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觉得前半句很对。历史关乎记忆,更关乎身份、坐标和走向。拒绝遗忘,做一个有记忆和身世感的人,非常非常重要。它打通了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关系,否则我们就是“横空出世”的一代,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视野里只有树叶、不见森林,只滞留在当代截面上,像时间的弃儿,像个白痴,也确有沦为白痴的危险。这是很可怜、很危险的。
而他的后半句,我认为是个假说,或者说反应过度。现在的历史是粗糙得要命,不存在太仔细引发的问题。
由于正史一直为权力掌控,禁区和天窗太多,所以,指桑骂槐、含沙射影的江湖野志、鬼怪小说才开始汹涌。通常提历史,我们马上想到史书,其实应加上民间所有的竹简和纸片才够。古人比今人有才情,有着旺盛而诡异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就是被“文字狱”给逼的,都使劲往旮旯里走,就有了极致。没这种逼迫,说不定没有《聊斋》《西游记》《红楼梦》。
如今,在记录和还原历史上,无论内容还是手段、工具都大大丰富了。
内容上,除了对官方档案一如既往的窥视,人们越来越意识到民间纪事、个体记忆的珍贵和重要,这是对的,历史不仅是政治史、斗争史、制度史,还是生活史、文化史、民俗史和心灵史。传统史书多用断代,以朝代和权力周期为单元,基本属政治编年史,这种史学价值观,政治资源比例过大,尤其用在教育上,我觉得值得商榷,它会让孩子的政治思维和权力性格过度发育,应有别的思路和线索加入进来,比如文化、自然、经济、民生、习俗、艺术等视角。我一直有个观点:政治功能太突出的时代,绝不是个好时代。我不希望未来社会仍由坚硬的政治来主导和引领,更不希望未来的孩子过分倚重政治、仰望政治,他们应有天真一点的生活理想和日常内容。政治是天真的最大敌人,中国人的政治肌肉已过于发达,斗争哲学严重过剩,消耗了这个民族太大的体力,浪费了太多感情和心智。当然,我指的不是现在这一代孩子,他们的任务其实很重,因为昨天的历史还没结束,要搬开和移走的东西还很多,过早和过度的天真反而无法实现天真。
除了内容开始丰富,在搜觅和储存历史的方式上,伴随网络、纪录片和“口述体”的兴起,人们对记忆的安置空间、传播途径和安全系数都充满信心。但最重要的一点别忽略:人。人是历史最重要的载体,是活的档案。早在上世纪末,学界就大声疾呼“抢救历史”,趁很多长者古稀之年抓紧留下一些东西。近年“口述学”“口述回忆录”“口述电视片”兴起,目标人群即重要事件的见证人和信息掌握者。呼声是发出了,可惜回音微弱,很多被期待者选择了缄默,然后无声地远去。
很多历史即这样被带走了。
8、知情权:没准备好就收到的上帝礼物
问:寻求真相和全貌不仅是史家的兴趣,它对时代进步、对人类文明如此重要,那么,除了民间探秘和机遇性的获得,有没有其他更好的方式?比如政府该做什么?西方是怎么做的?
