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刘邦驰文集
15072300000035

第35章 财政基础理论(35)

从理论界关于财政职能争论的最新动态看,多数同志都表示赞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具有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和稳定经济三大职能,否定财政具有监督职能,认为监督职能是计划经济的产物。现在经济体制变了,监督职能已经失去了依存的基础。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他们忘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这个根本特点,忘记了财政同国家的本质联系,财政作为国家实现职能的重要工具,受到国家职能的制约。研究财政职能,不能离开国家职能,不能总是停留在抽象的层面上讨论,而要进行精深的研究,把握经济运行的真实轨迹,寻求科学的准确的依据,否则就会陷入教条式的无谓争论,导致判断失误也就在所难免。

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产品的价值分配离不开监督,只有重视监督,加强管理才能使市场规范化、法制化有序运作。财政监督不是计划经济的专利品,它导源于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管理和监督,置根于财政分配目的。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分配和实现分配目的不需要监督能行吗?我国过去长期忽视财政监督有理论宣传上重收入轻支出,重开源轻节流,严重忽视财政监督和忽视财政效果的偏误,也有体制性、制度性原因。流行很广的所谓“计委定盘子,财政拿票子”,“大锅饭”和预算软约束是典型例子,造成财政监督工作严重弱化。研究财政职能应走出长期忽视财政监督的理论误区,端正相关的理论指导,健全财政职能,特别是财政监督职能,把财政监督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始终,覆盖所有财政领域和财政分配过程。可见,财政监督职能的存在是客观的,是商品经济发展历史的必然选择。

(5)要以现实态度看待财政赤字。财政赤字是建国以来一直都争论不休,且又十分敏感的财政基础理论。由于财政亦字是涉及到财政、税收、金融、国际贸易诸多方面的大课题,在国际上也长期存在着认识上的原则分歧。一是赤字有害论。认为赤字与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密不可分,打赤字必然引起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影响经济生活正常运转,不利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定。二是赤字无害论,把赤字的积极作用绝对化。两种观点都把赤字的影响绝对化,理论上不免有失偏颇。

我是财政赤字适度论者。奉行赤字财政政策固然不可取,完全杜绝财政赤字又未必是好事。当今世界各国几乎都把赤字当成解决财政困难以及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我国1980—1993年期间赤字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2—3%之间,低于西方国家。这一时期内,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由1980年的4470亿元上升为1990年的17,695.3亿元。1992—1996年,国家财政每年都有较大赤字,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12%以上。全国商品零售价格上涨幅度,则从1994年10月25.2%的最高点,回落到1996年12月的4.4%。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都是很突出的。保持适度赤字动员社会闲置资金,有利于经济加快发展。

三、西方财政理论是否可以借鉴

真正的科学应当是无国界的。自然科学如此,社会科学也不能例外。每个国家研究的优秀成果,各国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吸收、借鉴其有益部分,扬弃其糟粕,取其精华。马克思主义就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吸取其优秀部分,结合社会实践加以发展而形成的。谁也没有说公共产品理论对我国不具有借鉴意义。

引进西方经济理论,出发点在于结合国情,借鉴其优秀部分,洋为中用。例如西方经济理论中关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市场机制、宏观政策、政府干预经济的机理分析,全国公共产品与地方公共产品的界定,数学在经济学中的运用,以及市场经济中的法制建设等研究的优秀成果,对于我国市场经济建立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对西方经济理论不能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我们要反对的是不加区别的照抄照搬,甚至把西方经济理论作为制定方针政策、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石,而不是反对人类一切优秀有用的研究成果。

三十二、发展和完善财政学科理论体系

一、“公共产品论”能否成为我国财政理论的基础

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深化,西方经济理论的大量引进,财政基础理论探索日益成为理论界的热门话题。讨论的焦点是“国家分配论”在新形势下是否还有用?过时没有?“公共产品论”能否替代“国家分配论”成为构建我国财政理论大厦的基础?西方公共产品理论,自古典学派创立以来,经过两个多世纪的不断丰富和发展,逐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为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繁荣资本主义经济提供理论和政策依据。公共产品理论毕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为满足资产阶级政府需要的产物,不加分析地全盘照搬,不适应中国国情,不能成为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理论体系构建的基础。这是因为:

(一)“国家分配论”与“公共产品论”建立的理论基础不同。

“国家分配论”是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基础建立的。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从唯物主义出发,始终认为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的。它是随着社会分裂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在阶级矛盾不可调和条件下的产物,它内在于社会生产方式之中,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对被统治阶级实行****的工具,为巩固和发展社会生产方式服务。国家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必将随着阶级的消亡而自行消亡。国家的职能也将丧失其作用而退出历史舞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没有过时。国家仍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国家的职能要为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并积极推进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进一步共同发展服务。财政作为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重要手段,必须为公有制经济保驾护航,维护其主体地位,为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极大地解放生产力。财政分配围绕国家职能展开,扩大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社会各个领域,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职能作用的必然。“公共产品论”则是以资产阶级国家学说为基础建立的。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是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卢梭。他从唯心主义出发,认为国家的创立是人民通过协议订立契约的结果,是人们的自觉意图而产生的,不承认国家的阶级实质,因而国家是游离于生产之外的单纯政府行为,政府是执行公意的机构,为外在于生产方式的“公共服务”,同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无关,没有必要直接介入生产过程,只能在社会生产领域之外,为社会契约的履行服务,即资产阶级学者所推崇的国家像“守夜人”一样,起着“警察”的作用,为政府运行提供公共产品,从而为“公共产品论”奠定了基础。

