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决条件。患者已进入低血容量休克,唯有立即输血才能挽救生命,病人难以抽取或要求输血科用小于10min的时间将红细胞制品发往临床,经治医生及上级医生向患者家属说明输血的不可替代性,输血科只能发未经交叉配血的“O”型红细胞制品少量,如已复查血型,应发同型血。交叉配血报告单及相关登记本上应注明未经交叉配血,经家属同意签字,并电话报告院总值班及医务处备案。
(2)发血后尽快鉴定供、受血者血型,应及时补做交叉配血及相关检验,并将报告单补发至用血科室。
(3)在未知患者Rh(D)血型的情况下,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包括女童)不轻易发给Rh(D)阳性O型红细胞。
(4)如同型血液及其成分的贮存量不能满足紧急输血的需要,建议按原则进行相容性输血。
(5)按上述相容性输血,受血者必须接受ABO血型配合的红细胞(主侧配血相合),不要输全血。
(6)《Rh(D)阴性患者输血管理制度》要点。
①择期手术或平诊Rh(D)阴性患者需要输血时,要求提前3d申请并向血站预约,尽可能输注Rh(D)阴性同型血。
②患者为Rh(D)阴性,没有检测到抗-D,如需紧急输血又无同型血时,男性患者及无生育能力的妇女可输Rh(D)阳性血,但应向患者家属说明并征得同意。
③患者为Rh(D)阴性,体内虽未检测到抗-D,但患者是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包括女童),最好输注Rh(D)阴性血。
④患者为Rh(D)阴性,又是有生育能力的妇女,但一时找不到Rh(D)阴性血,不立即输血会危及患者生命,此时应本着抢救生命第一的原则,先输Rh(D)阳性血抢救。
⑤尽管血小板表面无D抗原,但血小板制品中有一定量的红细胞(可使患者致敏),故Rh(D)阴性生育期的女性患者(包括女童)应输Rh(D)阴性血小板。
⑥Rh(D)阴性男性患者和无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只要体内无抗-D可输Rh(D)阳性血小板。
⑦Rh(D)阴性患者需要输注血浆及冷沉淀时,Rh(D)血型可忽略。因为新鲜冰冻血浆及冷沉淀中虽有少量红细胞基质,但与完整的红细胞相比免疫原性很弱,女性患者输注也无风险。
⑧Rh(D)阴性红细胞在4℃条件下只能保存35d,在过期前没有用于Rh(D)阴性患者,为避免浪费可输给Rh(D)阳性患者,无任何风险。
⑨由于Rh(D)阴性冰冻红细胞在使用前需要洗涤脱甘油,而且洗涤的速度很慢,故要提前预约。
(7)以上当班人员应注意适应证,严格把关,既要最大限度的挽救患者生命,又要能保护相关输血工作人员的工作安全。
5.输血科应根据以往临床用血统计数字,合理制定贮血计划,保持一定库存量,以备应急突发事件临床用血:
(1)经常进行数据分析,以数据说明贮血计划的合理性,克服随意性与盲目性。
(2)血库应当做好用血计划,库存血量是上一年同期全月用血总量的1∶4~1∶8,血型按O,A,B,AB大约3∶3∶3∶1比例贮血(库存量)。
(十五)紧急用血上报规定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
2.在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监督下,保证紧急状态下的临床供血需要,保证临床救治工作的正常进行。
3.临床紧急用血和稀有血型患者的用血适用下列规定。
(1)输血科在常态下应贮存一定的应急用血量,包括新鲜冰冻血浆。
(2)遇临床急救用血且库存量不足时,工作人员应先行上报河北省血液中心,说明应急情况,请河北省血液中心采取应急措施,积极配合临床抢救,并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负责协调与处理。
(3)对择期手术的稀有血型患者,如符合自身输血适应证,可告知患者自身输血利弊,在患者知情同意下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可行自身输血。
(4)临床紧急用血时,可采取以下应急用血措施。
①对危重患者抢救用血,来不及办理任何手续时,可由抢救现场的医生开具输血申请单,在《输血申请单》右上角标明“急诊”字样,连同血样交输血科先行配血、发血,事后补办手续。
①遇受血者需紧急输血时,为挽救生命,赢得手术及其他治疗的时间,可简化紧急大剂量输血时供血之间的配血试验,由经治医生确定是否需要不等交叉配血试验完成就立即输血,但要抢救现场最高职务(职称)医生签署意见,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并签字认可。在未知ABO血型的情况下,输血科可先行发“O”型悬浮红细胞少量,血袋上应标明“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字样;已知ABO血型时可先采取ABO血型同型输注,同时应尽快完成交叉配血试验,如发现配血不合,应立即通知临床医生停止输血。
③遇大量失血病人可采取回收式自身输血、同型输血和配合型输血;稀有血型患者紧救用血,除启动供血方应急预案外,可先行采用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但必须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认可,并由抢救现场最高职务(职称)医生签署意见,方可发血。
