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降温的低温维持期,将小水毯放置于手术消毒区域外(如双下肢),接变温箱(此时可换1L变温箱)。降温的温度控制应当适当,严防低温所致心律失常。
(9)降温应及时尽早开始,水温与体温温差不能超过10℃。
(10)手术结束体温应恢复到35.5℃以上才能出手术室。回ICU后应继续以变温箱维持保温。
麻醉后管理
一、麻醉后转送
麻醉结束后,麻醉医师根据术毕恢复评估情况,并按照下述评定标准决定病员转送至麻醉后恢复室、普通病房或ICU。
(一)麻醉后转送PACU的标准
原则上PACU是所有麻醉病人术后转出手术室的第一站,接下来才决定病人的去向,即直接送返普通病房或转送至ICU。但这在临床实践中,通常参考生命体征稳定程度和总体状况两方面加以评定,决定是否转送PACU。
1.根据生命体征稳定程度
Ⅰ级:生命体征稳定,无需经常观察病情或麻醉恢复情况,也不需要进行有创监测的病人。
Ⅱ级:术后生命体征稳定,但为防止意外而须予以某些必要监测(如脉搏氧饱和度监测)和治疗(如吸氧)的病人。
Ⅲ级:生命体征虽稳定,但仍需进行有创监测(如中心静脉压、桡动脉测压等),且麻醉处于较深状态需加强护理的病人。
Ⅳ级:生命体征明显紊乱(如低血压、心律失常等)和/或受麻醉药残余作用影响较明显,必须严密监测和治疗的病人。
Ⅰ—Ⅱ级病人方可送回普通病房。
2.术后恢复生理状况评定
(1)醒觉和警觉状态,能辨认时间、人物和地点。
(2)血压、脉搏平衡,或血压虽比麻醉前低,但不超过20mmHg(收缩压>90mmHg)。
(3)能作深呼吸和有效咳嗽,频率和幅度正常。
(4)能自动或按指令活动四肢或抬头。
(5)末梢循环良好,皮肤红润、温暖等。同时达到上述标准的,可直接送返回病房。
(二)麻醉后转送ICU的标准
手术复杂且时间冗长或病情较重且麻醉管理困难的病人。
(1)心内直视手术后的病人。
(2)手术麻醉中或术后有严重并发症者。
(3)术后病人全身情况不稳定,需严密观察的病人。
(4)严重创伤或大手术后需要监测重要器官功能者。
(5)休克或心衰病人需行心血管功能支持疗法者。
(6)急性呼吸功能衰竭、麻醉前呼吸功能差术后需予以机械通气呼吸支持者。
(7)败血症/中毒、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严重失衡的病人。
(8)器官移植手术麻醉后的病人。
(9)手术麻醉期间曾发生严重心律失常或心搏骤停的病人。
(10)其他需要转送至ICU的情形。
二、术后患者转送及交接
病人转送前,麻醉医师应提前通知接收病人的麻醉后恢复室、普通病房或ICU需要准备的仪器、设备如氧气、吸引器、血压表和其他监测仪器等。护送必须是麻醉科医师直视下进行,外科医师和手术室护士同时参加。
(1)手术结束后,再一次记录血压、心率、中心静脉压,以确保循环平稳。
(2)检查简易呼吸器是否完好。
(3)保护好气管插管及动、静脉通路,以防止脱出。
(4)持续动脉压监测,将动脉测压“0”点固定在平病人左房水平的肩部。在连有连续动脉压示波下搬动病人,必要时连同心电图监测一起搬床,搬床后循环平稳再撤除连续动脉压示波和开始压力表测压。无连续动脉测压者搬床后,必须再测至少一次无创血压。
(5)用血管活性药的患者,应选用充电良好的微量泵。最好能停用扩血管药。
(6)搬床后观察动脉压,如血压降低,不能运送病人,应加快输血或调整血管活性药物,使循环平稳后方可转送病人。
(7)断开麻醉机,接简易呼吸器时必须立即检查胸部是否正常起伏。
(8)运转患者途中由外科医师和工人在推车前方拉车,开门等,麻醉科医师在推车后方(病人头部处)保证充分通气,必要时简易呼吸器应连接氧气袋或氧气钢瓶。
(9)运送患者途中经常观察动脉血压,病人颜色、脉搏。
(10)为减少运送时间,应提前传唤电梯等候。
(11)必要时应由巡回护士从恢复室推复苏床到手术室接病人,以减少搬动病人。
(12)到达ICU在搬床前、后仔细观察血压变化并做相应处理。搬床后首先连接呼吸机,并观察患者胸廓活动及呼吸机工作状态。
(13)搬运后无特殊情况时严禁干扰ICU护士工作,最好在一旁仔细观察病人的呼吸和循环。不容许将病人转到ICU床上后急急忙忙交班,测血压后回手术室。
(14)要求ICU护士首先连接经皮脉搏氧饱和度和连接压力传感器并观察血压及读数,再连接心电图导线,观察心律及心率。
(15)根据循环情况与恢复室医师商讨适当调整血管活性药及血管扩张剂泵入量。
(16)病人送至麻醉后恢复室、普通病房或ICU后应作好交接班工作,并由交接双方对病人情况进行书面和口头交班。
1)一般资料:病人姓名、年龄、性别、诊断、所采用的麻醉方式及最终所施手术名称。
2)术中一般情况:主要经过穿刺、诱导、插管、自体采血量、体外循环转流时间、阻断时间、心肌保护、复跳情况、血管活性药及血管扩张药应用情况,转流后血钾、血球压积、尿量、肝素中和情况、转流后ACT。
3)术中特殊情况:失血量、输液/血量、尿量和补钾情况。是否出现过险情、重大变化或不良反应,处理经过及结果。生命体征变化趋势以及重要实验检查结果或特殊用药等。
4)恢复期应注意的重点问题:估计手术麻醉后有可能出现的并发症;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应采取的治疗措施;可耐受的生命体征范围;可能发生的心肺问题以及必要的检查(包括胸片、动脉血气分析等)。
