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理想的爱情本身并没有错,错在事实已经证明这种理想的爱情在他们夫妻之间并不成立的时候,却仍然不顾客观实际,仍然抱定这种理想。当自己得不到丈夫应有的体贴关爱的时候;为了达成这种理想的美满,她以更加谦卑的方式,以对丈夫更大更多的付出的方式,妄图“感化”他,进而获得丈夫对自己的温存与体贴。当她长年累月这样做而不能“感化”她的丈夫的时候,她便萌发了轻生的念头。从追求理想美满的爱情到试图轻生,这种情感变化,其实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她之所以对他的丈夫“变本加厉”的付出,未必是由衷的无限钟爱她的丈夫,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达成固有的理想主义的婚姻梦想。当她的这种理想遭遇严重挫折之后,她开始恨自己,恨自己如此窝囊,恨自己如此无能……于是她开始折磨自己、麻醉自己,想着醉死也是“轰轰烈烈”等等。
如果她能够回到现实,明白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包括她的丈夫也是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有缺点错误甚至有不良性情的人,她与这样的人之间不可能建立一种柏拉图式理想主义的爱情生活关系,而她必须面对这样一个人,适应这个人,并且相信今生今世她无法在这个人的身上获得比较理想的幸福,而不要对这个男人企求更多,或许她的心灵会安宁下来,也不必以更加谦卑的方式和以对丈夫更大更多的付出、生怕出错、神经高度紧张的方式来虐待自己,而避免自己给自己过意不去。
由于她对爱情理想主义的追求,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她对丈夫的期望值过高,这种过高的期望值可能会导致她在有意无意之间过高要求她的丈夫,可能会导致她用放大镜去看她的丈夫,甚至用小说中塑造的理想丈夫的标准和她的丈夫作比较,这也可能会加重她的失望与悲伤。
她的这种走极端的情感心理是非常危险的,它的恶化发展的结局可能有两种:一种是自杀,一种是杀夫。因为恨自己,最终可能会导致自杀;因为恨自己转而恨自己的丈夫,因为恨丈夫而最终导致杀夫——杀掉这个我的“痛苦之源”。
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情杀”的事例是时有发生的,而这一切,都是人性情感心理走极端的一种结果。
走极端的人性情感心理几乎存在于现实社会中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我们需要的,是用健康的心理去替代它,用自我分析去认识它,用实事求是去面对它,用宽阔的胸襟去化解它。
(三)、在行为表现方面走极端
人性的许多对立的情感,在一定条件下人性之所以有走极端的心理和行为,在于特定的人处于有着“极端”和矛盾的社会存在和宇宙存在。
人性生存的社会是极端和矛盾的社会,人性生存的自然界是矛盾、对立的自然界,用中国道家的说法,是阴阳太极的世界。但是,这仅仅是造成人性走极端心理的客观原因。造成人性走极端心理的主观原因,就是人性自我对这种极端的、矛盾的生存世界的沉迷和缺乏智慧的不能超越。
每个人都潜在或显在地有着走极端的心理,存在的只是程度不同的差别而已。
中国古代有一个叫做宋襄公的国君,他非常讲究仁义,一次在与敌人交战的时候,他一定要等到敌人做好了充分准备以后才开始战斗,其结果是被敌方打得大败。毛泽东说:“我们不做宋襄公,不要他那样蠢猪似的仁义道德”(——《论持久战》)。宋襄公的行为,其实不是仁义道德,而是走了仁义道德的极端,是彻头彻尾的愚蠢,是一种彻头彻尾的作茧自缚,是用自己信仰的极端化、极端化的错误信仰葬送自己、葬送自己国家民族利益的愚蠢行为。
中国古代另有“农夫怜惜毒蛇”的故事。这位农夫,也是非常仁慈,看到冻僵的蛇,他心生怜悯,于是把它放在自己的怀里,其结果是被这苏醒以后的毒蛇要了性命。
一个人原来不信佛教,信了佛教以后,成天考虑的是我今天杀生没有,那只小虫是否被我杀了……整个人简直成了东郭先生。而自己应该为家庭、社会、国家所应尽的责任却被忘了!更有甚者,成天妄想着世界末日的来临,妄想着世界末日来临之后,自己能够到天堂或西方极乐世界去享福。佛教有讲放下、放下万缘、放下我执,但这样的信佛人在表面放下的内在,却抓起了一个最大的我、抓住了一个最大的我执不放。这样学佛,成天只考虑自己,实质上是一种极端的自私自利,又焉得是佛菩萨的胸襟,又焉得成为其所信仰的佛菩萨,又焉得能够到达“彼岸”!——这样学佛,是货真价实的走火入魔!
