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品人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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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品人之趣,可知其格调(1)

人的趣味有雅趣与俗趣之分,也有有趣与无趣之别。因此,透视一个人的人生与生活趣味,很容易辩别其人的品质与格调。积极乐观之人的趣味自会活泼雅致,醉生梦死之人或者趣味低俗,或者毫无趣味可言。千万种趣味的背后,其实都站立或匍匐着一个人。

据说美国大财阀之一,洛克菲勒的创立者约翰·D·洛克菲勒,是观察人物的高手。他只注意所要观察人物的同事是如何看待这个人。根据对方的居住环境,他也能发现其真实的面貌。譬如,利用假日出其不意地到同事家里拜访,随意看看其书柜上所摆放的书籍,即可了解对方的“兴趣”,并从对方的兴趣推断对方的格调。

趣味与人生

人生应该充满趣味,无趣无味的人生不免枯涩。但趣味也有雅俗之分:雅趣能让人生诗意盎然,丰富多姿;俗趣则让人生消磨意志,面目可厌。

中国化学家张子高业余收藏古墨出名,藏品近千方,其中不少是明清墨中至宝,写过多篇考证古墨的文章,还同叶恭绰、张?伯、尹润生三位藏墨家编写《四家藏墨图》。好墨讲究胶轻、烟细、杆熟,自然牵涉胶体化学的学问;张子高学化学,后来又专攻化学史,难怪他说:“藏墨是我的爱好,也是我研究化学史的一个小方面。”职业和趣味竟如绿叶配牡丹,殊为难得。中国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也有这分福气,他主张研究中国古建筑必须重“见”,不能只靠看书看图,一生游历不少山川。《平郊建筑杂录》里提到他和夫人林徽因1923年在游香山途中发现杏子口山沟南北两崖上的三座小小石佛龛、几块青石板经历了七百多年风霜,石雕的南宋风貌依稀可辨,说是“虽然很小,却顶着一种超然的庄严,镶在碧澄澄的天空里,给辛苦的行人一种神秘的快感和美感”。建筑家有这样的领会,梁思成名之为“建筑意”。“意”,不太容易言传,等于品味、僻好之微妙,总是蕴涵一点“趣”的神韵,属于纯主观的爱恶,玄虚不可方物,如声色之醉人,几乎不能理喻。“趣味”若竟能归为体系、附会实证,则“趣味”已非“趣味”,“趣味”凝固成“理念”矣。这正是袁宏道所谓“世人所难得者惟趣。趣如山上之色、水中之味、花中之光、女中之态,虽善说者不能下一语,惟会心者知之”。这是对的。但是,袁中郎笑人慕趣之名,求趣之似,辨说书画、涉猎古董以为清,寄意玄虚、脱迹尘份以为远,说这些都是趣之皮毛,未免犯了知识势利的弊病。夫趣,得之自然者深,得之学问者浅。一心追求高级文化之神情旨趣,恐怕变得有身如梭,有心如棘,入理愈深,去趣愈远,终致身价太高而找不到市场出路。这一层苏珊·桑塔格看得比较通透,她标举俗中求雅的享乐主义也是“高品味”,“有品味有修养的人从此得以开怀,不必日夜为烦忧所累。这是可以帮助消化的”。琴棋书画的最高境界讲究能收能放,与此同理。张岱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跟大学问家的心境虽然不同,但断非胸无丘壑,一俗到底,不然明亡后他又何苦入山著书?萧伯纳说恺撒有“知”有“趣”,所以一生毫无发明,更无道德勇气。萧翁此论当不得真,他只是在故意挖苦西方用其人的“趣味”判断其人的精神境界之标准。

品味跟精神境界当然分不开,可惜庸俗商业社会中把人的道德操守和文化修养都化成“交换价值”,视之如同“成品”,只认标签不认内涵,品味从此去“品”何止千里!梁启超向清华校长曹云祥推荐陈寅恪,曹问:“陈是哪一国博士?”梁答:“他不是博士,也不是硕士。”曹又问:“他有没有著作?”梁答:“也没有著作。”曹说:“既不是博土,又没有著作,这就难了!”梁大怒,说:“我梁某也没有博士学位,著作算是等身了,但总共还不如陈先生寥寥数百字有价值!”由此可见梁任公学问、胸襟跟曹云祥不同:前者知趣,后者乏味;明乎此则会心微笑可也!

