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上司发脾气的正确态度是:只要上司不是有意侮辱人格,或故意找岔子,你应该以忍让为上。
特别是当员工在工作上出了差错,上司为此发脾气时,你不仅应该忍耐,而且应主动表示认错或道歉。因为,事实证明,纠正一个人的错误的最好方法,与其说是和风细雨,不如说是适当地发点脾气,只要不超分寸,后者的教育效果往往优于前者。
因此,对待上司因工作问题发脾气的正确态度是忍耐、自我反省、总结教训。
假如在上司发脾气时,你认为自己受到了委屈,也不应该当场顶撞和对抗,同样应该忍耐,不同的是,你可等上司冷静之后再向其做解释。当然,这是指比较重大的事情,对于一些不涉及切身利益和个人尊严的小事情,你则大可不必与上司斤斤计较。
当然,对于那些品质恶劣、视员工为奴隶,动辄以发脾气来压服下属的上司,笔者并不提倡逆来顺受。具体的处理方法有三:一是“绵里藏针”。即你可采取比较温和的态度,强硬的措辞,向上司表示反抗,比如,你可用和蔼的语气,向上司说出一些有分量的话。二是“旁敲侧击”。即你可以采用“借喻”“比喻”“暗喻”的手法,向上司表示反抗。三是“针锋相对”。对于低素质的上司,你不必过于忍让。“针锋相对”往往能使对方的行为有所收敛,但是必须注意有理、有利、有节,不可随意扩大矛盾。
巧妙地对待领导的过错
对领导下达的正确而合理的指示,当然要认真及时地执行,但领导也是普通的人,有时可能会下达不恰当的甚至完全错误的指示。作为直接受其领导的下属,你该怎么办呢?
(1)暗示法
接到不恰当的指示时,你觉得不能执行或无法执行,可先给领导以某种暗示,让其悟到自己的指示不甚恰当。有些指示不恰当,不是因为领导素质差、水平低,而是没考虑周全,或是只看到了事物的表象,忽略了事物的本质。你稍加暗示,他可能就会马上意识到。
(2)推辞法
对领导不恰当的指示,有的可以考虑推辞。推辞要有理由,有的可以从职责范围提出,比如说:“总觉得这件事不是我的职责,否则,同事关系就不大好处理了。”有的可从个人的特殊情况提出。不管从哪一方面推辞,理由一定要真实和充分。你推辞了,有的领导还可能会这样问:“你觉得这件事应该由谁来做?”你不能随便点名,也不要随口说“除了我,其他谁都可以”之类的话,比较巧妙的回答是:“这事谁来做,我了解得不全面,还是您来定夺好。”推辞不是耍滑头,而是委婉地拒绝。
(3)拖延法
有些不恰当的指示,是领导心血来潮时突然想出来的,并要你去执行。倘若你唯命是从,马上付诸行动,那就铸成了事实上的过错。对这样的领导向你发出的指示,如果你在暗示、推辞都无效的情况下,最好的对策就是拖延。虽然默认或口头上答应了,但实际上却迟迟不动。你必须忙别的事,作为拖延的理由,以此应付领导的追问。拖延法是消极的,但对有些非原则性问题的不恰当指示,只能如此。你拖延了一段时间后,领导的头脑冷静了,或许有了新的认识,就可能收回指示,或让其不了了之。
此外,对那些明显违反法纪法规的指示,毫无疑问,要明确地向领导陈述拒绝的理由。有些下属,明明知道领导的指示是不正确的,是有原则性错误的,但认为反正是领导要我做的,天塌下来由领导顶着,便不假思索地去执行了。这是头脑简单的表现。殊不知,一旦追究起来,具体执行者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甚至要追究直接责任。因而,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能盲从,拒绝领导的指示甚至要承受一定的压力。
工作中的“越位”心理表现
真正做到出力而不“越位”,必须正确认识自己的角色地位,这是作为下属处理好与上级关系的一项重要原则。
