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华上下五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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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老子与《道德经》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楚国苦县(今河南鹿邑县)人。大约生于公元前580年,卒于公元前500年左右。他是春秋时期的思想家,道家学派的创始人。

老子曾经做过周朝的“守藏室之史”(管理藏书的官),由于这个条件,使他有机会阅读大量图书典籍,成为一个博学的人。据说,孔子曾经向他请教过周礼等方面的学问。老子晚年,看到周王朝横征暴敛,虐待人民,危机四伏,日渐衰落,于是他弃官出走,去过隐居的生活。当他经过函谷关时,镇关将尹喜设宴为他饯行,席间,老子不时谈及他对时势及道的见解。尹喜深受启发,为老子的思想所折服,便向老子施礼道:“先生即将西出函谷。不知何日再见先生之面,再亲耳聆听先生之教诲,何不趁此,将先生的学说写赠于我?”

老子思忖片刻,想到自己年事已高,能亲自参与朝政,为复兴天下效微薄之力,如今诸子百家,众说纷纭,唯我道德观念独树一帜,既然尹喜有约,何不趁此书写成章,以传后人。不然,道德观要与我之躯体一同故去了。想到此,老子欣然应允。

老子挥毫疾书,才思如泉涌,很快写下了上下两篇共五千多字的著作,这就是著名的《道德经》,亦称《老子道德经》或《老子》。这部书文字简炼,内容却相当丰富,涉及对宇宙、社会、人事等诸多方面的认识。

老子认为,“道”是天地万物之本源。当时,人们对众多自然现象难于解释,误认为天是有意志的,各种现象都是神在显灵,人间的一切都是由天决定的,天神主宰万物。老子通过对宇宙自然界的悉心观察,认为天只是一种物质,天并没有意志,天是依其自身的规律运行,并不能主宰人间的吉凶祸福。那么,什么是“道”呢?老子阐释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意思是:有一个混然一体的物质,在天地出现之前就存在着,万物是由它产生的,它是宇宙万物之母。我不知道如何称呼它,给它起个名字叫“道”。“道”才是最根本的东西,是产生整个物质世界的总根源。老子还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也就是说,人是以地为根据,地是以天为根据,天是以道力根据,道是以自然为根据。老子进一步强调说明,世界万物的生长、发展、变化,都是受自然规律约束的,并不受上天意志的支配,从而否定了天神的存在。

老子的《道德经》充满了辩证的观点。老子看到了事物的存在彼此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他说,善恶是对立的两个方面,有善就有恶,有恶就有善,而且两者是互相转化的。“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世间事物是由互相对立而生,由互相对立而成,由互相对立而倾倚,由互相对立而产生和谐,由互相对立而产生顺序。一方不存在,对方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条件,对立面并存而且可以互相转化。“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祸是福的前提,福又含着祸的因素,它们是互相转化的,也就是说,祸可以变成福,福也可能变成祸。老子虽然发现了事物的矛盾性,也认识到矛盾双方互相转化的关系,但他却忽略了转化的条件,也忽略了对立面的斗争在转化中的作用,从而把转化看成是循环的重复。这些都是他的局限性和片面性。

也正是基于这种片面性,老子不可能了解历史发展的规律。他既憎恶贵族生活奢侈,又同情人民生活困苦,认为理想的生活是清静无为,复返自然,主张回到原始的淳朴的社会,也就是所谓归真返朴。在那个没有战争的“小国寡民”的社会里,人民“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显然是不切实际的“乌托邦”思想。然而,老子的社会理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战争频繁,社会动荡不安,人民迫切希望社会安定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