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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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界

道有法,法有通,通之其则,则为定也。界生。

道法曰:道于天,则为天道;道于世,则为世道;道于人,则为人道;道于地,则为地道;道于公,则为公道;道于正,则为正道;道于孝,则为孝道;道于仁,则为仁道;道于国,则为国道。类道界分,如也!

道有成,各系有分。相之较,通之以用效以道庸;分之以隔道之以屑。

道之有为以成之有分,密而有别。则道法玄也!

译文

道是有法的,法是相通的,相通的法是有原则,而这些有原则的东西就被定了下来。定下来的东西就形成了‘界’。

道法的真正意义是:道应用于天,则为天道;道应用于这个世界,则为世道;道应用于人,则为人道;道应用于大地,则为地道;道应用于公正方面,则为公道;道应用于正义,则为正道;道应用于孝礼,则为孝道;道应用仁义,则为仁道;道应用于国家,则为国道。关于这些道的区分,只不过是举了一些例子而已。

依照道的法则成就了道的效应,道之中各个有着界的体系是有区分的。把它们拿来比较,能把它们串联在一起的是道的‘功劳’作用,也就是法的踪迹;而它们有所区别的就是道的‘屏蔽’效果,这就是法的作用了。

道的‘作为’是以那些成果的对比区分来体现的,紧密却又有区别。这就是道法的玄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