答:公共信息的透明,历史真相的公开,不仅重要,而且神圣。
说它重要,因为人类要想纠错,须先知错,先清楚发生了什么,究竟怎么回事,某事件的来龙去脉,某政策的讨论、投票和出笼细节。称其神圣,是因为公开事实,这涉及人的一项神圣权利:知情权。既然人民是历史创造者,是历史主人,那主人总要了解自家的事吧,再隐私也不能回避主人啊。
“知情权”的提出和司法确认,我觉得是件很伟大的事。
“知情权”作为一个特定概念,最早提出者是美联社一位编辑,叫肯特·库珀,1945年初他在一篇文章中呼吁,公民应享有更广泛的知情权,原话是:“不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在一个国家乃至世界上便无政治自由可言。”其实,再往前追溯,“知情”的重要性早早就被留意到了,美国第4任总统、《权利法案》起草人詹姆斯·麦迪逊在1822年的一封信中写道:“民治政府如不为大众洞开知情之门,或知情之途付诸阙如,终将以丑闻收场,或以悲剧告终。知情将永远支配不知情,当家做主之民众必须以知情赋予的力量武装自己。”
信息自由对于民主的意义,在欧洲被重视得更早。瑞典于1776七六年即颁布《信息自由法》,是第一个通过这类法律的国家。迄今,全世界约有80多个国家有类似法律。近年中国也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所以我说,“知情权”是开启历史之门的一把最现代、最先进的钥匙,而且是一把法律钥匙,意义重大。
但在任何国家,知情权对政府信息的诉求,都对权力构成了挑战,两者堪称天敌。有个例子,英国实施《信息自由法》很晚,一直拖到了2000年,刚一问世,从事调查性报道的记者希瑟·布鲁克就获得了英国议员申报开支的信息,在媒体公开后,舆论哗然,导致下议院议长及一些议员辞职。即便在人权成就颇高的美国,信息公开的司法实践也不顺利,在肯特·库珀提出“知情权”概念后,经公众和新闻界十多年努力,美国的《信息自由法》才于1966年正式颁布,之后也走得磕磕绊绊,动辄会遇到“国家尊严”“政务机密”“公共安全”的搪塞和各种限制条例的阻挠,尤其“冷战”期间,美国政府对信息流通的戒备和防范尤为严重。在克林顿和小布什执政时期,多次以“国家安全”为由,拒绝公开含“冷战”档案在内的众多本该按期解密的文件,使其尘封至今。正鉴于这样的背景,奥巴马就职第二天即发布了一份备忘录,称“《信息自由法》应以一个明确的观念为前提:只要存在疑虑,即须公之于众”。政府信息公开化遂成了奥巴马的施政宣言之一,为此他承诺建立“国家解密中心”,通过改变密级规则,使联邦政府的秘密大幅减少。但承诺归承诺,除情报部门的反对,奥巴马本人的态度也开始暧昧,不久前在美军虐俘照片一事上,他就趋于保守,甚至下令阻挠。
在所谓的“国家安全”和“知情权”之间找到平衡,不是件容易的事。知情权的司法确立只是起点,接下来的关键是由这部法你能获取什么,就像我们到图书馆去借资料,可对方告诉你这不能借那不能借,限制太多,一切形同虚设。这场博弈的艰难和耗时,一点不亚于最初的立法追求。而在我们这边,让权力妥协的难度就更大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颁布,从制度象征性上看,是个巨大进步,但就实体而言,它涉及的范围显小,文本有不少含混和模糊,限制较多,所以几年来,实践的主体多为地方政府部门,公民主动申请且成功的个案并不多。比如深圳、辽宁、河北等地都有公民申请公开地方政府的公务开支和招待费,多被以“没有先例”为由拒绝。
公众没那个信心,权力没那个习惯,都没准备好。
9、道德:一个最让人伤心的词
问:什么是道德?您怎么看当下的道德状况和道德环境?