懂得看破功利社会怪现象而发出会心微笑的人,才能洞识“现代品味”的真谛,才可以在交换价值市场上立足且自得其趣。现代人看到不食周粟而饿死在首阳山的伯夷,实在应该发笑,不笑就真是铁石心肠了。在这样精致的按钮时代里,没有这一点品味的人注定寂寞。品无高下,要在一字耳!美国有个作家专写一分钟小说,他有一篇小说的故事说一位汉子半生潦倒,事业屡试屡败,终于决心放弃追求成功,转而向世人袒露心中的失败意识,开设一家招牌叫“温啤酒坏食品”的馆子;岂料人人看了大为赞赏,都说他至情至性,天下一怪,馆子客似云来,汉子从此腾达了。说知趣,说品味,这个人算是正等正觉最上乘了;计穷虑迫、心机震撼之后灵机顿通,既不孤芳自赏,也不随波逐流,结果性情和生计都保住了。所谓“窗内人于窗纸上作字,吾于窗外观之,极佳”,他深谙此趣。

虽说“花不可以无蝶”、“石不可以无苔”,到底“居城市中,当以画幅当山水,以盆景当花圃”;现代人身在城中,心在城中,殊难培养层次太高深的文化品味;但是,培养求知的兴趣,多少可以摆脱心中的围城。知识可旧可新,可中可西,可真迹,可复制,不必僵持,也不一定都能化成力量,却大半可以增添生活情趣,减轻典章制度消磨出来的精神溃疡。张子高耽悦古墨,梁思成醉心山川,张石公酷爱繁华,说是求“知”求“趣”,实际上也流露出他们对人性的无限体贴。

圣人俗趣,不掩其诚

或曰:圣人亦有趣乎?当以断语答之:不仅有趣,甚至不乏俗趣。是的,圣人也是血肉之躯,难免人之情、人之欲。如果认为圣人不食人间烟火,实在是错看了圣人。

我们说孔子是圣人,我们也可以说孔子是俗人——一个大俗之人。孔子曾对致富之道有明确的态度:“如果财富可以求得,那么即使是做市场守门人这样的贱职,我也愿意干。”夫子食人间烟火的愿望,不可谓不强烈,你说他俗也不俗?孔子在评论人们对道德追求的自觉性时,打了个很俗的比喻:“我没见过喜好道德像喜好女色一样的人(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此语有点类似当今流行的那种“话糙理不糙”的“俗话”。可见孔子常常爱以俗人自居。

说孔子是俗人,不仅因为他无意中说了几句俗话,办了几件俗事,更因为他脑子里有为俗众着想的“平民意识”。他的一个叫冉求的学生竟然为虎作伥替季氏搜刮民财,孔子听后,义愤填膺地宣布:此人“非吾徒也”,大家对他“鸣鼓而攻之可也”。

从孔子凡俗的一面,人们能发现他对自己周围的普通人的命运及生与死的巨大关注。一次马棚失了火,孔子只急急地问“伤了人没有”,而并不先问马的情况。他的学生原思任冢宰,孔子送他粟子九百,原思推辞不接受,孔子说,不是给你的,是请你分给你的乡邻们。他的另一个学生伯牛得了重病,孔子赶忙去慰问。临别时依依难舍,人已到了门外,又折返身来,隔着窗子紧握着伯牛的手,唏嘘再三。还有一次,孔子的朋友死了,没有人给他送终,孔子就说:“由我来给他料理后事吧。”

面对这些“感人的事迹”,我们几乎忘记了面对的是孔圣人,而要情不自禁地呼出:多好的一个老孔。

太宰问子贡:孔子该是个圣人吧?为什么他会那么多技艺呢?孔子便原原本本地说:自己少时低贱,因此才会那么多的技艺。后来他又补充说,他自己会那么多技艺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不曾被重用。

孔子的“俗”,绝没有仅仅停留在世俗的层面上。那是以“大雅”垫底的俗——是“大俗”。所以,在孔子的心里才有“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的俗人的自尊。他曾特别称赞过学生子路的贫贱不移的精神,说他“虽穿着破絮袍与穿貉裘的人并户而立,却能不感到耻辱。”事情虽小,却是给俗人长了志气。还有一个例子可以证明孔子的“大俗”。他激烈地批评那些整日聚在一起却百无聊赖、无所事事,而只是言不及义地卖弄小聪明的人,认为这些人恐怕是难有所成了。可见孔子对低俗、庸俗的东西是厌恶的。

《论语》里描绘孔子的形象是“温而厉,威而不猛”。其实,遍观《论语》,发现其中还有多处表现孔子的调侃及狡狯的一面。听其言,观其行,孔子的俗人行为使他在可敬的层面上,又平添了许多可爱。

《先进第十一》中记载,一次孔子半开玩笑地说:“子路弹的那手瑟,哪一点配在我的手下弹。”他的学生们便不再尊重子路了。孔子知道后,深悔自己出言不慎,便赶紧改口:“仲由(子路)嘛,他弹的也可以说登堂了,只是尚未入室罢了。”

另一次,孔子在武城听到琴瑟歌诗的声音,他莞尔笑道:“杀鸡何必用牛刀呢?”学生子游赶紧答道:“以前我听先生说过,’君子学礼乐之道就会爱人,小人学礼乐之道就容易使唤‘。”孔子便说:“弟子们,子游的话是对的,我刚才的话不过是开玩笑罢了。”

