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日常生活禁忌
1.孕妇忌穿高跟鞋
女性喜欢穿高跟鞋,因为高跟鞋能增加身高,弥补个子矮的缺点,就是身体不矮的人,穿上高跟鞋也会显得身体更苗条。同时,穿高跟鞋还可以使人挺胸收腹,显得精神。此外,高度适宜的高跟鞋(2~3厘米为宜),鞋底的造型也正好符合正常人的足弓,这样可使脚掌受力均匀,无论是站立还是行走都不会感到很累。有平底足的人穿高跟鞋还有矫形作用。
但是妇女怀孕后,身体情况有了变化,肚子一天一天增大,体重增加,身体的重心前移,站立或行走时腰背部肌肉和双脚的负担加重,如果穿高跟鞋,就会使身体站立不稳,走路或站立,都会使脚感到吃力。因此,孕妇不宜穿高跟鞋。另外,因孕妇的下肢静脉回流常常受到一定影响,站立过久或行走较远时,双脚常有不同程度的浮肿,此时穿高跟鞋由于鞋底、鞋帮较硬,不利于下肢血液循环。
孕妇最好穿软底布鞋、旅游鞋,这些鞋有良好的柔韧性和易弯曲性,还有一定的弹性,可随脚的形状进行变化,所以穿着舒适,行走轻巧,可减轻孕妇的身体负担,并可防止摔倒等不安全的因素发生。
2.孕妇忌仰卧或右侧卧
孕妇睡眠的姿势与母子健康关系十分密切。一般强调怀孕6个月以后不宜长时间仰卧或右侧卧。最合理的睡眠姿势是左侧卧。
妊娠期间由于胎儿在母体内不断生长发育,子宫逐渐增大,到了妊娠晚期,腹腔大部分被子宫占据,如果仰卧睡觉,增大的子宫就会向后压在腹主动脉上,使子宫的供血量明显减少,影响胎儿生长发育;还可使肾脏血流量减少,肾小球滤过率下降。这些对孕妇健康也很不利。此外,仰卧时,增大的子宫还可以压迫下肢静脉,使下肢静脉血液回流受阻,引起下肢及外阴部水肿、静脉曲张;同时,由于回心血量减少,造成全身各器官的供血量减少,从而引起胸闷、头晕、恶心、呕吐、血压下降,医学上称之为“仰卧位低血压综合症”。子宫还可压迫输尿管,使尿液排出不畅,易患肾盂肾炎。对患有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的孕妇,仰卧睡觉还可加重病情。
孕妇右侧卧位,对胎儿发育不利。因为怀孕后的子宫往往有不同程度的向右旋转,如果经常取右侧卧位,可使子宫进一步向右旋转,从而使供养子宫的血管受到牵拉,影响胎儿的血液供应,造成胎儿缺氧,不利生长发育,严重时可引起胎儿窒息,甚至死亡。
由此可见,怀孕妇女只有取左侧卧位才最有利于母子健康。
3.孕妇忌睡席梦思床
席梦思床是近些年来才风行起来的高级弹簧床,目前已成为许多年轻人新婚必备之物。一般人睡席梦思床,有柔软、舒适之感,但孕妇则不宜睡席梦思床。这是因为:
(1)易致脊柱的位置失常
孕妇的脊柱较正常腰部前曲更大,睡席梦思床及其他高级沙发床后,会对腰椎产生严重影响。仰卧时,其脊柱呈弧形,使已经前曲的腰椎小关节摩擦增加;侧卧时,脊柱也向侧面弯曲。长此下去,使脊柱的位置失常,压迫神经,增加腰肌的负担,既不能消除疲劳,又不利生理功能的发挥,并可引起腰痛。
(2)不利于翻身
正常人的睡姿在入睡后是经常变动的,一夜辗转反侧可达20多次。学者认为,辗转翻身有助于大脑皮质抑制的扩散,提高睡眠效果。然而,席梦思床太软,孕妇深陷其中,不容易翻身。同时,孕妇仰卧时,增大的子宫压迫腹主动脉及下腔静脉,导致子宫供血减少,对胎儿不利,甚至出现下肢、外阴及直肠静脉曲张,有些人因此而患痔疮。右侧卧位时,上述压迫症状消失,但胎儿可压迫孕妇的右输尿管,易患肾盂肾炎。左侧卧位时上述弊处虽可避免,但可造成心脏受压,胃内容物排入肠道受阻,同样不利于孕妇健康。
因此,孕妇不宜睡席梦思床。孕妇以睡棕绷床或硬床上铺9厘米厚的棉垫为宜,并注意枕头松软,高低适宜。
4.孕妇忌睡电热毯
很多人喜欢用电热毯保暖,但孕妇不宜使用,以免造成下一代大脑发育不良。这是因为:电热毯在接通电源后使电能转变成热能时,会产生电磁场,电磁场的辐射会影响胎儿的细胞分裂,最易导致各种器官的畸形,同时对胎儿大脑发育不利,使出生的婴儿智力低下。因此,为了下一代的健康,孕妇应忌使用电热毯。
5.孕妇忌长时间吹电风扇
