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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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我们沿着大河一天天往下漂,没有在任何镇子上停靠。这时到了离家非常遥远的南方,天气非常暖和。我们开始看到长满西班牙苔藓的树,那种苔藓从树枝上垂下来,十分像长长的灰胡子。这的确是我头一次遇到树上长着这种苔藓,它们使树木变得阴森森的。

那两个骗子到这时认为已经脱离了危险,再次到岸上去骗那些乡下人。

开始,他们给大家作戒酒演说,但是挣到的钱还不够他们俩喝酒喝个醉的。到了另一个村子,他们又开办跳舞学校,而他们自己跳舞的技巧并不比袋鼠高明多少,因而他们刚开始蹦跳了几下,人们就扑过来,把他们赶了出去。还有一次,他们想要教人们演说,而他们刚演说了没几句,就被听众臭骂得狗血淋头,吓得他们立刻逃走。他们也试过传教与催眠术,搞过治病和算命,还有各种其他花样,然而看来一样也不走运。最后,他们穷得一分钱也没有了,只能躺在木排上,任凭往下游漂,心里想呀想,半天连一句话也不说,显得愁眉苦脸,什么办法也没有。

最后,他们又变了花样啦,两个人在窝棚里交头接耳,偷偷商量,一说就是两三个小时。我和吉姆都觉得心里不安。瞅他们那副模样,我们都非常讨厌。根据我们的判断,他们准是在打鬼主意,要耍更不像样的花招。我们猜了又猜,最后我们认为他们这是要闯进住家户或者店铺里去打劫,或者就是想干印假钞票之类的坏事。我们俩吓得要命,商量好,绝不再和他们做那种坏事,只要一有机会,就把他们甩掉,漂得远远的。一天清晨,在一个名叫派克斯维尔的破烂不堪的小镇下游两里左右,我们把木排放在一个十分安全的好地方,国王上岸去,让我们藏起来,说是他要上镇子里去探探人们听到‘皇家奇兽’的风声没有。(“你的意思是看好个房子去抢吧,”我心里这么认为,“哼,等你抢完回来,那就找不着我与吉姆,也找不着木排了,那时候你可就两眼一抹黑啦。”)他说,如果到了中午他仍然不回来,公爵与我就去找他。

因而我们就在原地等着。公爵急得心烦意乱,在木排上踱来踱去。他为了各种小事经常骂我们,好像我们把所有事情做错了,他在什么小事上也能找到借口。非常明显,他心里在打坏主意呢。到了中午,没见国王的踪迹,我心里很高兴,这下总算可以换个花样了——也许还能瞅机会彻底换换呢。我和公爵就出发到镇子上去找国王,后来我们在一个小酒馆后面的屋子里见到他了。

他喝得醉醺醺的,好多二流子正拿他寻开心呢,他就拼命地咒骂他们,吓唬他们,而他醉得走都走不动了,拿别人一点儿辙也没有。公爵就嘲笑他是个老傻瓜,国王也回嘴嘲笑他。一看他们骂得上了劲,我抬脚就跑,像一头鹿一样拼命朝河边跑去——这下我发现我们的机会来了。我下定决心,要让他们再也无法找到我和吉姆。我跑到那儿的时候,喘得上气不接下气,而心里高兴得要命,我高声喊着:

“吉姆,把木排解开,这下没问题啦!”然而没人答应,也没人从窝棚里走出来。吉姆不见了!我喊了一声,连续又高喊了几声,接着在树林里跑来跑去地找,一面还大声喊,尖声叫,然而全没用处——老吉姆失踪了。后来我真是忍不住,坐下哭起来。但我不能就这么坐着呀。过了不多久,我就走上大路,心里计划着该如何办。我碰见一个正在路上走的孩子,就问他是否见过一个黑人,穿着如何如何样的衣裳。他说:

“见过。”“去哪儿去啦?”我问。

“去前面赛拉斯·费尔普斯家去啦。他是个逃跑的黑鬼,他们抓住他啦。你找他吗?”