更有趣的是,一次孔子去见卫灵公夫人南子,子路知道后不高兴。孔子连忙发誓说:“我若有不当的地方,天厌弃我,天厌弃我。”那种急于表白的样子,活画出一个有血有肉真实丰满的凡夫俗子的孔子形象。

孔子,既是思想上的“圣人”,更是生活中的肉体凡胎,孔子因为他实在的人生,而使他的思想在我们的心中变得可信又可靠。

读一部《论语》,人们可以感到孔子是个思想家、教育家,以及其他什么家,但我们更愿意首先把他看作一个俗人、一个平民、一介布衣。他有常人的喜怒哀乐,还不时地犯点出尔反尔的小错。这不但没影响他思想的伟大,反而增添了他的真实和赤诚。

从童趣到科学

人们经常会提出下面这样的问题:兴趣究竟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其实回答并不困难。经常接触同样的事物,反复置身于同样的环境,自然能够日久生趣了。许多志趣都是从儿时建立起来的,而儿时的志趣有时往往决定一个人日后的成长。

达尔文的成功很大程度上跟家庭因素有关,他的祖父和外祖父都是当时英国知名的人士,祖父是一位博物学家,他对动物、植物、矿物、地质都有很深的研究,同时他还是一位发明家、哲学家、诗人和医生。而外祖父却以研制具有英国独特风格的奶油色瓷器而闻名。

达尔文的父亲在当时是一位有名的医生,19岁时就获得了医学博士学位,母亲虽然出身于名门,但自从嫁给达尔文的父亲以后,便心甘情愿地做起了家庭主妇。达尔文在家排列第五,从小受妈妈的教育很多,妈妈常常带着他和妹妹到河畔散步,让他们接触大自然。

在妈妈的介绍下达尔文知道了大自然里有鲜花、小草、大树、蜻蜓、蜜蜂、蚂蚁……每当他们散完步回到家里以后,妈妈总是会教他们写这些字,渐渐地达尔文对大自然非常的热爱了。

有一天他独自一人躲在自己的屋子里学做捕捉蝴蝶的网子。几个小时后他手里拿着捕网器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哥哥,你这是干什么用的呀?”妹妹问他。“用来捉蝴蝶。”

“这行吗?”

“走,咱们先到花园里去试一试。”

自从有了这个网子以后,达尔文就有事干了,他整天都拿着这个网子在塞文河畔走来走去地捕各种不同的蝴蝶,然后把这些蝴蝶粘贴在一片片的大树叶上,再把叶柄用线捆起来挂在屋子里。

8岁的那一年,父亲把达尔文送进了学校,老师总是教他们读枯燥无味的《圣经》,达尔文对此厌烦极了。于是他给祖父写了一封信,他告诉祖父非常想看他的有关植物和动物的书。达尔文的祖父收到这封信以后,便叫人送了一些书给达尔文,在祖父的支持下达尔文读了许多自然科学的书籍。

因为这些书,达尔文对大自然更是迷恋了,他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去捉昆虫,收集各种各样的矿石。由于对《圣经》不感兴趣,他的学习成绩很差,后来父亲只好把他转到了一所纪律比较严格的文法中学里去读书。

上了中学的达尔文胆子更大了,他常常独自一个人来到森林里听各种鸟儿鸣叫,并且他还把这些鸟的叫声记录了下来。

在文法中学,达尔文的学习成绩仍然不见好转,这时候,父亲决定送他去学医。可是达尔文对医学一点兴趣也没有,他要求父亲送他去学植物学和动物学。懂得医学的父亲没有同意达尔文的要求,1825年,达尔文便离开家乡,进入了爱丁堡大学医学院。

进了医学院的达尔文仍然热爱动植物学,他继续对动植物进行研究。他经常和好朋友们出外旅游,在旅游中他同样忘不了收集大量的标本。在爱丁堡大学里达尔文仍然不好好的学习,他的父亲知道这个消息以后,把达尔文叫回了家,当着兄弟姐妹们的面,生气地教训了达尔文:“你成天游手好闲,东游西逛,你为什么不好好学医,把我这个事业接下来呢?”。

“爸爸,我在学校里一点也不游手好闲,我不管什么时候,都比别的同学忙,我不想学医,那是因为我一点也不喜欢它。”

兄弟姐妹们也七嘴八舌地帮着达尔文说话,父亲没有办法,但也不让步。他给达尔文请来一位家庭老师,让达尔文补习拉丁文,然后准备考剑桥大学的基督学院。因为父亲希望达尔文能选择一个好的职业,以后有较高的收入。

“爸爸,你为什么总让我学自己不感兴趣的东西呢?”“我得对你负责,你现在不听我的,将来会后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