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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章 刘晏善理财

刘晏,是我国历史上继西汉时期著名理财家桑弘羊之后,又一著名的大理财家。

刘晏(公元716—780年),字士安,曹州南华(今山东省东明县境)人。开元十三年(725年)。唐玄宗为仿效秦皇汉武,夸耀他的“文治武功”,前往泰山封禅。当时不到10岁的刘晏,写了一篇《东封颂》,颂扬皇帝治国的功业,并赶到行宫献给唐玄宗,玄宗奇其幼,命宰相张说试之。刘晏出口成章,答对如流,张赞口不绝地说:“国瑞也”。随即送往京城长安,并授秘书正字,号神童,名震一时。天宝年间,刘晏凋任夏县(山西省夏县)县令。到任后,廉洁奉公,扶持地方生产。并为地方财政增加了收入,“未尝督赋,而输无逋期”。举贤良方正,刘晏调补温县(河南省渴县)县令。亦办了不少惠及百姓的事,因而“民皆刻石以传”。

天宝十四载(755年),爆发了“安史之乱”,它是唐代历史上一次大规模的封建割据战争,成为大唐帝国由盛转衰的转折点。战乱对社会生产破坏极为严重,当时号称北方政治经济中心之一的洛阳,则是“百户无存一”的局面。(《新唐书·刘晏传》)许多地方也是“萧条凄惨”、“农耕尽废”,黎民白姓十分困窘。因而造成人口不断流徒,大量逃亡,社会动乱不安,到了代宗李豫时代的户口已是“十不存一”。(《唐会要》卷85《逃亡》)至德宗李适时代,各地节镇更是拥兵自守,纷乱的割据形势,更加深了唐朝的政治经济危机,并造成唐王朝财源的枯竭。就是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唐朝政府还要支付巨额的军费、战费,而且宫室贵族官僚们的生活和行政开支亦十分庞大。同时,官场的挥霍贪纵更为严重,“自天宝以后,风俗奢靡,宴席以谊毕沉缅为乐;而居重位秉大权者,优杂倨肆于公吏之间,曾无愧耻,公私相效,渐以成俗,由是物务多废。”(《旧唐书·穆宗记》)

唐肃宗李亨即位以后,刘晏被任命为户部度支郎中兼侍御史,负责江淮一带的租赋。刘晏到达吴郡(江苏省苏州市)后,吴郡太守李希言请刘晏分兵镇守余杭,以抗击永王李磷的叛乱。在此次平乱中,刘晏对保障江浙有功。因而又召拜彭原(今甘肃省宁县)太守,陇(今陕西省陇县),华(今陕西省华县)二州刺史,又迁河南尹。上元元年(760年),调任京兆尹,同时进户部侍郎,兼御吏中丞,度支、铸钱、盐铁使,开始接手了唐朝中央政府的部分财政经济领导工作。在任京兆尹之际,司农卿严庄,曾诬劾刘晏泄漏皇帝在宫中的禁语,而一度被贬为通州(今四川省达县)刺史。李豫继位后,立即于宝应元年(762年)召回刘晏,复为京兆尹及户部侍郎、兼任度支、盐铁转运使,负责将各地征收的物资转运京城长安。还兼任铸钱、租庸使。

安吏乱后,京师长安供粮不足,粮价飞涨,斗米千钱。禁军有时缺粮。京城附近的农民,不得不将尚未成熟的青穗捋下以充军粮。当时宰相元载,将京兆漕运之事,委之刘晏办理,刘晏得尽其才。当大量的物资运到长安,皇帝李豫大悦,遣禁卫军以鼓乐迎于东渭桥,并称赞刘晏说:“卿,朕酂侯也”。“岁致四十万斛,自是关中虽水旱,物不翔贵矣”(《新唐书·刘晏传》)。