孕妇的新陈代谢十分旺盛,皮肤散发的热量也增加,在炎热的夏季出汗很多,因此常常借助电风扇纳凉。如果孕妇用电风扇久吹不停,就会有头晕头痛、疲乏无力、饮食下降等不适反应出现。因为电扇的风吹到皮肤上时,汗液蒸发作用会使皮肤温度骤然下降,导致表皮毛细血管收缩,血管的外周阻力增加,而使血压升高,表皮血管呈舒张状态,血流量增多,尤其是头部因皮肤血管丰富,充血明显,对冷的刺激敏感,所以易引起头晕、头痛症状。为了调节全身体温,达到均衡状态,全身的神经系统和各器官组织必须加紧工作,因此,吹风时间长,人并不感到轻松,反而容易疲劳。
孕妇出汗多时,更不要马上吹电风扇,因为这时全身皮肤毛孔疏松,汗腺大开,邪风极易乘虚而入,轻者伤风感冒,重者高热不退,给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孕妇应注意避免突然或长时间吹电风扇,更不可用吹电扇的方法落汗。必须吹电风扇时,只宜选用微风间隙吹,或用手扇扇子纳凉。
6.孕妇忌过多进行日光浴
日光中的紫外线是一种具有较高能量的电磁辐射,有显著的生物学作用。多晒太阳,能促使皮肤在日光紫外线的照射下制造维生素D,进而促进钙质吸收和骨骼生长。
但是,一定强度的日光也可使皮肤受到紫外线的伤害,故孕妇晒太阳必须适当,不要过多进行日光浴。日光浴可使孕妇脸上的色斑点加深或增多,出现妊娠蝴蝶斑或使之加重。日光对孕妇皮肤的损害,还可能发生日光性皮炎(又称日晒伤或晒斑),尤其是初夏季节,人们的皮肤尚无足量黑色素起保护作用时更易发生。此外,由于日光对血管的作用,还会加重孕妇的静脉曲张。
7.孕妇忌长时间看电视
有些妇女因怀孕后各种活动减少,便用更多的时间看电视,以消磨时间,这种做法对胎儿是很有害的。
据美国一项报道,一家公司有12名孕妇在荧光屏前工作,在一年内竟有7人流产,1人早产;国防部兵役局有15名孕妇在荧光屏前工作,一年内也有7人流产,3人产下畸形儿,其危害程度均在60%以上。据有关专家对每周接近荧光屏20小时的近700名孕妇的调查,发现其中20%的孕妇发生自然流产,而对每周接近荧光屏40小时的孕妇调查结果表明,自然流产发生率更高。
电视机在工作时,显像管不断发出肉眼看不见的X射线,这些射线有一部分射到外边,对胎儿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它往往容易使孕妇流产或早产,还可能使胎儿畸形,特别是对1~3个月的胎儿,危害更大。如果有时要看电视,距荧光屏的距离要在2米以上为好。
另外,看电视久坐会影响下肢血液循环,加重下肢水肿,更易导致下肢静脉曲张;电视中的紧张情节和惊险场面,对孕妇来说,可以称为劣性刺激,有碍优生;因看电视睡得过晚,会妨碍孕妇的睡眠和休息。这一切对孕妇胎儿都不利。
所以,建议孕妇少看电视,否则图一时娱乐而贻误下一代,到了流产或早产及生下畸形儿时,悔之晚矣。
8.孕妇洗澡忌时间过长
洗澡时,浴室内由于通风不良,空气混浊,湿度大,就会降低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再加上热水的刺激,会使人体内的血管扩张,这样血液流入人体躯干、四肢较多,而进入大脑和胎盘的血量就要相对暂时减少,氧气的含量也必然减少,且人的脑细胞对缺氧的耐力很低,易造成洗澡时昏倒情况。如果孕妇洗澡时间过长,除发生以上情况外,还会造成胎儿缺氧。如果胎儿脑缺氧时间很短,一般不会造成什么不良后果,如果时间过长,就会影响神经系统的生长发育。因此,专家提示,一般孕妇一次洗澡时间不宜超过15分钟,或以孕妇本身不出现头昏、胸闷为度。
9.孕妇洗澡忌水温过高
孕妇应坚持经常洗澡保持身体清洁。但洗澡用的水温不可过高,以免对胎儿发育不利,损害大脑。
胎儿泡在羊水中,通过脐带与母体相连。羊水有保持宫腔内恒温、恒压的作用,以使胎儿正常发育。如果孕妇洗澡时用水温度过高,就会使母体体温暂时升高,羊水的温度也随之升高。研究表明,孕妇体温比正常体温升高1.5℃时,胎儿脑细胞发育就可以停止;孕妇体温上升3℃,就可能有杀伤胎儿脑细胞的危险。而胎儿脑细胞受损的现象,会使胎儿全身发育不良。
