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儿童少年精神医学(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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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儿童和少年精神障碍分类原则及相关问题(2)

分类把种类繁多的不同精神和行为障碍按各自的定义、临床特征、病程和结局进行分类,然后将分类中的每一诊断类别,根据其从属关系细分为病类、病种和病型。现举例(ICD一10)如下:

病类:F80—F89心理发育障碍。

病种:F84广泛性发育障碍。

病型:F84.0童年孤独症。

病类:F90—F98通常起病于童年、少年期的行为和情绪障碍。

病种:F90多动性障碍。

病型:F90.0多动与注意障碍。

ICD为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病分类,在美国精神病协会的DSM和我国的CCMD分类中也是如此。临床医生和研究者在对某一疾病进行分类时,首先要明确这一疾病的性质,然后再确定病种和病型。

三、分类的意义与价值

人类的生活实践和医学科学研究显示,对各种群体进行了解和研究,必须先按群体中各个体的特性和从属关系作科学的分类,才能作相互间的比较和恰当的对待和处理。因此,疾病的合理分类是科学防治疾病和研究的基础,意义重大。

1.临床意义按照病类、病种和病型进行分类,才能作为诊断和鉴别诊断的基础,才能使合理的治疗和预防成为可能。

2.研究与交流不论是症状学诊断的研究还是病因诊断的研究,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流行病学研究、临床研究和实验室研究三种。流行病学研究是研究群体中同类障碍发病的共同因素,并与健康人群进行比较,以确定发病因素。临床研究以个案为对象。实验室研究则着重探索病人体内各种生物学变化过程及特征,通过实验来验证各种病因学假设,以获得病因学证据。

需要强调的是,不论是流行病学、临床医学研究,还是以人体为研究对象的实验室研究,首先需要确定研究对象的临床诊断。在临床样本选择过程中,统一诊断标准十分重要。例如:有研究比较了美国Blooklygn医院诊断与英国Nethene医院诊断。他们比较了250例病人,Blooklygn医院诊断精神分裂症者为65.2%(163例),心境障碍者为8.0%(20例)在统一标准后,诊断精神分裂症者为32.4%(81例),心境障碍者为36.4%(91例)。Nethene医院诊断精神分裂症者为34%(85例),心境障碍者为32.8%(2例);统一标准后,诊断精神分裂症者为26.0%(5例),心境障碍者为47.2%(118例)。显然,如果诊断不准确,概念不统一,研究结果也就没有价值了。特别是对大多数病因都不明确的精神疾病更是如此。

因此,有科学的分类为基础,对各种疾病才能有统一的命名认识,才可能对病因、发病机理、流行病学、临床表现、防治、预后等方面作进一步的探讨和相互间的交流,了解其规律性。

3.启发与探索科学的诊断和分类系统常常是医学术语和概念产生的启发和推动者。如:在DSM一W及其修订版DSM一W一TR就显示出新知识和概念的发现。在1980年DSM一IH提出不伴有多动的注意缺陷这一概念,主要是针对很小一组注意缺陷/多动障碍不能恰当描述的儿童。当这一诊断被第一次提出时,很少有人知道和了解它。但是它的出现激发了对它存在价值和信效度的研究。结果,在DSM一R和DSM一W中得到肯定;相反,“同一性障碍”在DSM一IH和DSM一R被发现几乎与心境和焦虑障碍条目重合,最终被删除。

4.教学训练合理分类以使各种疾病有明确的概念也是教学培训工作中所必需的。精神障碍内涵广泛而复杂,分类方法各异。在大的类别方面若按病因来分,有气质性与功能性两大类按疾病特点来分,有精神病与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两大类;按年龄来分,有儿童少年期、成年期和老年期精神障碍等类别。从各个病种来说,则就更为复杂,如:Alzheimer病按病理改变来分类,苯丙酮尿症按代谢障碍来分类,Klinefelter综合征按染色体畸形来分类,反应性精神病以精神因素作为病因来分类,情感性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以症状表现来分类,儿童孤独症以年龄和症状来分类,转换性障碍以弗洛伊德的病理心理机制学说来分类,甚至还有按发病环境和条件来分类的,如“旅途精神病”虽然有不少分类已获得公认,但分类学中还有大量的问题尚有争议,并且有待进一步探讨。随着时代和科学的不断发展,精神疾病分类学也在不断地修改和完善。

