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优势病种诊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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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鼻渊(慢性鼻窦炎)

一、诊断

(一)疾病诊断

1.中医诊断:参照1994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关于慢性鼻渊的诊断标准而制定。

(1)以大量粘性或脓性鼻涕,鼻塞,头痛或头昏为主症,不伴发热。

(2)多因急性鼻渊治疗不彻底,迁延而致,故病程较长,多超过3个月。

(3)鼻腔检查粘膜充血、肿胀,鼻腔或后鼻孔有较多的粘性或脓性分泌物。

(4)X线鼻窦摄片、CT检查有阳性表现,血常规检查一般血白细胞计数正常。

(4)应与鼻窒相鉴别。

2.西医诊断:慢性鼻—鼻窦炎诊断标准参照《慢性鼻—鼻窦炎诊断和治疗指南》.2008年.中华耳鼻喉头颈外科杂志编委会、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分会鼻科学组.慢性鼻一鼻窦炎诊治疗指南.[J],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2009,44(1):6等制定。

(1)症状

主要症状:鼻塞,粘性、脓性鼻涕。

次要症状:头面部胀痛,嗅觉减退或丧失。

诊断时以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相关症状为依据,其中主要症状中的鼻塞,粘性、脓性鼻涕必具其一。

(2)检查

鼻腔检查:来源于中鼻道、嗅裂的粘脓性分泌物,中鼻道粘膜充血、水肿或有鼻息肉。

影像学检查:CT扫描显示窦口鼻道复合体或鼻窦粘膜病变。

(3)临床分型:根据《慢性鼻窦炎鼻息肉临床分型分期及内窥镜鼻窦手术疗效评定标准》.1997年.海口.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科学分会、中华耳鼻咽喉科杂志编辑委员会.慢性鼻窦炎鼻息肉临床分型分期及内窥镜鼻窦手术疗效评定标准[J]1.中华耳鼻咽喉科杂志,1998,33(3):431。

1型:单纯型慢性鼻窦炎(保守治疗无效)

I期:单发鼻窦炎;II期:多发鼻窦炎;III期:全组鼻窦炎。

2型: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

I期:单发鼻窦炎伴单发性鼻息肉;II期:多发鼻窦炎伴多发性鼻息肉;III期:全组鼻窦炎伴多发性鼻息肉。

3型:多发性鼻窦炎或全组鼻窦炎伴多发性、复发性鼻息肉和/或筛窦骨质增生。

(二)证候诊断

1.脾胃湿热证

鼻塞重而持续,鼻涕黄稠而量多,头昏闷或头重胀,倦怠乏力,胸脘痞闷,纳呆食少,小便黄赤,舌质红,苔黄腻,脉滑数。

2.肺脾虚弱证

鼻涕粘白,气短乏力,语声低微,自汗畏风寒,食少便溏,肢困乏力,面色萎黄,舌质淡,苔薄白,脉细弱。

二、治疗方案

(一)辨证选择中药汤剂

1.脾胃湿热证

治法:清热利湿,化浊通窍。

推荐方药:甘露消毒丹加减。主要成分:藿香、白豆蔻、薏苡仁、黄芩、连翘、茵陈、石菖蒲、甘草。

加减:若鼻塞甚者,加用苍耳子、辛夷等;头痛者,可加用白芷、川芎、菊花灯;若鼻涕带血者,可酌加仙鹤草、白茅根、鱼腥草、蒲公英等。

中成药:甘露消毒丹。

2.肺脾虚弱证

治法:健脾益肺,益气通窍。

推荐方药:参苓白术散加减。主要成分:党参、黄芪、白术、茯苓、甘草、山药、砂仁、薏苡仁、陈皮。

加减:若鼻涕浓稠量多者,可酌加陈皮、半夏、枳壳、瓜蒌等;若鼻塞甚者,可酌加苍耳子、辛夷花。

中成药:参苓白术散、温肺止流丸。

(二)手术治疗

1.手术适应症:经保守治疗无效,无手术禁忌症的。

2.手术步骤

全部采用Merssklinger术式

3.术后中医参与手段

术后针对患者术后气血亏损、脉损血瘀、余邪未去的特点,采用自拟中药方(主要成分为党参、黄芪、白术、茯苓、薏苡仁、黄芩、鱼腥草、辛夷、当归、三七、川芎、甘草等)口服加鼻腔熏蒸的治疗方法,达到促进术腔黏膜早日恢复,防止术腔粘连,减少术腔内结痂,改善鼻腔通气引流,促进分泌物排出、防止复发等效果,并改善了患者术后鼻腔干燥结痂引起的疼痛不适。

三、疗效评价

1、症状评分

(一)评价标准

1.中医症候评价:参照《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制定。

(1)治愈:症状消失,X线鼻窦片无异常。

(2)好转:症状明显改善,鼻腔检查见充血、粘膜肿胀等表现减轻。X线鼻窦摄片有明显改善。

(3)未愈:症状和体征无改善。

2.西医疗效及关键性指标评价:参照《中华医学会鼻窦炎鼻内窥镜手术疗效判定标准》制定。

(1)痊愈:12周以内症状体征消失症状体征总积分为0分。

(2)显效:12周以内症状体征总积分减少2/3以上者。

(3)有效:12周内症状体征总积分减少1/3以上者。

(4)无效:12周以内症状体征总积分减少不足1/3者。

(二)评价方法

1.中医证候评价方法

以患者主观症状改善程度为主要的评价依据,依据患者的主观症状改善程度,分为症状消失、症状明显改善、症状无改善,分别判定为治愈、好转、未愈。

2.西医疗效及关键性指标评价方法

依据患者自觉症状、术腔体征、术腔上皮化时间三项指标为依据,对病人的总体情况进行积分统计,根据积分的前后对比进行疗效的判定。12周以内症状体征消失症状体征总积分为0分者判定为痊愈;12周以内症状体征总积分减少2/3以上者判定为显效;12周内症状体征总积分减少1/3以上者判定为有效;12周以内症状体征总积分减少不足1/3者判定为无效。具体评分的标准如下:

(1)自觉症状评分标准

参照中华医学会鼻窦炎鼻内窥镜手术疗效判定标准(海口标准1997)。观察表中记录病人自觉症状评分标准,见《症状分级计分标准表》。

(2)术腔体征评分标准

观察术腔痴皮脱落、粘膜水肿、囊泡形成、分泌物多少等情况,并以记分法记录,参照海口标准及1997美国Lund—mackay分期系统:对内窥镜检查所见评分原则,自拟疗效标准,见《专科检查评分标准》。

(3)术腔清洁时间、术腔粘膜上皮化时间的观测

观察方法:一般情况的观察通过对照观察不同时间内患者术腔粘膜水肿、窦腔分泌物、痴皮、囊泡及水肿型肉芽增生和粘膜上皮等情况。两组病例分别于术后第1、2、4、8、12周进行冲洗后,进行鼻内窥镜检查,记录鼻粘膜转归过程。以术腔清洁时间、术腔粘膜上皮化时间为监测标准:粘膜渗血停止,伪膜基本消退,痴皮基本消失,术腔轮廓清楚为术腔清洁;术腔粘膜薄而光滑,与骨壁紧密相连,术腔各部清晰,窦口通畅为术腔上皮化。

(整理:王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