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就是沿街乞讨者,看起来很丢面子,实际上不用一点成本便能得到大把的钱。这是最合算的生意。
我们在发家之前,也要有一些乞丐精神,运用得好,照样财源滚滚,像那些聪明的乞丐一样无本万利。
在法国就有一个名叫巴利斯的孤儿,他一生靠行乞为生,不但活得很好,而且干得十分出色。到了50岁,他竟然靠行乞而致富,跻身法国十大富翁之林。
巴利斯把行乞当做企业来经营,他认为行乞是全世界最值得经营的行业,因为行乞不需任何资本,也不需要付任何税金,更不需担任何的风险,无本而利厚,稳赚不赔。
一般人卖东西,都需要一套推销的技巧,行乞则无任何东西可卖,却要顾客心甘情愿地掏腰包,这就依赖卓越的乞讨术了。巴利斯出版一本行乞的书,里面教人如何化装,如何装出可怜的表情,乞讨合适的时机,行乞的技术等。
当巴利斯运用上述的技巧赚到别人的钱时,他的内心是否感到羞愧与自卑呢?没有,他非但不认为行乞是卑贱的行业,反而认为它能给别人幸福与快乐,所以当它是一种很有意义的工作。
巴利斯认为,有钱人不一定觉得自己幸福,因为他会碰到比他更有钱的人,只有他看到那些穷困的乞丐时,才会觉得自己多么幸福。《圣经》上写着——施比受有福,他一生行乞立志当一名“受者”,提供别人“施”的机会,别人看他可怜,怜悯之心大发,心甘情愿地给钱而得到“施”的快乐。他终生提供幸福与快乐给别人,所以自认这是一件了不起的工作。
会赚钱的人,丝毫也不会为乞讨而感到不好意思,相反却感到幸福,这就是讲出了一个赚钱的诀窍,只要有钱赚,什么都可以去做,即使是沿街乞讨也没关系。
应用乞丐精神有两方面,一是创办公司时没有钱,就向亲戚朋友借,只要能沾上边的人,你就拼命套近乎,亲上加亲,连讨带赖,多方筹集资金;二是刚办公司时没有钱或钱不多,你向那些有钱的老板求救,装出可怜相,吹捧他们几句,再显示自己的贫穷与渺小,让他们发善心,施舍几个钱;三是自己实力雄厚,也假装钱不够,就像那些有钱的“乞丐”每次乞讨时又要穿上破衣服那样,装得越像,得到的钱越多,钱多也就好办事了,这样生意也就越做越大。所以开始时如果底子不够,尽管拿出一点乞丐精神,打打有钱人的主意,敲敲亲戚朋友的“竹杠”,先积累一个家底,随之而来的就是大把的钱财。
§§第十五章 天下之财为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