“我才不找他呢!我一两个小时前在树林里碰到他,他说我要是声张,就把我的肝挖出来——他让我躺在那儿不要动,我就躺着。一直呆到现在,不敢动。”

“好了,”他说,“你不必害怕啦,因为他们已经把他逮住了。他是从南方什么地方逃的。”

“他们把他逮住,真干得很好。”“那当然了!有人悬赏二百块要拿他,这可和在路上捡到钱一样啦。”“可不是吗,如果我大一点的话,我就可以得到那钱啦,本来是我先看见他的。是谁抓住的?”“是个老头——是个外乡人——他四十块钱把这个机会兑掉了,因为他说他要去河的上游,没时间等。嗨,你想想看,如果换了我呀,就是等七年,我也乐意等。”

“当然啦,我也乐意等,”我说,“而他把那机会卖得如此便宜,说不定压根儿就没那么高的赏金吧。可能这里面有什么阴谋。”

“不会,这事再明白不过啦。我亲眼看见那传单的。上面把他说得再明白没有啦,还有和照片一样的画像,并且说了他是从哪个种植园逃掉的,在下游的新奥尔良。和你说,肯定没错,这笔生意没问题的。喂,给口烟嚼嚼好吗?”

我从来就没有烟叶子,他只好离去了。我回到木排上,钻进窝棚,坐下来想。但我怎么也想不出个办法来。我想啊想啊,琢磨得脑袋都疼了,也拿不出对付这种麻烦的主意。我们和那两个坏蛋跑了那么远的路,对他们小心伺候,最后落得这么个下场,一切都叫他们给毁了。

他们的心肠竟然如此黑,就为了四十块钱,使出这么毒辣的手段,使吉姆流落到外乡当一辈子奴隶。

我把这事想过一遍后,认为要是吉姆一定做奴隶不可的话,在家乡和自己家人在一起做奴隶可要比在外乡强上千百倍,所以我必须给汤姆·索亚写封信,让他把吉姆的下落告诉沃森小姐。然而我很快就打消了这个想法,因为吉姆从她那儿逃掉,她会认为他忘恩负义,提起他就忌恨,以后会把他卖到大河下游去,她如果这么干的话,人们当然都会讨厌这么个忘恩负义的黑人,吉姆以后会一生见不得人,永远觉得羞耻。再说,也得为我自家考虑呀!事情会传开,说哈克·芬帮着个黑奴闹自由,我如果有一天回到那个镇子上去,就没脸见那儿的人,必须夹起尾巴做人才可以。一个人干了丢人的事,就没法面对事情的后果,就是这么回事。如果把这事隐藏起来就不会丢脸。我面前的情况正是如此。我越想这事,就越感到良心不安,也越觉得自己太坏,太卑鄙。终于,我突然明白过来啦,这是老天对我做坏事的惩罚,那个可怜的女人原本没干什么对不住我的事,但我却把她的黑奴给偷走,老天有眼,天天盯着我,这就是让我明白我干的事全被他看见啦,他不允许我再干下去了。想到这儿,我吓得差不多栽倒在地上。后来,我尽量安慰自己,心想,我从小到大只学会了做坏事,因而,这也不能怪我。但我心里总有个声音在说:“你本来能上主日学校,你如果在那儿上学,就会知道,像你这样拐走黑奴的人,死了要一生受烈火的煎熬。”

这个想法吓得我浑身直发抖。所以我就打算祷告,看看我是否可以改邪归正,变成个好孩子。我就跪下来。但我就是想不出祷告词。这是为什么?什么话也瞒不住上帝呀,同样也瞒不住自己。我知道为什么想不出祷告词,那分明是由于我的心不正,由于不光明正大,由于我耍两面手腕。我打算改邪归正,但心里仍然放不开那件最坏的事。自己想让嘴里说出要干正确的事,清白的事,要给那个黑奴的主人写信,告诉她黑奴的下落,但我心里明白我是在撒谎——上帝同样知道的。不能用谎言祷告——这一点我弄清楚了。

所以我心里非常矛盾,难受得不行了,不知道该如何才好。最后我有了个主意,我对自己说,还是写那封信吧,写完了再看是否有话来祷告。哈,真奇怪呀,我立刻就觉得像羽毛一样轻松,各种烦恼全没有啦。马上我拿出一张纸和一支铅笔,又开心又激动地写开了:

沃森小姐,你那个逃走的黑奴吉姆跑到河下游派克斯维尔下面两里地的地方来了,费尔普斯先生把他抓住了,你如果派人带上赏金来,他就会把人交给你的。

哈克·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