中国传统宗教,特别是佛教的一个重大特色,就是主张因果报应说,如果我们把这种说法推向极端,把它极端化地运用于指导我们的生活实践活动,我们同样会走火入魔,同样会作茧自缚,同样会把自己变为任骗子宰割的羔羊而不自知。一切都是因果,那么对于毁你家园、杀害你父母的人,你不应当恨他,你还应当感谢他,因为他是在履行因果,是替天行道,是在为你和你父母消孽,你除了感恩戴德,最好你也主动上前引颈就戮。
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这种道理不仅早已为东西方先哲、智者们所认同,而且也符合现代科学和自然法则,并且是辩证法和逻辑学所认同的,比如黑格尔说“:有生即有死,简单的原因,即在于生命中就含有死亡的种子”(《小逻辑》)——这种关于事物因果关系的论断就是准确的,合乎客观事物的变化规律的。但有一种走偏激的因果理论,它无视因果的时空联系,把因果的演变过程从现实中抽去,而把它变成仅仅是超现实的,或在现实中不会产生因果联系的东西,这就是走极端,是非常偏激的,这本身就是邪知邪见。
由于人性自我的懒惰、胆怯、自私、贪婪、愚昧这些现实的人性人格因素的一面而招致贫困、无所作为、被人欺负,被人看不起,终至一事无成而碌碌一生,却偏要被说成是由于“前世”的某种缘故,使人对现实视而不见,让人以为现实中没有因果关系;一方面大讲因果,另一方面又把因果原理排除于现实之外,把它限定在“过去世”和“未来世”,好像现实生活中就没有因果原理,没有自然法则,把现实的因果变成是超现实的因果——这就是走极端的、偏激的邪知邪见。
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这是很说明问题的。我们不正视现实,便必然否定现实,从而否定现实生活中真真切切存在的因果现象和因果关系。
相信这种走极端的、偏激的邪知邪见,这本身就是遭惹灾祸的根源、因。
这种行为不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不是对于正义的捍卫,而是对于邪恶和灾祸的召唤和认可。
这种偏激的极端化的理解和运用,其实是放弃人性自我对自我的反省、反思,是放弃人性自我对自我的不良道德和品质的认知和修正,是抹杀人性自我智慧不足的事实,是否定人性自我所具有的主观能动性,最终是使人性自我囿于自欺、他欺的牢笼。
按照这种走极端的、偏激的邪知邪见,你也可以去为非作歹,残害他人,你也可以把你的这种行为理解为你之所以有这种冲动和行为,是因为被你残害的人曾经残害过你,你不外是因为宇宙的因果法则的关系,因为机缘成熟,决定了你今天的这种念头、冲动和行为——你何罪之有!
《金刚经》云:说x,即非x,是名x。同理:说因果,即非因果,是名因果。因果关系的真相和因果的本质,我们并没有搞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相信滥用的因果说法,受害的只是我们自己。这样的学佛人,忘记了他们耳熟能详的一句警言——“活在当下”,而是活在颠倒与梦想之中。
中国传统文化为什么在传承和实践的过程中不断蜕变,其中的一项重要原因,就是把她偏激化、极端化。真理越过一步,就会成为谬误;要想断送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简单的方法,就是把她片面化地推向极端。
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推向极端,就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灭亡,但同时就是邪文化、魔文化的新生;这种新生,正好为我们打造了一副非常精美的、美轮美奂的精神枷锁和脚镣手铐,让我们如同吃了蒙汗药或吸了精炼毒品一般如痴如醉、麻木不仁,甚至任人宰割而自得其乐。
马克思说:“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许多宗教信徒心里对于这种说法可能不服气,但是不幸的是,从事实来看,宗教在很大程度上确实已经沦为麻醉人们的鸦片。这是我们在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时候,在学佛或学其他一切什么的时候,必须要高度警惕的事情。
当国家民族遭受危难的时候,当国家民族遭受外来侵略的时候,你是选择伸出援助之手,选择拿起武器奋起反击,还是选择只关心自己的个人命运,在一旁偷食精神鸦片,极端自私自利地发作自己的妄想症,这是检验一个人精神正不正常,有没有良知和道德的试金石。
鸦片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让人生活在不切实际的幻想、空想之中,使自己解除警惕,消除抵御能力,从而为他人所利用、所奴役甚至所宰割。
对所谓“是真修行人,不见众生过”(——《坛经》)在传承上和实践上的滥用,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根据《坛经》记载,“是真修行人,不见众生过”这句话是六祖慧能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特定的场合,针对特定的对象所进行的特定的说法,这是一个大前提;如果我们抛开了这个大前提而只抓住这句话不放,我们就可能会造成对它的精神实质的歪曲和滥用。
——靠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创造财富、享受人生,这在一般意义上被公认为是道德的,但这种要求却不能用在婴儿的身上,婴儿还得依赖母亲的乳汁、享受现成;
——一个六亲不分、爹娘不认、法律无知的人,他首先需要的是能够分六亲、认爹娘、知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