10.孕妇洗澡忌坐浴
妇女洗澡坐浴是不利的,妊娠期洗澡更不应坐浴,尤其妊娠后期绝对禁止坐浴,以防引起早产。这是因为:
在正常情况下,妇女阴道保持一定的酸度,以防止病菌的繁殖。这种生理现象与卵巢分泌的雌激素和孕激素有密切关系。妇女在妊娠时,尤其是妊娠后期,胎盘绒毛产生大量的雌激素和孕激素,而孕激素的产生量大于雌激素。所以,在这一阶段,阴道上皮细胞的脱落大于增生,会使阴道内乳酸量降低,从而对外来病菌的杀伤力降低。如果坐浴,浴后的脏水有可能进入阴道,而阴道的防病力减弱,就容易引起宫颈炎、附件炎,甚至引起早产。因此,孕妇不要坐浴,更不要到公共浴池去洗澡。
11.孕妇忌性生活过频
青年男女的性生活比较频繁,可是到了怀孕以后,夫妻双方必须节制性生活。因为孕期性生活是导致流产、早产、胎膜早破和产褥感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妊娠不同阶段,应按下列要求过性生活。
(l)禁止性生活期
从妊娠开始到妊娠3个月末,胎盘正处在发育阶段,特别是胎盘和母体宫壁的连接还不紧密,性生活可使子宫受到震动,很容易造成流产。性交时因孕妇盆腔充血,子宫收缩,也会造成流产。因此,这3个月内应尽可能禁止性生活。
(2)减少性生活期
妊娠4个月至9个月孕妇比较安定,可每周性交一次,但要注意每次性交时间不宜过长,并注意不要直接强烈刺激女性的性器官,动作要轻柔一些。倘若这个阶段性生活过频,用力较大,或时间过长,就会压迫腹部,使胎膜早破,胎儿因得不到营养和氧气,就会很快死亡,或者导致流产。即使胎膜不破,未流产,也可能使子宫感染,重者致胎儿死亡,轻者胎儿身体和智力发育也要受到影响。
(3)绝对禁止性生活
妊娠晚期特别是临产的1个月,即妊娠9个月后,胎儿开始向产道方向下降,孕妇子宫颈逐渐松软,倘若这个时期性交,胎膜早破,宫内感染的可能性大,可能发生羊水外溢(即破水)。同时,孕晚期由于子宫比较敏感,受到外界直接刺激,有易突发子宫收缩而诱发早产的可能。所以,在孕晚期必须绝对禁止性生活。
对于有习惯性流产和早产病史的妇女,或高龄初产妇,或结婚多年才怀孕的妇女,为安全起见,整个妊娠期都应禁止性生活。
12.孕妇忌接受噪音
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噪音会严重影响人类优生而导致畸形胎儿增多。因此,专家们呼吁孕妇要警惕身边的噪音。
噪音对胎儿危害极大,因为高分贝噪音能损坏胎儿的听觉器官。加拿大进行的一次流行病学研究也证明,那些曾经接受过85分贝以上(重型卡车音响是90分贝)强噪音的胎儿,在出生前就已丧失了听觉的敏锐度。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的尼科尔·拉兰特研究组对131名4~10岁男女儿童(他们的母亲怀孕时曾在声音极为嘈杂的工厂里工作)进行了检查,结果表明,那些出生前在母体内接受最大噪音量的儿童对400HZ声音的感觉是没接受过噪音儿童的1/3。
一些科学家研究指出,构成胎儿内耳一部分的耳蜗从孕妇妊娠第20周起开始成长发育,其成熟过程在婴儿出生后30多天时仍在继续进行。由于胎儿的内耳耳蜗正处于成长阶段,极易遭受低频率噪声损害,外环境中的低频率声音可传入子宫,并影响胎儿。有研究表明,胎儿内耳受到噪音的刺激,能使脑的部分区域受损,并严重影响大脑的发育,导致儿童期后出现智力低下。
美国有一位儿科医生对万余名婴儿作了研究,结果证实,在机场附近地区,婴儿畸形率从0.8%增到1.2%,主要属于脊椎畸形、腹部畸形和脑畸形。日本调查资料表明,在噪音污染区的新生儿体重在2000克以下(正常新生儿体重为2500克以上),相当于早产儿体重。
噪音能使孕妇内分泌腺体的功能紊乱,从而使脑垂体分泌的催产激素过剩,引起子宫强烈收缩,导致流产、早产。
噪音对胎儿有如此严重影响,因此,孕妇要警惕身边的噪音,不要受噪音影响,更不要收听震耳欲聋的刺激性音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