答:在我看来,道德就是人们试图规避人性弱点的一种契约、一种共识、一种集体文化的选择,它是保障良好生活秩序、追求共同体利益的一种力量。
当代中国,道德恰恰是最让人伤心的一个词。中国迎来了道德最弱化、被怀疑程度最深的渊谷时期。道德不是无条件的,不像天性一样自行运转、须臾不离。它犹如蘑菇的繁殖,对空间、温度和壤情要求甚严。一般说来,道德的被调动、被激活,它的蓬蓬勃勃,需要两种酵母——
一种是消极的,即“怕”,即心灵敬畏。人由于敬畏而听从道德的暗示和指引,明显的即宗教禁忌,教义里告诉你不能这样那样,应如何如何。但中国没有本土宗教资源,外来者又面临水土不服、能量流失、实体异化、政治阻挠等问题,再加上唯物论的教唆,更铸就了中国人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而民俗禁忌和乡村规约,权威性不够,统治力弱,一遇“移风易俗”即溃败了。
另一种是积极的,即“爱”。爱能滋养人的精神体质,让人内心有光,持有并依循道德。但爱在当代遇到了大麻烦,因为爱是滋生的,属于变量,心是爱的孵化器和子宫,它不像宗教那样借外界的精神权威予以辅佐,有人说爱是本能,但别忘了,人除了爱的本能,还有其他本能,包括自私和邪恶。那么,究竟哪种本能占上风且稳定地释放行为能量呢?取决于环境!爱需要饵料,需要召唤,需要外部空间与之呼应、彼此印证,爱不可能一直孤独而执着地存在,爱的敌人太多了,环境随时可动摇它、否决它。一个原本天真烂漫、性格活泼的孩子为何在大学校园里自杀了?在很多犯罪者陈述中,我们都可听到他对生存空间和游戏规则的否定,像马加爵,他曾经是有爱的,但环境不支持甚至伤害这种爱,于是他就放弃了,弃之若敝屣,毫无眷恋。
无疑,“爱”在当代遇到了空前危机。危机的特征之一,就是我们内心热爱世界、热爱生活、热爱人群的依据和理由正在减少。越来越多的自杀现象即说明这点。10年前,我写过一篇文章,《依据不足的热爱生活》,即表达了这种担忧,现在看,“依据”被削减得更严重了。爱,最初往往不需要理由,但后来就需要底气和薪柴了,需要逻辑的支持和理性的维系。我想,在这些“依据”中,重要的应有这么几项:社会肌体的健康(包括制度的完善、权力的清洁、法律的有效和公正),游戏规则和竞争机制的公正(包括社会资源和收入分配的合理、人生机会的平等、命运能量的均衡),人际间的和谐与民间信任文化,乃至良好的自然生态等。如此,我们才有理由深爱这个时代。当环境一团糟:官商勾结,权力寻租,执法不公,投机者致富,骗子得逞,潜规则代替规则,恶霸横行,正义缺席,人人自危,到处是黑色和灰色……一个人还能在“热爱生活”的位置上挺立多久?除非他是个塑像,或被催眠了。
你看报纸电视广播天天提醒什么?如何防骗!我们的手机每天收到多少垃圾短信?造假证的小广告哪儿没有?这个时代谁在暴富?官员,骗子,投机者,黑心者!人人都是受害者或潜在受害者,怀疑大于信任,从恨贪官奸商到妒羡对方……当坚硬的事实和所有迹象联合起来,共同蚕食、粉碎你内心那点温柔、纯真和幻想——爱也就没空间了,体内没有,体外也没有,更无法实现循环和回收。在“爱”这一点上,你找不到伙伴和组织,找不到声援者和拉拉队,怎么办?
我做新闻,每逢个体悲剧发生,比如云南马加爵案、上海杨佳案、北科大学生抢银行案……我都不由自主想起一部电视剧的名字:《我本善良》。我都在想,一个人心中爱的能量是怎样一点点流失,然后向对立面恶性转化的?在善良出走之前,在爱的储蓄将尽、被宣布贬值前,我们这个生存共同体有多少事可做——应该做、必须做——而没做啊!
10、《感动中国》:低效的道德动员
问:在很多国家,都没发生过诸如“感动德国”“感动俄罗斯”“感动美国”这样的道德评选,今天我看到《感动中国》又在投票了,您怎么看?
答:《感动中国》的理念和逻辑沿袭了传统的表彰文化,但它在技术上有突破和改进。它用了“感动”一词,这个词相对温和、平民化、人性化,不“左”;但后面的词又出了问题,“中国”,这么大的词,和960万平方公里一样大,又露出了“我代表人民”的政治自负和高端姿态,又“左”回去了。未经授权,你怎么能覆盖那么多人头呢?怎么能租用那么多同胞的感情呢?