四、诊断与分类系统的问题与思考

1.误诊和标签化精神疾病的诊断是一项复杂的、科学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过程,因此,以临床实践为主的原则不能改变。切忌只用分类和诊断条目去套诊断和盲目地贴诊断标签。要按照前面谈到的诊断原则认真和谨慎地做出诊断。

2.共病问題儿童精神疾病共病问题是近些年来学术界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过去绝对的单一化诊断和现在出现的三种、甚至五种病共同诊断的共病诊断泛化现象,都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有复杂的联系,决不是简单的“有和无”的规律。儿童精神障碍的共病问题是需要不断探索和研究的重要问题。

3.修订问題的思考关于精神疾病的分类和诊断问题,近来,APA的DSM一V工作组提出将来可能出现的多轴诊断倾向,具体如下:

轴I:基因型

疾病/症状的相关基因;活力/保护基因;与具体精神药物疗效和副反应相关的基因。

轴H:神经生物学表型

神经影像、认知功能、情绪调节中介表型的相关基因;与药物治疗有关基因。

轴川:行为表型

与基因型、神经生物表型及环境有关的行为表现广度与频度;(2)与治疗有关彳了为。

轴W:环境调节因素或积淀因素,能改变行为与神经生物学表型的环境因素轴。

轴V:治疗靶症状与治疗效应。

WHO与APA的有关专家认为目前应用的ICD一10和DSM一W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科学基础不够,应该充分利用现代的高新技术,通过相关科学研究使得可能在2010年出版的ICD一11与DSM一V具有更扎实的科学基础。在此期间,需要注意鼓励开展高新技术科研,获得更丰富的科学数据。这些科研数据,应该是对于精神障碍的相关动物试验、遗传学、神经科学、流行病学、临床研究(包括跨文化临床研究)的有机整合。目前,仅美国已经组织了上述各方面的410位专家从事相关研究。这一努力的成果,不仅要体现在DSM一V,而且要体现在DSM一见、DSM一训等今后的DSM系统里。

4.制订统一的国际标准的趋向在2010年ICD一11出版前,由WHO牵头,与世界精神病协会(WPA)、美国精神病协会(APA)、中国精神病协会(CSP)等,联合建立研究项目,通过国际多中心合作的科研,减少目前存在的分类与诊断标准之间存在的差异。应强调,制订ICD一11时,应注意各国的社会环境与文化差异,使分类与诊断标准具有全球性可操作性。通过这一研究项目不但要注意减少各国分类与诊断标准之间在诊断信度方面的差异,更要注意减少在诊断效度方面的差异。

尤其在诊断效度方面,应强调三方面效度:(1)针对病前因素的效度,如:分类、诊断标准、诊断工具应能反映病前的相关社会因素、家庭因素、人格特征、人口学资料等的真实性。(2)针对当前因素的效度,如:反映病因与病理机制、临床特征、实验室检查数据的真实性。(3)针对预测因素的效度,如:诊断与疾病演进的一致性,与社会功能演变的一致性,以及与治疗效果的一致性等。

我们设想将来应出版ICD一11国际版阐述国际共同使用的分类与诊断标准。然而,世界各国可以出版适用于自己国家的ICD一11版本。如ICD一11中国版,除了包括ICD一11国际版全部内容之外,还包括适用于中国的附加分类与诊断标准,如气功所致精神障碍、旅途性精神障碍等。对不适于中国的内容可加以注明,如在中国不使用混合性焦虑抑郁、童年性身份障碍、与性发育和性取向有关的心理及行为障碍的某些亚型、出于心理原因渲染躯体症状、同胞竞争障碍等的诊断等。

鉴于ICD一11需要具有全球适用性,因此必须适用于某些特定文化的精神障碍临床特征及其诊断,使其具有对特定文化针对性强的诊断以及治疗的效度。因此有人提出需要研制具有对不同文化具有广泛适用性的新诊断工具(包括诊断量表)。在进行跨文化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研究时,以便外来专家与本土专家使用同一诊断工具,以填补两者之间的文化差异鸿沟。

总之,从事于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的专家共识是要通过不断的努力,使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具有更好的病因学、病理学基础,以改进诊断的信度与效度,进而改善精神障碍的预防和治疗。

(郑毅陶国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