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的婚姻,门当户对。她和王廷钧,一个是湖南湘潭厘金局(税务局)总办的女儿,一个是晚清重臣曾国藩的表侄子(王廷钧的父亲王黻臣与曾国藩是表兄弟,当过曾家的账房,后来在镇压太平天国的战争中发了财),他们的结合,在外人看来,更像是强强联手,齐心协力往富贵的路上奔的。王廷钧相貌不俗,白面皮,很少相,一看就是那种可怜巴巴的、温顺的青年,还腼腆有礼,善良民主。从世俗意义上看,秋瑾嫁得不可谓不好。王廷钧给秋瑾提供的,是寻常意义的幸福,那幸福有点温柔,有点麻醉,像一口咬到一颗酥糖,粉红色的甜甜蜜蜜。那幸福不是实现理想的幸福,而是富贵太太的幸福,打打麻将,会会朋友,逛逛街市,扯两匹布面,做一身旗袍,吃喝不愁,快快活活。王廷钧给秋瑾提供的,是白流苏期待的幸福。稳固的婚姻关系,长期的饭票,一个女人守着一个男人过下去,就算世界再变,也总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可秋瑾对这种幸福不满意。刚嫁过去的时候,她嫌他不能与她诗词酬唱,不能满足她精神交流的渴望,秋瑾写信抱怨:“妹如佳偶,互相切磋,此七八年岂不能精进学业?名誉当不致如今日,必当出人头地,为我宗父母兄弟光,奈何遇此比匪无益,而反以终日之气恼伤此脑筋。”能怎么办呢?怪只怪自己没才华,没气性,王廷钧哑口无言,却不知“防微杜渐”。秋瑾渐渐地新潮起来,王廷钧却还是旧的。他们一个上升,一个下沉,一个要做时代潮头的舞者,一个却要老老实实过安稳的日子。家庭对于愈来愈前驱的秋瑾来说,不是一个温暖的庇护所,而是一阙憋闷的鸟笼,纵然金丝做栏,也是无味。1903年,王廷钧捐户部主事,秋瑾随夫进京,视野随之大阔,社交范围也愈来愈广。秋瑾一生挥洒恣意,北京时期是个起首。她心怀民族国家,小小家庭,已经不能满足她。
心中的大志愿,像一个不断胀大的气球,使得家庭的小天地与秋瑾之间,愈来愈不搭配。秋瑾奇装异服。“首髻而足靴,青布之袍,略无脂粉,雇乘街车,跨车辕坐,与车夫并,手一卷书”,丝毫不符合官宦女眷典雅庄重,笑不露齿,行不动裙的标准。她还女扮男装携小厮去戏园子看戏,令王廷钧成为京城笑柄。秋瑾不打扫卫生,友人来访,她家里“书架上胡乱地放着书籍和衣服,瓜子皮、果皮撒在屋角里,发出一股异臭,并不很清洁”,不大“主内”。秋瑾不满足家庭稳定,在和友人谈起自己的家庭时,她甚至说:“我的家庭太和睦了,我对这种和睦总觉得有所不满足。”“我希望我丈夫强暴一些,强暴地压迫我,这样我才能鼓起勇气来和男人抗争。”的确,秋瑾总在反抗着些什么。她一度爱穿男装,以此反抗男性的压迫,只是她的方式,不是立足女性本身,而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把自己男性化,她要比男人还要强。秋瑾反抗统治者,同样也用最极端的方式,刺杀。女侠的天空,向来凛冽。最难忘秋瑾的一张相片,画面中,她穿着厚重的衣服,面色端凝,很有种大义凛然,最触目的是她右手握着的尖刀,白白的刀刃,刚烈,不由分说。
王廷钧面对这样一个秋瑾,先是忍耐,然后,唯有成全,她不是跟他看细水长流的女人,她有她追求的天地。他们婚姻的破裂,不是简单地像坊间认为的“家庭暴力”,而是两人在思想上渐行渐远。王廷钧愿意做一个普通的温柔的男子,秋瑾却是个刚烈的女子,或许放手,才是最好的结局。据说,当年秋瑾要东渡日本留学,还是王廷钧帮秋瑾求情,才得以应允。此前,王廷钧为了挽回秋瑾的心,陪她逛街、看戏、买字画,但全没用。1907年秋瑾回国后,从事革命工作,需要大量资金,也是王家慷慨解囊相助。王家出钱,是希望秋瑾回心转意,跟随丈夫,照顾儿女,可这哪里是秋瑾的志向。一片天空,被秋瑾用尖刀划开,破成两半,互不粘连,从此,你走你的,我走我的。秋瑾爱佩刀,善饮酒,可刀与酒,终究不是女儿家善用之物。秋瑾把自己的名字改为竞雄。她一辈子不愿“雌伏”。王廷钧则是秋瑾高大形象背后一个孤独的影子。1907年,秋瑾英勇就义。据史料记载:秋瑾死后,王廷钧遭大故,奉汤药数月,哀伤过度,体渐消瘦……病延两载,遂不起,年30岁,葬潭邑三都四甲叶子塘巳山亥向。秋瑾和王廷钧一度合葬。后来,秋瑾的遗骨改迁杭州外西湖西泠桥畔。他们生前仳离,死后,也终究没能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