(二)“国家分配论”与“公共产品论”依存的经济条件不同。

“国家分配论”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依存的经济环境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财政分配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经济基础不同,财政分配的目的、范围、分配形式必然有着质的差异。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分配是一个含义广阔的经济属性分配。在公有制为基础的条件下,财政以国家主权所有和资产所有的双重身份,为实现其职能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包括了经济属性的分配和财政属性的分配。分配目的是为了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需要,体现了以国家为主体分配关系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公有制特征,突出了社会主义财政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国家分配论”涵盖了“公共产品论”界定的财政分配范围,能满足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公共需要。有人提出,现阶段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各种经济成分在国民生产总值所占比重的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分配论”已不适用了。这种说法不对。十五大报告指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要求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实行市场经济,一点也没有动摇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性质。“国家分配论”已经过时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公共产品论”依存的经济条件是生产资料私有制,产生于资产阶级向上发展的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这一时期以自由竞争为前提,为适应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需要,与自由竞争相适应,资产阶级学者把社会产品划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在经济上鼓吹自由放任,要求采取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开辟广阔的国内市场和世界市场。主张国家不干预经济生活,政府的职能活动应限制在最小范围。公共产品需求由财政分配提供。私人产品需求按价值规律运作,由市场提供,目的自然是为资产阶级榨取剩余价值,扩大资本积累服务。因而“公共产品论”在私有制的社会,涵盖了政府执行公务的需要,是有道理的,可取的。然而在社会主义社会,财政分配完全局限于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就讲不通了。如果承认财政只为政府执行公务需要这一理论,实际上等于社会主义财政彻底退出生产领域,是同社会主义制度相悖的,“国家分配论”可以涵盖“公共产品论”。“公共产品论”却不能涵盖“国家分配论”是显而易见的。

(三)“国家分配论”与“公共产品论”揭示事物表象的深度不同。

马克思主义认为,表象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产生的一种感性认识,是客观事物表面现象或外部联系的综合反映和感性材料概括的最简单形式。表象不能把握事物的整个运动,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国家分配论”以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为指导,考察财政问题不是停留在财政分配活动表现出的表面现象,而是在财政分配活动现象的基础上,深入研究财政分配关系去探索财政的本质、财政分配规律。研究财政分配关系实际上也就是研究人们的物质利益关系及其分配规律。研究联结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内在联系中起着关键作用的人的积极性和劳动热情,解放生产力,而不是什么公共产品。可见,“国家分配论”把财政分配关系作为研究对象,能够从根本上揭示财政与国家内在的本质联系,反映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深层次地把握财政与经济、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内在联系,准确回答什么是财政、财政的本质,财政分配的主体和客体。为此,财政机制运作应以实现国家职能为核心,为人民大众公共需要和国有经济发展需要服务。我国财政活动的领域、范围较之“公共产品论”宽广得多,贴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西方“公共产品论”以资产阶级唯心主义哲学为指导,认识客观事物停留在表面联系上的考察和辨护,否认经济关系背后隐蔽的阶级关系,见物不见人。他们把财政问题看成只是物品的分配,单纯为政府行为提供公共产品。这就完全抹煞了财政的阶级性,掩盖了财政与国家的本质联系。

综上所述,两大理论依据的理论基础、存在的社会经济条件和认识客观事物哲理不同。“国家分配论”理论依据科学、坚实、深厚。主体明确,对象清晰,能较正确地回答不同社会形态财政活动涉及的各种问题,揭示财政分配关系的内在联系及其规律,适应了各个社会形态下的国家需要。只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出现质的变化,就谈不上过时问题,也不需用“公共产品论”替代“国家分配论”。

二、坚持、发展、完善“国家分配论”

(一)从坚持、继承“国家分配论”的优秀部分看,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始终把财政同实现国家职能相联系。财政是一个经济范畴,又是一个历史范畴。财政与国家有着本质联系,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这些观点正确地界定了财政现象、财政的实质、财政的共性、财政的主体和客体、财政的职能、范围与其它分配范畴的界限,使我国财政学科体系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上,具有中国特色。

2.坚持马克思主义社会再生产理论,把财政运行同社会再生产中的经济相联系。社会再生产的运动过程,同时也是再生产四个环节有机结合的过程,这个过程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包括了物质产品的运动和价值形式的运动两个方面。财政作为社会再生产价值运动中分配环节的组成部分,是联结生产、交换和消费的纽带,对再生产四个环节起着巨大影响,是国家宏观经济调节的重要手段。只有把财政问题放到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并紧密联系再生产中的价值运动来研究财政的职能作用,我国财政理论和实践中的新问题,才能得到正确的概括和理论分析,为财政深化改革提出政策性参考。

3.坚持财政在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人分配和再分配中居于主导地位,起着主导作用。财政分配能够调节控制其它分配形式。财政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下具有特殊的社会性。坚持这些观点,有利于为财政分配形式操作提供理论导向。