④血源紧缺下的急救用血可采取以下急救措施,但必须事先告知患者或患者家属并取得签字认可的情况下,由抢救现场最高职务(职称)医生签署意见,并报告医务科方可实施。
a.如果在紧急情况下无同型血浆,AB型血浆可安全地输给任何型的受血者;A型血浆可以输给A型和O型受血者;B型血浆可输给B型和O型受血者;O型血浆只能输给O型受血者。但应注意:A型血浆同型输注时,少数A亚型的供者血浆中可能存在高滴度的抗A1抗体,致A1型患者红细胞破坏溶血;RhD阳性供者血浆中没有抗D抗体,可用于RhD阴性患者,但不能排除RhD阳性供者血浆中残留少量红细胞RhD抗原,致RhD阴性患者免疫;RhD阴性供者血浆可能存在抗D抗体,不能盲目用于RhD阳性患者,除非已检测供者血浆中不存在抗D抗体;供者血浆中存在不规则抗体亦可致某些患者红细胞溶血。
b.如果在紧急情况下无同型红细胞制品时,先行配合型输血,如O型红细胞可输注给任何型的受血者,A型或B型血细胞可输注给AB型受血者,且每次输注量不多于2U。c.如果在紧急情况下无RhD阴性同型红细胞制品输注,又不符合自身输血条件时,可先行配合性输注RhD阳性同型血,但受血者抗D检测需阴性。此情况下的紧救用血需由抢救现场最高职务(职称)医生签署意见,告知患者或其家属此输血可能带来的并发症(患者以后输血只能输注RhD阴性血、生育妇女可能致新生儿溶血病等),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签字认可,并向医务科汇报。d.临床用血科室医护人员应积极动员输血患者家属互助献血,由输血科负责互助献血的协调与登记工作。
(十六)科研管理制度
主管技师及以上的人员应参加专业学习班,参观性学习,专题讲座,结合自学国内外“三新”知识;并担负低年资人员和进修人员的指导及实习学生的带教工作;参加科室举办的各种讲座和教研室的教学活动。
主管技师及以上人员每年至少发表1篇省级以上论文;参加本科室及合作科室的科研工作1项;参与本专业开展“三新”工作1项;并制定出个人计划。
技师以下人员应练好“三基”本领,尽快提高工作能力;尽量多参加各种专业讲座;参与实习、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参加本专业的“三新”和科研工作;制定个人五年培训计划,在现职任期内早日达到上级职称的条件。
对各级技术人员每年进行1次考核,存入个人技术档案,参加卫生部临检中心的室间质评活动,按结果计入参加人员的考核和档案。
每年派人员参加夜大、研修班等多种模式的学习及专业学术或学习班,不断改进方法学,开展新项目,应用新技术。
鼓励技术人员参加外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外语水平。
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撰写论文,交流经验,互补长短,共同提高。
(十七)临床用血申请制度
1.按照规定进行输血前各项检验后,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用血量大于2000ml须经医务部批准并提前两天送申请单至输血科(血库)。急诊、抢救用血可以先用血,后补办手续。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审批、备案,并记入病历。
3.病情特殊或要求自体输血的病人(手术前),应提前由血库负责采血和储血,经治医师负责采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中的自体输血由麻醉医师负责实施。《自体输血签字单》和《自体输血申请书》必须存入病历。
4.遇特殊情况需亲友互相献血的,由经治医师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液中心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5.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和监护。
6.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7.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医院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十八)输血审批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做到科学用血,合理用血,节约用血,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审批制度。
1.严格控制600ml以下的输血申请,失血量600ml以下原则上不输血,确因病情需要输血的,需经科主任批准,方可输血。
2.患者的血红蛋白低于80g/L以下、血细胞压积低于30%以下才可以考虑输血。输血量大于600ml的申请,由经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签字;输血量大于2000ml的申请,须经输血科医生会诊,由输血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部批准后,方可输血。
