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广播电视台(站)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好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乡镇综合文化工作专职人员,设立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积极引导优秀文化人才向基层流动,对在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志愿者报考文化部门公务员、相关专业研究生实行定向招录。加强市县社科联、文联和作协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支持文化专门人才和民间文化人才队伍发展,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形成专兼职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抓紧充实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文化队伍,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从事基层文化工作,加大选派少数民族地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到省、市机关挂职培养力度。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文化人才培养。高度重视解决民族地区文化人才培养问题,在职称评审、专家培养选拔、岗位设置、考核评奖等方面向民族地区倾斜。
(三)优化文化人才成长环境。加大文化人才培训力度,依托高校、科研机构抓好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搭建文化人才终身学习平台。研究建立体现基层文化工作特点的文化人才评价标准。探索实行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建立省级文化荣誉制度,表彰有杰出贡献的文化人才。深化文化领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人才引进、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高度重视青年文化人才培养。遵循文化产品创作和文化人才成长规律,创造宽松包容、重视人才的良好环境,增强四川文化人才集聚效应。
(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引导文化工作者特别是名家名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责任感,弘扬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努力追求德艺双馨,坚决抵制学术不端、情趣低俗等不良风气。鼓励文化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拜人民为师,了解国情省情,增加基层体验,增进群众感情。文化工作者要相互尊重、平等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健康、和谐奋进的文化发展氛围。
八、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提高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科学化水平
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树立敢于管理、善于管理、科学管理的政治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把握文化发展规律,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提高引领文化科学发展能力。
(一)切实担负起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化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及时认真研究解决文化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牢固树立抓文化就是抓方向、抓发展、抓民生、抓和谐的理念,提高文化发展能力。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尤其是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充实和配强各级文化改革发展职能部门力量。认真做好文化领域知识分子工作,把广大知识分子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好配强文化领域各级领导班子,把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理论水平高、熟悉文化工作、善于驾驭意识形态领域复杂局面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把文化建设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体系。加强和创新基层文化单位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文化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重视和加强文化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发展工作,注重从文化领域优秀人才、先进青年、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培养党员。在全省文化战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党员意识、党性观念教育,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文化改革发展建功立业。各级领导干部应加强文化理论学习和文化问题研究,熟悉四川历史,了解四川文化,提高文化素养,成为引领文化科学发展的行家里手。
(三)健全共同推进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全社会推动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责任,加强对文化领域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联系沟通。文化领域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完成文化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发挥文化建设主力军作用。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调动各部门积极性,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发挥作用,共同推进文化改革发展。推动社科联、文联、作协、记协等文化领域人民团体创新管理体制、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履行好联络协调服务职能,加强行业自律,依法维护文化工作者权益。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四)发挥全省人民群众文化创造积极性。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文化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高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建设水平,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依托重大节庆和各地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积极支持群众依法兴办文化团体,鼓励培育根植群众、服务群众的文化载体和文化样式。深入开展文化调研,及时总结来自基层、源于群众、生动鲜活的文化创新经验,积极推广大众文化优秀成果,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文化创新创造的良好氛围,让蕴藏于人民群众中的文化创造活力得到充分发挥,为文化繁荣发展源源不断地注入生机和活力。
建设与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相适应的文化强省目标催人奋进,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省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宏伟实践中奏响文化建设的奋进凯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四川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而努力奋斗!
