捏着的那个小亮点,我还是局促不安地将手藏到了身后,随即将它摁在水槽表层粗糙的水泥板上,那一抹火光消失了。

这时,我才真正回过神来,注意到搁在耳边的听筒里的彩铃早被忙音取代,且此时已自动挂断。我谄谄的把手机塞进口袋,低着头,不敢与丁舟对视。

他朝着我走过来,一个沉甸甸的购物袋放在地上,我抬眼偷偷瞄了一眼袋子,忽然想起按照每周的习惯,周末是采购日。我们会从超市里搬回接下来一周需要的生活用品与食物。

丁舟从口袋里摸出钥匙,尽管我没敢将视线向上移,却能够感觉到他的眉头始终紧蹙。这种气氛让我恨不得去死,可我清楚这是我咎由自取,我不该破坏他立的规矩,更何况抽烟本来就是有害身体,他是为我好,换一个角度思考会让我的心好受一些。

“蒋艾,你出去帮陆江生拿一下东西。”丁舟的嘴巴动了动。

在这个时候逃离这片尴尬的沉默,似乎是一个不错的主意。我想都没有想,就迅速地点点头。

十米开外的陆江生叫苦连天,他的左手拎着鼓鼓的购物袋,看上去分量不轻,可怜的是,他的肩膀上还扛着一袋大米,与丁舟的落拓相比,他属于清瘦的衣冠禽兽型的美少年,皮肤白净透晰,五官精致得胜过女生。他和丁舟是两种类型的人,而我对他不感冒,这大概也是丁舟一直很放心我和陆江生搭档的一个原因之一吧。

我远远就看到他,却没有及时跑过去,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折磨他,看到他受苦受累,看到他被丁舟训斥时的狼狈样,我的心中就会有一丝侥幸。

就像现在这样,我看到他大汗淋漓,印着蜡笔小新的T恤也被汗水浸透了,依然没有加快步伐,而是慢吞吞地走向他,牵动的嘴角暴露了我的得意:累死你,活该!

也许你们会觉得我对陆江生有些刻薄,但是,你们没见过他,就不知道这世上什么样的人天生欠抽。

果然,陆江生看到一身迷彩服的我出现在眼前,愣了一下,半晌,蹦出一句:“哇塞,小艾,你简直帅呆了!”

“无聊。”我不相信陆江生的嘴里能说出好话。

果然,下一秒,他差点笑得人仰马翻,这个人就是这么无聊,笑点低得可怕,他举起拎着购物袋的那只手,指着我的鼻子,哈哈大笑:“小艾,你知道吗,刚刚你从那边走过来,我还以为是一颗移动的树!嘿,我只看见两排大白牙!”

“神经病。”我白了他一眼,这笑话一点都不好笑,我不想与他打太极,一手夺过他手里的购物袋,如果不是丁舟让我来帮忙,我才不会自己走到陆江生面前自取其辱。

“小艾,七天不见,你是不是特别想我?”他自言自语似的揣测,我讨厌他总是自我感觉良好。

“闭嘴!”

“哎呀呀,你一定是想我了,不然怎么都等不及了,还跑出来接我!”我大步流星向前走,他也不嫌累,怀抱大米屁颠屁颠跟在我身后,像寄生虫,甩也甩不掉。

“喂,别不承认嘛!”

这家伙!

他笑嘻嘻地涎着脸过来,一双会发电的杏眼打量着我毫无表情的脸:“嗨,小艾,那天你走的时候,还那么白,天哦,你们教官是怎么做到的?早说就让我替你去啊!我一直想晒得黑一点,可惜啊,天天在太阳底下跑都晒不黑,你说老天怎么那么不公平?”

显然这不知死活的家伙在挤兑我,击中我的要害,我忍无可忍地对着他的耳朵大叫三个字:“陆江生!”

这是一个有效的方法。陆江生被我的声音怔住了,愣是原地停顿了几秒钟,我把手里沉甸甸的购物袋毫不客气地塞进了他的怀里,他没有掌握好力的平衡性,趔趄一下,差点连东西带人摔个狗吃屎。

这不是一次特殊的晚餐。

我遗憾,不代表我没有心理准备。生活不是雷人的偶像剧,丁舟不会因为七天没有见着我,而为我洗尘,饭菜也是与往常一样,三个人仿佛在演默剧,谁也没说话,安静地夹菜扒饭。

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这规矩也是丁舟制定的。

虽然今天下午各班阅兵式结束之后,大家紧绷了七天的神经都松懈了,站在主席台下面,叽叽喳喳的讨论最多的就是这类问题:是爸爸妈妈早就从单位翘班,争先恐后地来学校接人,还是他们手头的工作太忙,实在搁不下手,打电话来嘱咐不要挤公交,打的回家他们报销;是家里满满一桌美食,还是饭店里早就订好了山珍海味;是饭桌上喋喋不休的关心,还是饭后宠爱的让他们什么都别干,去看看电视,好好休息……

操场上在铺塑胶跑道,阅兵式完毕的各班队列集中在篮球场,同样处于施工阶段的体育馆就在不远处,堆放在一旁的沙石成了小小的山坡,风一吹,篮球场很难不受沙子的光顾。

早就知道旁边那群人讨论的问题与我无关,我低着头,看脚下的沙砾一颗颗孤独地分散开,用布鞋轻轻地把我周围的一盘散沙都掸过来,沙子聚成了小小的沙丘,我又一脚踩下去,将它们均匀地平铺,脚尖在沙面上小心地勾勒一个字。

丁。在我眼中,不是甲乙丙丁的丁,是丁舟的丁。他的名字,是我的心事。一个字因为一个人而变得与众不同,我想着想着,盯着那个字偷偷地笑了。坐在饭桌对面的丁舟,一定不知道,这让我更加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