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中国企业员工最容易犯的101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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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盲目承诺:丧失职场诚信资本

“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一个人的诚实与信誉是他获得良好人际关系,走向成功的基础。在职场中,如果你对别人做出了承诺就一定要兑现,否则的话,你便会在老板和同事的心目中成为一个不讲信用的人,从而使自己在职场中举步维艰。

郑永利在某财经学院当会计系主任,有一次,学校进行职称考评,他向本系的青年教师许诺说要让他们中2/3的人评上中级职称。但当他向学校申报时却出了问题,由于名额有限,学校压缩了他们系的晋级名额。

他据理力争,跑到腿酸,说到口干,还是无法解决问题。他不愿意把实际情况告诉系里的教师,只对他们说:“没问题,我既然答应了,一定会做到。”

最后,学校公布了职称评定的结果,他们系的老师感到很失望,私下里把他骂得一钱不值。甚至有人当面对他说:“郑主任,我的中级职称呢?你答应的呀!”

从此,他在系里威信扫地,连开展基本工作都非常困难,因为没有人愿意相信他。

“你的承诺和欠别人的一样重要。”这是人们的普遍心理。所以,当你要应承别人某一件事情时,一定要谨慎行事,三思而行。

因为当对方没有得到你的承诺时,他不会心存希望,更不会迫切地等待,自然也不会有失望。相反,你若是承诺了,无疑是在他心里播下了希望的种子,此时,他可能拒绝其他的诱惑,一心指望你的承诺能得以兑现。

如果你对他失信了,就等于毁灭了他已经制定的美好计划,而且使他延误寻求其他外援的时机。他对你的失望和愤恨之情就可想而知了。并且,如此一来,你在他心目中的形象也会大打折扣,别人因为你失信于人而不再相信你,也不再愿与你共事,那么,你就只能孤军奋战。

在工作中,有些人经常高估自己或不负责地许下各种承诺,结果给别人留下了不讲信用的恶劣印象。

对别人做出了承诺,就必须办到,如果你办不到,或不愿去办,就不要答应别人。为人处世,应当讲究言必信,行必果。因此,承诺不可信口开河,随意为之。给人承诺时,千万不要乱开“空头支票”,不要把话说得太满,以为自己没有办不成的事,那样非常容易给人留下爱吹牛、不诚实的印象。明智者事先会充分地估计客观条件,尽可能不做那些没有把握的承诺。

但是,如果做了承诺,就应该努力做到,不然不仅伤害了对方,还会毁坏自己的声誉,使你在社会上难有立足之地。

很多企业员工在工作中都犯过上述的错误,改正这种错误的方法如下:

(1)对把握性不大的事情,可采取弹性的承诺。如果你对办成事情的把握不大,就应该把话说得灵活一些,使之有回旋的余地。例如,使用“尽力而为”、“尽最大努力”、“尽可能”等有较大灵活性的字眼。这种承诺可以在事情发生变化时不至于把自己逼入死胡同。

(2)对时间周期比较长的事情,可采取延缓性承诺。人们常说“夜长梦多”。有些事情时间长了,情况会发生变化。那么,在你承诺时可以采用延缓时间的办法,即把兑现承诺结果的时间说得长一点,为自己留下为实现承诺创造条件的余地。

例如,员工要求老板给自己加薪,老板可以这么说:“要是年终结算公司经济效益好,可以给你晋升一级工资。”用“年终结算”一词表示实现承诺时间的延缓,显得既留有余地,又入情入理。

(3)对不是自己所能独立完成的事情,应采取隐含前提条件的承诺。

如果你所做的承诺不能自己单独完成,还要求别人帮忙,那么你在承诺中可带一定的限制条件。

例如,你承诺帮同事办理家属户口的问题,但这涉及到公安部门和国家有关政策,你不妨这样说:“如果以后公安部门可以办理相关手续,而且你家属的条件又符合有关政策,我一定会帮你办好。”这里就用“公安部门办理”、“符合有关政策”等对承诺的内容作了必要的限制,既见自己的诚意,又话语灵活,具有分寸,还向对方暗示了自己的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