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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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法乘

道法之中,有识有知。

认者为一,识知为二。

认与识知同步。规道。

世道之中有形,有喻。

喻世多事者,为人迷。

以道法注释,同三相。

三相又两向,同深广。

三相同深广,案和形。

综三相之因,标和构。

标案所规,有之所缚。规定所明,案例所清。精细所则,是乃所对。对之所应,应之所锁。此等相对,莫可活用。不为广,标案之缺。

标案法赋,知法而用。不归标案,脱缚而法。唯法而用,唯目而达。法行所依,以成为绕。此等应对,法上活用。行之广,不拘常理。

白话文

在道法的运用中,是有认识和认知这两个概念的。

认是认识和认知的首要概念,识别和知道是认识认知的进阶的第二个概念。

认与识别和知道同步的话。都是要归于道法中的。

在这个世界中有些事情人是看得见说的清楚的,又有些事情是人们不知道说不明白的。

那些说不明白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中是有很多的,都是成为了人们司空见惯不清楚的事情。

用道法来解释的话,就是道法三相的定义。

三相的运用又有两个方向的应用,就是知识的精深和宽广方面。

道法三相的深广的运用,形成了案例和行为的区分。

综合三相所有的因素来区分定义的话,就是标案的规定和行为的构成这两个因素。

法则

标案的规定,是有所束缚的。规定是明白的,案例的条例条款是清楚的。越是精细的规定越是体现了原则的作用,这些规定是有所相对的。有相对自然有相对应的事物,这两者就会被锁定。相对的关系就产生了,而这个相对的关系是不能乱用的。越是惊喜规定的东西也是体现了规定的狭隘的一面,不能活用就是标案法则的一个缺点。

标案的规定是有一定的方式方法的体现的,这个方式方法就成为我们所用的东西。脱离标案的规定形式,隔离标案的条款活用它的法则。以法则的方式方法来运用,以目的的达成为主要。行为的构成是按照得来的方式方法的运用,以完成目标为首要。行为的准则是用来应对各种出现的情况的,这种方法是活用的表现。行为取用的方式方法是非常广泛的,所以这种人的行为就不拘于常人不被常人所理解。

解释:第一排讲的是道法认识和认知的两个概念。

第二排讲的是认和识别知道的关系和在道法中的层次定义。

第三排讲的是认和识别知道属于道法。

第四排讲的世道中人的区分有能分辨理解的和不能分别理解的。

第五排讲的是时间不明白的事情很多。

第六排讲的是道法三相是可以解释这些问题的。

第七排讲的是三相的运用方向也是一个因素。

第八排讲的是三相具体法则形成的案例和行为方式。

第九排讲的是用三相的方式方法来定义的就是标案和行为构成的这两个因素。

法则

第一段讲的是标案法则好处和坏处。

第二段讲的是行为构成的目的唯一性和行为方式方法的广泛行。

总结:‘标案’和‘行为构成’原本是另外出书的。名字为‘条件分析法和行为构成法’。想到是属于道论书中的就归纳到了这本书里面。标案就是成文规定,行为构成就是目的的达成过程。标案和行为构成造就了社会上两种人的成功和失败。第一种就是以标案为守的执行者,什么都是按照书上的和教学上或其它经验的去做。这种事情有好处也有坏处。好的书自然会给人好的人生。但是,书写得不好被误导了怎么办?而且,上面也说过越好的书对人的束缚性就越大。人就会越死板。第二种人就是以达成目的为主要只需要达成目的不被书面上的东西给束缚的一种‘自由人’。这种人游离在法则之外,只认能达成方式方法的目的。这种人的行为和思想就和常人不一样。做法和想法自然也就和常人不一样。在这个社会中,大部分人都是第一种。极少部分是第二种。我就是第二种。但是本人正在朝第三种人出发。第三种人会在以后的文章中告知大家。凡事都有两面性。自由人脱离法则自然就不得到法则的好处。越是死板的人,他的固执和经验给他的生活是成功还是失败就无法定论。

行为构成分两种,一种是有意而为;一种是无意而为。有意的是自己按照自己的意愿付诸于行动,无意的就是个人的行为符合达成某种事实的规律而导致自己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