关于《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定》的说明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黄新初
2011年11月7日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省委常委会委托,就《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定》的起草工作,向全会作说明。
一、关于全会研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问题的基本考虑
省委常委会决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重点研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定,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四川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从全省大局的战略层面研究部署文化改革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课题,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四川作为文化大省,召开省委全会对我省文化改革发展进行系统部署,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应有之举。起草这个《决定》,就是要为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制定贯彻意见。
第二,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打牢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软实力支撑,需要从全省大局的战略层面研究部署文化改革发展。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既需要狠抓经济建设提升硬实力,也需要狠抓文化建设提升软实力。省委决定召开九届九次全会,体现了新形势下优化四川科学发展布局的鲜明意图。起草这个《决定》,就是要为建设与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相适应的文化强省提供科学系统的行动指南。
第三,切实解决当前我省文化建设的突出问题、顺应四川各族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新期待,需要从全省大局的战略层面研究部署文化改革发展。当前,四川正迎来文化消费的快速升级期,全社会求知求乐求美的愿望空前强烈,但我省文化建设的现实状况与人民群众迅猛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完全适应。解决这一问题,动力在深化文化改革,出路在加快文化发展。省委决定召开九届九次全会,蕴含着进一步增强文化供给力、满足人民群众旺盛精神文化需求的战略考量。起草这个《决定》,就是要针对四川文化建设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综合这几个方面的考虑,省委常委会认为,深入研究我省文化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举措,系统部署文化改革发展工作,对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具有重大意义。参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文件的体裁和主题,同时出于有力推动四川文化建设的目的,省委九届九次全会文件在体裁上采取“决定”这一文种,标题拟定为《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定》。
二、关于《决定》的形成过程和起草原则
《决定》的起草工作,是在省委常委会直接领导下进行的。根据省委安排,成立了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研室和省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文件起草组。省委常委会多次研究起草工作的重大问题,刘奇葆书记亲自审定《决定》的总体思路和文稿大纲,并对文件起草提出重要指导意见。文件形成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调研筹备阶段。从7月中旬起,就启动了全会文件起草的筹备工作。8月中旬到9月底,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共派出九个调研组,深入全省各地开展了历时一个多月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集中调研活动。同时,省文化体制改革办公室还详细收集外省文化建设动态。通过这两方面的筹备工作,起草组进一步摸清了四川文化省情,也为《决定》的草拟提供了有益参照。
第二阶段,是正式起草阶段。在调研筹备的基础上,起草组先按文件板块分头进行了政策梳理和初步起草工作。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后,起草组按照“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人员、封闭办公”的要求,开展了中央全会精神的专题学习,把中央全会精神贯穿到省委《决定》的起草工作之中。在钻深、吃透中央《决定》精神和省委常委会贯彻中央全会精神要求的前提下,起草组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并根据讨论结果形成了《决定》的政策框架和文件初稿。
第三阶段,是征求意见阶段。按照省委常委会对《决定》起草“要集中各方面力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要求,在文件初稿起草完成后,起草组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和召开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了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特别就《决定》涉及的政策措施与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对接。在这期间,省委常委会对《决定》文稿及其说明进行了专题审议,刘奇葆书记还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听取了各民主党派四川省委、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在征求意见时,共收到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提出的意见586条,扣除重复性意见后为357条。起草组在综合考虑和认真研究这些意见的基础上,对文件作出修改119处,形成了报送全会审议的《决定》讨论稿。
在文件形成过程中,起草组努力体现“四个结合”的起草原则:一是《决定》起草既力求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又力求联系四川实际,注重体现文化建设“统一性”与“特色性”的有机结合。二是《决定》起草既坚持从理论层面阐释文化领域的认识问题,又坚持从实践层面拿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注重体现文化建设“理论性”与“操作性”的有机结合。三是《决定》起草既考虑抓紧安排当前文化改革发展的紧迫任务,又考虑对文化发展繁荣的中远期目标作出战略规划,注重体现文化建设“紧迫性”与“长期性”的有机结合。四是《决定》起草既立足“小文化”的领域作出具体的工作部署,又放眼“大文化”的范畴推动文化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注重体现文化建设“狭义性”与“广义性”的有机结合。
三、关于《决定》的总体框架和重点内容
我省《决定》的总体框架,基本比照中央《决定》的体例,但结合四川具体情况也略有调整。全文除引言和结束语外,共计八个部分,分为三大板块。下面,分板块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