5)其他需要说明的注意事项:动、静脉通路及用液情况、起搏器、IABP、过敏及处理。
(17)交接双方共同评估呼吸道压力、双肺呼吸音、神志、双侧瞳孔、心脏血管活性药物使用情况、肛温、胸腔引流情况。
(18)完成麻醉单总结之后,交主治医师总结签字。最后将原始页放入病历,复印页留做术后随访用。
(19)主治医师对每例由自己负法律责任完成的麻醉必须对住院医师呈交的麻醉前探视单、麻醉记录单、各种处方、收费单和住院医师培训基本内容登记表进行认真检查后签字。
(20)普通病房麻醉恢复期可能的并发症防范。
尽管手术后麻醉病人已达到送返普通病房标准、送回病房后,仍可能出现迟发性并发症,病房医护人员仍应密切观察,积极防范及处理并发症。常见并发症主要包括:
1)呼吸系统:通气量不足;气道阻塞;低氧血症;高碳酸血症;呕吐、误吸;支气管痉挛;呼吸窘迫综合征。
2)循环系统:低血压和(或)休克;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衰甚至心搏骤停。
3)其他方面:继发性出血;凝血功能障碍;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失调;肝或肾衰竭;颅内压升高。
三、术后监护
1.PACU或PICU
是在麻醉科主任领导下,由麻醉医师主持的单元,其对麻醉后病人的监测治疗包括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神志、体温等方面,必要时增加相应的监测治疗项目,如残余肌松程度及拮抗。发现病情特殊变化,应及时进行紧急处理,并与实施麻醉或(和)手术的医师联系,共同制订进一步的治疗方案。
2.病人离开PACU的标准
(1)呼吸方面:病人回病房或回家前其咳嗽、吞咽反射应已恢复,自主呼吸并能保持呼吸道通畅,有清除呕吐和吐出痰液的能力,呼吸平静而无困难,呼吸空气10min以上能保持SpO2>95%或达术前水平,皮肤、黏膜色泽红润。
如病情严重,不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或估计较长时间呼吸仍不能恢复达满意程度,或出现呼吸并发症,仍需行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者应在呼吸支持和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2)循环方面:血流动力学指标稳定者可转回原病室。门诊病人能起立、行走,无体位性低血压者可回家。若病人循环不稳定,仍需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者,应在不间断监测和治疗的条件下转入ICU。
(3)神志状态:病人神志完全恢复,能正确定向,可回原病室。病人经过较长时间监测治疗仍处于深或浅睡眠状态,或术中有过较长时间低血压或低氧过程,或体温低,估计需较长时间才能苏醒者,或原有神经系统疾病和(或)并发症者,应送ICU继续监测治疗。
(4)安全用药:病人在PACU由于严重疼痛或躁动等用过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者,应警惕再度发生呼吸和神志抑制的可能,应在药物作用高峰后观察一段时间才能送回病房。所以,静脉注射哌替啶,药效高峰在10min内,应在用药后至少20min才能转出;若系肌内注射,峰效延至30~40min,转出时间也相应延至用药后1h。静脉注射吗啡则其峰效时间为注后20~30min。
(5)局部麻醉特别是椎管内麻醉病人,待循环、呼吸稳定后可转回原病室。门诊病人则待运动功能和本体感觉恢复,循环、呼吸稳定才可回家。
(6)门诊病人均应有家属陪伴返家。离室前由手术医师开具离室后医嘱和治疗用药处方,护士向家属详细交代回家后注意事项。
(7)对苏醒程度评价可参考Steward苏醒评分标准,达到4分者可离开PACU。
四、术后随访
(1)术后1~3d随访,对神经,呼吸,循环,消化和泌尿系统进行逐项观察,对明显的麻醉并发症应及时向麻醉科主任汇报,并继续随防,同时做好记录:
1)神经系统:头痛,感觉异常,意识状态。
2)呼吸系统:气管插管后并发症,呼吸系统感染。
3)循环系统:有无术后休克,心律失常,心绞痛等。
4)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胀等。
5)泌尿系统:有无少尿,尿闭,血色尿或尿潴留,原因多与低血压,血型不合输血和药物损害有关,均需记录,并观察其治疗效果。
(2)术中或术后发生任何与麻醉有关的问题,或病情不稳定,或有特殊情况者必须随访,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必要时与术者或病室医师保持联系和沟通,并作好随访记录。
(3)建议工作负荷很大的医院由麻醉科每日安排一人专门从事随访,并了解病人对麻醉的满意情况,做好记录,然后反馈给当事人,并向主任汇报。
五、麻醉科相关医疗隐患防范常规
1.针对术前对病情了解不足
(1)主管麻醉科医师必须于术前一日巡视病人了解病情,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