3.急救输血(大量失血、急性创伤、换血)。输血量大于1000ml的,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后,送输血科配血取血。
4.紧急情况下需大量输血时,因需要争取时间抢救患者生命,可口头或电话向输血科主任申请大量用血(红细胞悬液大于10U,全血大于2000ml),事后要补办大量用血申请审批手续。
(十九)工作人员培训管理与考核制度
1.在科主任领导下认真做好本科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医德医风教育、业务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每月定期组织全科进行有关输血科专业知识讲座、医德医风教育的学习,学习计划和内容按医院文件和科主任提议由科教秘书安排进行,时间为30min至1h。
3.认真做好学习培训的内容和考勤记录。
4.每半年、一年由科主任对科室培训人员进行一次有关专业培训和有关输血法律法规的考核。考核内容由科教秘书保存备查。
5.有计划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有关输血新技术,了解国内外的新进展。
并对学习人员进行有效性评价。
6.对于各种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情况及时解决,科教秘书配合科主任积极做好培训管理工作。
7.科室人员考核成绩将与年中考核挂钩。
(二十)质量控制记录规章制度
为保证科室各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保障输血安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抗血清和试剂细胞(除谱细胞)必须在每天使用以前与相对应的细胞和血清做阳性和阴性对照,以检测其活性。
2.每天定时观察贮血冰箱温度,并作记录,确保冰箱正常运行及贮血安全。
3.每天检查贮血质量,发现异常情况,如血浆层变色(变灰、变黑等)或出现气泡及絮状物,红细胞色泽变紫色等,不能发出使用。严重脂血的血浆不能发出使用。
4.每天询问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相关疾病情况,并作详细记录,发现较严重的输血反应要追踪查因,发现输血后感染相关疾病要及时上报血液中心处理。
5.每年参加国家卫生部室间质量评价。
(第三节)输血科标准操作规程(SOP)
一、输血科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一)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的标准操作规程
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2.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
3.当病人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应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4.受血者标本由本院医护人员连同输血申请单一并送往输血科。
5.输血科人员必须与送标本者一同核对输血申请单和标本管上的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及标本状态,核对无误后,送检者在标本登记本上签字方可接收。
6.输血科及时复查受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及Rh(D)血型,并做抗体筛查试验,若有特殊情况(特殊血液成分、特殊血型等突发情况)时,输血科工作人员需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临床医生,并积极联系血液。
7.将标本放于4℃冰箱保存,并且按照备血量备血。
8.输血后受血者标本和献血员标本必须按照日期保存于冰箱内的固定位置,保存7d后方可处理。
9.注意事项。
(1)受血者标本一般采集2~3ml。
(2)术前备血应在手术前1d将输血申请单和受血者标本送往输血科,输血申请单应填写完整,字迹易辨认,尤其手术时间、备血量、血型必须填写清楚。凡资料不全,特别是缺乏输血史,已婚女患者缺乏妊娠史或无上级医师签字的申请单应退回临床科室补上。
(3)受血者配血试验的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d之内的,代表受血者当前的免疫状态。
(4)对近期反复输血患者应尽量采集最新的血标本进行检查,以避免输血导致的记忆性弱抗体漏检。
(5)手术改期后,临床科室必须及时通知输血科,保证血液供应。
(6)不合格标本不收。
①血标本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信息过于简单(例如只有患者的姓)不收。
②血标本申请单所填项目不符不收。
③血标本被稀释不收(从输液管中获取血标本应以生理盐水冲注,并将先抽取的5μL血液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