大规模的粮食及物资的调运,需要大量的运费,久经战乱的大唐帝国,国家财政已是十分困难。广德二年(764年),任命刘晏为东都、河南、江淮转运使和租甫、盐铁常平使。由于他在改革漕运方面的成功,而晋升为吏部尚书,又兼益、湖南、荆南、山南东道转运、常平、铸钱使。为了解决国家的财政困难,他积极改革盐政。在唐代前期,国家允许自由开采经营盐业,不予干涉限制,因而一些商人发了大财。还在宝应元年,刘晏兼任盐铁转运使时,就积极进行盐政方面的改革,这是他在理财方面首先抓的一项工作。他把盐业的自由经营改为专卖,由国家直接控制与掌握盐业的产运销工作,以解决国家迫切的财政危机。即所谓的“正盐官法,以裨国用。”(同上书)永春二年(766年),唐朝实行财赋分区管理的办法,刘晏以户部尚书的身份,分管都畿、河南、淮南、江南、湖南、荆南、山南东道。他认为:“因民所急而税之,则国用足”。此时自许(今河南许昌)、汝(今河南临汝)、郑(今河南郑州)、邓(今河南邓州)各州之西,皆食河东池盐;汴(今河南省开封市)、滑(今河南省滑县)、唐(今河南省唐河县)、蔡(今河南省汝南县)之东皆食海盐。这些地区的盐业,均由刘晏亲自掌握。他认为,兴办盐务的好坏,不在于官多,而在于得人。盐官多,开支增大,会骚扰百姓。为此,他在兴办盐务时,首先整顿组织领导,精简元载时期所设的盐政机构,裁汰冗员。在产盐区只设置10个盐监和4个盐场,具体负责盐政。同时还在各主要城市设置巡院13处。巡院除管理“亭户”生产、监禁私贩外,又招募“驶足”,置驿相望,调查四方盐价行情及其利弊,以便及时采取对策。另外,整顿“亭户”制度,强调生产技术,使民制官收,盐尽归政府掌握。在运销方面,则鼓励商人经营,就场粜盐,收价后,商人便可自由运销。这就形成了民制、官收、商运、商销一个完整的产销体系。刘晏这一盐政的改革,既保障了食盐的民需,国家又能从中获取税利。这一盐业专卖政策,收到一定的成效。在他开办盐务初,江淮盐利不过40万缗,至大历末年,盐利增至600万缗,占全国财政收入的一半,对解决唐朝政府的财政危机,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在财政改革中,税法改革更是有着重要的意义。在这方面,刘晏采取了以户税和地税取代过去的租庸调的办法,适当减免了农民的负担。把那些过去不承租、庸、调义务的所谓不课户,也就是拥有特权的贵族官僚地主,正式纳入国家财政赋税的轨道。这一新税法的实行,经济上损失大的,是贵族官僚地主阶层。但对朝廷而言,则扩大了税面,增加了财政的收入。在漕运转输方面,刘晏通过改革,解决了过度征用民力而造成的社会动荡。在他主持江淮漕运10多年中,一改过去那种无偿的强制劳役从事转输的办法,而采取了商业经营方式,由政府主持运输事务,用雇佣劳动取代了强迫性的劳役征发。这对社会的稳定,起了积极的作用。刘晏为了进一步安定人民的生活,还竭力做好粮食的调剂和粮价的调节工作。在他任江淮地区常平使时,恢复安史之乱后的“常平仓”。总之,在大历年间,刘晏的一系列财政改革的举措,对稳定社会,促进唐朝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正如《资治通鉴》中评价刘晏的政绩时所说:“由是民得安居其业,户口繁息。”

刘晏以地方官进入中央政府,负责唐朝的财政经济工作,前后达20余年。他理财的中心思想是着重发展生产,安定人民的生活,认为这是增加财政收入的根本的前提。正如刘晏自己所说的:“理财须以爱民为先。”所以他反对那种加重赋税,掠夺,搜刮百姓的办法,无论在征收租税,盐业专卖,以及粮食流通方面,都能适度地照顾到百姓的利益。刘晏作为封建政权的一位官员忠心耿耿,认真负责,他“质明视事,至夜分止”,“事无闲剧,即日剖决无留”。而个人则是十分清廉俭朴,“所居修行里,粗朴庳陋,饮食俭侠,室无媵婢”。

当唐德宗李适继位后,杨炎被提升为宰相。原来在大历十二年(777年)任吏部尚书的刘晏,曾负责审讯前任宰相元载一案,因事涉杨炎,杨炎因而坐贬。当杨炎重新执政当了宰相,对刘晏衔宿怨,于建中元年(780年)二月,将刘晏贬为忠州(四川省忠县)刺史。同年七月,又派太监到忠州,将刘晏秘密杀害。终年65岁。刘晏的亲属亦被发配到岭南,并籍没家产。但抄出的全部家产仅是“杂书两乘,米麦数斛”而已。象刘晏这样清廉的官吏,在整个唐朝也是仅有的。

刘晏死后,韩洄、元绣、裴腆、李衡、包佶、卢征、李若年等,继续管理唐朝的财政,而他们仍然沿袭了刘晏的理财思想和办法。刘晏不愧为我国历史上一位杰出的理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