这档节目我参与过,有一届曾邀我为人物短片写评语,所以我认真打量过它。从技术角度讲,这是个不错的栏目,尤其它的早期,还相对纯粹。但即便节目是成功的,于社会也是个悲哀,因为道德的收视率和知名度越高,越证明中国处于道德最贫困之时。弘扬道德即让道德陷入尴尬,当一个时代需要大张旗鼓地托举道德、把有限的道德个案视若民族瑰宝的时候,也就很可怜了,先不说对不对,而是可怜。许多很寻常的小事,比如伺候老人、勤工俭学照顾妹妹、欠债还钱,竟然惊动了国家……人物本身没错,值得尊重,但那个表彰错了,它把一件朴素的事诠释错了、注解错了,把正常给隆重地异常了。这说明什么?说明道德已成我们最稀缺、最紧俏的资源。在欧美和澳洲,每个人都会去做义工、做慈善,一生去做,没有谁悄悄统计你、拍摄你、事后表彰你,因为做好事是信仰驱动和自我选择,你本来就是心灵和精神的受益者,你已得到了该得到的。除了上帝留意你,没人留意,更何况也没有这种由国家宣传机器担纲的表彰系统。人家的做法是去榜样化,咱们相反,急需道德明星和偶像以刺激麻痹的社会心脏。比尔·盖茨和巴菲特几乎把家底都捐了,也没人表彰他,甚至议论都很少,因为他做的事每个人都在做,区别只是数目。为什么我们需要事迹教育呢?没别的东西,穷啊,就靠它了。一个中国人做好事,若这件事始终被埋没,甚至被误解的话,那他就会做价值重估,想这样做值不值当。记得我小时候,小学几年级吧,就干过一件事,先把一枚硬币偷偷扔地上,然后当伙伴的面捡起来,从而完成一次众目睽睽下的“拾金不昧”,攒积分评三好学生啊。
另外,道德评奖本身也是滑稽的,对道德你怎么能评价它的量级呢?怎么能分出大小呢?纯粹的道德一定是朴素的,默默无闻的,是拒绝这样一个价值评估体系的。近年来,各地效仿央视,纷纷出台“感动城市”(城市有级别,推手有级别,事迹也随之有了级别),很多大中小学还搞起了“道德银行”“道德档案”“道德学历”……其实都在印证一个眼前的悲剧,即道德的大溃败、大缺失,情急之下,各种失态和变形的动作就出笼了。
假如你问我央视这台秀是不是完全错了、毫无意义,我觉得不是,它终究会被淘汰,但不是现在,时机不对。其实它算“应运而生”,它和中国现实是匹配的,除了符号意义,它也有部分积极的社会意义。在一个没有信仰和宗教传统的国家,怎么才能缔结道德资源呢?有限的道德资源又怎么流通?我们有个现成的工具:权力表彰!古代帝王用,乡绅社会用,1949年后用得更频繁更顺手。中国人的道德生活太依赖一种强大的社会示范和榜样力量了,比如拾金不昧、欠债还钱,除了表彰,我们没别的手段以证明你是对的、你这样做生活会答谢你、命运会回报你,当众人都在好奇地观望做好人的结果时,表彰的出场,尤其权力做推手的表彰就显得极重要,它既能回答和命运道路相关的疑问,更激励你的今后、策动周围的效仿……尤其实用主义的当下,这种演示更加有效,比如一个人入选了《感动中国》,按世俗游戏原理,这个人的生活将就此改变,作为道德明星,他会赢得很多社会回报:知名度、羡慕和尊重、职业机遇、地方政府的眷顾和优待,甚有委员代表之类的头衔……若不出意外,他可享受几十年有形无形的“不平凡”——这就给社会输送一个信息:好人不白做!好人有好报!好人一生平安!这些民间俚语和口头禅才真正显示了因果力量。别小看这些句子,几千年来,它们可是深受迷信的命运公式,若公式失灵、大面积不成立了,大家就会集体投靠另一方,沿反向逻辑滑下去。为德者申请一份殊遇,对“善恶有报”的国人心理来说,也算一种应验和抚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