任何个人都是处于社会中的个人,他总是在社会中居于某一特定位置,有一套与这种位置相关联的行为模式,代表着一套有关行为的社会标准,即人们的角色定位。这种角色定位是社会客观赋予每个人的,代表了每个人在社会关系中的位置,是每个人的身份,谁都不应超越。它决定了人们的行为必须与它相符合,这样才能够与其他社会角色的关系处于常态,保持和谐。反之,则必然引起自己与其他社会成员的关系紧张,甚至危及正常的工作和秩序,给社会和事业造成不良影响。
上级和下级之间的角色关系被确定,人们就会依照彼此间所认可的相互交往方式同对方“打交道”。作为上级,依据法律或章程赋予的特定职责和权限进行工作。作为下级,则围绕上级去实现目标。上级和下级都各干各的事情,各守各的本分。既不应要上级领导去干下级人员的事,陷入“事务主义”;也不应让下级人员去做领导的事,出现“越位”,即越权。
我们强调,要准确地认知自己的社会角色,摆正自己的社会位置,目的是为了防止和克服“越位”现象,找到一个稳妥的处理方式。
“越位”是下级在处理与上级关系过程中常发生的一种错误。它的主要表现是:
(1)工作越位
哪些工作应该由谁干,这里面有时也有几分奥妙。有的人不明白这一点,有些工作,本来由上级出面做更合适,他却抢先去做,从而造成工作越位。
(2)表态越位
表态,是表明人们对某事件的基本态度,一般与一定的身份相联系。超越身份,胡乱表态,是不负责的表现,是无效的。
(3)决策越位
决策是领导活动的基本内容,处于不同层次上的领导者其权限是不一样的。有些决策可以由下级作出,有些决策则必须由上级作出。有的下级人员不能充分认识这一点,明明应该由上级作出的决策,他却超越权限,自己擅自作出。
(4)某些场合越位
有些场合,如与客人应酬,参加宴会,也应适当突出上级。有的人作为下属,张罗过欢,显示自己过多,显示上级太少,这也不好。我们常看到,领导接见下属,参加宴会,一般主要领导走在前面,给的镜头要多些;照像也都是主要领导处于显赫位置。这点,我们在处理与上级的关系时,很有必要借鉴。在某些场合,最好也要注意不越位。
(5)答复问题越位
有些问题的答复,往往需要有相应的权威。而有的人明明缺乏这种权威,却擅自答复,这也是越位。
周旋在多位领导之间的心理学
当一个单位的两位主要领导不团结的时候,作为下属如何与之相处,的确是一个令人左右为难的问题。以下几点方式方法仅供参考借鉴。
(1)要保持距离
作为下属,与领导接触,同领导交往是做好工作的需要,无可厚非。但是,必须灵活地把握交往的“度”,过与不及都不好。特别是不要以为你是这位领导的直接下属,就可以办事不讲原则,这种想法是不客观的,也是幼稚的。
(2)不厚此薄彼
一个单位的两位主要领导闹矛盾,你作为下属,必须以实事求是的处世态度,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将一碗水端平,绝不可凭个人好恶、感情亲疏,“势力大小”而亲一方,疏一方,维护一方,反对一方。只要不违背原则,两位领导说的话都要听,布置给你的工作都应完成,即使工作很忙,一时难以完成,也要根据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做到统筹兼顾,不可厚此薄彼。
(3)尽量不介入矛盾
个别素质不高的领导,为达到个人目的,还可能会在你面前说别人的“不是”,或指责挑剔,或品头论足,有的为讨好拉拢下属,甚至可能在你前面说些丧失原则的话。遇到这种情况,只能“洗耳恭听”,守口如瓶,切记“三不”:一不多嘴多舌,介入矛盾,不参与“派仗”;二不传话,这边说说,那边讲讲,通风报信,两面讨好;三不在群众中乱发议论,评判谁是谁非。
(4)促进团结
作为下属,对上司之间的矛盾,既要超然事外,又不能隔岸观火,坐山观虎斗,要尽自己所能,做些沟通协调、化解矛盾的工作。当领导之间产生误会时,要主动从维护团结的大局出发,巧妙间接地提供一些有利团结的情况和信息,帮其解除误会,缓解双方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